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黄雀背后是狼群

短头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笔下文学 www.bxwxa.com,最快更新一品公卿最新章节!

    经过一天两夜的奔逃。又得不到真正意义上休息,无论是人还是马都已经疲惫不堪。尤其是胯下的战马,虽然已经极力的照顾着了,可再也不复开始时候的神勇。刚刚跑起来没有多大一会的工夫,战马就会显露出乏力的征兆,不得不再次停下来休息。

    不论战马跑的有多快,毕竟数量有限,无法象身后的蒙古大军那样轮换着骑乘,虽然很细心的到底跑出来多少距离谁也算不清楚了,只是清清楚楚的看到。

    如此的长途奔逃,到底跑出了多远的距离,谁也无法计算清楚。只是清清楚楚的看到眼前景色的转变。

    从屯粮点出来的时候,满眼都是青黄之色,到处都是茂密的野草,还有隐藏在草丛中的水泡子。跑了这么远之后,繁盛的草原似乎已经被甩到了身后,这里再也见不到连绵到天地尽头的草原,眼前到处都是土黄色或者红褐色的沙石,大片大片土地被黄乎乎的砾石覆盖,只有那些生命力最顽强的沙柳和荆棘枣一丛一丛孤零零的生长着,零星的草甸子则显得更加枯黄……

    这已经是稀疏草原和荒漠的接壤地带了。

    马匹已经乏力。干粮和饮水也所剩无几,可身后的蒙古人马一点也没有要止步的意思,依旧如穷追不舍的饿狼一般追赶着林三洪这只小兔子!

    谁也不知道还要跑多远才会有喘息的机会。

    朱棣费这么大的力气御驾亲征,既然已经咬住了敌人的尾巴,肯定会一鼓作气的追赶下来。这也等于是催促着蒙古残军一路往前跑,而最前面的林三洪等人只好被逼迫着跑的更远……

    除非最后面的北伐大军先止住脚步,否则就只能这样恶性循环下去。

    身后的追兵愈发的近了,已经可以用肉眼看到对方先头部队的旗帜。

    最要命的是蒙古大军第一次察觉到了跑在眼前的这只“小兔子”,因为一小块黑点正脱离蒙古大队,以很高的速度朝着这边移动过来!

    “是蒙古人的游骑斥候!”

    蒙古人的游骑斥候是轻骑兵是一个变种,很真正的侦查用骑兵有点差别,仅着很单薄的皮甲,战斗力普普通通。但是游骑斥候最大的好处就是高速机动,在不是很宽大的地域之内可以取代侦查骑兵。

    蒙古人的游骑斥候一般都是由部落里的牧民组成,平时并不在战斗序列之内,也没有正式的编制,但是一旦有了战争需要,立刻就可以转作军事用途。这种类似于民兵的游骑斥候虽然不是最能打的,可胜在数量众多。

    这么遥远的距离上,那一个小小黑点,至少也是二三百个游骑斥候组成。

    二十来个人,而且人困马乏,二三百游骑斥候也算是大军了,谁也不敢怠慢,催马狂奔起来。

    “地载队型!”

    亲卫中的几个好手刻意的把林三洪顶到了前头,几个人稍微分开一点,从后面拱卫着林三洪飞奔……

    身后的游骑斥候飞速而来。双方的距离在一点一点的靠近……

    “抄家伙吧!”

    郭炜烈最先摘下身后的弓箭,做好了战斗准备。

    武家营这些山民的近身战斗能力或许很稀松平常,但是射箭的本事还是相当不错,也纷纷取下弓箭,准备驰射……

    林三洪跑在最前边,胸口里就好像是塞进了一把沙子一样难受,喉咙也如同裂开似地,最要命的是身后的敌人已经追赶了上来,除了不要命的奔跑之外没有别的办法。

    在众人刚刚做好战斗准备之后,不过是跑出去有一射之远,林三洪就明显感觉到胯下的战马开始不听使唤,无论怎么抽打都不肯奔跑了……

    “糟了,战马不行了!”

    经验丰富的郭炜烈跑上前来,看到战马的口鼻中喷出大量的白沫子,其中还夹杂着很多殷红的血丝——肺已经炸了!

    战马脱力之后,很快就要倒毙了,这就是先兆!

    身后的游骑斥候还咬着屁股呢,这个时候战马先不行了,真是要了命了!

