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四章 和美女飙车(三更求票)

烈风之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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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天后,我在身上的伤还没有痊愈的情况下被林森叫了回去。他还真的做得出来,丫的就像旧社会的地主老财一样压榨我。

    但是林森虽然万恶,黎雅妹妹却心痛我。她没有要我去她家接她,而是早早的来到了我家的楼下等我。正好那时候我和肖一起出门。

    肖现在在电视台做得并不开心,她不肯去当娱乐主播,台里就拿朝阳区那次失误压制她,让她去跑有些又累又很难做出成绩的边缘新闻。所以基本上每天出门上班的时候,肖都会带有一种抵触情绪。我不知道这样下去她还能坚持多久,更不知道如果她坚持不下去了,接下来又会选择怎样的人生。

    肖和黎雅见面的时候两个人都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貌似友好的打了个招呼。然后都拿眼睛看着我。我只能懂事的说,打车,先送肖去电视台。

    肖说:“算了,高峰期你们不可能打到车去朝阳区的,等电车你们就该迟到了。我自己打车去上班吧。”其实她平常也是自己打车去上班的,她现在的工资并不高,房租水电其实都是我出的,就这样她还有些入不敷出。我才跟她说,干脆我起早一点送她上班算了,这样还能省点钱。可是第一天,看来我的话就没能兑现。肖的情绪不高,她穿着衬衣和套裙,绾着她的小卷发。和我最初见到她的时候那种青春洋溢比起来,显得有些疲倦。黎雅看着肖的背影,对我说:“师兄你还是送肖去上班吧,我现在先坐电车过去,在那边等你。”

    我想了想答应了。说实在的,看着肖的背影孤单的融入清晨的雾气之中,我心里酸酸的有点不是滋味。这就是我为什么从来不敢设想娶她做老婆地原因。我能给她什么呢?我突然有种感觉,好像肖这样一走的话,就会像李莎那样。从此离开我的世界,变成我记忆里一个虚构的人物。我没有想太多,即使以后根本不能确定,至少现在我想尽量地留住她。黎雅呢?她转身走向公汽站牌的时候。我觉得她穿着制服的背影也有些寂寞。但是这两个背影如果一定要我选一个的话,我只能先去选肖。

    不是因为肖长得更漂亮,而是我们一起经历得更多,从感情上来说,也要更深一些。不要说我装逼,明明就是好色,还说什么感情。这是真的。

    我跨上了摩托。在肖打到的士之前拦住了她。

    我把头盔递给她,说:“上车,我送你。”

    肖回头看了看,黎雅已经坐公汽去电车站了。她吸了一口气,接过头盔坐到了我的身后。她眉宇之间依然带着忧愁,好像我送不送她,其实都没有太大地区别。这多少让我有些挫败,我原以为她至少会有些小小的得意的。事实上我发现我根本不了解女人,我把她们想象得太没有头脑了。而且,这一段时间我觉得自我感觉有些好。这绝对是一个误区。我这个人真的没什么优点,要是连自知之明都没有了,那就真正挫到家了。

    电视台离我们住的地方并不算太远。我只用了20分钟就飙到了。肖坐在后座上搂着我的腰,一直到下车都没有说话。我看到她即将走进电视台了,我说:“肖,其实,不开心的话就不要做下去了。”

    肖看了我一眼。微微地摇了摇头说:“还没到那一步呢。你去上班吧。如果能早一点回来地话。我等你做饭。在家里吃。”她地语气充满了眷念。好吧。我不能再奢望什么了。

    目送着肖走进电视台里。我看到一辆奥迪R8缓缓地开进了电视台。那车子有点眼熟。似乎是见过地。我突然想起。这应该是本市首富。无所不在地中兴集团地二公子晋有志。这家伙可不是什么好鸟。我真怕他是冲着肖过来地。所以我在电视台门口停留了一下。晋有志下车地时候肖已经走进大楼里面去了。中兴地二太子手里很恶俗地拿着一大捧花。而他等地应该不是肖。其实这家伙都四十出头了。还搞得自己一副花花公子地派头。我真怀疑他也就是外面光鲜。真枪实弹地运动地时候。还不知道枪挺不挺得起来。有没有子弹呢。

