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四章 路边野店

李彼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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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听顾方知又说道:“以本官看,陶公子还是把说书地点改在城内的说书台举行。那里无论是对于说书人,还是对于听众,都足够方便,陶公子以为呢?”

    自从陶知谦在城外山寨了一个说书台后,城内说书台的状况那是一日不如一日,现在即便是到了下午和傍晚这个黄金时段,来说书台听书的人也门雀可罗,上了百人就值得可喜可贺了。

    这种情况,不但是在打掌书官的脸,而且他这个县令脸上也有些挂不住。

    其实对于现在的情况,陶知谦早就有所预料。况且从地理位置上,说书台的确是不二之选。

    “这……”陶知谦故作犹豫,迟疑道:“我这里倒没多大问题,只是说书台的张大人那里……而且也不瞒大人,现在有很多书生,都对张大人有所不满,想要让他们回说书台说书,恐怕会有些波折。”

    “张明达?”顾方知冷哼一声,没好气道:“张明达尸位素餐,真是丢了凌源县的脸面。陶公子这点可以放心,张明达已经被采取调查,目前他的罪证有收受贿赂,任人唯亲等等,掌书官这段时间会另派人担任。”

    陶知谦有些意外,不想张明达还落到了这个地步。

    去除了张明达这个因素,接下来的事情就好说多了。

    陶知谦答应,在三天内撤除县卫军营地外的那个说书台,回到城内说书台说书。

    顾方知对此很满意,加上欣赏陶知谦,好说歹说留陶知谦吃了晚饭,这才放他回来。

    此后的接连数日,都一如往日般忙碌又平静。

    陶知谦放下了所有的琐事,专心说书,早中午各一场,尽力宣传自己的小说故事。

    州试在十月二十五举行,离现在还有约莫四个月。在这段时间,陶知谦准备将自己的体内才气累积到顶点,然后进行州试。

    一旦通过州试,就是举人。

    变强的念头,从未在陶知谦心中停止过。

    但这几天,林元坤的生活却很不平静,可以说是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到倚红楼的第一天,林元坤还自持身份,对管事的吩咐爱答不理,稍微说他几句,马上就一副要翻脸的态度。毕竟林元坤的身份摆在那里,老鸨也不敢对他管得太过,只是依照陶知谦的吩咐,将林元坤第一天的情形原原本本禀报了一遍。

    于是当天晚上,当林元坤回到客栈的时候,就遭受了陶知谦劈头盖脸的一顿斥责。

    到了第二天,林元坤只能是放下他那“高贵的尊严”,按照管事的吩咐,进行端茶送水等打杂活,期间自然也没少做错。但对客人的吩咐,林元坤却接受不来,在他看来,那些普通人吃好玩好也就够了,凭什么让自己堂堂一个秀才,还是县卫军的百人长来伺候他。

    第三天,林元坤开始接受客人合理的吩咐……

    第四天,第五天……

    从盛气凌人,到收敛锋芒,林元坤在一天天的转变着。如果说他以前是锋芒外露的一柄宝剑,那么现在就是藏剑于鞘,看似温和近人,但一身傲骨却更甚往日。

    这种傲,不是以前那种看不起人的傲,而且经历的事情多后,看淡虚荣,那种自然而来的傲。

    六月三十日,马上就要步入秋季,但气候还远没有秋日的凉爽。

    就像来的时候一样,离开凌源县的时候,陶知谦同样没有惊动任何人。

    以他现在在凌源县如日中天的声望,若是把他离开的消息传散开来,说是万人空巷来相送也不为过。陶知谦不怕麻烦,但也绝没有惹麻烦的心思。

    如此乘一辆马车,轻轻松松地离去,是再好也不过了。

    夏秋之交,气候也渐渐变幻无常起来。

    有时上半天还烈日高照,但到了下午,毫无预兆就是一场倾盆暴雨。

    这一日,陶知谦一行人到了安宁县境内,按路程来算,还有不到两百里,就是武明城了。

    时间已经是傍晚,夕阳将天边染成了橘红。

    “老爷,前面有一家客栈,再往前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遇到吃饭的地方。我们是不是在这里吃了晚饭,再继续赶路?”车外传来叶顶天的声音。

    叶顶天赶车,王天成和林元坤各自骑了一匹马,跟在后面,陶知谦、胡若雪和李清儿则在马车中。

    陶知谦闻言,挑开车帘往前看去。

    只见前方不到百米处,正有一座客栈孤零零坐落在官道边。客栈分上下两层,很是破旧,房檐下挂着一块牌子,上写“陶记客栈。”

    “倒是本家!”陶知谦不由失笑,吩咐道:“那就在前面停一停,吃了饭食,然后再赶路。”

    “好嘞。”叶顶天答应一声,赶着马车向客栈行去。

    这种坐落在官道上的店铺,还有一个俗称,叫做野店。这些野店坐落在偏僻无人处,供来往的行人在里面歇息。往往几十上百里,总能见到这种野店。

    马车停在客栈的门口,也不见有伙计出来帮忙迎接。

    客栈内很是冷清,一共只有两桌客人,一桌是一对老年夫妇,一桌只有一个黑衣长衫的青年,神情冷峻。

    见到这黑衣青年人,陶知谦不由得仔细打量了一眼。这黑衣青年二十七八岁的模样,从修为气息判断,应该在秀才巅峰。

    但从黑衣青年身上,陶知谦却感到一丝看不透说不明的古怪感觉。

    掌柜是一个身形高壮的中年男子,坐在柜台后,微眯着目光,也不知盘算着什么。伙计是一个身材矮小的青年,二十来岁,脸上有一道刀疤,即便笑起来也颇有些凶恶感。

    从外形上看,这个伙计实在不是做店小二的材料。

    不过像这种路边的野店,有人肯来干活就行了,哪里还会计较店小二合适不合适干这行。而且在这偏远地区,有吃有喝就行了,客人也根本就没有选择。

    “几位要吃些什么?”伙计走过来问道,虽然脸上带着笑容,可却没有多少热情的感觉。

    陶知谦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说道:“六碗米饭,十斤爆炒牛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