    郭炜烈回手就抽出了马刀,在林三洪战马的屁股轻轻一托,就豁开一道一尺来长的口子。鲜红的马血顿时涌出——放血!

    这是驭使战马最狠的一个招数,也是最后一招,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肯轻易使用。

    战马被放血之后,可以在一瞬间爆发出所有的潜力,速度可以大幅提升,这么干的后果就是战马再也无法挽救,用不了多少时间就会倒下……

    在不长的时间里,几匹战马相继出现脱力的征兆,不得不一一试用放血这种自杀性的招数。

    在绕过几处黑风沙侵蚀的摇摇欲坠的桌状山之后,所有人的速度都降了下来,这是因为地形的缘故。

    脚下已经不是平坦的草地,到处都是尖利的石块,大者如同海碗,小的如同鹅卵石,战马一踏上去就有折了蹄腕的危险。

    “死亡之海!”已经进入了被人们称为死亡之海的砾石戈壁!

    戈壁这个词是出自蒙古语的音译,本意是指“不长草的魔鬼地”,也含有一点坟墓的意思。

    汉人则称这种地方为死亡之海,两种称呼虽然不一样,可称呼中所蕴含的意思却是大同小异。

    众人不得不弃了已经跑不动的战马,徒步奔跑在戈壁滩上!

    下了马之后,林三洪反而感觉轻松了许多。

    这几天一直骑在马背上,大腿内侧娇嫩的皮肤早被磨下了几层,薄的仿佛已经无法覆盖血管了,和裤子摩擦起来疼的钻心。这样下来跑动一番,反而感觉很舒服。

    身后的游骑斥候并没有跟随着追进来,而是在戈壁外围转悠了几个来回,就打马而去。

    对于这种和死亡沾边的地方,任何人都不愿意进来,就好像人们总是习惯性的不愿意走进墓地一样。尤其是游牧民族。在这方面表现的更加明显。其实这些都不是游骑斥候放弃追击的原因,最根本的还是在于地形。

    在这种地方,马匹就是累赘,发挥不了速度上的优势,让游骑斥候下马徒步追赶那一小波来路不明不知道是什么身份的人,实在没有这个必要。现在大军最需要做的是摆脱身后的北伐军,其他都不要紧。

    作为几次进入大草原,甚至一度到达贝加尔湖(前文中的捕鱼儿海)的老兵,草原对于郭炜烈算陌生。但是对于横亘在草原边儿上的大戈壁滩知之甚少,也就听人提起过几次而已。

    据说这片大戈壁滩就是草原的尽头,漫无边际充满了种种不可预知的危险,就是生命力最坚韧的野牛,只要进去了也走不出来。

    当郭炜烈迟疑着是不是要继续深入的时候,林三洪笑了。

    要真是象郭炜烈说的这么严重,蒙古崛起之初是怎么过去的?虽然戈壁通常都是大沙漠的前奏,可这里不是撒哈拉,也不是中亚的荒芜之地。虽然已经跑出来很远了,可从广义上来说,应该还到不了广阔无边的沙漠地带,这片戈壁滩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

    不走进去还能怎么样?回头是不可能的,外面就是铺天盖地的蒙古大军,天知道他们会怎么样。既然已经进来了,就没有回头路。只有硬着头皮前进,一直走到和蒙古败军脱离接触之后才有时间考虑其他!林三洪大声道:“这个戈壁滩了,也没有什么好怕的,就算是怕也得进去,咱们早就回不了头了。只要你我众人互相扶持,这片沙石地就不算个什么,大家跟着我,往前……”

    到了这种地步,也没有别的法子,众人只能跟着“东家”朝前走。

    好在林三洪表现出来的气势还可以,让众人感觉心里有了一点底气。

    “东家。你来过这种鬼地方?”

