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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64—No.268)
No.264
电影结束后大家是真的饿了,出门就打了两辆车奔赴我市最近很红火的巴西啤酒烤肉城,开了个小包房。
我第一次吃这种自助烤肉,大厨每隔一段时间会拿着一大串肉走过来,给每个人的盘子上削下来一点儿肉,新奇又有趣。
“耿耿,以我们吃麻辣烫的经验,我知道,你肯定是女战士,你一定要保留实力吃到第二轮,大虾都是最后才上来的,千万别用错战术!”β大声嘱咐。
“滚!”我瞟了一眼忍住笑的余淮,“我明明吃得很少!”
徐延亮忽然建议大家来一打啤酒。大家面面相觑,都觉得这个建议太大胆了,却又有那么一点点跃跃欲试。
“徐延亮,你可减减肥吧,再喝啤酒肚会更大的。”简单比较胆小,试着劝了一句。
“我为什么要减肥?”徐延亮一拍肚子,“我吃这么胖容易吗?花了家里多少钱呢!我凭什么减肥?”
“徐延亮今天终于说了句人话,”β兴奋起来,“不多喝,反正就是为了气氛,喝完了嚼口香糖不就没有酒味了嘛!”
“嚼口香糖是用来掩盖烟味的。”常识之神韩叙同学终于忍不住抚额了。
“我同意啊,”余淮忽然开口,吓了我一跳,“庆祝耿耿叛国!”
“余淮,你太偏心眼儿了吧?还有我啊!”简单拍桌子,怒道,“好啊,服务员上酒!”
No.265
是谁说的“只喝一点点”?
那现在像哥仨好一样抱在一起唱歌的三个蠢货是谁?
简单酒量极差,β比她好点儿,徐延亮则是比简单还差,极为丢脸。
而我居然是个女中豪杰,只是跑厕所太勤快。肯定是我老爸老妈的优良基因起了作用。
即使酒量好,到底还是微微头晕了。只是理智还在起作用而已。我拿起相机给那三个大呆瓜照了好几张照片,又拍了几张靠在墙上闭着眼睛的小白脸韩叙——他的确是越喝酒脸越白。
和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余淮。
余淮本来就是小麦色的皮肤,喝了酒以后简直就是一个关公。
我看着抱头痛哭的简单和β,忽然理解了小时候看到的那些叔叔阿姨。在带卡拉OK的包房里唱完歌喝完酒,这些叔叔阿姨很多都会三三两两地拉着彼此的手倾诉衷肠,陈年旧事都翻出来絮叨,每每面对这种场面,没喝多的大人都会特别痛苦。
小孩子们懂什么,不管家中大人喝成什么样了,我们关注的都是自己的游乐,从来没发现,有那么多秘密和故事就从身边溜走了。
我放下相机,静静地看着在一旁陷入沉思的余淮,突然有一股冲动,想要跑过去看着他的眼睛问,余淮,你喜欢我吗?
你喜欢耿耿吗?
不是朋友的那种喜欢。
是不纯洁的那种喜欢。
你愿意告诉我吗?因为我喜欢你啊,很喜欢很喜欢,比喜欢自己还喜欢。
然而我只是走过去,和简单、β抱在一起哭了。
在余淮的要求下,服务员拿着我的相机,给我们六个毫无仪态的高中生照了一张合影。
β忽然大声喊起来:“去他妈的成绩,老娘是为了你们几个才每天去上学的!”
简单呜呜呜地哭着说:“不管是不是还在一个班,你们都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却说不出话。我讨厌离别的场景。我连我爸爸妈妈离别的场景都记不住。
忘记悲伤的事情,是我的特异功能。
我只是侧过脸去看余淮。
是我的错觉吗?是他的脸太红了,还是他真的眼圈红了?
