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原来如此

鲁西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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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次白泽“冲冠一怒”潜进牧马山庄来杀驼背巴桑,毫无疑问是件极其危险的事情,稍有一点的大意,都有可能暴露被人包围,拿着乱枪扫射,下场堪忧。

    而算起来,他这也是第二次闯进别人的地盘家里杀人,上次是在随县,不过只是几个地方上的混混,无论潜入出手,都比这次要简单的多的多。

    不过,话又说,白泽心里其实也并不在乎危险,也没有去想后果。练武的人,在这个年代身上的束缚普遍都是太多太重,做事情全要屈从心意,顾忌太多,以至于短短几十年下来,国内武术界的高手就越来越少。

    渐渐有了一些青黄不接的迹象。甚至很多门派的功夫都在不知不觉中失了传,断了代,老一辈儿留下来的那些,是越来越少,越来越不被人重视了。

    以他的个性,放到古代,再有这么一身功夫,早就弄个大侠来当当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可在现在要不想出事,连累家人,那就只能压抑心态,是龙得盘,是虎得窝。

    这就是现实。要不然平均每年都要开展一次两次的“严打”,都是给谁预备的,除了黄毒黑之外,抓的最多的就是他们这种练过几天功夫,年轻气盛,下手够黑的“愣头青”。

    这么一来,年年撒网,就像是旧时用篦子篦头发抓虱子一样,一茬又一茬,赤lu裸的前车之鉴摆在面前,谁还敢“炸刺”,所以这年月有机会练拳的人,入门的第一课,基本都是所谓的“武德”教育,老师傅耳提面命,谆谆教诲,怕的就是徒弟出去闯祸。

    结果这么一来,心是好心,但这拳再练就没了味道,没了胆气,十有八九便成了健身拳,保健操了。

    而古往今来练拳的,只要成名成家,几乎无一例外都是“心有猛虎”之辈,不惹事,不怕事,不吃亏,不受辱。

    可以一怒之下,血流五步,谈笑之间,割头下酒,也能清风朗月,拂衣而去。

    虽心有猛虎,常啖血肉滋味,却也不耽误闲暇之时,细嗅玫瑰,对月吟松。

    遇到不平事,大快意恩仇,一腔血性,轻王侯傲公卿,肆意而为又是何等的酣畅淋漓,痛快了得。

    可惜,这样的人随着的流逝,都已渐渐的看不到了。不过白泽在审讯室里一番顿悟之后,如今行起事来却有了这么几分古之豪侠般的风采和气势。

    他现在拳法入微,动念之间,身法如电,不出手则已,一出手杀人就如割草,比起太史公游侠列传里的那些游侠儿却也不差。

    这次他之所以一听孙明光传来的消息,就立刻暴身而起,杀机满腔,连夜都不过,就杀进牧马山庄来,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年轻气盛,火气太大,但人谁无少,这本来就是少年人的天性所在,过度压抑,反倒逆了本心。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之前孙明光所想的,拳法到了他现在这种地步,精神上的修持和进取往往比一味的苦练更加重要,此事虽然不全是因他而起,但母女三人被驼背巴桑抓走,却和他有直接的关系。

    如果是不,一切都蒙在鼓里,这还好说,但一旦了,就绝对不能容忍。

    否则心性里就会产生未知的破绽,让他以后的修行不断出现偏差和失误。

    所以他这次进来,驼背巴桑肯定是要死的。

    更何况白泽也坚信的做法是对的。他虽然不是神仙,神仙也不能改变现有的一切,铲平人间所有的不平之事,但救一人是一个,在某些时候白泽也不会吝啬于去扮演一个“杀一人而救百人的”的清道夫角色。

    总之,心里想做,就去做了,其他的做了再说。

    至于,杀了这么多人,到底会在成都地面上引出多么大的后果,他连想都不想一下。

    就像是武师之间比武打擂一样,要么不打,一打起来就基本不会有“好手”,如果事打起来脑子里还在瞻前顾后,前怕狼后怕虎,这人肯定就会被打死在擂台上。

    “乔布森,你们在来之前应该和我打个招呼的,好让我有充分的准备。而且这次你们来的也真不是时候,我已经被一些人给盯上了,你这么做只能叫我为难”