    “没有,听人说起过而已。略略的知道一些罢了……”

    郭炜烈嘿嘿一笑:“东家就是有见识,要说行军打仗,东家真的是不行,可要是说见识眼光,东家就是我老郭所见之人中最厉害的……”

    从物候上来讲,这种砾石戈壁其实就是沙漠的雏形。高原被水流切割之后,水土流失越来越严重,在风力的作用下砾石会越来越小,直至粉碎成沙子。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天知道需要几千还是几万年的漫长时光。

    至少现在看来,砾石戈壁所表现出来的更多是属于荒漠的性质,和沙漠还有很大的区别。

    脚下的石头夹杂在沙土中,起伏比较平缓的地形中,偶尔还可以看见样貌奇特的桌面山和蘑菇峰。桌面山,顾名思义,就是山顶好像桌面一样平坦的地形凸起,这是荒漠高原被水流切割之后留下来的大一点的痕迹。至于蘑菇峰,则是桌面山几千几万年之后的样子。因为风沙的侵袭太过严重,又历经了千百年之久,这些低矮的山峰大多是脑袋大脖子小,好像随时有会崩塌一般——其实已经矗立了至少几百年的时光,从人的角度来看,这种地形变化其实是极其缓慢的。

    走在这种古古怪怪的砾石戈壁之中,满眼都是古怪的山丘和红褐色的土地,这对于习惯了丛林茂密的武家营猎户来说,确实给人一种进了魔鬼属地的感觉。

    砾石戈壁毕竟还算真正意义上的戈壁,还时常可以看到一蓬蓬低矮的草甸子,或许这已经是戈壁上唯一显露出来的生命迹象了。

    在砾石戈壁上走了两天,脚下的砾石明显在减少,取而代之的是灰黄的沙土,桌面山和蘑菇峰也已经绝迹,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真正的大沙漠已经近在咫尺。

    携带的干粮和饮水越来越少,始终得不到补充,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众人不得不尽可能的减少不必要的消耗,林三洪比任何一个人都更加清楚:砾石戈壁并不是什么真正的威胁,再走不了多远。就会进入真正无边无际的沙漠。沙漠中取得饮食补充的可能几乎为零,干燥到了极点的天气,是一个致命的威胁!

    在刚刚走过的砾石戈壁中,众人见识了“声若牛吼”的狂风。这种狂风一刮起来,声势大的吓人,斜坡上的石头都被风吹的滚落下来,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飞沙走石”?

    砾石戈壁的风虽然吓人,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危险。一旦走进沙漠,干热的风沙时时刻刻都在带走身上的水分,那才是最致命的。大漠中的风沙虽然没有砾石戈壁风口处那么吓人,但是对于人体的伤害要厉害的多。

    在砾石戈壁和沙漠的接壤地带,众人取得了第一次补给。

    有几头瘦小的好像狐子一样的野狼盯上了这一群人,这种地方的野狼体型不大,毛色很浅,远远比不上山里的那种,于其说是狼,还不如说是狐子更加贴切。显然这些畜生也饿的发了疯,明明知道无法对付这么多人,还是很顽强的缀行了大半天,分明是想找个机会择落单之人下口袭击,好一饱口腹!

    武家营出来的亲卫,打仗或许很一般,但要是说起捕猎野兽,绝对都是一等一的高手,。发觉有狼缀行之后,耍了个小小的手段,诱惑野狼发动袭击,然后在屁股后头夹击……

    这些人个个都是全副武装,又是经验丰富,就算遇到相当规模的草原狼群,也可以支撑一而二。荒漠中的狼群无法形成草原狼群那样的超大规模,有七八头就算不少了,自然无法于二十多个全副武装的猎人叫阵。

    很轻易的收获了六头大一点的野狼,就地剥皮剔骨,按照林三洪的吩咐找好了大堆大堆的枯蓬,点起篝火烧烤狼肉。

    自从亡命奔逃以来,这是个最惬意也最舒适的夜晚,吃着味道不怎么样的野味儿,围着篝火取暖,体力得到极大补充之后的猎人们有说有笑,仿佛又回到了湖广之地的深山老林,正在享受一顿难得的大餐!

    能够狩猎得到狼肉,这就是运气,好运气不可能总是身边,在这样的砾石戈壁,或许还能通过打猎得到一点食物,若是进了广阔无垠的大沙漠,就很难遇到这样的机会了,必须在进入沙漠腹地之前做好准备:“把肉都清理干净,烧熟了带在身上。”

    “还有几囊水?”

    众人纷纷清理水囊,拢共整理出六个满的水囊,省着一点用的话,可以坚持几天了:“水由专人保管,非有必要就不要多喝了!”

    若说行军布阵,老郭是行家里手,说起蹿闪跃涧,这些猎户出身的亲卫都是高手,但是他们的见识不够,无法理解沙漠这种陌生的环境所可能带来的致命危险。在沙漠里,水比任何财富都要宝贵!

