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9 和好

末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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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墨前往琴铺,刚拐过街口,就看见无忧抱着雪蛋站在铺子门口,百无聊赖地用脚尖在地上划圈。

    听见木轮声,抬起头来,对上他清宁的眼眸,轻咬着的唇即时勾出一抹微笑。

    等他到了近前,才慢慢蹭上前,埋怨道:“你去了哪里?害我等了这许久。”

    宁墨抬眼起来,看向她的眼,与她对视片刻,冰冷的眸子渐渐有了丝暖意, “去办了点事。”

    “办好了吗。”

    宁墨轻点了一下头,“你怎么会寻到这里来?”

    无忧往铺子里立着的平儿睨了一眼,“我让平儿领着来的。”

    宁墨的神越加柔和,脸上去了冰意,倒象拢上一层玉润般的光芒,与子言越加的想象。

    伸手顺了顺他耳边被风吹开的发束,“去看琴弦吧。”

    “好。”宁墨的声音难得的温暖,从她怀中接过雪蛋。

    无忧绕到他身后,推了轮椅。

    平儿见他们二人和好,长吁了口气,心里默念,“总算雨过天晴。”见无忧推了轮椅,就自个识趣地缩过一边,远远候着。

    宁墨的琴弦是天山的冰蚕丝所做,寻常的铺子没有这样的货色,只能捡着好的雪蚕丝暂时用着。

    宁墨将雪蚕丝轻缠在指间,试着韧性,绣着繁花的青色阔袖半掩手掌,指尖如笋,手白如玉。

    女掌柜的连连惊赞,从来不曾见过这样漂亮的男儿手。

    无忧也是看得出神,他和子言同样有一双好手,正如千千所说,上头造了两双最美的手。

    这样好的手,自然要配最好的琴,可惜这里没有天山的冰蚕丝。

    有些遗憾,扁嘴道:“以后再寻好的。”

    “这很好。”宁墨将蚕丝从指上褪下,让女掌柜收起。

    有无忧陪着,是宁墨过去敢想,而不敢奢望的。

    在他眼中,这条雪蚕丝反倒强过他自己的那些冰蚕丝弦。

    无忧抢着给付银两,他也不争,只是在女掌柜手中接过装着琴弦的盒子时,长睫半掩的眸子中有一抹柔情闪过。

    女掌柜一边看着,连连吁嘘,羡慕不已。

    无忧难得出来一回,看什么都稀奇,琳琳琅琅地买了许多东西。

    有珊瑚耳坠,彩画,小炭笔,还有两颗铜钱大的小东珠,寻思着万一以后有机会再见了了,便送他作发角坠,省得他明明小小年纪,却扮得老气横秋。

    再见千千,便将小炭笔送她,免得她一天到晚带着那支笔,却不舍得多用。

    彩画、耳坠什么的便是胡乱瞎买,图个热闹。

    无论她怎么闹,宁墨都在一旁陪着,不管她心里有多苦,只要肯发泄,就能撑过去。

    无忧正抖着挽纱包买来的小玩意,又见有人卖布娃娃穿的衣裳,扯了宁墨过去,捏着一对童男童女穿的一双喜服,大红的小袍子,小衣裙,绣着金丝的团花,极为精致,直看得爱不释手,笑道:“这衣裳倒是合我那对瓷娃娃穿。”

    说完,笑意在唇边褪去,将那双喜服放了回去,“可惜那对那娃娃不在身边。”

    她离开时,怕在打斗中打破那对瓷娃娃,留在了放置衣甲的小屋。

    宁墨睨了她一眼,递上银两,拿起那双小喜服,“以后拿了娃娃,再穿不迟。”

    一股暖意,从无忧心间淌过,接了小喜服,咬唇一笑,继而有一丝惆怅拂过,不知开心此时如何了。

    路过笔墨斋,想到儿时,子言唯一的一支毛笔笔头松了,他便自己削了根竹子接驳着用,但后山竹子不适合作笔杆,总是用不了多久,便会干枯开裂,时常将他的手指割破。

    在又一次看见他将被割破的手指放入口中吮吸,终于忍不住,抱了他的胳膊,趴上他的肩膀,道:“我一定要送子言哥哥一支好笔。”

    结果她没等到姨娘,却先等来了一杯毒酒,这个承诺至今也没能实现。

    “姑娘,想要点什么?”掌柜迎了出来。

    “没什么想要的。” 无忧摇头,逃似地出了铺子,与门口的宁墨四目一对,有些狼狈,勉强笑道:“走吧。”

    一个衣裳褴褛的少年抱着个破包袱跌撞而来,撞到无忧身上,包裹掉到地上,散了开来,露出陈旧的紫檀木盒子。

    少年惊慌失措地蹲下身拾起盒子,打开来,见里面装着的一支羊脂白玉所做的上好羊毫笔,他见笔无恙,长松了口气,盖好紫檀盒,才起身向无忧弯身行礼,道了声,“对不起。”就匆匆进了铺子。

