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三万亩药田

有痣青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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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河图在地下,轻易不能露面,地面建筑显得很重要,还得跟城隍庙相呼应。

    因为修建城隍庙,必须考虑风水走向,而普通的房屋建筑,则不必考虑,或者说风水的重要性无限减弱。

    野猪岭基地改扩建,是一个漫长的工程,单纯的药材基地规划,也相应做出改变。

    孙磊找到李雄,扩大垦荒证的范围到十万亩。

    早在多年前,国家为了保护环境,其实已经停止了北大荒的垦荒证颁发,不过在更加偏远的边境地区,依然可以申请扩大垦荒证。

    而且垦荒的同时,不损害自然环境,不以毁林种田为目的,办起来不难。

    天狼山这种地方,只要你愿意,垦多少荒都没有问题。

    孙磊山河图之力兜底,种植药材,如虎添翼。

    十万亩地一大半是山地和丘陵,野猪岭及周边地域大约三万亩,较为平缓。

    孙磊优先开发野猪岭附近的三万亩地,重点种植三种药材。

    一万亩种植人参,其中又分成四个园区,分别培育野生人参、野山参、移山参和人工栽培的园参,每一个园区规划二千五百亩地。

    按照常理来说,人工种植的人参不能叫做野生人参,但是孙磊救治叶天狼时,机缘巧合,得到一截纯正的野生人参,手中还有紫玉天王参这个霸哥,再有百草之力和山河之力的加持,精心培育,少则数年,多则十年,很可能人工培育出纯正的"野生人参"。

    虽然时间有点长,但是孙磊短时间内,也不指望收割,野生人参一旦培育成功,便是一座巨大的金矿。

    培育野山参和移山参更加容易,成功是必然。

    培育园参,则是为了和梅家合作。

    自从上次和梅天傲分别,再也没有消息,也不知道梅老爷子孙女的病治好没有,但是孙磊一直记着和药王集团的约定。

    对他来说,种出精品药材就是胜利,不愁没有销路。

    另外两万亩,分别种植麻黄草和乌拉草,照顾方便。

    野猪岭原本就是麻黄草的种植基地,孙磊只需稍加改造,就能变成药田,销路可以和胡浩合作,丰和集团拥有麻黄草的售卖许可证。

    乌拉草是东北三宝之一,野猪岭附近的环境,非常合适乌拉草生长。

    周围还有一些边角地,孙磊打算交给英子和小琴折腾,她们可以开垦出菜田,农田,麦田,种植大豆,玉米,水稻,小麦等各种作物,修建鸡鸭鹅猪牛羊圈等,自给自足。

    自从跟了自己,小琴一直嚷嚷太闲,体重一个劲的往上涨。

    英子也是差不多的情况,以前打猎,为了生计,干劲十足,但是现在进山打猎,没了生存的压力,渐渐变得索然无味,每月进山的次数越来越少,更多时候不是跟大熊,大花小花腻在一起,就是开车普拉多出去烧油。

    孙磊不希望多年以后,身边的美人变成臃肿的肥妞。

    其实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每一个民族的起始阶段,不是游牧,就是打猎,随着时间的推移,进化到农耕。

    不过打猎也不能放弃,天狼山有这个条件,银山旅业可以把打猎当做一个旅游项目推广,吸引全国人民的目光,而英子就是最好的导游。

    转眼间,距离天狼山之战,过去了半个月。

    孙磊觉得是时候拿出地底墓穴中的箱子,如果是珍贵的国宝级文物,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便献给国家,领一张荣誉证书。

