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1.第981章 等一下等一下,等你妹的一下!

美女请自重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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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节内容开始-->    红光如血一般猩红,就像是沈欢进入杀神状态一般的实质杀气,绚丽中透露着一丝诡异。

    这血色的光芒中,似乎蕴含着某种奇异的力量,让人看到后,不免生出愤怒、悲伤、癫狂等负面情绪。

    就连沈欢这个持有者,都差点被这光芒所诱导。

    每一次千幻入注新的器魂,都会产生这样的效果,但如此绚丽妖异的,还是头一次看到。

    光芒存在了大概有两三分钟,才逐渐的散去。

    沈欢也终于看清楚了自己手里这把武器的样貌,是一把大刀,准确来说应该是朴刀。

    朴刀是大刀的一种,使用时需要两手握刀,利用刀刃和刀本身的重量,来斩杀敌人。

    和以往的那些兵器一样,穷奇所化成的朴刀形状颇为怪异。

    整体达到了朴刀的最高上限,看起来足有一米五,整体通红,周围环绕着一些猩红刺眼的血气。

    刀刃的颜色要稍微浅一些,刀身整体的颜色则更为浓重。

    和普通的朴刀相比,刀刃占的比例更大一些,整体形象看上去就像是一颗锋利的獠牙。

    由于需要双手持刀,又被称为双手带,因为当年是太平天团的标配武器,所以又被称为太平刀。

    朴刀的特色是长而宽,可以装在木柄上成为比一般大刀还要长的长兵器,也可以卸下来单独作为一种短兵器。

    威力巨大,切灵活多变,算是长短兵合并在一起的特色武器。

    在原本的刀柄胖,就有一个木柄,看上去像是穷奇那条钢尾。

    “好妖异的刀……”沈欢忍不住感叹,这把朴刀造型给人的感觉虽然震撼,但更为吸引眼球的是环绕在上面血气,虽然浓郁程度和范围比之前的光芒都差上许多,但那种诡异的能力却一点没有减少。

    这若是在对敌中运用到,绝对可以起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既然这么妖异,又血气缠身……以后就叫你妖刀泣血吧。”

    “嗡嗡——”

    朴刀发出一阵轰鸣,似乎在表达并不喜欢沈欢取给他的新名字

    “看来你很喜欢,那以后就这样了。”

    开玩笑,主仆契约都签了,哪还能由着你来。

    沈欢抓起泣血随手舞了两下,他不喜欢使用大刀,但是这把泣血他使用的却很是顺手。

    刀法虽然容易入门,但若深究起来,比剑术还要困难不少。

    按照他原本的想法,泣血就是用来完成器咒的凑数产品,不过现在他似乎想要改变想法,尝试研习一下刀技了。

    不懂刀技没事儿,反正有大帝这个活着的神通教科书在,不愁学不到合适的武技。

    大帝是另一个时空中的天尊转世,并且几乎已经觉醒前世的所有记忆,就算没有把天下的神通武技尽数掌握,至少也把一半的武技掌握在了手中。

    这也是沈欢没有将武技神通列入星级计划的原因之一。

    “现在可以走了吧?”屠道者的语气有些不耐烦,准确来说,他跟沈欢在一起的时候,就没有表现得耐烦过。

    “等一下。”

    屠道者气的差点没吐出一口老血,“你又想干什么。”

    “咳咳……那个,这两头墨虺刚死,魂魄应该还没有离题,如果我把他们也收为器魂,岂不是又可以增加两年的寿命?”

    “贪婪,罪恶的根源!”屠道者骂了一句。

    沈欢挨骂后,却很开心,因为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屠道者这是默认了墨虺之魂也是可以被驯服为器魂的。

    “开!”

    沈欢打开天眼,开始寻找起两个墨虺的魂魄,它们刚死没多久,应该不会离体,就算离体了,应该也不会漂泊的太远。

    两条墨虺刚死,还没过头七,正处于一种迷茫的状态,它们不记得生前的记忆,就像是没有思想的游魂。

    “真是天助我也!”

    没有经历过“回神”的兽魂,不具备任何的攻击性和反抗力,正是收为器魂的大好时机。

    在沈欢的召唤下,两头墨虺之魂,迷茫的停在了他的面前。

    听完咒语吟唱之后,更是毫不犹豫的成为兽魂。

    和穷奇一样,在化形时,它们也散发出了强大的光芒,只不过要稍弱一些。

    墨虺是水中凶兽,虽然在凶兽排行榜上,但和穷奇比起来相差的就有些远了,如今又是魂体,自然比不得泣血这一只更为强大的存在。

    “坑爹啊!”

    等到光芒消散后,沈欢简直有种骂娘的冲动。

    已经骂了?他只是在骂爹没有骂娘。

    根据千幻传出的提示,墨虺之魂虽然有两条,但主魂的判断却是一个器魂。

    这个情况和当初融合了白龙魂的敖邪差不多,细节上又有一些差别。

    本以为能够续命两年,没想到只续了一年。

    在加上两头三层楼高的巨大凶兽,变成武器后,竟然是……匕首!

    天啊,不带这么玩人的!

    沈欢不大喜欢匕首,因为这些东西是平时可以接触到的,而且短兵这类东西向来不是他的心头好。

    这一点从他习惯使用的兵器就可以看出来了,方天画戟、青龙偃月这类长武器才是他所钟爱的。

    和一寸长一寸强这种理论倒也没有太大关系,要说理由……还真没什么理由,就是一种主观意识上的喜恶。

    用心理学来说,就是——人们大多喜爱的,就是那些得不到的东西,因为得不到显得珍贵,因为得不到而显得珍惜。

    两把匕首的造型不算奇葩,甚至很普通,唯一的区别就是一黑一白。

    黑色的只有一半刃,呈现出一种亮黑色,白色只有尖头有刃。

    手柄和匕身是一体的,上面布满了鳞片,手感很好。

    沈欢因为失去了兴致,看都没看就直接让它们回千幻里面去了。

    “现在总可以走了吧。”

    沈欢尴尬的挠了挠头,干笑道:“等一下。”

    “等一下等一下,等你妹啊!还有完没完!”

    “这次是最后一次了。”

    “穷奇你已经收作器魂,墨虺也被你收为器魂,你还有什么事情要做?”

    沈欢笑道:“这两个妖兽尸体总不能浪费了吧?墨虺肉对人体有不小的益处,鳞片可以锻造武器,虺胆可以增强功力……看这两头墨虺的个头,应该已经形成妖丹,这妖丹可是好东西,而且你看——”

    “不看!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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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四更,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