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1章 塞外天子

七月新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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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某种层面上来说,春秋之际,中原的城郭之民与草原上的牧民在宗教信仰上,有很多类似之处,比如他们都相信灵魂不灭与祖先崇拜,迷信鬼神、偶像崇拜并崇尚勇武,习惯盟誓,日常生活和军事生活中多行使巫术,巫履行宗教行为外还兼任医生职能。

    只是中原逐渐由蒙昧野蛮变得充满人文关怀和理性,但草原再过两千年还是那个鸟样。

    而两者之间最相似的地方,就是以“天”为核心的自然崇拜体系。

    草原上各部落对天充满尊崇,每年都有许多集会和节庆用于祭祀天神,各部落都相信,自己的祖先是被“天所立”,而若是哪个部落惹老天爷不高兴了,就会受到霜雪冰雹的惩罚,牛羊死绝。

    相应,的他们中间也有一个“天子降世,使引弓之民并为一家”的传说。

    现在,这个传说成了现实,然而草原的征服者,却是来自中原的金帐王。

    虽然是异族的征服者,但这并不妨碍草原诸部在赵军强大武力的威胁下,将赵无恤视为自己的“撑犁孤涂”,也就是天子。

    他们的五体投地和欢呼来的突然,却也恰到好处,这正是赵无恤在此检阅三军,杀俘立威希望达到的效果。他顺水推舟,欣然接受了这个称呼,自此以后,他不但是中原的伯主,还是草原诸部的“撑犁孤涂单于”,塞外的天子!

    这场献俘结束后,赵无恤在宽敞的金色大帐里接见了诸部首领,这些首领们进入辕门时,没有一个不是跪着前行的,谁也不敢仰视。

    倒是空同氏首领带来的那个草原少女初生马驹不怕虎,大着胆子,抬起头仔细瞧了瞧金帐的内外装饰。

    营帐入口两旁,赵无恤最信任的几名羽林侍卫矗立着,他们穿着染成红黑相间的铁札甲,头盔上有镀金的太阳标志。这些金属甲胄打磨得那么闪亮,以至于空同明珠能从护心镜上看清自己的俏丽的脸庞,那张脸是如此的动人,还穿着一身精心挑选的盛装。她已经从父亲的耳提面命里知道自己此行要担负的使命了,空同氏的兴衰,就压在她的胸脯上。

    所以,她哪有余暇来顾影自怜?必须以最光彩照人的形象入帐,博得金帐王的欢心。

    进入金帐后,环视四周,空同明珠简直无话可说了,这是她有生以来呆过的最大最华贵的帐篷,里面的空间比河宗城里最宽敞的厅堂还大,各种为赵侯炫耀富裕而准备的奢侈品比比皆是:十多张虎皮连接的地毯,毯子上林立摆放着长案几,案几上有镀金的酒壶,角杯铜樽,精致的银盘,盘上是中原的令水果,以及香喷喷的点心。

    除此之外,帐篷墙壁上海挂着一把长弓和一袋羽箭,兵器架上任何一把武器对于空同人而言都是神兵利器,而架子旁停歇的鹰隼,则是赵侯从东胡部落处得到的礼物。

    她跟着父亲和众部族首领下拜稽首,整个身体都贴在地毯上,抬起头时,她见到了金帐王的真容。

    这是一位很精神的中年人,之前阅兵仪式上那一身华丽的铠甲已经卸下,放在架子上,转而穿戴起中原的礼服,冠冕堂皇,威风赫赫,坐在中央的案几上,眼神如同他那只鹰隼一样犀利。

    并不是空同明珠理想中的夫君形象,但也不算差,据说他拥有一部分狄人血统,但空同明珠没有看出来,只看到了他身为中原君主的骄傲。

    空同氏首领就坐后,怯怯地说着祝福赵无恤身体安康,武功赫赫的话,请翻译的人一一转述,然后开始介绍起他的宝贝女儿来。

    “明珠是草原上最美丽的姑娘,她愿为撑犁孤涂单于献舞……”

    赵无恤微微颔首,准了。

    在明快的胡琴和低沉的胡笳声伴奏下,空同明珠开始在帐内翩翩起舞。她头顶小碗,手持双盅,在音乐伴奏下,按盅子碰击的节奏,两臂不断地舒展屈收,身体或前进或后退,时而抖肩、时而翻腕,显得热情奔放。

    跳完之后,还乖巧地朝众人行了一个中原女子的万福礼,引起阵阵掌声。

    “善,赏金。”

    赵侯似乎很欣赏她,不但给予奖赏,还让乐官记住方才所奏的舞乐,回到邺城后作为“空同乐”加入到宫廷乐谱里。

    “何必如此麻烦,将拉胡琴和吹胡笳的下人,全部献给撑犁孤涂单于不就行了。”

    空间氏族长献媚地讨好,又一指保持施礼姿势的空同明珠:“若是撑犁孤涂单于看得上,也将小女一并带回去,欣赏舞蹈之余,还能温暖床榻……”

    “这……”这么明显的献女行径,赵无恤有些鄙夷和不齿,但脸上却看不出情绪。过了半响,权衡了利弊后,才点头道:“那寡人便多谢空同氏的厚礼了。”

    空同氏占据着草原上最大的城邑河宗城,在河套地区有非同一般的地位,既然他们主动示好,那赵无恤也不能拂了面子。更何况,他依稀记得,史书上记载,赵襄子的元配夫人就是空同氏,难不成,就是眼前这小女子?若真是如此的话,他就必须得收下了。

    然而,本来顺顺趟趟的一件事,却横生了枝节。

    本来空同明珠一直是笑容嫣然的,直到她看到赵无恤背后的那人。

    赵无恤身侧坐着赵佳,帐内众人里,她是与赵侯距离最近的,此时也在欣赏空同明珠跳舞,目光有些惊奇,但却一点也不心虚,甚至还敢对着她笑!