    人们还在休息,林三洪脑子却开始翻腾起来。

    眼看着就走完了砾石戈壁,满身就要进入黄沙漫天的大漠了。二十几个人,只有少量的饮水和食物,没有大队的后勤和充足的给养,即便眼前的这个沙漠不是闻名世界的撒哈拉,也要做出充分的心理准备。

    仔细想想,这一带的沙漠应该是东西走向,要是横穿的话,估计得走两三千里的路程,且不说大漠中隐藏的种种危险无处不在,就算是一路顺风,这么点微薄的饮水也不足以支撑所有人走出大漠,再往西直走的话,就是自家找死了!

    往北,往北偏西的方向,既可以避开蒙古大队人马,又不至于迷失道路,至于能走到什么地方去,先不在考虑之中,只要出了大漠,不管是什么地方都比这里要好的多!

    休息够了之后,众人在林三洪的带领下转过方向,朝着北极星一路而来!

    “咱们一定要在夜间赶出更多的路程,等日头出来了在休息!”

    大漠白天的气温太高,干热风轻易就能带走身体的水分,在烈日下赶路的话,不出几天,沙漠之中就会多出二十多具干尸,而且很快就会被风沙掩盖的无影无踪,永远也没有知道他们是谁了!

    在浩瀚无垠的沙漠中,脚下踩着松软的细沙,一小队人顶着刺骨的北风缓慢前进。

    沙漠的天气就是这样,白天热的能晒死牛,一到了晚上,就又冷的能冻死狗。虽然还不到寒冬腊月,可一到晚上,气温就会降的很低。

    好在众人体格健壮,也不大在乎很低的温度,在林三洪的带领下匆匆前行……

    等到东方现出鱼肚白的时候,整个大漠就好像转了性,气温迅速攀升。晚上留下来的那点寒气根本就无法抵挡渐渐泼洒下来的日光。还没有来的凝结的水汽被晒的蒸腾起来,仿佛雾气一般笼罩在地面上。

    大漠中的降雨很少,甚至是几年也没有一次,这里的生灵就是依靠晚上遗留下来的这点雾气顽强的生存着……

    过不了一顿饭的功夫,日头就升起来了。

    大漠中的日头仿佛比北地的日头要强悍的多,一冒出来就洒下滚烫的光芒,顷刻之间就出了一身汗,却没有那种黏黏糊糊的感觉,仿佛身上的水汽在一瞬间就被蒸发走了……

    找个背风的沙丘阴面,把松软的黄沙刨开一个大坑,用手里的武器支架起几件衣裳,建造成一个简易的“遮阳棚”,防止被阳光直接晒到。按照林三洪的命令,一伙人都挤在这个沙坑里准备休息。

    等到太阳升起来有竹竿子那么高的时候,温度已经让人无法忍耐,尤其是这么多人挤在一起,脑袋上还顶着“遮阳棚”,空气无法流动,闷热的感觉让人抓狂。就是坐着不动,也感觉热的难受,偏偏身上的汗水也散不出去……

    等到日头升起来有两房檐子的高的时候,众人终于明白了林三洪这么做的用处!

    这个时候的大漠完全就是一座大熔炉,细细的黄沙被阳关折射成了金黄眼色,眼睛都看的花了。因为地面上蒸腾的热气让视线有点扭曲,稍微远一点的景物都看不清楚。

    如果刚才还仅仅是热的话,现在已经是融金炼石炙热无比了!众人虽然被考的很烦躁,可这么多人聚集在一起躲进沙坑,至少保持了身体周围的一层潮气不被立刻晒干。如果被这么凶猛的阳光直接照射,除非是不停的喝水,否则用不了多少时辰,就得被直接晒成“人肉干儿”……

    林三洪有这方面的基本常识,在这种情况下,就是不停的喝水也不管用,喝的水多出的汗更多,汗腺一旦超出负荷或者被晒伤,就可以在昏迷中等候死神的降临了!

    习惯于在山水丛林中生活的猎户们从来也没有见过这么毒辣的日头,饶有兴致的观看着。躲在阴面背风处都热成这个样子,沙丘向阳的一面还不得烫死人?

    “尽量少说话,不管多热也要在一起休息,大家睡觉吧。实在热的受不了了,再喝一点水!”

