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七章无兄弟,不远征 (11)

孑与2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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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三七章无兄弟,不远征

    阿娇闻言大笑,指着带来的木桶糖霜道:“这才是听话的,不出去就好好地在葡萄宫酿酒。

    些许杂毛,我出面就是。

    一些不知所谓的人,真以为我大汉朝的官员就是那么好做的?只要随便博一点名声,写几篇酸文,就真的能成一个合格的官员?

    陛下给的俸禄只养那些能办事,会办事的人,如果自持名声,就能管理天下百姓,那就错了。

    从今年起,大汉官员将开始下放,他们不仅仅是要管理都市,郡县,更要深入到乡里。

    多年以来,陛下的政令只能下到郡县,乡里却被豪强把握。陛下轻徭薄赋的安抚百姓,好处却全部被胥吏给侵吞了,真是岂有此理!

    黄氏就是依靠地方豪强最终权倾蜀中,如此毒瘤,今后将见一个铲除一个,绝不容情!”

    阿娇用雪白的手以及红红的长指甲在脖颈上做了一个美妙的杀头动作,让云琅不寒而栗。

    刘彻这是要深化统治啊……

    大汉朝的统治对于后世严密的统治来说,堪称放任自流的典范。

    云琅总是想起后世街道大妈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

    真正说起来,大汉的亭长,里长才是百姓真正能见到的官员,至于县令一级的人物,对于大汉百姓来说,已经是云端上的存在。

    一个可以执行有效统治的官员体系是国家健康发展的一种表现。

    当然,如果政治清明,这对百姓来说是福气,如果很不幸的遇到政治黑暗时期,这就是灾祸的开始。

    有云琅在的地方,基本上就不缺少美食。

    葡萄宫里的斑鸠,野鸡,野兔多的数不胜数,而赵破奴又是一个能用石头打猎的高手。

    在阿娇明显没有马上离开葡萄宫打算的前提下,烤斑鸠,烤野兔,再加上炖鸡,就自然而然的出现了。

    阿娇来了,摘葡萄这种活自然就不用云琅霍去病他们干了,只有李敢不愿意来野餐,执着的要为陛下找到最好的葡萄来酿酒。

    辣酒随荤,黄酒随韵,至于葡萄酒那就要配心情了。

    阿娇很喜欢云琅酿造的葡萄酒,里面有一丝丝的甜味,虽说这是葡萄酒没有发酵完全以及云琅放糖太多的表现。

    她不是很喜欢烤的金黄的斑鸠,对于炖鸡却表现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热情。

    吃过饭之后,阿娇还非常有兴致的参与了捏碎葡萄酿酒这一繁琐的过程。

    直到傍晚,心满意足的阿娇才乘车离去。

    当偌大的葡萄宫只剩下这六人的时候,所有人都很聪明的忘记了上一批葡萄酒酿造的过程。

    而李敢,则养成了一天洗三次脚的习惯。

    “阿娇贵人今天很反常!”霍去病双手放在脑后躺在床榻上瞅着窗外的明月道。

    “这说明我们的重要性又提高了,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对阿娇贵人来说,这些年最大的功绩不是赚了多少钱,而是参与了我们兄弟成长的过程。

    现在,就要到收割果实的时候了,她那么聪慧,怎么可能会放弃这种示好的机会。“

    云琅依旧有些不开心,他觉得事情总是脱离他的掌控,很难沿着他选择的方向前进,这让他非常的具有挫折感。

    曹襄冷笑道:“阿娇贵人来葡萄宫,更像是受了我舅舅的派遣。

    我舅舅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抽你一巴掌,然后再给你一个笑脸,我从小到大就是被他这么教训过来的,对于这一点,我太清楚了。”

    李敢犹豫了良久才小声道:“我觉得这是好事情,毕竟,我们兄弟的功劳没有一点虚假,没有一份战功是依靠花头得来的,陛下爱我们也是情理之中。

    我们是臣子,做好自己的本分就好了,不能想的太多,想多了是坏事!”

