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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7:征途(3)
储中天绝对是秦天毕生所遭遇最强大的对手,没有之一。
孙昊个人实力,不亚于储中天,背景更是吓人。他的死,虽是秦天一手促成的,但当时有十几个尊者在场,秦天借助他们的势,借助秦王令,这才镇杀孙昊。
而这一次,秦天直面储中天,没有任何帮手。
元婴,出鞘,合体……秦天突破元婴中期不久,而储中天是成名已久的合体境强者。两者之间,差了两个大的境界,如一道天堑,难以逾越。
“储中天,不好对付!”
出发之前,秦天就很清楚,此行万分凶险。储中天是脱了毛的秃鹫,虽然看着狼狈,但利爪尖喙依旧泛着寒芒。这是一次艰难的挑战,同时,也是秦天自找的。
是一次突破。
人族浩劫当头,秦天等不了三年丧期,若是魔族太过强盛,人族无法抗对的话。用不了多久,蛟城就会沦陷,到那个时候,青云他们根本就抽不开身对付储中天。
一旦魔族大军来袭,青云在蛟城布下的阵法必破,届时,没有了阵法的束缚,天大地大,一旦储中天离开,秦天再想杀他,几乎没可能。
说不定,储中天还可能背叛人族,跟魔族合作,成为魔族的爪牙。
这是唯一一次击杀储中天的机会,为了死去的战友,秦天绝不会错过。
未来会怎样,谁也不知道。
浩劫之下,秦天自己能否活着,他也没把握。
总之,不管怎样,这一趟他必须来。
或许,非是储中天的对手,但秦天,他会全力以赴。
“谁生谁死,未尝可知!”
“铮!”
地葬一横,枪身不住的嗡鸣,流光四溢,彷如一杆神兵出世,璀璨绚烂。
储中天杀了秦天生命中最重要的几个人,而秦天杀了储中,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何须多言。
“弑神枪决——苍龙出水!”
融合杀戮之心后,秦天只要一动怒,杀意暴增,同时,还能保持头脑清醒。这就是杀戮之心的最大妙处,而驾驭弑神枪决最重要的就是杀意。
当一个人想杀另外一个人的决心,凝聚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甚至一个眼神,便可将对方杀死。
“咻!”
手中的地葬,在秦天的操纵之下,化作一条张牙舞爪的怒龙,腾云驾雾,扑向储中天。
融合杀戮之心后,同样的招式,更加的凶猛,包罗万象。
但是,储中天更强。
地葬,枪势如龙。
那么,储中天手中的剑,舞动间,夹带着滔天之势,倾覆而来。狂风骤雨一般,处处都是伤人的锋芒。梨花朵朵,但见一朵寒芒暮然刺向秦天,带着令人不寒而栗的死亡气息,让开地葬,电光火石间刺了过来。
储中天憔悴的脸上,终见一抹诡异的笑容,狰狞可怖。
秦天的天赋,强悍的想让人不嫉妒都不行。但是他的脑子,太蠢。居然一个人跑来找自己,哈哈哈!狂妄自大的小子,可真是愚蠢之极。
不过,储中天喜欢。
秦天要不来,他哪儿来的生路?
“点星剑——要你的命。”
“小子,下辈子要是还有机会做人的话,放聪明点,哈哈哈!”
浑浑噩噩度过七八个月的时间,煎熬,折磨,直到现在,终见一丝曙光,储中天兴奋的要死。
秦天不是来送死,而是送给储中天一条生路,一个未来。
困兽犹斗,狗急跳墙。
这是储中天唯一的机会,他绝不会错过。
浩瀚的元气喷薄而出,一剑刺向秦天心腹的同时,紧跟着,储中天又是一掌拍向秦天脑门。
七八个月前,储中天用一根指头,轻而易举将秦天击败。那个时候,储中天甚至连面都没露,他自负狂妄,如高高在上的神明,无所不能。
而秦天就像是一只蝼蚁,储中天只需要一根手指,轻而易举便可将他碾死。
但是现在,储中天不敢有丝毫的懈怠,一开始他便抽出长剑,手脚并用,誓要将秦天置于死地。
从一开始到现在,储中天从未将秦天放在眼里,若不是青云他们插手,岂容他活到现在?