    大约十分钟以后。中兴二太子等到了他要等地人。

    一辆大众甲壳虫开了进来。从那里面走出来地是电视台地当红主播。好像叫姚箬氲什么地。公正地讲。长相和肖有得一比。但是就像当初我觉得肖跟雪冰魂比起来带有烟火气息一样。姚箬氲跟肖比起来一点都不清爽。肖坚决不肯去做娱乐主播。让我看到她非常清醒地一面。众所周知。娱乐圈从来就是个非常污浊地地方。我看到中兴二太子在电视台楼下跟女主播姚箬氲纠缠不休。觉得有点倒胃口。发动了车子准备走了。

    这时候黎雅又打电话来。说今天不去朝阳区了。林扒皮叫我们去军方地基地。林扒皮是我给林森取地新外号。很快得到了兄弟们地一致认可。

    军方地基地?这是个好事情。说不定又可以见到雪冰魂了。

    黎雅在城郊的路口等我,我飚着摩托抄近道过去。其中跨过了两座中兴大桥,其中一座已经有点年久失修,很少有车从上面过了。另外一座则刚刚修建不久,造型设计得很科幻。但是我宁可喜欢老桥,新桥的封闭式结构老让我想起生化危机出现时那种万人涌动,最后却被一道铁门关在里面的情景。

    捎上黎雅之后我就飚得更HIGH了,只是在郊区路过那一片巨富级的牛人居住的别墅区时我才稍稍的放慢了一点。我曾经在路边打死一只藏獒救了一个女人,但是那个女人却在军区医院被人用氰化钾毒死了。那一片豪华而辉煌的别墅区里究竟藏着什么秘密,也让我十分好奇。我知道林扒皮在这件事上受到的刺激很大,他也从来没有停止过暗中的调查。但是我现在要关注的事情还很多,这事等他有了什么答案之后再说吧。

    还没有飙到一半的路程,我的后视镜里突然出现了一辆东风猛士。好像今天我很容易碰到眼熟的人,不过这个可比刚才那个中兴二太子顺眼太多了。我稍稍靠边,就看到猛士车摇下玻璃,探出了那一张冰雪晶莹绝美精灵的容颜来。

    雪冰魂,我真的又遇见她了。

    “车子不错啊。”雪冰魂放慢车速和我保持平行,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要不要飚一下?”

    你四驱军用版越野你跟我一辆破烂日货飚你也好意思啊?我大声的回答她说,要不我们俩换一个?

    雪冰魂呵呵一笑说好,一个加速,在前面停了下来。我看见她走下车,身上穿的夏季军常服,可惜配的不是套裙而是裤子。

    我也把车停了,说,怎么,你来真的啊?同时顺便介绍了一下黎雅说,黎雅我们队里的师妹。雪冰魂说,知道,我们见过。黎雅笑了笑,下了车问:“这种情况下,我坐哪个车安全点呢?”

    雪冰魂说:“个人意见,当然是跟技术更好的,比如我。”

    黎雅说:“这一点我深信不疑,不过,就一个头盔我看还是给你比较合适。我就坐汽车吧。输了的请吃饭怎么样?我顺便蹭一顿。”这丫头没有说实话,她明明就是更愿意和我呆一块的。

    雪冰魂接过黎雅递给她的头盔,说:“行,就这么说定了!”她戴上头盔就跨上了我的摩托车,还招了招手示意我先走。我无语。我知道这美女有点彪悍,那次拼酒我就完败给了她。除了拼酒,那次瑞香县的行动她还是军方的指挥官,我估计她和李莎一样,都有人间凶器的嫌疑,只不过走的道不同而已。可笑最开始的时候我还以为她是文工团的呢。先走就先走,她对这条路肯定比我熟得多。我也就不跟她客气了。

    猛士作为国产的军用越野,性能还是相当彪悍的,据说很多项指标都超过了美军的悍马。我上了车下意识的一回头,车身后面竟然多了一挺重机,哇靠,这还不是她平时开的那一辆!我真想叫黎雅掀开顶棚,把重机架出去,那样上路我太阳的要多拉风有多拉风啊。

    一上路我就飚上了140,哼哼,我知道她强悍,可是我那八成新的日货根本就飚不上这个速度。我再次申明,我鄙视日货,要不是林扒皮硬塞给我,我才不要呢。

    和美女飙车,这还真刺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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