    白泽来到门外的时候,就听到里面有人,透过门缝往里看去,顿时看到会客室里的景象,厚厚的毛毯遮盖了整个地面,装饰华美的藏式沙发坐床上坐着一个五十多岁,瘦小驼背的藏族老人。

    正是那位整个川中地区最恶名昭著的驼背巴桑,看起来就像是个普通老牧民的他,却一手掌控了周围几个城市的上游毒品供货渠道,明里暗里至少有几千人靠他生活吃饭,多年来其狡猾残忍的手段令人望而生畏,不寒而栗。

    旁边的矮几上点着几盏散发着奶香的酥油灯,所以虽然停了电,但房间里却仍然十分明亮。不至于看不清。

    而就在这些酥油灯的后面还盘腿坐着一个比他年纪更大的老喇嘛,赤lu的半边肩膀,披着黄色的喇嘛袍子,一只手缓缓转着经筒,鼻梁上架着老式的黑边眼镜。看起来就像是西藏一些寺庙中那些被供养着的,已经步入了风烛残年的“老人”。

    他们的背后,一字排开站着四个身材结实,手掌上全是老茧的中年藏人。腰上和腿上都陪着一长一短两把藏刀。

    此外和他们坐在对面的,还有一个鼻梁高挺,身穿西装戴着金丝边眼镜的高大白人。这个白人长了一头金色的卷发,眼神锐利似乎能够直透人心。

    “巴桑阁下,咱们之间也是老交情了,先后之间也有几次不的合作,所以我也不和你绕圈子。这一次我之所以要以多噶大师的名义来拜访你,其实就是因为你们今天办的那件事情,据我得到的一些情报,贺家的确是要对你下手了。你的存在,对他们来说,是种潜在的危险。”

    这个驼背巴桑口中的乔布森,居然说得是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巴蜀的贺氏家族,在你们中国到底有多么强大的政治势力,我想巴桑你也是的,以你现在的力量根本无法抗衡。所以我真诚的建议你,正式加入到我们的队伍中来,到时候有了共识,你就会得到我们国家的大力支持,不论是枪械和人手,都会有极大的补充。”

    “而且,你还可以回到藏区去招募志同道合的人,我会申请让你们去阿富汗的秘密基地进行为期半年的军事训练,这样,你的话语权就会更多”

    藏独

    白泽的脑袋里面顿时冒出这么两个字。

    顿时人在外面,血就往脑袋里冲。白泽这人虽然把全副心神都放在了练拳习武上,在同学眼里似乎显得有些不近人情,内向孤僻,不过这些到底都是表面的,不是根本。他爷爷横刀立马,打了十几年的仗,平时最愿意给白泽讲的就是那些年代的事情,所以白泽每每感同身受,内心之中最恨的就是汉奸卖国贼。

    尽管现在世界大势汹涌变化,和平是主旋律,战争时代的仇敌如今也能坐在一个桌子上,友好相处,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叫许多的精神流失了。

    但国家就是国家

    白泽生在新时代,长在红旗下,能与时俱进,可以理解一些人的想法和做法,不过有些是有底线的,是不能触碰的。

    否则,他这拳也就白练了。

    “该死的,这些人全都该杀”一瞬间白泽心里火往上顶,拎着刀的手上猛的就是一紧,“这里面我能看到的就只有七个人,四个藏人保镖,一个老喇嘛,加上驼背巴桑和那个来美国人,要一下都解决了,不发出一点声音,却也有些难度。不如刚才弄两把双筒猎枪带上来了,那玩意的子弹里面全都是钢珠,锯断了枪管之后,射程虽然变短了,但短距离内的覆盖面积却更大,正好适合这种环境里杀人。”

