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唐七公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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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夜是在城北的医馆度过。

    医馆的老大夫看症后取出馆中最好的药材,和着续命人参熬成药汤,以长勺一点一点哺入莺哥口中。可大半碗药汤灌下,她依然未能醒来,且高烧不退,不断说着听不清的胡话,似在昏睡中陷入某种凶恶梦魇。

    老大夫的意思是,倘若黎明前这姑娘仍醒不过来,就请出后门往右拐,隔壁有个棺材铺,不仅卖棺材还提供丧事一条龙服务。

    这种人性化布局固然温暖人心,但莺哥绝不能死在此处。她死了我们首先要买一副棺材,然后要勘察墓地,还要请人抬孝掘墓下葬封土……处处都要花钱,真是后患无穷。为今之计,只有故技重施以结梦梁再入莺哥梦境,黎明之前,将她成功带出来。

    我心里觉得爱一个人必须珍惜他,就是说不能让慕言有任何冒险,但还是情不自禁将他带进了危险重重的梦境,这让我觉得害怕,我知道自己潜意识里一直想将他弄死,只是没想到这样快理智就不敌潜意识。

    或者说人的理智从来都不敌潜意识。敌过潜意识的全去当了长门僧。

    梆子声声,踏过结梦梁远远观望,不同于上一次的支离破碎,这一次,莺哥的梦境很连贯也很清晰。

    因必须找到症结所在,解开她心结才能将她顺利带出来,我们不得不花费一段时间看完整个故事。心中诸多疑惑,一一得到解答,但始终无法搞清魇住莺哥的到底是什么,这故事的每个结点看起来都有魇住她的可能。这就是一个杀手的命运,这样坏的命运,告诉我们杀手这个职业的确不能寄托终身。

    故事开始于郑景侯即位的第七年。

    景侯七年,飞花点翠,春深。

    二十岁的莺哥已是廷尉府最好的杀手,从十六岁杀掉第一个人开始,四年来,以手中长短刀所造杀孽不计其数。

    女子最好的年华都在鲜血里浸过,戾气晕得眉目日渐浓丽,而长年与兵刃为伍,所谓温软心肠在生死门前磨得半点不剩,一颦一笑都透出刀锋似的冷意。

    容府的下人集体对她,心存畏惧,等闲不敢和她说话,以至经常处在方圆百步渺无人烟、凡事只能自给自足的境地。不过这也不是全无好处,至少看小说的时候没有人敢前来打扰。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明明一模一样的眉眼,奶奶死后被接入容府的锦雀却人见人爱,完全不像莺哥那样人气低迷。

    总结原因,一来锦雀爱笑,同人说话未语先露三分笑意,像朵盛开在日光雨露下的太阳花,漂亮又干净;二来锦雀乐于助人,常帮园子里的花匠侍弄花草,帮厨房里的嬷嬷炖汤洗衣,还免费教小丫头们如何绣出最时兴的绣品。

    锦雀是这样平易近人,拥有十七岁少女该有不该有的所有美好,莺哥同妹妹相比,着实没有这样多才多艺,唯一会的只是杀人,而杀人显然不能算作一门才艺。若她也是像寻常姑娘一般长大,如妹妹一样,每月有姐姐的月俸供养,熬汤绣花自不在话下。

    可她不在乎,九年前容浔将她捡回来,容浔是她的救命恩人,他想要她变成什么样,她都会努力做到。好比她晕血,却成了杀手。好比她怕打雷,却能在怒雷滚滚中面不改色将目标置于死地。四月十七,容浔二十四岁生辰。

    暮春的雨无休无止。莺哥在赵国的任务中受伤,手臂被利剑划出一道可怖长痕,本应放缓行程将养,却惦记着容浔生辰,一路风餐露宿,紧赶慢赶七日,终赶在四月十六回到了四方城。

    赵国盛产白瓷。她想着要亲手做一件瓷器带回郑国给容浔做生辰贺礼,遗憾的是刀虽使得利落,手工却连三岁小儿也及不上,跟着做陶瓷的老师傅学了好几日。才勉强弄出一个奇形怪状的杯子,喝酒嫌大,喝茶又嫌小,真不知道可以用来喝什么。

    但杯上的白釉却上得极好,剔透莹润,一看就价值不菲。她将杯子用丝绸一层一层包好,行路七日,带回四方城,才踏进容府大门,已迫不及待要奔去容浔房中拿给他看。

    人人都说莺哥冷情。冷情的人偶尔流露这样孩子气的一面,其实是巨大的萌点……

    落雨倾盆,院中梧桐遮天蔽日,阵阵春雷就落在浓荫之后,桐花在雨中瑟瑟发抖。应门的小厮递给她一把伞,她将蓑衣取下,抱紧怀中用丝绸裹了一层一层又用油纸仔细包好的瓷杯,嘴角浮起笑意,撑了伞径自踏入雨中。

    免了屋外随伺小丫头的禀报,她想着要给他一个惊喜,想着他此时看到她会是怎样表情,眉会是如何地蹙起,又是如何松开来做出似笑非笑的模样,甚至想到他见到她会说的第一句话:“怎么这样快就回来,这一趟可顺利?”