利剑巧如毒蛇,鳞片泛着幽幽寒芒,角度刁钻,招招毙命。
储中天不怕秦天,但他怕青云,怕剑魔他们。迟则生变!若不尽快将秦天铲除,离开蛟城,等到青云那些个老匹夫赶来,便是自己的死期。
所以,从一开始,储中天的攻击,便如狂风骤雨,追着秦天一顿猛劈。灵巧的剑,如毒蛇尖锐的牙,一点一点将秦天啃的浑身是血,皮开肉绽。
“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还是那句话,别说三年,就是给你三十年三百年,你也不是我储中天的对手。”
“秦天,认命吧!”
“哈哈哈!”
七八个月的恐惧和郁闷,终于得到宣泄,储中天就跟疯了一样,仰天狂笑。“从你踏入蛟城的那一刻起,你的命就注定要永远的留在这儿,给我儿殉葬。”
情况不如乐观!
从一开始,储中天便收起轻视之心,玩命的跟秦天拼。一寸长并非一寸强。厚重的地葬枪,速度远远跟不上储中天手中的剑。
“呜呜!”
只听见一道破空响起,未等秦天做出更大的反应,储中天手中的剑便在秦天身上留下一道骇人的伤口。剑峰一转,便是削掉一块肉,鲜血淋漓。
若不是即使规避,这一剑便足以要了他的命。
终归是小觑了天下高手。
刚突破元婴初期,秦天去了一趟琼月谷,与向行进大战,各有损伤。
秦天略胜一筹。
之后,在英雄冢入口处,与鞍山可汗对拼力量,秦天拼着受伤,也赢了鞍山可汗。
所以,秦天下意识的认为,自己突破元婴中期,实力大增,又得到杀戮之心,弑神枪决变得更加勇猛无敌,而流影枪也进阶为下品道器,名为地葬。
实力突飞猛进的同时,秦天也不由的变得自负。
自信过头,就是自负。
他认为,只要全力以赴,未尝不可一战。哪曾想,储中天竟如此的难缠。
秦天非但处于下风,更身处危境。
储中天穷追猛打,不折不饶,秦天稍有不慎,便有性命之忧。
整片天,都是储中天留下的剑痕。
没错,就是剑痕。
剑过留痕,七彩绚烂的剑痕,将天空割成一块块的碎片,锋锐毕露,暗藏杀机。
如此可怕的招式,超乎常人想象。
秦天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
对于他而言,此行,是唯一的一次宰杀储中天的机会。而对于储中天而言,这何尝不是他唯一一次生的希望。
谁都不想错过。
人影绰绰,交错间,又是一道血花飞溅,在阳光的折射下,泛着妖艳的光芒。
不用猜,受伤的指定是秦天。
“好!”
脚下,千万蛟城百姓无不叫好。
秦天杀了储中,他们感激不尽。但是,毕竟他们是蛟城的居民,世世代代盘踞在蛟城,秦天太过放肆,要将他们全部驱赶出去,他们焉能答应?
最重要的,成王败寇!
秦天都要死了,谁还会冒着得罪储中天的危险,说秦天好话?
倘若当初,最开始的时候,秦天有足够强大的能力,非但能够杀了储中,而且连储中天也死在他手中的话。想来,整个蛟城千万武者,肯定全部会站在秦天这一边,普天同庆。
储中天奴役蛟城千百年,储中更是在蛟城中作威作福,祸害不知多少姑娘家。
但凡有点血性的武者,都对储中天父子二人恨之入骨,但敢怒不敢言。
“嗤!秦天?就凭他也想杀我们城主?真是痴人做梦。”
“如果百年后,秦天再来蛟城,或许他还有那么一线可能。现在嘛!这小子根本就是跑来送死的。”
“该!冲着自己有些能耐,便目中无人。也不瞅瞅自己算个什么东西,居然叫我们滚出蛟城,哼!就凭他?”
“快看,秦天要不行了,十息,不出十息时间,这小子就要死在城主脚下了。一代天骄,真是可惜了。不过,我看我们最好还是离开蛟城一段时间。秦天死了,恐怕青云会前迁怒于我们,所以,我想还是近期离开一段时间,避避风头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