    这种事情赵破奴,谢宁从来都不参与,只是在听,他们说的这些事情对他们两人来说实在是太遥远了。

    “我更喜欢陛下对我直来直去,他下令,我执行就好了,我霍去病此生没有位极人臣的打算,只想把匈奴杀的干干净净,然后就在骊山里狩猎,或者在家里种田,朝堂上的事情,我没有任何兴趣。”

    曹襄白了霍去病一眼道:“那是啊,你只要发表一次意见,我们兄弟就会倒霉一次。

    我记得你上一次发表意见的时候还是要大伙都去白登山,结果,我现在想起那段经历都会尿裤子。

    还有,受降城那一次,再就是突袭镜铁山,然后就是大河谷之战,跟着你,很容易捞功劳,可是,我觉得死的也快啊。

    去病啊,咱们兄弟现在屁股后面都跟着一大群人讨生活呢,要懂得保重自己了。

    我舅舅开始对某一个人好的时候,就是要托付重任给你的时刻,我舅舅给的重任,从来就没有一件是轻的,那一件事情不是需要把脑袋栓裤腰带上才能完成。

    说实话吗,阿娇贵人今天如此亲民,我心里是害怕的,恨不得一辈子都不要离开葡萄宫。”

    “你今天还说要离开这个狗屎一样的地方。”

    “阿敢,相信我,如果你要是向我一样了解我舅舅,你就会发现跟遵从我舅舅的计划比起来,葡萄宫荒凉,无聊的日子就像是在天国。”

    霍去病翻身坐起,蹲在窗前继续看着明月道:“我宁愿战死,也不愿意苟活一生。

    老天让我降生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要我去杀掉贼奴,如果此生不能杀光贼奴,活着很没有意思。

    明天,我就给陛下上请战书,请他无论如何都要考虑将我派到最危险的地方,哪里才是能让我心情舒畅的地方。”

    云琅微微叹息一声,少年的时候,每个人的梦想都是差不多的,到了青年这个开始完成梦想的阶段,差异就会自然显现。

    霍去病是一个极度执着的人,他少年时就立志干掉匈奴,这些年下来,他矢志不移的向自己没有匈奴人的梦想前进。

    曹襄,这时候已经变成一个成熟的政客了,少年时的梦想对他而言是可笑的。

    想到这里,云琅就忍不住要审视一下自己,结果,他发现,自己更像是曹襄,而不是霍去病。

    “我们三个没有别的本事,想要的东西都需要我们骑着马去争夺。

    去病,你明日上奏折的时候,记着让我们三个也署名。”

    赵破奴看起来粗野,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冷静地人,他一开口就杀死了这场看似有意义的讨论。

    霍去病看着云琅跟曹襄道:“没有你们在后方,我无法心无旁骛的去战斗。

    没有你们在后方,我不敢肆无忌惮的战死,就因为我知道后面有我的两个兄弟在。

    我才不用担心我的粮草,我的物资,我的战马,甚至我麾下的将士。

    阿琅,阿襄,还是那句老话,我们去战斗,你们看家,顺便给我们料理一下后路。

    当年太祖高皇帝夺得天下之后,叙论战功的时候,排在第一位的并非韩信,也不是张子房,而是留在汉中的萧何。

    我知道这些年我们所有人的变化都很大,可是,我骑都尉之所以让人高看一眼的根本原因,那就是我们有第一等的将士,第一等的武器,第一等的粮秣供应。

    当我们骑都尉在冰天雪地战斗的时候,我们不用担心自己会被冻伤,因为我们有裘衣,有手套,口罩,背囊里有酒,有肉干,有炒好的炒面。

    我霍去病不是一个鲁莽的人,更不会带着一群兄弟去送死,我想要追求胜利。

    我知道阿娇贵人今天来的含义了,陛下就要派人远征河西了,陛下想要彻底完全的干掉西匈奴,斩断匈奴的一条臂膀,这是大事,一旦功成,西部将再无战事。

    阿琅,阿襄,不要以为是我在贪功冒进,我这样做是有足够的底气的。

    那就是因为我有两个可以托付性命的兄弟,如果无兄弟,我不会远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