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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怎么了?”听见尖叫声,朱朱在电话里问道。
谭璇很镇定地转过身,将空间留给趴在地上龇牙咧嘴哀嚎的那个男人,对电话里道:“朱朱,你真是出息了,居然和李明喻勾搭上了,你说的男人居然是他?”
朱朱在电话那边有点紧张:“唉,不是,不是的,年年,你听我解释啊。不能因为陆翊是渣男,我就不能和他的室友谈恋爱,对吧?李明喻虽然是长得一般了点,但是他安全啊,用起来也还行,凑合着用用吧。咦,他提前回来了?”
“是啊。”谭璇听着穿衣服的摩擦声,答道。
“你怎么着他了?”
“我刚开门,看到他在脱裤子。”谭璇的声音生无可恋,最近两天总是这样,不是给男人脱衣服检查身体,就是看到男人在脱裤子。
“……”朱朱疯了,“谭年年,你马上去住宾馆,不准来我家!我现在是有家室的人了!招待你不方便!快走!把我家明喻吓坏了你死定了!”
“宇宙重色轻友第一典型,朱梦琪。”谭璇恨得咬牙,正想把钥匙扔到沙发上,李明喻已经穿好衣服出来。
看到谭璇,李明喻结结巴巴道:“那个,年年啊,你回锦城了哈?那个……我去朋友家挤挤,你晚上和朱朱住吧,你们好好聊聊天。”
作为陆翊的大学室友,他们分手后,李明喻见到谭璇总有点尴尬,毕竟陆翊背上了渣男的名号,可兄弟还是要做的,只好一面尴尬一面硬着头皮交往。
谭璇好像忽然明白了,也没着急走开,只是问李明喻道:“听朱朱说你出差了,提前回来是为了参加他的婚礼吗?”
她说的“他”,李明喻明白。
李明喻个头不高,长相普通,被陆翊和谭璇这一对的颜值秒成了路人甲,他大学毕业后没有像大多数人那样从医,而是选择了医疗器械方面的销售工作,目前两地飞来飞去,工作虽忙倒也很乐在其中。
“是……是啊。”李明喻笑道,“年年,你也知道我们玩得不错,他结婚,我们这帮室友不好不去的吧?”
因为关系亲密的缘故,大学的这帮同学都知道谭璇的外号,跟着陆翊都这样叫她。可是这个昵称现在越听越刺耳,如果没有了陆岁岁,谭年年是什么?
谭璇也不想再追究这个昵称的意义,提起总比装作不知道更尴尬,她无力挽回,只好笑道:“当然了,你们关系那么好,去参加婚礼是应该的,我也要感谢你们出席呢,毕竟也是我们家的喜事,谢谢。”
她环顾了一下朱朱的小公寓,人也准备退出去:“那就婚礼当天见吧,我就不打扰你和朱朱了。好好照顾她啊。”
她关上门,拎着行李包进了电梯。
下楼后,谭璇站在那不知往哪里走。看着行色匆匆的年轻人,散步的老人,带着孩子的年轻妈妈,小区里总有各种面孔。摄影师的职业病,她喜欢观察人、观察景色和细节,陌生的环境有时让人兴奋,有时又让人害怕没有归属感。
朱朱拿了房子的那天,她、陆翊还有李明喻等人曾在小区的草坪上疯跑,那是青春最后的痕迹。
最无助的时候,人往往最想念已经去世的人。
一个小时后,天平山墓园,谭璇将一束鲜花放在了一座墓碑前。
爸爸去世得早,她当时只有十二岁,据说是子弹打穿了他的心脏,国旗包裹着他的遗体回到了锦城。追为烈士,成为英雄,从此只活在传奇和故事里。
墓碑上的那张照片太年轻了,她长得并不太像爸爸。
她在墓碑前蹲下来,喋喋不休地告诉他一些心里话:“爸爸,有时候我想,我是不是太小题大做,太没有出息了?你为了国家牺牲,而我为了一点小情小爱就要死要活。我没有成长在你的年代,我长成这样一个我,非要如此不可的我……”
“就让我给自己一个台阶下,否则我将无法面对以后的生活,一年,一年时间就好,我会好好照顾自己。”
照片上的爸爸目光矍铄,直视前方,刀一样的锋利,万难摆在他的面前他都毫不退缩。
谭璇抱住墓碑,低下了头。
公墓的风总是很大,吹得树叶沙沙作响,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安抚。
折腾了几个小时,半下午的时候谭璇到了紫禁豪庭。
其实也并不是那么可怜,其实也是有地方可以去的,不回谭家也可以去她名下的那套公寓住。
那是爸爸和妈妈的婚房,来不及入住就成了遗产,划归谭璇的名下。
本来打算她和陆翊结婚的时候装修一下,也变成他和她的婚房。后来一切计划都变了,她也不愿再去那里住,去朱朱那更有人气,谁知现在竟也不合适了。
可总是住酒店也不是办法,出入都不方便,谭璇最后还是回了位于市中心的那套公寓。
紫禁豪庭,顾名思义,有价无市的地方,保安系统严密,出入都是有身份的人物。
八楼的高度刚好,采光也非常不错,房价是这一片最为惊人的。
她总说失去陆翊她已经一无所有,可这话太矫情,这套房子够她一辈子活的了,她只是没有经过太多挫折,她只是不甘心。
到了八楼,谭璇走下电梯,迎面走来一个娃娃脸的小鲜肉,西装革履,皮鞋踩在地上十分有节奏,腰背挺直,目光直视前方,表情不苟言笑,有点当过兵受过训的意思。
谭璇从小见过的人太多,眼神比一般女孩毒辣些。
看到谭璇的那一眼,对面的小鲜肉也愣了下,甚至回头看了看801的门牌号码。
谭璇不知他什么意思,掏出钥匙开了802的门,入目的是一片白色的防尘罩。很长时间没人住,家具都套上了防尘罩,她得费不少时间收拾。
周密目送谭璇进了802,惊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他来801给他老板送材料和他指定的相机,谁知道会在这里遇到这个女孩子?
世界太小了,如果他老板知道那个将他扔在马路上的女孩住在慕少隔壁,会怎么想?好像听慕少说他老板想拿下这个女孩?
莫非,她就是未来老板娘?可他老板没说啊。
周密的脑袋不够用,也不知道是该上去报告这件事,还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