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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一诺还在因为那个吻犯迷糊,飘飘忽忽地就傻笑着说“行啊,把所有钱都给我。”
陆宇琛吻了下她的侧脸
语调沙哑暗沉“丫头,等我。”
说完,男人就松开她,头也不回地出去了。
程一诺脑袋拍碎了也没想明白,陆宇琛的那句等我,是说等他离婚啊,还是等他逃婚啊。
哎,这有钱人啊,就是任性,甩开膀子,怎么都能玩,哪像她们这种平凡的人类,为了生活,连特么吃碗泡面都要犹豫着要不要加根火腿肠,而且通常情况下,犹豫思考半天之后的结果总是,哎,算了吧,一根火腿一块钱,不如买俩馒头吃着扛饿呢。
这就是生活。
这就是区别。
有句话说的可真是好。
有时候,人跟人的区别,别人跟猪的区别都特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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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筱一共买了五双鞋子,刷卡的时候,程一诺看着账单上那一串零,眼睛都快花了。
不得不说,即便不是她的钱,她也觉得心疼得心头滴血。
整整十二万。
十二万人民币啊,尼玛能买多少包辣条,买多少小当家,买多少康师傅,买多少肯德基啊……..
就这么一眨眼就没了?
买那么多鞋有什么用?是能吃啊,还是能穿啊。
额,好像是能穿,但是,五双也太夸张了吧。
程一诺一边在心头碎碎念,一边高兴地刷着她的卡。
摁下确定的时候,还有点小兴奋呢。
有钱人的世界,我们是永远不懂得。
但是在替她滴血的同时,程一诺也十分暗喜。
凌筱花了十二万,她的提成就有一万多。
有了这一万,别说是吃泡面加香肠了,就是多加个卤蛋她都有底气了好吗?
哈哈,她也不用在王正哲家里有寄人篱下的痛苦了。
除了为凌筱穿鞋这一件不高兴的小插曲之外,今天的所有事情,好像发展的都很顺利啊!
有钱了!
程一诺保持着兴奋愉悦的心情吃了碗牛肉面,特意吩咐多加牛肉。
她也算奢侈了一把,体验了下,富人的生活。
人生啊,也就剩下这点小确幸了。
吃完了饭她回到了王正哲的家。
她想跟他提一下搬走的事情,毕竟,她现在有钱了,老是在人家家里面住着也比较打扰,再说了,虽然老王性格跟女孩子差不了多少,单毕竟是个男人。
她一个女孩子跟他同住,多多少少,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门没锁,程一诺推门进去。
“老王!”
还没看见人呢,程一诺就开始兴奋的大喊“我有钱了哦。”
可当她在屋子里站定,刚喊完这句话就呆住了。
窄小的屋子密密麻麻挤了好几个彪形大汉。
穿金戴银,纹身肌肉。
妈呀,这不是黑社/会的标配吗?
程一诺小心翼翼地走进去,点头哈腰地说了声“大哥们,你们好啊。”
看到她走进来,站在最前面,带着大金链子,大金表,光头纹身的一个男人。
指着一直站在旁边的王正哲喊道“这姑娘也是咱那旮瘩的人吗?是咱一个屯子的不?”
程一诺本来崩起来的神经,因为这句亲切的东北话瞬间松了下去。
松口气地摇摇头道“大哥,您是东北的啊?”
大哥点了点头,“嗯哪,咋的?”
程一诺慌忙低头,打着哈哈说“不咋不咋,就是看着就很豪爽,很像咱们东北人。”
“怎得?你也是东北的?”
“不是,不是。”程一诺一边摆手,一边疑惑地看向王正哲。
王正哲这才挺起身子,向他们俩做介绍。
王正哲先是看着程一诺说“小程,这是我哥。”
程一诺微微点了点头。
在公司工作的时候,王正哲就会喊她小程,一时之间也没改过来,就这么喊着。
程一诺也不甚在意。
静默了两秒,程一诺好奇地又问“是你亲哥吗?”
“不是。”王正哲笑了笑“刚认的。”
“呦呵。”程一诺很是敬佩地挑了挑眉“没看出来啊,王总监还挺社会的。”
王正哲捋了捋头发低语“谁还不是个社会人咋的?”
那光头大哥一听王正哲说不是亲哥是认得,立刻就急了,扯着嗓子喊道“啥认得不认得,都自家兄弟,有困难了,那就是亲的。”
程一诺被这句话弄得心头暖暖的。
她很喜欢跟这种简单直接的人相处。就只是说话聊天,都会觉得很痛快。
“大哥。”王正哲又把手扬向程一诺“这是一诺,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深受这场婚礼伤害的受害者之一。”
程一诺惊得瞪大了眼睛,小心翼翼地扯了扯王正哲的袖子说“这种事,为什么要跟大哥讲呢?”