    老郭大半辈子都在跟着军队南征北战东挡西杀,自认也是走南闯北见识广博之人了,可也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极端的沙漠环境,对于林三洪更加佩服了,拍了拍身边的郭四妹说道:“我的儿,看到了没有?这就叫见识。要不是东家有见识,也想不出昼伏夜行的法子,更想不到挖坑遮阳这样是法子。这些法子虽然都是小手段,可都很管用,好好学着吧。男子汉大丈夫,这一辈子说不准就会遇到什么样的凶险,多学点东西不吃亏!刚才走路的时候,黄沙中掩埋的那些白骨你也看到了,要不是有东家的这点见识,咱们也得变成骨头给沙子埋起来……”

    “是!”

    林三洪只有苦笑。

    在这素有魔鬼属地的大漠之中,什么样的危险都有可能发生,稍微有一点失误就可能引起灾难性的后果,仅仅凭借一点点见识,根本就无法扭转大局,在很多时候,运气这个东西比见识和经验更有实际效果。

    在历史记载中,就在这个时期,西边一个最善于在沙漠生存的民族,为了抵抗入侵者而深入大漠想要迂回到敌人的后方。他们装备了最适合在沙漠使用的工具,配备无数有丰富沙漠生存经验的向导,好有当时世界上最为精准的沙漠地图,仅仅因为沿途的两个取水点干涸了,这次奇袭计划就彻底破产。一万六千多军队,四千多头骆驼还有无数战马,全部被沙漠吞噬,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了一个国家的灭亡!

    如果说见识的话,林三洪绝对无法和那些在大漠边缘生存的民族相提并论,连他们都不敢轻易进入大漠,何况其他?

    是生存还是死亡,并不完全取决与个人的努力,有时候运气真的很重要。

    譬如这一次,林三洪不敢保证往北走就一定正确,就算是大方向上没有什么失误,同样无法保证就一定可以走出大漠。大漠如此广阔,天知道还有多少路程需要走完。也能尽人事安天命的一路走下去,至于最后结果,就只能交给运气这个不靠谱的家伙了。

    “大家尽量睡觉吧,要不然一会到了最热的时候,恐怕想睡也睡不着了!”

    众人无不骇然!

    温度已经高的可怕,居然还不到最热的时候。现在的日头连鸡蛋都可以晒熟了,到了最热的时候,还不得把石头都晒化了?

    大漠中的极端气温一般不会在上午出现,而是在午后,当太阳稍微偏西一点的那个时刻,炙烤的威力达到顶峰,任何生灵都不敢顶着太阳的威势出来活动,那才是真正的“死亡之海”!

    沙漠的恐怖,不管说多少次,都不如亲身体验一边更加真切。经过今天的磨难之后,这些人应该会认识到沙漠生存的艰难和基本原则了。

    “你们还穿着铁环甲?”当林三洪发现的时候,立刻就惊的大叫起来。

    铁环甲的造价极其高昂,在所有的甲胄属于比较轻便的那一种,这是在扬州的时候那些盐商送的“礼物”。如此精致的铠甲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一笔值得珍惜的财富,平常的时候,这些亲卫都穿在里头,外面罩着普通样式的布衣。因为铁环甲轻巧的很,不刻意注意的话,不大容易看的出来。

    可不管怎么轻便的铠甲,都是金属构造,都有一定的分量,这玩意在打仗的时候确实是个宝,可在大漠之中,完全就是个累赘。因为金属的特性,穿这玩意儿在身上,热的时候更热,冷的时候更好。只不过因为这些山民出身的亲卫十分珍惜这种宝贵的甲胄,一直舍不得丢弃。

    若是林三洪的话,早把这个东西扔了。

    “东西虽好,不如命好,扔了吧。”

    虽然很多人都有点舍不得,可穿着这玩意儿就好像抱着个大火炉子,林大人又发话了,实在舍不得扔掉就脱下来仔细的包裹好装进行囊之中……

    尽管热浪翻腾,可行走了整整一个夜晚的人们还是逐渐入睡……

    因为是在睡眠之中,如此炎热难熬的酷热也就显得不那么恐怖了,至少在心理上不那么震撼了。只要能顺顺利利的熬过这头一天,以后就会轻松许多。

    在沙漠中行走,不管走出去多远,总是有一种是在原地踏步的感觉。因为四周都是漫漫黄沙,没有任何路径和明显的地标作为参照物,看着眼前几乎一成不变的地形,好似就在原地兜兜转转一般。

    单调划一的起伏,漫无边际的黄沙,看着这些东西,林三洪也感觉眼皮沉重,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天气愈发炎热起来,天上的火球仿佛要把万物生灵都烤为灰烬,不顾一切的洒下一股股热浪!