    白泽要咬着牙在门外,在心里不住盘算着,应该出手,才能在最短的内杀光房间里的所有人。除了这七个之外,还要把眼睛看不到的地方算在里面,万一计划不到,再有几个保镖,到时难免手忙脚乱。

    所以在这种情形下,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枪。

    火器杀人,最简单,只要二根指头一动,距离近了傻子都能办到。

    不过他的这种想法,也只是在心里刚一冒头,就被白泽强行清除掉了。他现在练拳,练剑的都不够,要是再为枪动心,分了心神,日后就别想练出纯粹的拳来了。

    可惜他现在练剑的也不长,只和木道人练了最基础的,要不然有木道人那种本事,管他里面有多少人,只管持剑破门而入,剑光一闪,绕室一周,多少人也都能杀得光了。

    “单增罗布…………。”听了乔布森的话,驼背巴桑却没有马上回答,而是把脖子向后扭了一下,对站在后面的一个藏人大汉,用藏语连说了好几句话,面色如水般的扫过门口,神色顿时有些不快的样子回事,还没有来电?你去外面看看,如果出了问题,就叫人来修一下吧”

    却是几句话的功夫,这个老狐狸就隐隐间觉得有些不对,立刻就要的保镖再去看看情况。

    结果这么一来,就叫门外的白泽抓到了一个机会。

    等到那保镖从腰后拽出来一根长柄电棍,按开了后面的强光手电,开门出去的一瞬间

    白泽就借着他回手带门的动作,骤然发难,身子一下从他背后站起来,如一条潜伏在草丛中的毒蛇,瞬间贴在了这大汉背后,紧跟着伸手一把捂住嘴巴,不等他有所反应,下面的一刀就从肋下斜着刺进了胸腔中。

    随后也不把刀抽出来,稍等了一会儿,就将身子一缩,藏在这大汉身后,推门走了进去。

    人死以后虽然尸体会渐渐变得僵硬,但刚死不久的死人,因为体内血还是热的,能够流动很短暂的,所以四肢都还和生前一样。白泽就是依着这个特性,一口气缩了身子,一手握住刀把,挑动尸体,一手就掐在死人的颈椎上。

    以他这时对于人身骨骼的了解程度,完全可以叫这人像活人一样走进屋去。只是走路的样子多少还是有些别扭。

    不过现在整个楼层都在停电,屋子里的酥油灯也只能照亮一部分空间,是以白泽掐着这人推门进来,一前一后,居然没有人多看一眼,其中的破绽。

    但是随着他越走越近,驼背巴桑身后的那三个保镖,却似乎在心里感觉到了异样,一个转身迎了上来,剩下两个也是一手按住腰上横插的藏刀,一手摸到了藏袍的怀里。

    国内虽然禁枪,查禁管制刀具,但对于藏族的民族传统却一直都很优待,所以即便是到现在,你看城市大街上的藏族同胞的藏袍上也大多都带着腰刀的。至于草原上,更是没人去管,几乎家家户户都有自制的火枪火铳,再靠近边境,偶尔看到谁手里拎着A四十七,也不要奇怪。因为那十有八九就是盗猎藏羚羊的。

    白泽这些保镖身上都有枪,一不对,立刻就会射击。

    所以脚下快步前行,等那迎面的保镖终于一眼发觉了不对,看到同伴脸上扭曲的肌肉和神情,鼻子里闻到一丝血腥的时候,一切就都已经晚了。

    近身三十步内,就是白泽的天下。

    保镖的死尸突然腾空而起,一下撞在了对面的同伙身上,顿时两具身体一齐向后倒飞,同时白泽的身体紧随其后,借着尸体遮挡,人如狂风,一掠而上,刀光横着从尸身下面飞出来。顿时就把剩下两个保镖的脖子一齐斩成两半。

    斗大的头颅飞上天空,白泽的刀顺势再往后回一收,刀背啪的一声,磕在那被撞得七荤八素,仍未落地的保镖头上,当即就被开了半边脑袋,血浆砰的一声,冲起三尺来高,直喷的他后面沙发上的驼背巴桑,满头满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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