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7章 始前

夏染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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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配备有医生,必要的药品,还有食物,无线电,大型的发电设备,以及精密的电脑,都是提前准备好的,也都是用直升机运送过来的。

    当然这里也不可能天天的给他们送盒饭吃,所以,这里有食堂,言欢也是将家中的古阿姨带来了,她的汤是不能接断的,而也是因为有古阿姨过来,不然的话,叶淑云还真的不放心,因为言欢的这一去,就是大半年的时间。

    等到一切都是安排了妥当的时候,始前也要开拍了。

    “你可以再瘦一些,就像是鬼了,”悦然的手指轻轻的拨着言欢的头发,再是替她化着妆。

    “我是从鬼变回人了,”言欢还有尽情开自己的玩笑,她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还有身后仍旧是一身风衣,干净如初的悦然,“我让你来这里,你会不会后悔,这里很辛苦,你大可以不必来的。”

    “为什么不来?”悦然反问着言欢,“你都是让我得到了好几个化妆大奖了,我现在可是国内知名的化妆师,可是那也只是国内,你的这部电影,很有可能打入到了国际市场,这一杯羹,我不会分,那是傻子。”

    “你真的这样认为?”言欢坐直了身体,到是意外,悦然会有这样的想法,他就这么相信她吗。

    “自然,”悦然再是认真的替言欢化着妆,“你这个女人做事会有自己的目地,现在想的,可能考虑的都是几年之后的事情,我不得不怀疑,你是不是像是书中所说的,那样重生过的,所以知道很多的事情。”

    言欢还是在笑,“你什么时候也是开始喜欢这些狗血的剧情了?”

    悦然耸了一下肩膀,“猜的,反正是不是都是无所谓,跟着你,分我一点肉吃行,我现在要名有名,要钱有钱,现在最缺的就是一个大奖。”

    “你不是拿了国内最佳化妆师的大奖了?”言欢指的是白狐中的化妆造型,可都是出自于悦然的手,而且在白狐中悦然已经拿到了最佳化妆师和最佳造型奖。

    “这个奖不足以平复我的野心,”悦然白了她一眼,“我要的可是国际上最大的那一个。”

    确实是好大的野心。

    但是言欢却是很支持悦然的野心,有理想总比一生的碌碌无为要好,而显然的悦然的本事也是足矣撑起他的野心。

    这一次如前的造型,也是悦然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完成,改了又改,一连改了上百多次,每一个造型,每一个点缀,他都是力求完美,如果说这部片子可以获得国际大奖的话,那么悦然的化妆是绝对的重要的一个环节。

    言欢对着镜子摸了一下自己的脸,时间真快,“我都是拍了六年的戏了。”

    “六年,多吗?”

    悦然问着言欢,“多吗?”

    确实是不多,言欢现在可不是敢说多,虽然说,她两辈子加起来,也有近二十多年的戏龄了,可是那又如何,外面还有一堆的老戏骨的,就是凉晨拍戏的年经,都是比她两辈子加起来都是要多了。

    “还好,你的脸没有变,还是一样的漂亮。”

    悦然收好了自己的东西,“好好表现,我的国际大奖,就等着你了。”

    “我会的,”言欢转过身,她闭上眼睛,再是深深的长吸了一口气。

    “加油,言欢。”

    这是她以前对自己最常说的话,如今再是一次的,她想要拼一次,用自己的余下的生命,自己所有的热情,所有余下的对于拍戏这一份决心,全部的都是拿出来,可能这就是她拍的最后一部电影了吧。

    而在余下的日子,她只想好好的陪着陆逸的父母,也只想安静的陪着陆逸。

    她转身,走了也去,外面是一片平静的森林,鸟语花香,纯生态的,没有一丝的污染。

    我叫姚小玉,是一名医生,外科医生,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看电视,追星,外加吃,我是一个好吃的,也是一个喜欢吃的人,当然还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爱看一些狗血脑残剧,同样的,我的泪底很低,笑点却是很高。当然,也不怀疑我的格调,我向来格调很高,当然逼格那是更高。

    电影院里,别人都是哭成了傻子,可是我却是吃着爆米花,也不知道这些人在哭着什么。而在我的眼中,这些人都是神经病。

    同样的,我哈哈大笑着,可是其它人都是转向了我,那眼神似乎是在说。

    你这个神经病。

    而我是在一个晚上电闪雷鸣之时,穿的,穿到了哪里,十万年前的原始森林,这里有恐龙,有火山,还有数不清的奇怪的植物。

    然后就开始我传奇一般,茹毛饮血的生活。

    我叫时佳,名子很好记,十佳少年,十佳好人之类的,可是我从小到大,也没有说拿过十佳,我是一个特别别聪明的人,所以我爸在我小时候总是说。

    我的佳佳,你长的这么丑,又是这么笨的以后可要怎么办?

    后来我长大了,还是一头的偏黄的黄毛,可是却不是一个外国友人,还是一个裹着黄皮的香蕉人,我是一个十足的华夏子孙

    我说,我想当兵。

    我爸却说,你长成这样,当兵了别人会打你的。

    而不管有没有人打我,兵我是一定要当,更何况是我这种没财没色的女人,除了当兵,我不知道我还能够做什么。

    最后我还是去当了兵,当然,还是当成了一名特种兵。

    我在出任务的时候,一道闪电直接向我劈了过来,我一辈子,为人谨慎,做事也是清白,我就怎么不明白,我到底是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竟在被雷给劈了。

    而这一道电闪雷鸣之后,我穿越了,当然不是那个什么唐代,不是什么清朝,也不是什么民国,更不是什么架空之类的,而是十万年前的原始社会。

    一棵几人才能合抱的大树之下,一个头发随便扎着的女人正拿着骨头做的针,给自己缝了一条兽皮裙子,然后裹在了腰上。

    然后她抬起头,再是搓了一下自己的双手,这才是摆好了架势,抱着树就向上爬了起来,结果爬三步,掉下来四步,半天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