    林三洪身上黏黏糊糊,感觉到衣裳都被湿透了,粘在身体上很不舒服,正迷迷糊糊的半睡半醒之时,就听到郭四妹变声变调的叫喊:“蒙古人上来了——”

    所有都在第一时间清醒,下意识的去摸手边的武器……

    可四周空空如也,别说是蒙古人,就是鬼都看不到一只。

    如此酷热之下,蒙古的那点残兵败将就是再多几倍,也不敢集体深入大漠。为了追赶这二十来个还没有确定身份的家伙,就派遣大军进来,蒙古军的指挥官还不至于疯狂到这种地步……

    郭炜烈一巴掌抽在儿子的后脑上:“咋呼啥?说梦话呢吧?”

    “爹,你看……”

    顺着郭四妹手指的方向一看,所有人顿时紧张起来……

    一大片白衣的蒙古人正排着严整的队伍,手持弯刀骑着战马风一般席卷而过,似乎要掩杀过来。

    所有人都大喊一声,抄起武器就要跃出沙坑,林三洪哈哈一笑拦住众人:“幻象而已,那是蜃景罢了,不是真的。大家仔细看看,也就明白了……”

    这一大片人马看起来确实是摆开了冲杀过来的架势,可一队一对过去之后,依旧是留在前边不远处的低洼沙地上,并没有真正的前进哪怕一点儿。仔细一看,还可以看到这些人马的眼色发浅,不那么真实。尤其重要的是,这个人喊马嘶的场景似乎是水中映照出来的影像一样,还是微微的波动着……

    “这就是蜃景?”郭炜烈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一把就将脸上的沙粒子唰唰的抹了下来:“早就听说过世间有这种奇观,只是从来也不曾亲眼见过。奶奶的,唬的老子一跳……”

    蜃景,也就是海市蜃楼,在后世已经唬不了人了,就是那些经常出入沙漠的人们也可以有机会见到。但是对于这些生长的内地的人们而言,蜃景就是天地间最难得一见的奇观,一辈子能看见一回已经算不少了,自然要好好的瞅瞅。

    海市蜃楼这种现象,虽然人们无法弄明白它的成因,但是在当时也不是什么骇人听闻的东西,除了一些愚夫愚妇之外,很多人都认识到这是一种和风雨雷电一样的自然现象,并不存在什么鬼神之说。很多书籍和故事中都会出现,就算没有见过还是可以听说过的。

    蜃景就是一副活生生的画面,展现在众人眼前。蜃景宽约数里,其中无数的白衣人应该是蒙古装束,只不过和以前见到的蒙古人略有不同,而且手里的弯道似乎也没有蒙古人的马刀那么狭长。一列列一行行的蒙古大军就好像一副可以活动的巨幅绘画一样,过了一会,人们竟然在马队当中发现了大量的骆驼兵。这些骆驼兵负荷着种种物资,手里还拖着长长的骑枪……

    自大明开国以后,蒙古人的军队就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元军,因为大明朝的建立,让蒙古人开始逐渐不再信任军队中的汉人,唯恐这些武装力量反叛。几十年过去以后,现如今的蒙古军队“返祖”现象很严重。

    基本就是清一色的蒙古各部人马,其中夹杂草原上的其他民族。从军队组成上来看,很象当初铁木真时代,而不象是忽必烈以及后忽必烈时代的元军了。

    蒙古军队是什么样子,郭炜烈心里清楚的很。大半辈子都在和蒙古军队打交道,生生死死已经经历过多少次了,无不和蒙古军队有关。蒙古军队的每一个细节都已经刻骨铭心了如指掌,看到蜃景中出现的这些蒙古军队,郭炜烈竟然感觉有些陌生了!

