第702章 讼师1

硕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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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历1076年3月15日

    天气:晴朗。

    我——大概也是整个西方第一个正式外交使节,第一次进入光明与黑暗之中最强大的帝国,华夏帝国的都城。

    不,其实不是真正的都城,因为华夏帝国一共有四个首都,我所在的西京,只是四个都城中的一个,帝国真正的统治中心,其实是皇帝和内阁所在地的京师。

    当然,即使只是都城之一,我的所见所闻也已经足够让人感到震撼了。

    西京这座城市,曾经是华夏帝国六个王朝的都城,道路四通八达,人民富裕安康。

    根据接待我的礼部官员所说,这座城市的总人口超过一百五十万,其中三十万人是常年驻足在这里的外国人(实际上就是外蕃商人)。

    ~~~

    宽阔的朱雀大街足够容纳二十辆马车同时并行,大街上满是鲜衣怒马,高声谈笑的少年,只是他们仍然得严格遵守太上皇时期就定下的交通规则,否则,只需要两次违反规则,始终在大街上巡逻的警察们就能罚走他们一匹马。

    街道两旁是一家挨着一家的酒肆、店铺,苏美一路行来,看到了至少二十家规模庞大的豪华饭店,不低于三十家出售丝绸、棉布、毛毯的纺织品店,以及数不胜数的成衣或食品店铺。

    主打西域商品的店铺门前有婀娜的胡姬身披轻纱跳着勾人的舞蹈;而有资格的汉家商店门前则利用飞在半空中的热气球,挂着从各位文化达人那里请来的,充满溢美辞藻的诗句。

    与建筑物清一色筒子楼的军威等西域城市不同,西京作为六朝古都,保留着无数前朝留下的宫阁楼宇,这些建筑无不雕梁画栋,俊美非凡。

    即使对华夏文化没有特别了解的苏美,也对这些既气势恢宏,又极度奢华的建筑感到难以置信的震撼。

    这里的每一栋建筑,都需要几十万能工巧匠长年累月的努力,才可能出现在人间,苏美走在前朝皇宫的外墙前,边走,边轻轻抚摸那明黄色的墙体,感受着汉人先祖那厚重的历史。

    这一刻,她仿佛明白了,华夏帝国那令人不敢直视的自信源泉——不仅仅现在他们是最强大的,在历史上,他们还是最强大的!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他们还是最强大的!

    既然如此,那么,有什么理由不自信呢?

    我们永远是最强大的!

    当随行的礼部官员告诉她,这座皇宫的大部分阁殿,已经被改为学校(少部分隔离起来作为皇室的行宫)的时候,苏美的感觉更加强烈了。

    学校占用皇宫的建筑!!!

    苏美觉得,西方可能永远无法迎头赶上了。

    ~~~

    下午,苏美结束在西京礼部理蕃司的文书交接工作,她得到一块小小的铜牌,这种东西的性质与每个华夏人都有的籍薄相同,只是更轻巧,更便捷,主要配发给需要常年外出的商人,或者苏美这样需要长时间在华夏居住、旅行的外国人。

    理蕃司对苏美并不怎么重视——西京作为内地连接西域的核心城市,每天都有不知道那个旮旯角里来的外蕃国家或部族代表跑出来,如果每一个都给予一定的重视,那理蕃司就算再扩大十倍时间都不够用的。

    因此,西京理蕃司对外蕃部落、国家代表的处理方式逐渐向尽量放养的方向演进,如果没有特别重要的事情,一律都是给个身份牌,然后大体训示一下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最后就是赶紧出去该干嘛干嘛吧。

    苏美有陈厚照和欧扬的介绍信,面子比较大,因此获得了一本厚厚的《大华律》,可她的汉语水平进步再快,想要啃下这么一本大部头仍然太过难为人了。

    于是,理蕃司的官员建议苏美聘请一位“讼师”,请他帮助尽快熟悉华夏的各种法律法规——还有道德,免得产生什么误会。

    要知道,华夏地方官员对各种涉外案件一向采取对汉人少抓少杀,从宽处理的两少一宽原则,作为外族人,在西京这么大的城市里,如果苏美不小心跟哪位汉人起了冲突,吃亏的一定是这位黑暗帝国上弦月,这与她自身的实力并无多大关系,完全是华夏官员惰政的结果——甭管事实如何,先把与汉人起冲突的外人惩罚一顿再说别的。

    涉及自身利益,苏美不得不先去官员推荐的讼师协会,以每天10元,如果有事按小时另外收费的代价聘请了一位中级讼师。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苏美聘请的是一个年轻女孩——在她看来,年轻女孩能达到中级(不管是什么职业),一定有其过人之处,而且未必有时间学会行业内的各种弊端,正适合她这种对讼师行业毫无了解的外人。

    实际上,所谓讼师,其形式很像前世地球上的律师,而外人特聘的讼师,则是法律顾问,任何自己处理不了的问题,只要涉及汉人,最好先听听讼师的建议,不要胡乱自己处理。

    居京师大不易~~~。

    何况还是外国人。

    尽管这只是四京中的一个,尽管来了不过仅仅一天,苏美已经能切实明白这句华夏谚语的意境了。

    光明历1076年3月16日

    天气:晴朗。

    又是个好天气,可我已经无心欣赏华夏帝国西京的人物风貌。

    实在太忙了,我今天先去讼师协会与我聘请的那位姓宋的小姑娘聊了一下,以每小时5元的价格请她陪我再去一趟理蕃司,不得不说,这个价格是有其道理的。

    宋小姐只用了二十分钟,就帮我办好了作为外交人员的一切手续,并强迫理蕃司同意在我向真正的京师进发的时候,再派遣一位随员跟着我,直到安全的把我送到京师理蕃司为止。

    我还真不知道——实际上,我看华夏帝国的官员也大多不知道,《大华律》中规定正式外交人员居然还有这种待遇。

    我突然意识到,这位个子小巧,脸上始终带着两块玻璃的女孩对我来说是个宝贝——她并不歧视外国人,只要给钱,她就一定能把自己的业务做得非常妥当!

    于是,我又带着她去了华夏人开办的银行,把我手中所有金币和大部分宝石兑换成了华夏纸币。

    呵呵。

    我自己来兑换的时候,一枚标准重量的曼陀罗金币只能换3元。

    而宋小姐出马,银行给了她1:6的兑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