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青金

冬雪晚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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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貌俊美,堪配舞莲姨妈的,苍梧城主是首选。”麻星曜说道,“他是上古神族血脉,偏偏喜欢上了即墨家的姑娘,弄得要死要活的。”

    “不会吧?”澹台明月很好奇,“他堂堂一个神裔,为着一个女孩子,要死要活的?”

    “嗯,常年在苍梧之城装死,听说情况很不妙。”麻星曜皱眉,“他实力很强大,这片天地不容,舍不得那个女孩子,所以只能够压制本身的实力,留在这片天下。”

    澹台明月听了,笑着摇头道:“真够可怜的,堂堂一个神族,竟然为着一个女孩子,压制本身实力停留在这片天地?那个女孩子,想来是很幸福的。”

    “那个女孩子喜欢的人,不是他。”提到这个,连着麻星曜都感觉奇怪。

    “谁这么倒霉?被那个女孩子喜欢了?”澹台明月问道。

    “呃?”麻星曜一愣,随即就明白过来,苍梧城主实力强大,而且非常喜欢那个女孩子,得不到她,自然也不会容忍得了别人得到,自然会毁之而后快。

    “那个人容貌和苍梧城主相似,在苍梧城主失踪的时候,曾经假冒于他,行走天下。”麻星曜说道,“众人都以为,他不过是一个被人找出来的替代品,但实际上却是——他是上古妖族。”

    “这还旗鼓相当了?”澹台明月靠在车椅上,认真的想着,“按照言情剧本,他们是不是为着一个女孩子,大打出手了?”

    “差点吧!”麻星曜说道。“那人背后有魑魅鬼域支持,加上即墨宗主愿意和他联姻,所以,最后悲剧的,反而是苍梧城主。”

    “这可怜的人。”澹台明月听了。再也忍不住笑了出来,“这是你说的,第二个可能合适的人选?但人家喜欢的不是我妈。”

    “是的。所以——剩下就是苍梧之城的那位先生,这人神秘莫测,听的说。本身有魔族的血脉。”麻星曜说道。“重点就是,从来没有听的说过,他对女人有过兴趣,甚至有人说……”

    “说什么?”澹台明月问道。

    麻星曜在考虑,要不要告诉她?不过,就算自己不说,将来她也会知道的,当即说道:“听的说。他喜欢自己的主人,就是那位苍梧城主,所以甘心为奴。”

    “断袖啊!”果然。澹台明月听完,眸子一下子就亮了。念叨道,“还是主仆,太有爱了!”

    “这个也排除了,还有呢?”澹台明月问道。

    “魑魅鬼域的主人。”麻星曜说道,“听的说,为人斯文风雅,擅长音律,更重要的是,他很是会赚钱。”

    “有老婆不?”澹台明月问道。

    “没有!”麻星曜摇头道,“从来没有听说过,和任何一个女子有过亲近暧昧关系。”

    “也没有什么断袖之好?”澹台明月问道。

    “没有。”麻星曜说道,“理论上,他和舞莲公主年龄也相仿,但是,似乎他是没有时间的,当时正好是魑魅鬼域发生内乱的时候。”

    “等等!”澹台明月皱眉道,“魑魅鬼域的内乱和即墨宗族的家族纷争,似乎是同一时间?”

    “他们本来就有很多关联。”麻星曜说道,“追溯到上古,他们就是一家子。”

    “哦?”澹台明月点点头,扳着手指算着,理论上,按照麻星曜的说法,“这人非常有可能。”

    “还有人选吗?”澹台明月问道。

    “东海徐家。”麻星曜说道,“东海徐家当代家主。”

    “这人有没有女朋友什么的?”澹台明月问道。

    “不知道!”麻星曜摇头道,“因为没什么交集,而且,人家也从来没有过问过我们的事情,总不能够贸然的去查人家的私事吧?”

    “你说的也对。”澹台明月说道,“现在就剩下两个比较合适的人选?”

    “应该是这样的,只是不知道有没有遗漏。”麻星曜仔细的想想,实在想不出还有谁了,只能够摇头。

    现在一些福地洞天的玄门修士,功利得很,而且也没有这么大的能耐,能够把和舞莲交往的一切抹杀。

    “那就去查查吧!”澹台明月说道,“如果我奶奶抱着我离开澹台家,是在我母亲失踪后,那么可以理解为,我妈妈可能为她的所爱,离家出走了。毕竟她留下一个孩子,对于她来说,任务已经完成,她有权利追求她的幸福。”

