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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两百里将军
如果宋乔背后有人撑腰,依旧高傲的如同公主一样,云琅自然会用尽手段来追求人家。
不管怎么说,追求到了,就是荣耀,将来也好显摆给孩子听。
现在不成了,宋乔,苏稚一下子成了孤儿一样的存在,再用以前的法子,恐怕威胁的意味要比爱慕的意味多。
即便是成功了,总有一个人觉得委屈,这样的爱情婚姻,云琅还不想要,即便再喜欢也不成。
很多时候,对贵女耍流氓,是英雄,对落魄者耍流氓,那就真的成流氓了。
自从知道山门出事之后,宋乔就基本上没有跟云琅单独相处过。
在这段时间里,云家的秋粮已经种下去了,去年沤的麻,今年可以往下剥了。
这是一项需要全家老少一起干的活计。
在水里浸泡了半年的麻杆,只留下纤维,至于麻上残存的没有用的废物,全部被水给融化了。
长长的麻纤维被扯下来之后,就被妇人们弄成一束一束的,接下来,还要继续劈分麻线,让麻线变得很细,纺成线,最后用木槌捶软,变成真正的麻线,最终会缠在梭子上,被纺织成麻布。
这东西的附加值很少,不过,大汉国九成以上的人就依靠它来遮羞御寒。
一个农户,如果总是去购买麻布,会被人家笑话的,农家是最讲究自给自足的人家,能在家中解决的事情,就绝对不要借用外在的力量,这是一种共识。
事实上云家基本上就没有穿丝绸的人,虽然云氏现在也出产一些绢帛,却主要是用来防御羽箭的。
只要把绢帛织造的厚厚的,密密的,当羽箭射中这种绢帛制造的衣衫,就能有效的抵御羽箭的伤害,即便是被羽箭射中了,羽箭也会带着衣料一起陷入肉体,拔箭的时候很方便,遭受的创伤也要小的多。
霍去病原本对此不屑一顾,认为是无稽之谈,结果亲自试验过之后,他终于认可了云琅的做法。
这就让丝绸的属性从美观保暖,变成了辅助防御,所以,云家的丝绸不需要织造的多么美观,只需要足够结实,就能体现出丝绸的价值了。
这样的工艺很适合云家那些初涉丝绸织造的妇人,云家今年生产的蚕丝,一束都没有外卖,全部被妇人们给织造成了厚厚的蚕丝布。
云琅并没有立刻将这些丝绸布卖出去,在大汉军方还没有认识到丝绸布对于羽箭的防御能力之前,这样的绸布还卖不上价钱。
麻布就不一样,云家的每一个人身上穿的都是麻布,只是云家的荒地很少,没有种太多的麻,所以,连自家人的衣料也备不齐。
云家地界以外都是荒地,他们却不能在那里种任何桑麻,当初田蚡家就是因为在帝陵附近种植了一些桑树,导致的结果就是身死族灭。
相比有些沉闷的云家,富贵镇早就变成了一片工地,那些以背煤石为生的野人,现在偶尔也能出现在工地上找一些活计干。
这就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了。
没有猎夫整日里追杀,没有羽林军把他们当野兽射杀,现在虽然穷了一些,辛苦了一些,至少能活下去了,这就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
苏稚,宋乔一次次的去看正在修建的医馆,且久久的不愿离去,她们甚至已经计划好了自己的卧室。
“云师兄,我住这间屋子怎么样?”苏稚又一次拿出云琅设计的图纸,满怀期望的问云琅。
“那间屋子不合适你住,谁家女孩子能住在前楼?哪里是药铺,是放药橱,以及制药的地方,不能见光,所以黑乎乎的,你的屋子应该在后院。
你看,就是有水井的地方,向左六尺之地还有一座眉楼,那座楼才是住人的地方。”
“可是我想住在前面,一打开窗户就能看见外面的街道,来往的人很多,有好多卖东西的商贩,他们的叫卖声很有趣。”
“笨蛋,只有青楼的女子才会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坐在高台上,让别人看,你是好好的闺女,不要太张扬,喜欢看街道就去街道上,大大方方的,你又不是贼!”
“好吧,不过,我师姐喜欢左面的这间,她也要住在前楼,你为什么不说?”
“她不用说,等楼阁院子都修建好了,她自己会做出先择的,不用担心。”
苏稚没话说了,依旧瞅着云琅,过了一会咬着牙道:“你现在怎么不去找师姐了,是因为我们没师门了吗?”
这话说的云琅心头一酸,拍拍小姑娘的脑袋笑道:“你知道我有多想跟你师姐说话,只是现在不合适,是你师姐不愿意多理睬我,我要是上门勤快了,人家就会说我是无赖子。”
“你以前还在路上拦着我师姐说话,现在怎么就变了?”
云琅无奈的笑道:“等你师姐以医术名噪长安城之后,我还会去路上拦她,说不定还会爬他的墙根。”
苏稚虽然聪明,到底还是年轻,弄不明白云琅话里的意思,怏怏的去了北楼,她还是觉得云琅似乎不怎么喜欢她师姐了。
“一伍,披甲。”
“喏!”
“二伍,披甲。”
“喏!”
“三伍,披甲。”
“喏!”
“四伍……”
今日是骑都尉全军换甲胄的日子,一千三百副黝黑的铠甲一字排开,摆放在麻布上,头盔,胸甲,战裙,腿甲,腰带,护心镜,棉丝软甲以及两双牛皮靴子,就是骑都尉甲士的全副护具。
大汉的铁铠事实上已经很不错了,有骑兵披挂的半身铠,也有铁甲步卒使用的蒙面重铠。
后世常用的步人甲这时候自然是不存在的,云琅能做的,就是给铁铠多配备一副护心镜,有了这东西保护要害,遇到匈奴人的木棒也能多挨两下。
人靠衣装这句话不是白说的,当一千三百六十四人齐齐的披挂完毕之后,骊山脚下就多出来了一支虎贲!
霍去病纵马缓缓向前,面对这一千三百六十四人沉声道:“战马齐备,甲胄周全,矛戈锋利,铁盾坚实,这就是我当初给你们承诺的。
现在,你们给我的承诺呢?”
最前列的百夫长吼道:“将军破敌,某为前锋!”
随即,他麾下的军卒一起吼道:“某位前锋!死不旋踵!”
云琅见全军一起开始大吼,就对身边的曹襄道:“战马备齐了没有?”
曹襄点头道:“全部匹配了战马,战兵做到了一人双马,辅兵一人一匹。”
“这就是说,我们全军,一日奔袭一百五十里应该没有问题?”
李敢在一边道:“差的远呢,兵法云,百里而趣利者蹶上将,五十里而趣利者军半至。
想要一日奔袭一百五十里,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即便是我们全部配备了战马,也不成。
一千三百多人的大军全副武装走一百五十里,跟十几个人奔行是两回事。
我们要做的事情还多着呢,不仅仅是战兵,辅助兵能随大军一起行动才算是大本事。”
云琅笑道:“光是死命的训练军卒应该达不到这个目的,我们还需要对器具做进一步的改良。
等将士们熟悉器具跟战马了,知道怎么样行军最方便省力,估计就能达到这个目标了。”
做完动员的霍去病回来了,听云琅这样说,皱眉道:“一百五十里不够,必须在轻装简从之下奔袭两百里才能达到我的要求。”
曹襄怒道:“这不可能。”
霍去病瞅着远处的军卒道:“我舅舅说了,只有达到一日两百里才能对匈奴完成有效地包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