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沈泽心事(二更)

饭团桃子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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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泽满意的点了点头,若是沈耀什么都不问,就傻愣愣的去做,那他当真就太失望了。

    “子期,你和十八娘都坐过来吧,我要给你们讲一段很长的往事。以后我们沈李两家要共镶大举,有什么想知道的,今日一次说清楚,切莫生了嫌隙。”

    李子期紧紧地握着十八娘的手,拉着她一道坐在了小桌子旁,听沈泽揭开一段尘封多年的往事。

    那年恰是九九重阳,整个晋阳的菊花都开了,一根一根的,像是龙须,张牙舞爪的恣意释放着。

    在一处弯弯的山道上,两个穿着锦缎,腰悬佩剑的少年,头插茱萸,一步一步的往那山顶爬去。

    那山里头的猎户正在一旁歇脚,笑道:“小郎君,这山中有恶虎,你们莫再上山了。”

    其中那个稍稍年幼的小公子说着一口晋阳话,嘲道:“你莫诓我,这山我来了多次,哪里就有猛虎了。就算有猛虎,也要他从小爷的胯下过。这九九重阳,不登高望远,赏菊饮酒,岂不无趣?”

    那猎户摇了摇头,“那小郎君小心些,别让那猛虎咬烂了袍子,等与你收尸之时,我也好拿去换钱啦!”

    小公子一听,不怒反笑,从兜里头舀出了一串钱,往那猎户怀中一扔,“拿去沽酒喝!”

    猎户接过,心中大喜,连连道谢,下山去了。

    而在他身旁的那个年长些的少年,容姿绝佳,仅仅立在那儿,就好似天上的仙童下凡了一般,便是那广寒宫中的嫦娥仙子见了,也要羞愧难当。

    他笑了笑,开口道:“世民心胸,泽自愧不如。只是若这山中当真有猛虎,你我二人岂不是危险?”

    原来那小公子,正是当是唐国公李渊次子,李渊官拜太原留守,是当地的土皇帝。而那稍大些的,乃是范阳沈氏宗房幼子,才色谋略都是当世无双。

    李世民哈哈一笑,“哥哥说的哪里话,世民就只有这么一个优点了。我在范阳全靠你照拂,此番来了范阳,又恰赶上重阳,我怎能不尽地主之谊,带你游山玩水的。咱们谁跟谁啊,你都与我阿姐定亲了,就是我未来姐夫了。”

    沈泽一想到适才在那珠帘之后,隐隐约约瞧见的李贞贞,不由得俊脸一红,那就是他日后的妻子啊!

    算不得什么绝世容颜,却也知书达理,温温婉婉的,恰是他最想要的贤妻良母。日后娶了回去,日日煮琴问道,岂不痛快?

    更何况,她是李世民的姐姐。

    李世民见沈泽不说话,眨了眨眼睛,用手肘戳了戳他,挪揄道:“看来哥哥是很满意我阿姐了。”

    沈泽笑了笑,大大方方的承认了,“的确是很满意。”

    说完,两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少年爽朗的笑声,在山中不断的回响,惊起了成堆的雀儿。

    很快,二人就站在了山顶之上。这山颇高,极为险峻。抬眼望去,整个晋阳几乎都收在眼底,让人瞧着,忍不住心中升起万丈豪情。

    李世民从身后的背篓里取出了一些菊花糕,又拿出两块巨大的卤牛肉,数壶好酒,放在山顶的大石头上,两人就这样坐着,对风饮来。

    那肉风味绝佳,颇有嚼劲,连一向爱洁注重仪姿的沈泽,都不由得用手抓了,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二人从那范阳青山书院里的绯闻趣事,说道晋阳的风土人情,说来说去,也不知道怎么地,说到了那天下大势。

    “炀帝暴政,百姓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也不知道这种苦日子什么时候到头。我们这一路从范阳而来,当真是民不聊生,百姓们食不果腹,只能卖儿卖女,我们这是中原腹地,尚还好些。那些南蛮北疆,还不知道怎么凄苦,听闻都有吃人之事啦!当真是做孽!”

    李世民说着,紧了紧手中的酒壶,问道:“哥哥,你学识过人,又是为何才寒窗苦读呢?”

    沈泽饮了一口酒,豪气的回答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李世民一听,蹭的一下从大石头上站起来,“可是我们不在其位,如何谋其政?治国平天下,也得有国有天下。”

    两人对视一眼,两眼亮晶晶的,心里眼里,全是默契!

    没有国,没有天下,咱们一起造出一个来,不就有了吗?

    正是少年时,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盖世英雄,无所不能。

    两个少年,越说越是投契,也不知道是遇知音,激动的,还是喝酒上了头,那脸红扑扑的,竟然有了几分醉意。

    正在这时,一阵腥风袭来,李世民双眼圆睁,大吼一声,“哥哥躲开,有大虫。”

    沈泽背上惊出一声冷汗,那个猎户说的竟然是真的,这山里头当真有老虎,大约是他们带来的肉太香,将那老虎引出来了。

    他急忙就地一滚,翻手就拔出了腰间宝剑,对着那大虫刺了过去。他是躲开了,可是李世民不是恰好直面大虫了吗?

    却见那李世民手握长剑,嘴巴抿得紧紧的,一脸严肃!见那老虎扑来,大吼一声,迎面刺去,然后就势往那大虫的肚子下一钻,长剑顺着那大虫的肚子,直直的划拉了下去,险些将它开肠破肚,喷了满脸的血。

    沈泽见状心急万分,两人与那大虫大战三百回合,遍体鳞伤,总算是虎口脱险,侥幸得了一条小命。

    两人对视一笑,纷纷脱力了,往那大青石上一躺,以猛虎为枕,继续喝酒吃肉起来。

    沈泽取下自己腰间的玉佩,扔给了身旁的李世民,“你我共饮美酒,是为同甘,以命相搏,是为共苦。女为悦己者容,世为知己者死。他日世民为天下主,沈泽为宰,令百姓有粟可食,稚子有家可归,开创太平盛世。”

    李世民抚掌大笑,然后从自己脖子上取下一个玉佩,挂在了沈泽的脖子上,两人三次击掌,“以此为誓,永不相忘。”

    说完,又郑重的将沈泽给他的玉佩,贴身佩戴了。

    两个少年酒壮人胆,竟然也不清理地上的血迹,就一人一条腿的,拖着那大虫,一路下山而去。刚走到山脚下,就看到那个猎户正提着酒筒,往家走。

    “哎呀,我的天!你们真的遇到大虫了!当真是英雄出少年!快来我家清洗一番,不然怎么进城啊!”

    李世民摆了摆手,“改日改日,这是我姐夫送的聘礼,我得赶去送给我阿姐呐!”

    沈泽在一旁听着,裂开嘴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