    “嗯!我也赞同你的说法。”麻星曜笑笑,澹台家或者是澹台舞莲的责任,但是,这个家族绝对不是澹台明月的责任。

    在心底下,他真的不希望澹台明月介入这个家族。

    “如果这两样事情是同时发生的,就麻烦了。”澹台明月说道。

    “那就意味着,澹台家发生了内乱。”麻星曜讽刺的笑,澹台明月虽然很多小事都迷糊,但是,大是大非常常是一针见血。

    “是的,很麻烦。”澹台明月说道,“有人想要灭掉澹台家所有的妖族血脉,就是这样——这个一个局。”

    而她现在,却是不得不面对这个局。因为她没死,就意味着,这事情还没有结束。

    “事实上,不管是不是同一时间,这个想要灭掉澹台家族的人,都已经动手了。”麻星曜说道,“如果是同一时间,证明这人心狠手辣,还有足够的实力,如果不是——那他就是找了最佳的时期,欺负你这个孩子。”

    “我不是那么好欺负的。”澹台明月说道,“你抽空问问慕青哥哥,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知道。”麻星曜苦笑。

    “我知道你是为着我好,不想我搀和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澹台明月自然知道麻星曜的意图,能够就这么在金陵上学读书,没事练字逛街,就是很好,一旦介入澹台家族,势必要面对接踵而来的各种关系。

    好人和坏人,不是写在脸上的,站在权势的中心,她将是众的之矢。

    车子直接开进明月阁,澹台明月一下车,就大声叫道:“小太阳,我回来了。”

    “这么晚,你瞧瞧,都几点了?”晨旭从里面走了出来,看着跟在后面的那辆破旧面包车,不禁皱皱眉头。

    “小太阳,我给你介绍,这是澹台慕青,我哥哥。”澹台明月笑着介绍慕青。

    “慕青哥哥,这是小太阳。”说着,她又介绍晨旭给慕青。

    “你好!”慕青温和的打着招呼。

    晨旭只是翻了一个白眼,根本就没有搭理,慕青有些尴尬,麻星曜低声笑道:“他就这样,我们不住这里,不用看他脸色,除了对明月,他谁都懒得搭理。”

    “他是谁?”慕青皱眉,低声问道。

    “不知道,一会儿再说吧。”麻星曜道。晨旭的耳朵灵着呢,而且他们没有他的本事,能够隔音说话,自然只能够避开他一点。

    “小太阳,你快过来帮忙,我搬不动。”澹台明月招呼晨旭。

    看着麻星曜从汽车后备箱里面搬出来一块大石头,晨旭不解的问道:“什么东西?”

    “送你的。”澹台明月笑道。

    “送我的?”晨旭更加奇怪了,他要这石头做什么?

    “难道你没有发现,这个石碑上的文字,和那只酒樽上的很像?”澹台明月凑近他,眯着大眼睛笑着。

    晨旭后退了两步,唯恐她又揉自己的脸,当即低声说道:“是同种文字,可是——我要这个做什么?”

    “你不是对这个很有兴趣嘛?”澹台明月不解的反问道,他向自己索要那只酒樽,还一脸的痴迷模样,难道不是迷恋这种文字?

    哦?难不成他爱的是酒樽?自己会错意了?

    “小明月……”晨旭心中有些感动,但还是说道,“那只酒樽里面有青金含量,而且比例比较高。”

    “青金是什么?”澹台明月只听说过黄金,而且,她也很爱黄金那种绚丽的色泽。

    “青金是一种类似于黄金成分的东西,但是要比黄金更加稀少和具有稳定性,如果打造首饰,很是漂亮?”晨旭说道,“这个世界合适打造首饰的贵金属不是很多,青金也很少,几乎不可寻觅,我刚才试着提炼过,应该还可以提炼出一两的样子。”

    “我要看看,那是什么样子的。”澹台明月忙着说道。

    “这里!”说话的同时,晨旭带着她走进地下工作室,在他平时做事的工作台上,放着一块小小的金属,透着一种青绿色的光泽,色泽竟然有些透明,但又带着金属特有的光泽。

    “这就是青金?”突然,一直没有说话的慕青插口道。

    “是的,这就是青金。”晨旭好奇的看了他一眼,理论上来说在,这片天地青金绝对是稀罕之物,就算有人看到,也不会认识。

    “旭先生,是不是根据颜色不同,这种金属还有别的类型?”慕青急冲冲的问道。

    “是的,红色的是赤金,还有紫金——白色的我们称为玉金,色泽白润细腻,宛如美玉一般,又带着金属的光泽,很是好看,是最为名贵的。”

    “我看到家主手里有一块红色的,也只有这么大,但是,那似乎是一件法器。”慕青虽然如此说法,但却是不敢肯定的语气……强烈推荐:粉笔琴佳作《锦绣芳华》,重活一次,就应该步步生莲,锦绣芳华。(未完待续)R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