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离开喀则

中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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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一个多小时以后,我们抵达了地面。入口处已经有了不少战士在来回奔跑忙活着,临时搭建起来的帐篷在晨曦中被沐浴上了一层金色的外衣。

    战士们将我们带到其中一个帐篷里,沙盘前站着几位军官,陆总也在其中,正叼着烟在那大声说着什么。我咳嗽了一声,陆总扭过头来,望着戴着面具的我愣了:“你是谁?沈木人又招来的新兵?”

    紧接着他便将自己脑门一拍,大步走了过来:“小王同志吧?好样的,你在蒙洞的表现,当时在蒙洞太忙没怎么打听,之后我才从其他人嘴里听说了!好样的,是个可造之材,沈木人那家伙眼睛就是有毒,看人看得贼准。”

    我怪不好意思地讪笑着,另外那几个军官也都扭过头来看我。

    陆总便又望了望我身后的金刚和燕十三,冲他们点头,最终目光死死地盯着朴锦衣:“这个……这个应该就是飞燕的姐姐,那个第八处的断赤吧?”

    我点了点头,然后正色对陆总说道:“我要求派一台吉普车给我,我和金刚、燕十三要将这名女特务带走。”

    要知道在这种节骨眼上,沈头也并没有亲笔信或者电话的前提下,我提出这样的要求,在普通的队伍里,可是属于非常冒昧与苛刻的,甚至可以理解成为下属对首长的冒犯一般。

    可咱的陆总自然不是一般人,做人做事有着自己的逻辑与原则。他压根没有思考,便点头了,并冲着外面喊道:“安排一台吉普车,加满油,现在就开到这里来。”

    喊完这句,陆总又问我:“要多少人跟着?要不我还给你多派一台卡车,上面跟二十个战士吧?”

    “不用了!”我耸了耸肩:“比较特殊的任务。”

    “那成!你们就赶紧。我还要继续开会!”陆总说完便转身朝着身后那沙盘走去。我们几个也识趣,连忙往帐篷外走去。

    到了帐篷外面,我们所要的吉普车还没到。但朴锦衣却自顾自的摇着头,好像自言自语一般说道:“可能,这就是你们收获了这个世界的原因。”

    燕十三自然没听明白:“啥?女特务你磨叽啥?咱迟早是要打到美国去,解放全世界贫下中农来着。现在倒还没到那份上,整个世界咱还只收拾了一部分。”

    朴锦衣难得一见的对着燕十三笑了:“真收拾了全世界,像你应该也可以安排当个省长吧。”

    燕十三讪笑道:“那估计有点难,咱没啥文化。要当省长,最起码也要大白哥那种,咱顶多当个副省长罢了。”

    半小时后,我们在营地做了一些适当的补给,便开始驱车往外面开去。离开这块地势相对来比较低洼的区域后,我们四个都伸长了脖子,朝着昨晚冒出那诡异的金属长虫的位置望去,但只能勉强看到那片营地而已,并没有发现那一截往外伸出很高的奇怪玩意。

    开车的是金刚,燕十三坐在副驾驶位置,手里拧了个水壶,大口啃着馒头。从拿到补给的食物后,这家伙嘴巴就没停过,有两个拳头大的馒头,他不紧不慢地啃了六个。

    朴锦衣的脚镣我们没有敢摘下,手上的镣铐倒是开了。她也吃了两个馒头,又找我们要了条毛巾,用水壶里的水沾湿,擦了把脸,然后闭着眼睛靠在后座上,看上去好像是睡着了一般。

    燕十三终于没有再伸手去行军包里拿馒头了,他灌了一大口水,打了个饱嗝,接着对我说道:“咱怎么赶路?这么直接开的话,明天天亮以前,应该就可以抵达统阳镇。陆总的人给咱准备了一桶油在后面,够咱折腾。但是走夜路会不会有危险,这个问题就必须是你来定夺了。”

    燕十三一本正经的模样,给人感觉也挺靠谱的。我微微笑了笑:“之前我们休息过一晚的那个小镇,我记得距离这并不是太远吧!我们现在加速开,到中午或者下午时分,应该可以到。然后我们在镇上招待所住一晚,明天早上再出发吧。”

    “这……不太好吧!夜长梦多啊!”燕十三又打了个饱嗝。

    我朝着前方那新升起的太阳望了一眼,眯起了眼睛:“十三,现在是早上,我们也刚刚吃完些东西,精神头还跟得上。但咱昨晚一整晚没睡是事实,如果熬到今天晚上……嗯,哪怕只是熬到今天下午,咱都会要撑不住了的。所以,先找个相对来说安全点的地方休整一晚上比较好。”

    燕十三点了点头:“行,都听你的,你说咋整便咋整。”燕十三又望了我一眼:“你先休息一会吧!就算你打了苏联人的那种什么针,但身体虚软是事实。眯一会吧!有我和金刚呢。”

    我“嗯”了一声,便又查看了一下朴锦衣的脚镣和手铐,她也不知道是真睡着还是懒得搭理咱,眼皮都没动一下。我见没啥,便也和她一样靠着座椅,闭上了眼睛。

    但眼睛闭上后,之前一晚发生的一切,又开始在脑海里面如同幻灯片一样来回放映着。有飞燕,那深邃如同沉静湖面的眸子;有朱敏,那红得如同火焰般的面容与绝望的眼神;还有朴锦衣,她在冷笑,她又在斜着眼望向我。

    我开始变得有点混乱,我知道自己是在迷失,也明白自己像是在某一片泥沼中往下渐渐深陷。我很清楚,自己在如此重要与艰巨的任务面前,时不时纠结着儿女情长的思想,是很不对的,但……

    必须承认,当时我的太过于年轻,那年代里的人,又不懂得洒脱。我只能纠结,也注定了为之缠绕,深陷其中。

    或许,这就是自己的宿命吧!我这样对自己说着……在爱与偿之间游离。对飞燕的爱……对朱敏的偿……

    以及对……对朴锦衣的……

    我找不到应该用上的词汇……

    下午三点不到,我们顺利抵达了目的地,并将车开进了小镇招待所的院子里面。燕十三拿着介绍信去开好了房间,被脚镣拉扯着的朴锦衣引来了不少招待所的服务员的围观,她们小声说着:“肯定是坏人,但应该不是女特务,女特务都很白净,不可能这么黝黑的。”

    朴锦衣一声不吭,跟在燕十三身后朝着二楼走去。金刚和我走在后面,他不时探头朝着楼下我们的车停着的位置望去,又望了望招待所外面,然后对我做出一个“没有”的手势。

    我自然明白他的意思是并没有朴锦衣所说的猎手与什么喜鹊的追踪,但这追踪,如果是咱这么容易就能发现的,又怎么算得上能耐呢?同样的,杨疾是不是跟上了我们,也不得而知啊!

    等待杨疾……实际上也是我之所以安排在这个小镇住一晚的原因之一。

    燕十三开的是一个套房,里面有一个房间,摆着两个床,并且没有窗户,唯一的出路就是通往外面客厅的那扇门。金刚进到房间后,便将客厅里放着的大柜子移到了那扇门前挡着,进出的人都需要侧着身子挤来挤去,也确实算是一个好办法。退一万步说,再能耐的能人,在这缝隙里穿过去也急不来,还要小心被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