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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要拼命的节奏。
一群无知的山民,老子本不想跟他们动手,可这些人彪悍非常,为了钱丧失了最起码的道德跟理性。
小爷岂是好惹的?去你奶奶的腿,别逼着我出手!
还是出手了,不出手也由不得我。
最前面的两个青年一人手持粪叉冲我刺过来,另外的一个举着木杠,直砸我的头顶。
躲开右边躲不开左边,咋办?
还好本帅哥机智,向下一蹲,首先避开那柄钢叉,钢叉刺空了,抬手一挥抓住了叉头,往怀里一带,持钢叉的那小子就扑进了我的怀里。
当!举木杠的青年打歪了,正好揍拿钢叉那青年的脑袋上。四周鲜血迸射,钢叉小子的脑袋华丽丽被打成了血葫芦。
等我闪身躲开的时候,这小子晃两晃,一头栽进了寡妇院子的水缸里。
“哎呀!出人命了,出人命了!”
“小子!你竟然杀人!乡亲们,跟他拼了!”
明明是举木杠的小子失手了,却诬赖到老子头上,所有的山民发了疯一样再次冲我飞扑。
我被他们撵得满院子乱转,无所遁逃。
寡妇家的院墙跟六年前不一样,加高了很多,门口的位置也被人堵死,根本出不去。
于是我脑袋一抱,嗖地冲进了厨房。
那厨房是个土窝棚,里面有个很大的案板,案板上放一把锋利的菜刀。
上去将菜刀抄在手里,啥也不管了,漫无目标嘁哩喀喳一阵乱劈。
身后的几个小子倒霉了,身上的衣服被菜刀削去不少,肩膀上手臂上也血淋淋。
发现我手里有武器,这些人呼啦一下散开,谁也不敢上前了。
“别过来!谁也别过来,谁过来老子把谁剁了,滚开,滚开!”我的眼睛几乎冒火,对这些愚昧的村民十分恼怒。
狭路相逢勇者胜,不怕横的,就怕不要命的,老子把命豁出去,不信杀不出一条血路。
院子里立刻变得空荡荡,大部分人都缩到了墙角。
我手持菜刀慢慢靠近摩托,从口袋掏出钥匙,刺进了摩托车的钥匙孔,一按点火开关,摩托车被打响。
然后飞身而上,猛地挂挡,离合一松,摩托车冲向了门口。
门口的几个人吓得赶紧躲闪,本帅哥骑着摩托,手举菜刀,好像一个身跨骏马上阵拼杀的勇士,都吓尿他们了。
就这样,摩托车划出一条优美的弧线,嗖地从寡妇的院子里飞上大街。
飞出去的瞬间,手里的菜刀脱手,刚好砍寡妇家的院门上,咚地一声进去老深。
经历了那么多大风大浪,老子怎么会尿他们?没用钢针扎他们就不错了。
上大街油门就拧到了底,摩托车呼啸着,后面冒起一股浓烈的黑烟。
冲出老远,那些山民才清醒过来,呐喊着,嚎叫着,同样飞上大街追赶。
“抓住她,王寡妇被这小子摸了!也亲了!不能吃亏啊!赔钱,赔钱!!”
后面的在追赶,前面的人还想堵截。哪儿还追得上?摩托车横冲直撞,直接飞过山村高低不平崎岖的街道,上了山路。
他们追得气喘吁吁,最后全都不追了,一起停下,弯腰呼哧呼哧喘着粗气。
一口气冲出去五六百米才停下,猛踩刹车,摩托在山路上打了个盘旋。
转过身,冲后面摆摆手,我开始得瑟:“来呀,有本事就追啊!”
几个人汗流浃背,冲我摆摆手道:“大哥……你牛逼!走吧,出了这个村子,你就……自由了。”
他们知道追不上了,还不如放我走。
总之,这次我同样没吃亏,还是那么潇洒地离开,临走也不知道被木杠砸中的那小子怎么样,是死是活。
他的生死已经跟我无关,至于王寡妇,连本帅哥的毛也没捞到一根。
不可否认还是吃亏了,脸蛋被她亲一口,腮帮子上也净是她两个圆圆上的汗垢,恶臭扑鼻……这娘们还有狐臭呢。回家洗十遍脸,也洗不干净。
想不到这一代的山村竟然比从前的仙台山还要野蛮愚昧。让我看到了人类最原始的野蛮本能,觉得他们是一群无法教化的原始人。
大山里究竟还有多少这样的村庄?还有多少人缺乏教育,没知识没文化,为了生存而丧失理性?