    蒙古军中没有这么多的骆驼兵吧?真正的蒙古精锐都是讲究来去如飞快如闪电,其战术就是纵横千里的大迂回大穿插,除非是到了万不得已,否则不会做出以堂堂之师击煌煌之阵的正面作战方式!可眼前蜃景中出现的这些蒙古兵,和几十年来所见的蒙古军队有了很大的不同,尤其是其中有了很多重型装备和重甲步兵。这些都和蒙古军的传统大相径庭,极力追求速度极力发展驰射战术的蒙古人才不会用这样的重甲型军队呢!无论东蒙古还是西蒙古,郭炜烈都不陌生,但是眼前出现的这些蒙古影像却有点不一样了,处处似曾相识却有处处不象……

    和蒙古打了半辈子的郭炜烈也发出疑问:“这还是蒙古军么?”

    “应该算是吧,”林三洪眯缝着眼睛死死的盯着蜃景中出现的一切,很快就下了断言:“这些军队应该说还是蒙古军队,只不过这些军人已经不再是蒙古人了!”

    蒙古人的主力其实已经没有多少了,刚刚被朱棣消灭的那一支就算是主力之一。看着蜃景中出现的这支军队,光是重甲部分就有铺天盖地的架势,再加上其他各作战部队和辅助兵种,也是一个极其庞大的规模。可最奇怪的也在这里了。

    这么些年以来,蒙古人内讧不断,很多主力内部自己就打起来了,而且比打大明军还要狠辣。你打我几年我再打你几年,几十年过去之后谁也落不下好,整体实力一落再落,从来也没有听说过还有哪支队伍有这样的规模和实力……

    “这不是东蒙古,也不是西蒙古……”郭炜烈粗大的指节敲打着额头,忽然一拍大腿:“是帖木儿,是那只瘸腿狼,一定是他了!别人没有这样的本钱!”

    “也只能是他了,也不知道这条狼又要去咬谁了!”

    这个时代任何有影响的人物,只要在有资格在历史中留下名号的,林三洪肯定知道。

    而帖木儿这个名字,对于郭炜烈也同样不陌生。

    蒙古分为东西两个部分,其实这只是一个狭义的划分方法,无论东蒙古还是西蒙古,一般都是泛指大明北方的北元和蒙古本部。后来北元和蒙古本部互相融合,几乎合二为一,再分裂成现在的东西两个蒙古。(这个过程其实相当复杂也相当血腥,充满了阴谋和战争,为了简便,短头发就只能这么笼统的提一下也就算了。)

    真正的蒙古帝国范围及其广大,盘踞在大明北部一直延伸到极北苦寒地带,其实只能算是整个蒙古帝国中的一部分,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蒙古本部。

    从铁木真时代以后,蒙古人开始了史无前例的大扩张,其战马几乎跑遍了所有能够到达的地方,其军队几乎征服了所有能够到达的地方。整个蒙古帝国的疆域到底有多大,就是蒙古人自己也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

    横跨亚欧大陆的庞大帝国,和很多已经逝去的帝国一样,并不是一个完整的整体,而是分为几个汗国和无数被其实质控制的傀儡小国。这些汗国在名义上依然臣服蒙古本部,并且保持着象征意义的从属关系。蒙古帝国太大了,铁木真的几个儿子都有各自的派系,谁也不可能真正的让地方臣服,所有职能维持这样一个十分松散的形式。

    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蒙古人的统治都是同样残酷,对各地的压榨也几乎相同,肯定会激起此起彼伏的反抗。

    最先挑起抗元大旗的就是大明太祖皇帝朱元璋(肯定会这么说的,朱元璋当然不是第一个,好歹也算第一批吧,就算不是第一批,也是第一个成功的)。就在朱元璋顶着反贼的身份和大元朝厮杀的时候,西方也崛起了一个“朱元璋”,这个人物就是帖木儿。

    总的来说,帖木儿这个人和朱元璋有很多的共同点,是同一个时期的人物,都是反抗蒙古统治起家。最大的不同就是二者的出身了。

    洪武朱元璋的出身清清白白,放牛娃兼小和尚,就是朱元璋也从不否认自己出身的卑微。但是帖木儿却是出身一个蒙古部落,还是官宦子弟,只不过他的蒙古人身份属于变种而已……

    和朱元璋旗帜鲜明的反抗元朝不一样,帖木儿虽然也和蒙古人打仗,却用了很多其他诸如联姻、扶植等等手段,终于实现了和朱元璋一样的梦想——建立帝国。

    东方有一个刚刚稳定下来的大明王朝,西方的蒙古第二帝国正在大肆扩张,双方其实早就把对方视为最大的假想敌了!要不是因为距离太过遥远,早就面对面的干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