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之夏至 第九十九章 活在虚构世界的女孩

寒羽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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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芸姐,那本书的作者你见过吗?”

    “怎么可能啊!”齐小芸不无遗憾道,“而且,相见说不定不如不见,就像我当年将柯南道尔设想成福尔摩斯的模样,见到本人照片后,大失所望。同样,我一度将傅叶想象成一个冷静从容、在迷雾森林里游走的美女!可惜,在大学那会已经知道他是个男人咯,稍微有点点失望,这可能就是因为形象大与思维的原因吧!至于现在呢,人家已经旅居海外,而且一部散文诗进入了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傅叶已经是大人物了,所以见面的希望就更加渺小了。”

    夏夜之努力压下心中震骇,尽量让口气显得平静:“书中有没有提到岑琦的妹妹?”

    “为什么会这么问?”齐小芸眨了眨眼睛,“你该不会是欧美剧看多了,觉得人物能从书里走出来吧?很遗憾,没有一个可爱的小妹妹被这个伟大的姐姐庇护,《未明》里没提到,不过《夏之夏至》,对,这本书……”

    齐小芸推了推睡在沙发里的吴丽,从她身下将压着的书抽出来,很熟悉地翻到某页,指着道:“这里也有岑琦,说她有一个影子,当然加入了迷幻手法,有些光怪陆离!其实,傅叶这个人的一生也是……怎么说呢,就说光怪陆离吧!我上大学那会,因为比较崇拜他,所以专门托人查了下关于他的资料。当然也如刚才所说,知道了让我非常失望的消息……不过他的经历却又让人不得不去为他故事中所写人物而牵挂。傅叶曾经的妻子,是北大中文系一个非常有名的才女,而他只是一个在高中因为打架辍学的‘坏学生’,呵呵,很难以想像吧?为了追求北大才女,傅叶开始背诵欧洲近代大量诗歌,还专门在北京租了个房子,有空就去旁听,他涉猎的范围不止文学,还经常去北京电影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学习其他延伸类的知识,而且因为父亲是船员,常在法国的关系,他的法语功底很深,加上本人为了追女生,阅读了大量法国文艺作品,据说能一字不差地用法语将《等待戈多》背诵出来。那一年,北大有一个诗晚会,傅叶冒充本校生将自己写的《颠覆戈多》演讲出来,震惊了不少教授,在最后结尾时,他想着那位女生表白!你想想那种场面,那个时代,敢这么做的有几个,是吧?”

    “于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于是……呵呵,傅叶被群殴了……”

    “这么惨?”

    “要不是因为这样,我想那个有几分野性的才女大概不会答应做他女朋友呢!傅叶这个人不光在文学方面有极高的天赋,在打架上更是技术精湛,据当年目击者回忆,他一个人挑了十三个大学生,才被打倒的!”

    “于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于是,女孩说,你要真喜欢我,就等我十年!”

    房间之中隔绝了外面喧嚷的噪音,茶灯外围的光晕袅袅,在齐小芸眼中溅出了点点涟漪,齐小芸有些羡慕有些欣慰,道:“傅叶等了十年,在十年里逐渐成为了法文作家,自由诗人,十年后娶到了女孩,之后他们生了一个女儿,可是……女孩因为大出血在医院离世……傅叶满心愧疚,带着女儿离开了北京,过起了半隐居的生活,将全部的爱放在女儿身上,如果这样也罢了,可命运似乎嫉妒这个男人,一次意外事故,傅叶的女儿早夭……哎,命运有时候真的很难说,是吧?”

    夏夜之蹙了蹙眉:“那然后呢……”

    “然后……然后,傅叶去了法国,就再没有消息了!”

    “书中写的什么?”夏夜之顿了下,“那关于岑琦的故事是怎么样的?”

    “《未明》写作体不是平铺直述的风格,傅叶写岑琦这个人物是站在现在和未来两个角度同时来写,就像刚才我说的,‘现在’的岑琦是一个冷静自控的女孩,她的一生都在寻找某种问题的答案,仿佛等待戈多一样。而‘未来’角度的岑琦更像是一种因果关系的反应,她的几次重要选择对应了未来的几种结果。就拿在图书馆遇到一个男生来说,那个片段……”

    “那个片段怎么了?”

    见夏夜之忽然打断,齐小芸以为他是关心岑琦是否和男生在一起,于是笑道:“放心啦,岑琦哪是这么容易就追到的?那个男生只不过是她最后的一个‘戈多’!”

    齐小芸轻描淡写的一句话中,夏夜之敏锐地把握到了两个重要的字,“芸姐,岑琦的结局怎么样?”

    “结局啊……呵呵……”

    齐小芸抿了口酒,眼神中有一些伤感。

    ……

    午夜钟声响过,一部分喝得烂醉的客人勾肩搭背地散场。

    包间里,除了齐小芸外,都喝醉了。宋佳佳是因为高兴醉了;张媛是纯属起哄,自己把自己折腾的吐了好几次;吴丽心情郁闷,只是硬撑着场子,对于那份和金龟婿的爱情还是很看重,夏夜之好不容易才和司机将她放到车上,司机很憋屈,脸上多了三道血痕,像被犁头犁过一般。

    一帮子被酒精度挑得很高的牲口正死皮赖脸地堵在台下,非要ri唱首歌才能走。因为没有过激举动,所以保安也不好把这些家伙像死猪一样扔出去。

    “我不会唱歌!”

    ri站在台上一直解释推辞,但是下面就是不放行。夏夜之安排齐小芸等人走后,再回到北回归线,恰好赶上这一幕。他想也没想,冲上舞台,一把将话筒拉了过来,对着吉他手打了个响指,“rbrugFir!”

    吉他手干笑了两声,“好,斯卡布罗集市!”

    王霞拿着酒杯,虽然不情愿,还不时向这边望来。然而,当锯条一样的声音从话筒里逃出来的时候,许多人震惊了,王霞脸上感觉一热——

    真替他丢人!

    原本看他上去那劲,以为多牛逼呢,结果……

    在台下两个喝酒喝到脖子眼的男人,正比拼着最后一瓶啤酒,就在这个时候,倏然划过一道摧悲之音,登时就吐了,相互吐得满脸都是。

    主音吉他手啧了啧嘴,小声啐了一口:“妈比的,啥玩意啊!恶心不死人怎么地?”

    夏夜之闭着眼睛,微微摆动着身体,旁若无人般地进入了一种迷醉状态,也不管那些被荼毒的生灵浑身鸡皮落一地。

    “妈的,这要在我学校,我抡起吉他拍死这鸟人,脸真大啊!”伴奏吉他手听着夏夜之最后那串走调的口哨,心生不满,直接过度弹起了《卡萨布兰卡》,没想到那家伙还真能随机应变,口哨直接转音。

    五分钟的时间,足足五分钟,台前一片空寂。

    夏夜之志得意满,借着如此美妙的机会,牵着ri的手洒然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