社会的责任任重而道远啊。
离开这个野蛮的村庄,摩托车开出大山,奔向了山道。
我仍旧在附近的矿山继续寻找翠花的下落,一个工地一个工地询问。
煤窑厂找过了,没有。几个砖窑厂跟石料厂找过了,还是没有。
最后,我的车越开越远,来到了一个偏僻的城市……Z市。
Z市距离仙台山一千五百里,是一座三线城市。
在这儿,我终于发现了翠花的身影。没错,翠花就隐居在Z市,而且成为了一家工厂的高级员工。
两年前,她从仙台山离开,是哭着走的,一路走,一路淌着泪滴。
红霞的话彻底震动了她,香菱终于有下落了,没有嫁人,而是在磨盘岭当老师。
翠花料到了我跟她婚姻的深深危机。
红霞有了孩子,是小天翼,香菱也生了个女娃,名字叫喜鹊。
别管是红霞还是香菱,都有权利进这个家,只有她不能。
红霞是我的第一个女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三媒六证。
香菱跟我结过婚,结婚证还在家里的抽屉里放着呢。
这两个女人无论哪个,进这个家的门也是顺理成章。
她觉得自己被夹在中间,成为了多余的人,成为了阻挡红霞跟香菱幸福的绊脚石。
走吧,不走不行了,还不如悄悄离开,给初九一个选择的机会。
另外自己也需要静一静,好好考虑一下以后的退路。
所以,翠花就那么悄悄离开了,上去山道,奔向县城,坐上了开出大山的公交车。
她跟当初的香菱一样,漫无目的,根本不知道该往哪儿去,就那么一程一程坐,到终点站再换车,一路走一路换。
不知道换了多久,终于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也就是我一脚踏进来的Z市。
翠花首先安顿下来,在郊区的位置租住了一间民房。
那个民房不大,也就五六十米平米,小套间,一厨一卫一卧,里面没有客厅。
翠花的身上有钱,大概七八千现金,还有一张银行卡。
卡里的三百万她根本不敢花,也不敢在任何地方消费。
她不傻,知道我的本事,杨初九的鼻子跟野狼鼻子差不了多少,只要消费,必定会留下记录,立刻会顺着消费信息找过来,直捣她的老巢。
那还躲个毛啊?
所以,翠花住下,第一件事就是赶紧找工作,挣钱来养活自己。
她在Z市转悠了很久,不知道该干啥。
在仙台山,她是董事长,家产好几个亿,呼风唤雨,叱咤风云。可离开仙台山,就变得一无是处。
首先她没有文凭,现在招工都用文凭的,她小学都没有上完。
其次,她是女人,一般的工厂很少招女工。
在Z市转悠好几天,让翠花感触良多。
没有了初九,俺啥都不是,啥也不能干。是初九帮着俺创业,让俺从一个普通的山村姑娘,成为了菜农,菜商,给了俺一个蔬菜王国,一个水果王国,一举成为水果王后跟蔬菜王后。
不是鄙视女人,女人没啥可得瑟的,每一个牛逼的女人,背后都会有一个强盛的男人在竭力扶持。
要嘛是睡她的那个人牛逼,要嘛是睡她娘的那个人牛逼,别无其他。
女人上位,不出卖自己的色相跟身体,不靠潜规则,比男人上位要难上千倍百倍。
翠花在仙台山那么牛,靠的同样是男人。因为她是杨初九的嫂子,后来是杨初九的老婆。
离开杨初九,她就像电脑断了网,鸟儿没了翅膀,孩子没了娘,悟空没了金箍棒,失去了用武之地。
所以,她转悠那么多天,也没人搭理她。
唯一可以干的,就是做保姆,或者到工地搬砖。
做保姆不是她的强项,搬砖和泥盖楼,她也没那么大的力气。
是我把她宠坏了,从不让她干活,穿金戴银,也吃馋坐懒了。
搬砖和泥,打死她也出不了那力气,寄人篱下,也无法忍受那种屈辱。
天无绝人之路,翠花也不是菜团子,我杨初九的媳妇当然秀外慧中。
后来,她找到一家服装厂,在那个服装厂车间帮人做衣服,成为了一个服装车间的工人。
首先培训了两个月,然后正式成为一名熟练的工人。
那个服装厂不小,价值过亿,有个很大的车间,里面的工人不下二百。
翠花在哪儿一干就是两年,可她却24个月没有领过一分钱的工资。
那个服装厂真他妈坑人,雇佣的大多都是外来妹。
山里的妹子踏实,勤劳,舍得出力气,服装厂的经理一年才给她们开一次工资。
有时候,竟然不给现钱,打的是一张白条。
工人向他询问的时候,他总是甩出去一句话:“暂时没钱,啥时候有钱再解决。”
钱呢?工人的工资,都被他拿出去偷偷炒股了。
翠花进厂的第一天,那总经理就瞧上了她,他也是瞅到翠花又白又美,才招聘进来的。
起初,翠花在培训车间,两个月的时间,总经理跟屁股上蛰了马蜂似得,天天往培训车间跑,还总是对翠花嘘寒问暖。
“哎呀,翠花,忙着嘞?累不,累得话歇歇,瞧你一头的汗。”
翠花懒得搭理他,头也不抬一下,总经理还是屁颠屁颠围着她转悠,为她擦汗。
翠花说:“总经理,你应该在经理办公室,整天往这儿跑个啥?”
经理说:“我关心你们员工啊,把你们当亲人看。”
翠花说:“你要是真关心我们啊,工资发给我们就行了。”
“嘿嘿,谁让你长得美?”
翠花的确美,每次总经理来,都会盯着她鼓鼓的两团看,翠花一晃荡,他的脑袋就摆三摆,哈喇子甩布匹上,哪儿都是脏兮兮的。
偏赶上他是近视眼,恨不得把脑袋挤翠花的两团中间,看个够,甘心让女人挤扁。
挤死这王八蛋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