    如果是其他的古董,则拿去卖钱。

    这一天,孙磊叫上英子和小琴,装模作样的进山打猎。

    英子还是第一次收到孙磊的正式邀请,莫名兴奋,专门穿上猎装,长枪短枪弓箭大刀一股脑儿全部拿上,武装到牙齿。

    孙磊穿了一套西部牛仔装,是沈佳梦听说他经常进山,特意在国外购买的原装货,质量过硬,先送到张胖子公司在黑山市的办事点,再送到黑山村。

    孙磊身材高大,气质特异,穿上牛仔装,挥舞长鞭,竟然跟"与狼共舞"的主角不分伯仲,甚至更胜一筹。

    唯一缺的东西就是武器,英子认为,马鞭没啥威力,她不知道那玩意是驭兽鞭,威力无穷。

    "格洛克给你!"英子取下左腰的格洛克手枪,偏着脑袋想了想,又把砍刀交给孙磊。

    挥刀需要技巧和力量,英子有技巧,但是大力劈砍差了点意思,砍刀还是交给孙磊,才能发挥威力。

    缴获自黑衣人的这把刀,绝非凡品,英子做过试验,对着一根拇指粗的钢筋看过去,轻松斩断,真正的削铁如泥。

    刀太锋利,意味着它很危险,稍不留神,就会伤到自己。

    孙磊闲暇时研究过这把刀,跟传说中的艾德曼合金刀相似,无坚不摧,无物不毁,轻重合适。

    小琴的装备,全是英子淘汰下来的落伍货,瓜皮帽,弓箭,加黑火药枪,不过她就是跟着去看热闹,装备是好还是坏无所谓,够味就行。

    临出发时,神三爷不知道哪根神经搭错了,突然出现在野猪岭将军府中,也就是胡广斌以前的房子,新别墅落成之前,变成孙磊的临时住所。

    除了神三爷,还有一老一少两个人。

    老家伙年纪跟神三爷差不多,但是显得年轻很多,脸上皱纹密布,跟其他山里人没有区别,唯独两只眼睛锐利如鹰,仿佛能够看透人心。

    孙磊从来没有见过老家伙,倒是她身边跟着哥大美女,一眼就认出那是吴巧芸,随即明白老家伙是吴秃子,神三爷的死党,相交莫逆。

    英子看到神三爷,蹦蹦跳跳过去,开心道:"老头子,怎么不在屋里享福,突然来找我了?"

    神三爷叹息道:"享什么福啊,闲下来才发现浑身都是伤病,年轻时候风光,年老时候悲伤,没事我懒得动呢,今天是死秃子有事找孙磊,我听说你们上次遭遇雪狼,也有些担心,才跟着过来瞅一眼。"

    "原来如此,害我白高兴一场!"英子"哦"了一声,微笑看着吴巧芸,调侃道:"该不会是你看上了孙磊,先跟我抢老公吧?"

    英子和吴巧芸是闺蜜,关系极好,但是牵涉到孙磊,再好的关系也要翻脸,山里人就是这样直性子,心中有啥,嘴里说啥。

    说清楚了,英子会向吴巧芸道歉,如果说不清楚,两人的友谊宣告完蛋。

    英子认为,朋友是朋友,家人是家人,和闺蜜几乎可以共享一切东西,但是不包括老公。

    吴巧芸俏脸通红,连忙摇头道:"才不是呢,你这样说,我以后再也不敢找他了,爹,我们回去吧。"

    吴秃子尴尬的笑了笑,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神三爷咳咳道:"闺女,你心眼啥时候变成针尖了,又小又尖,忒能伤人啦,巧芸不要走,今天不把事情说清楚,反而显得心里有鬼。"

    小琴懒洋洋靠在大熊身上,检查装备,她也认识吴巧芸,但只是泛泛之交,原本没什么兴趣,闻言眼睛一亮,仔细审视吴巧芸,发现她屁股挺翘,圆润饱满,像个小山包,胸部也很大,是好生养的女人,动起了歪心思。

    英子"哼"了一声,她相信自己的直觉,吴巧芸就是没安好心,盯上孙磊了。

    当事人孙磊出来打圆场,笑呵呵招呼道:"站在这里说话不是个事,先进屋子里,喝杯热茶,小琴,去那点糖果出来。"

    屋子陈设简陋,比不上银山别墅豪华,但是神三爷,吴秃子更喜欢这种简谱的环境。

    吴秃子见孙磊一身装束,知道他正准备进山打猎,没有绕圈子,开门见山道:"听说你对驯兽颇有心得,前几天降服了一只小狼崽,可有此事?"

    这不是什么秘密,除了英子,胡老梗和裴猴子都知道,他们虽然不会乱说,但是孙磊懂得一些驯兽手法,早已人尽皆知。

    大黄,大花小花,野狗,大熊,都是活生生的例子。

    天狼山之战场面极大,当时可能没人知道,但神三爷和吴秃子是拥有几十年经验的老猎手,去现场转一圈,很快就能推断出真相。

    神三爷嘴里说不关心,但是据孙磊猜测,他一定是去了现场之后,确认了孙磊和英子有惊无险,才返回自己的小茅屋。

    孙磊想了想,吴秃子不是外人,于是吹一声口哨,唤来小雪狼,跟众人见面,证实他的话。

    神三爷和吴秃子盯着小雪狼,眼睛顿时直了,目光挪不开,结结巴巴道:"这是。。。。。。雪狼,天狼山的雪狼?"

    孙磊谦虚道:"机缘巧合,救了它的命,然后它就跟了我。"

    吴秃子推了神三爷一把,感概道:"想当年我们怀着朝圣的心情,深入天狼山,想要远远瞻仰一下雪狼的雄姿,结果接连遇挫,最后灰溜溜逃出来,差点把命丢在山里,没想到今天,却在孙磊家里达成夙愿。"

    忆往昔峥嵘岁月,神三爷也是感概万千,道:"江山代有才人出,我们这代人真的老了,你也没啥好拼搏的了,干脆在我旁边建一座小木屋,咱俩安度余生。"

    孙磊安慰道:"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老人的价值,不是像年轻时那样拼命,而是坐在家中运筹,指导决胜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