No.266
我们这座森林腹地的北方城市,夏夜总是清凉的。白天的暑气随着太阳下山渐渐散去,夜色下,满是晚风带来的温柔凉意。
我们几个从饭店出来,走着走着就走散了。一开始还能听见β他们吵吵闹闹的声音,迷迷糊糊中走过几个路口,再一转身,身后却只剩下了余淮。
“别担心,他们打车回家了。”他看出了我的紧张,解释道。
……说好了做一辈子朋友呢?就这么把我扔下了?
我必须承认,自己有一点点晕了,可是并不妨碍,我还能走直线。
“我送你回家吧。”余淮说。
他似乎醒酒很快。而我内心突然有种盲目乐观的奇异感觉,好像自己这样醉醺醺地回家,完全不需要担心挨骂一样。
这种感觉到底是谁给我的呢?啤酒,夏天,还是余淮?
他就走在我身边,偶尔我犯头晕时或者过马路时,就拉着我的胳膊,轻轻地,像是怕吓着我。
“我真喜欢夏天。”我说。
“嗯,我也喜欢。”余淮说。
“我觉得呀,”我侧过脸朝他傻笑,“如果真的会有世界末日,末日那天,一定不会在夏天。”
余淮温柔地看着我,安静地听着我胡说,没有打断,也没有不耐烦。
No.267
走到我家楼下的时候,我的酒也醒得差不多了。依稀记得说了些什么,但是应该没什么不该说的。
我们尴尬地面对面站着,最后还是余淮说:“耿耿,加油。”
我突然问他:“你希望我学文吗?”
“你应该自己做决定,这事关你的前途。”他说。
所以你一直都没有问过我一句,是吗?
“我就问你。反正我现在都选了要去学文了呀,你可以说了。”
很久的沉默之后,余淮抬眼睛看着我。
“曾经,”他慢慢地说,“我有过很荒唐的想法,你没办法学理,我就去学文好了,反正我学文肯定也比你学得好。”
我愣住了。
他说完,如释重负的样子。
“我也不知道怎么就突然会这么想。不过就是想想……总之,耿耿,加油。”
他笑着跟我道别,没有等我说出一句话,就转身大步离开了。
少年的身影没入夜色中。
这句话就够了呀,我笑着想。
末日不会在夏天来临。
因为夏天是最好的季节。
夏天让我盲目地相信,即使一直这样在马路上晃荡下去,喝了酒,不回家,作业忘了做,考试没复习……也没啥好担心。
天光悠长,夜晚风凉。
反正废物和学霸坐在同一桌,过着截然不同的每一天,却能一样开心。
青春就是这样吧,谨慎珍惜还是放肆恣意都一样,反正不管怎么度过,最终都会遗憾地明白,这段好时光,到底还是浪费了。
No.268
这个夏天过去的时候,又一个新学期来临了。
我走进振华的时候,操场上的人山人海和去年的此时一模一样。墙上连绵的红榜边,不知道又会有多少人在这里相遇。
有个新生不小心撞到我,羞涩地笑着说:“学姐好。”
我也是振华的学姐了。
我走进教学楼,习惯性地上三楼,拐到五班的位置,推开门,走进去。
文潇潇等人已经不在班里了,可我不出意外地看见了简单。
简单说:“我是为了我们这些朋友才在最后关头改了志愿留在五班学理科的。”
她说话的时候一直看着韩叙。
放屁,友情才没那么大力量。
我走过去,面对最后一排的余淮。
“你怎么……”他目瞪口呆,“你是不是走错教室了?”
“没有啊,”我背着手,笑眯眯地说,“我是来问你一个问题的。”
“什么?”
“余淮,我们以后一直坐同桌好不好?”
他迷糊了一会儿,眼睛渐渐地亮起来。
那是我在余淮脸上见过的最激动和喜悦的表情,男孩笑得毫不设防,一直点头,点个没完。
前途和他都未必能够回报我的任性。
但是这一刻就足够了。
青春就是这样,好得像是无论怎样度过都会被浪费。
那么,不如浪费在你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