    依然是燕眉宽额,白齿红唇,但如今在空同明珠看来,这张俏脸怎就那么可恶!容易被情绪所激的草原姑娘脸顿时黑了。

    “此女为何面有不快?”

    赵无恤注意到了这一点,放下了酒杯,面沉如水地说道:“莫非是空同族长强迫你入帐献舞?又或是,你对寡人不满,不愿意入赵!?”

    这句话让翻译的官员一转述,顿时吓得空同氏族长魂儿都快飞走了,连忙跑到中央五体投地,按着空同明珠,让她向赵无恤赔罪。

    空同明珠虽然低头,但也委屈之极,眼泪一直在双目里转悠。

    帐内气氛有些微妙,还是赵佳有些于心不忍,侧过身,凑到赵无恤耳边,对他说了如此这般。

    “原来如此。”

    赵无恤恍然大悟,赵佳还在为空同明珠求情:“此乃佳的过错,对这位空同氏贵女戏耍过头了,当时也不知道她是空同氏送予兄长的礼物,兄长要惩罚,便惩罚我罢。”

    无恤却摆摆手道:“无甚大事,当年楚庄王有绝缨之举,寡人是那样小心眼的人么?何况你还是女儿身……”

    说到这里,他想到了什么,有些惊异地看了赵佳一眼,她从小到大就像一个男孩子,又倔又犟,几时这么通情达理过?难不成……

    心情有些复杂,但从小到大,但凡她喜欢什么,赵无恤都会满足,除了星星月亮,几乎都给了她,当然,还有那件绝不可能的事例外。

    如今她为赵国开疆拓土,立下了大功,却满脸风霜,甚至难辨雌雄,好好一个小姑娘却成了这般模样,赵无恤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又知道她对金银财物一向是没什么兴趣的,便指着空同明珠,试探性地问道:

    “这胡女,就如同衣服,被其父兄送予我。而你,却是我的同胞亲妹,又为我征战代北,如同心腹手足一般。我会为一件衣服而惩罚自己的手足心腹么?若是你看得上她,愿意留在身边做一扫榻的使唤女婢,我大可将其转赠予你!”

    此言一出,听得懂的赵国将吏面面相觑,听不懂胡人首领们则大眼瞪小眼。

    “兄长……”赵佳感动之余,也有点百口莫辩,顿时涨红了脸,轻声道:“兄长将佳当成甚么人了?我真只是一时兴起,开一玩笑耳。”

    她压低了声音道:“而且兄长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将她转赠给我,空同氏会觉得这是羞辱,反倒会怨恨赵国;兄长若收下明珠,带她回邺城,安置在长乐宫里,给予名分,空同氏则会视为荣耀!“

    赵佳看了一眼空同明珠,十分羡慕她的好运气,心里酸酸的,但她早就不是当年那个什么都不顾,大声说出自己心里话的天真少女了,代北的风霜塑造了她的性格,看上去依然棱角分明,任性而为。可实际上,在对待那件事上,已经圆滑了许多,看淡了许多。且不说中间有难以跨越的人伦在阻隔,放大了看,比起用自己的力量助兄长成就王业,那一点儿女私情,真的算不了什么……

    到最后,她只能努力抑制着妒意,挤出笑容道:”若是能有一二子嗣就更好了,如此,北疆方能安定,河套定能归附!”

    ……

    金帐里发生的蹊跷事就这样一笔带过了,赵无恤猜不透赵佳心里怎么想,但还是听了她的建议,将空同明珠收入帐内。

    过了几日,觉得自己那天冒犯了赵侯的草原诸部首领,还被猗顿怂恿着,献上了一顶传说是河宗氏时代就存在的金冠,送到了赵无恤的案几前。

    冠的主体造型是一展翅的雄鹰,站立在一个刻有浮雕卧虎纹的金条榫铆圈上,造型简单,却颇有草原的风格。

    “这是请草原上的匠人为撑犁孤涂单于打造的金冠!”

    在诸部殷切的目光下,赵无恤笑纳了,还在头顶试了试,但等他们一离开,就拿了下来,放到一旁收好,继续戴上了中原的冠冕。

    他对聚集在此的赵国将吏们说道:“虽然草原诸部称寡人一声‘撑犁孤涂单于’,尊我为塞外天子。但寡人很清楚,赵国的根基依然在中原,归根结底,这广袤的草原,只是寡人伯主冠冕上的一颗绿松石。”

    “君侯此言甚是!”邮成、胥渠、猗顿十分欣喜,连连称是。

    “今日将汝等召集于此,是因为寡人不日便要南下归邺,在此之前,要如何治理刚刚归附的草原诸部,便要在此好好议一议了。”

    赵无恤一挥手,让侍从将一份帛书献了上来,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一些字迹,他说道:“此乃寡人这几天里,与代郡郡守、西都平准官(猗顿)等人商议后,拟定的《治边策》,汝等先看看罢……”

    众人一打开,却见开篇便主题鲜明地写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胡人分弱,中国之利也……”

    PS:第二章在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