    归途马急,溅起的泥点子悉数洒上斗篷,她将斗篷脱下,并了油纸伞一同交给屋外的小丫头,只抱着怀中瓷杯,身法利落地闪过半开的房门。天边扯出一道闪电,如同神将的银枪划破苍茫暮色。闪电带过的浓光里,容浔正立在书案后提笔写什么宇。

    除此之外。一贯闲人免进的书房中,妹妹锦雀竞也兀自撑腮坐在案旁。

    内室寂静,能听到狼毫划过宣纸的声响,容浔埋头写了好一会儿,抬头望向锦雀时,眼里含了隐约的笑:“这两个字就是锦雀,你的名字。”

    原本坐着的锦雀好奇站起,立在书案旁,仔细端详案上宣纸:“那这边这一行字又是什么……”话尾和着天边猛然响起的怒雷转成一声惊叫,同时紧紧捂住耳朵蹲在地上。

    正执起墨石研墨的容浔愣了愣,打量她半响,伸手将她拉起来:“这么大了还怕打雷?”话未落雷声接连响起,刚被拉起来的锦雀捂住耳朵朝后一退,腿被桌子绊倒,他赶紧伸手将她抱住,免了她腰骨撞在桌子角,蹙眉道:“怎么这样不小心。”

    很久,他没有放开她。她两手仍紧紧捂住耳朵。

    有些东西越是用力越留不住,就如莺哥的爱情,就如她手中瓷杯。内室外一声闷响,锦雀眼睛蓦然睁大,视线终止在门槛一截紫色裙角上。

    铜灯台只点了一盏烛火,映得室内一片昏黄。晦暗光线里,容浔嗓音淡淡的:“谁?”

    紫色裙角移动,锦缎摩擦的沙沙声就像晴好时院中梧桐随风起舞,一身紫衣的莺哥站在内室门口,鬓发在斗篷里裹得太久,散乱潮湿,缚在颊边额头,脸上神情冷如四月凉雨。

    又是一声滚雷,似铁锤自高空砸落,锦雀在容浔怀中重重一抖,猛地将他推开,自己却一个踉跄差点摔倒,他一把握住她的手,昏黄烛光映一副银紫衣袖,上有蕙林兰皋。

    将锦雀扶着站好,容浔转头看向门口的莺哥,仿佛才发现她:“怎么这样快就回来,这一趟可顺利?”连开口所言都是她此前预想,一字不差。

    她看着他,冷淡神色兀然浮出一丝笑,笑意渐至眼角,过渡如枯树渐生红花。脸上骤现的风情,假如久经欢场的青楼女子看到,就要让人家饮恨自杀。

    那风情万般的一笑隐在浓如蝶翼的睫毛下,未到眼底:“事情办得早,便早些回来。”

    室内静谧,容浔抬头扫她一眼,重执起案上笔墨:“那便下去歇着吧。”眼风瞟见地上黑色的布裹,“那是什么?”

    她转身欲退,闻言拾起方才落在地上的包裹,顿了顿:“没什么,不打紧的东西罢了。”

    赵国之事处理得干净利落,容浔将清池居赏给莺哥,这赏赐着实大方,你知道古往今来一切事物虚无缥缈没有定数,唯有房子是在不断增值。

    清池居在容府仅逊色于容浔所住的清影居,这就是说,两个院子都这么大,那为了符合建筑学上的对称审美,就必定要设计成东成西就南辕北辙,总之是绝不可能挨在一处。莺哥搬出紧挨着容浔寝居的集音阁,搬去和容浔隔得十万八千里的清池居。

    她在集音阁住了六年,自十四岁到二十岁,终于从这院子里搬出来,而下一任客居在集音阁的,是她的妹妹锦雀。

    一时间,容府台面下传出各种猜测。有传说认为莺哥彻底失宠,但传说又认为若是彻底失宠容浔不可能还赏莺哥那么好一处房子,但后来传说觉得这房子可能是容浔补贴给莺哥的分手费。

    有传说认为容浔爱上了锦雀,但传说又认为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特地甩掉另一个女人只能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个女人特别有钱又长得特别美,可考虑到锦雀和莺哥长得一模一样,容浔要真是为了锦雀舍弃莺哥那纯粹就是没事儿找抽了。

    但后来传说觉得感情本身就是一场找抽,男人的感情世界更是难以言说,假如你不是男人就永远无法理解。不过按照这个说法,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就远远不如男人和男人在一起和谐了,因为似乎只有男人之间才能比较容易地互相理解。于是发展到这个地步,传说就彻底跑题了。

    就在容府私底下围绕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之时,当事的三个人当中却有两个都表现平静。

    容浔身处高位,一向平静惯了。相比而言,莺哥的平静就有些令人琢磨不透。我似乎从未见过她狼狈的模样,即使那一夜闯入我房中在梦境里满面泪痕,也未像寻常人般痛哭失声。唯一不能平静的那个人是锦雀。

    莺哥搬离集音阁那一日,锦雀在前往清池居的一处假山旁拦住她,神情憔悴,爱笑的一双眼没有半点神采,却定定看着自己的姐姐:“你为什么不骂我?为什么不理我?姐,你是不是,是不是讨厌、讨厌……”

    话未完泪水已顺着眼角滑下,滴在衣襟上也来不及擦一擦。头上海棠花开,纷然如火。她猛地扑到莺哥怀中,死死将她抵到假山旁,搂着她的脖子,就像小时候一样,泪水揩到她脸颊上。

    被她死死搂住的莺哥终于低头来看她,浓黑瞳仁里映出她的模样,同垂落到眼前的海棠花枝没有两样。锦雀哽咽气息吐在她耳旁:“姐,我们离开这里,容浔不是你的良人。”

    莺哥背靠着假山,紫色的锦绣长裙上织出大幅蝶恋花,春意融融的一副好图案,穿在她身上只显得冷淡。锦雀紧紧贴在她身上哭得气息不匀。她头枕着一块凹下的山石,微微扬起下巴,看着高远蓝天,轻轻笑了两声:“你可知道。家养的杀手离开自己的主人,后果是怎样?五年,我为了容家,树了太多的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