她还以为这是个秘密呢,毕竟,陆宇琛身份地位在宋城商界也算是小有名气,现在要去他的婚礼上绑架他,这种事的,当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啊,为什么还要告诉这些人啊?
还没等王正哲解释,东北大哥就坐不住了,拧着眉头说
“你这句话说的就不对了吧!小妹妹。”
大哥很是不满地开口“抢婚这种事,让你们两个读书人去干,能干的起来吗?”程一诺沉默。
大哥顿了顿,继续又说。
“我跟正哲吧,有点交情,前些年我落魄的时候,他帮过我,原则上也就算是过了命的兄弟了!”
程一诺看着王正哲,她怎么也想象不出来,像老王这种四肢发达,大腹便便的文人,会给一个东北汉子什么帮助,还过命?妈呀,真的是她小看了王总监了吗?
“王正哲。”程一诺一脸崇拜“看不出来啊,您还救过别人?”
她还以为,他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呢!
王正哲推了推鼻头上的眼镜,很是傲娇地来了一句“一般一般,世界第三。”
程一诺把头转向光头大哥,小心翼翼地问“正哲兄是帮过您什么忙呢?”
造成了你们俩过命的兄弟?
大哥点了一支烟,悠悠地吸了一口才满布沧桑地说“当年坐公交忘带零钱,正哲小弟帮忙投了一块钱。”
程一诺呆滞在一旁,很久才问“就这样?”
大哥点点头“就这样!”
王正哲也在一旁附和“其实吧这件事情不算是大事。”
大哥把烟从嘴上拿下来,吐出一口烟圈,用小指弹了弹烟灰,悠悠地说“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啊,虽然不是大事,但也是救命之恩,要不是有正哲小弟帮忙投那救命的一块钱,我现在都不知道在哪儿了。”
程一诺在心底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都说东北人豪爽。
没想到是真豪爽。
就一块钱还成了过命的兄弟。
还没拿一块钱,不知道现在会在哪儿?
会在哪儿?该在哪儿在哪儿好不好。大哥啊,没那一块钱,咱顶多就是小车走个小路啊!
其实这样的人真好啊。
如此容易受感动。
其实程一诺不知道的是,王正哲给这个大哥一块钱的时候,正赶上他打架被人追砍,要是少了那一块钱被赶下公交车,他的命就没了。
所以,这是过了命的兄弟。
“你们俩,有什么规划吗?”
抽了一根烟之后,大哥就大大方方地站在屋里,双手插兜,大哥气派十足地开始发问。
程一诺和王正哲一听这个,都很有默契的垂下了头。
“怎么?没任何规划?”
大哥很是惊诧,毕竟,婚礼现场去抢人这种事,还是比较繁杂的啊,这没任何规划就开始………..
这俩人很霸气啊。
程一诺呵呵干笑了下,抬起眼睛说“也不能说没任何规划,我们已经决定了hi一个概括,就是在新郎赶往订婚仪式现场的时候我们把他半路截住,然后把他从车里拉下来,然后把他打晕,然后,就把他拉回来,然后……….”
程一诺看着大哥越来越黑的脸,终于还是说不下去了。
“………..大哥,您觉得这个规划,怎么样。”
光头大哥额角猛抽,从兜里去了根烟放在嘴里,愣了好久才说“好!”
说完又拧着眉头道“只不过,你说的很容易,但这件事情的细枝末节,都是很复杂的。也就是说,我们稍不小心,就是要被团灭的。”
听到“团灭”这两个字,即使已经做了充分心里准备的程一诺,还是可耻地怂了怂,肩膀微抖着说“那您看,有没有什么可以既保证我们的人身安全,又能让咱们计划实行的法子呢?”
“有肯定是有。”大哥很豪气地把烟头扔在脚下,用匡威运动鞋踩了踩随口说“就是得花钱。”
程一诺沉默了。
王正哲也沉默了。
关于钱,都是泪。
尴尬地大约静默了五分钟,程一诺还是咬着牙把背包解下来,从包里拿出女老板今天刚给她发的一沓人民币。
加上提成和工资,总共是一万一千二百七十五。
她数了好几遍,应该是不会错。
看到她拿着这么厚的一打现金,王正哲双眼放光地喊“程一诺,你去抢银行了?”
“没有。”女孩摇摇头,很是励志地撇撇嘴说“我自己挣得。”
说完气势又立刻颓废下去,从厚厚的一沓钱里抽出来一张五十的,一张五块的还有一张二十的。
然后把那些整票整了整递给光头大哥,还没递出去,想了想,又咬着牙把手里五十的抽出来也给他,闭着眼睛不可谓不沉痛地说“这是一万一千二百五。”
大哥发怔“你这什么意思啊?”
程一诺大睁着眼睛说“这是给您的劳务费。”
“劳务费?”大哥猛地变脸,把钱重新推给她说“你这不是打我的脸吗?”
程一诺愣在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