    少年面色菜黄,衣裳也旧得分不出颜色,肩膀、手肘、膝盖上都打着补丁,可见是穷苦家的孩子。

    这样的人家,却拿着这么名贵的东西,实在有些稀罕。

    无忧回头,见宁墨正望着那小包裹若有所思,不由地停下来观望。

    掌柜眼尖,一眼便看见少年抱在怀里的盒子,两眼顿时放了光,“小狗子,你母亲终于舍得让你把这玩意拿出来卖了?我早就说过,这镇上没人敢收你那东西,也只有我实在看你可怜,才给五个金珠买你的,你们早些拿了这五个金珠,能好吃好喝三两年,也不用着这罪。”

    无忧瞅了眼少年紧抱在怀中包裹,笑了,“掌柜的可真会做买卖,那支笔就是三百两黄金也值得,你拿着五个金珠就想得了人家的,不是抢人吗。”

    掌柜听了无忧这话,脸顿时绿了,“喂,姑娘,我家祖祖辈辈卖着文房四宝,岂能不识货?再说,你可知道那笔的来历?除了我,谁敢收?我给五个金珠还是给得高的。”

    无忧撇了嘴角,虽然不知那笔的来历,先不说那笔做得如何,光是那笔杆的羊脂白玉就是极好的,对少年道:“这位小兄弟,你别信他,你那笔真的最少值三百两黄金。”

    少年感激地看了无忧一眼,“谢谢姑娘,其实我也知道这笔很值钱。”

    无忧有些懵,既然知道,还来找这黑心掌柜?“你急钱用?”

    少年点了点头,又摇头。

    “这么好的笔这么贱卖了, 怪可惜的。我这儿还有些金珠,你拿去用着,如果那笔当真想卖,不如卖给我。”无忧解下身上锦囊,锦囊连着里面的金珠一起递给少年。

    掌柜急了,上来赶无忧,“哪来野丫头,敢到我铺子上抢生意。”

    无忧轻巧让开,脚下一勾,将墨心掌柜绊了个四脚朝开,痛得他在地上直吆喝。

    无忧拍着手笑,又对少年道:“你回去好好想明白,真决定卖,就去寻个内行人估估价,我凑够钱,一分不少的给你。

    少年眼眶有些湿,却摇了摇头,“谢谢姑娘,不过这笔,我不能卖给你。”

    无忧有些意外。

    掌柜的正狼狈爬起,一听这话,高兴了,“对,不卖给她,要卖,也卖我,我们街坊邻居的,往后也能多关照。”

    “我也不卖给你。”少年将包裹抱得紧紧的。

    掌柜奇道: “嘿,我说,你不卖,跑来这做什么?”

    “既然是家里的宝贝,不卖的好。”无忧坦坦然,将金珠仍抛给他。

    少年接了锦囊飞快的塞回给无忧,“谢谢您的好心,这钱,我不能收。”

    “你收着吧,就当是我借给你的,以后你有钱了再还我。”无忧将锦囊递回给他。

    少年摇头退开,将包裹放在柜台上,小心的打开里面紫檀盒 “掌柜的,这笔换您家里的那只三百年的野山参。”

    掌柜怔了一下,拉下了脸,道:“你疯了吗?这破玩意换我的山参?”

    无忧和宁墨对看了一眼,静看事态发展。

    少年握紧紫檀盒,小脸有些发白,却没有一点犹豫,道:“我知道掌柜的野山参是王大叔在山里挖到的,王大叔一百金卖给掌柜的。我爹说过,这笔是有钱也买不到的宝贝,您不会亏。”

    掌柜的冷下脸,哼了一声,“什么有钱也买不到的宝贝,你拿出去问问,看谁敢买?”

    少年怔了一阵,眼圈慢慢泛红,拉着掌柜的袖子求道:“大夫说了,只有上好的野山参才能吊着我娘的命。掌柜的,您就行行好,换给我吧。”

    掌柜瞟了宁墨和无忧一眼,压低声音道:“换什么换?你也不看看,普天下,除了做皇帝的,谁敢用带龙的东西?就凭着上头那两条龙,就足够你和你母亲掉脑袋的。不拿你办官,已经是客气了,还宝贝呢,我呸。”

    他声音虽小,但如何能瞒得过宁墨和无忧的耳朵。

    无忧听不下去了,正想开口教训黑心掌柜,让他不敢再欺负人,手一紧,被宁墨握住。

    回头见宁墨平静地看着她,目如冷潭,刹时冷静下来,冒然出头,只会把事情闹大,他和宁墨不是这里的人,可以拍拍屁股走人,可是那孩子以后更少不得被这个黑心掌柜刁难。

    “掌柜的,您就可怜可怜我。”少年拉了掌柜的袖子, 将紫檀盒推到他面前,“这笔给您,我再给您做十年的活,只要管饭,我不要工钱……不管再累,再重的活,我都干……十年不行,那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