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七章 婚嫁制

一语不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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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感谢诸位对我白越人所做的,虽然我不知道你们是如何把地魁给赶走,但我知道,如果没有你们,我们白越族已经不存。”

    这是米耳过来后说的第一句话。她说的很真诚,刘愈看不出她有说谎的迹象,刘愈甚至在想她也是被禾卢诓骗的那个。

    之后她补充道:“我们希望,你们能跟我们白越族一起走,沿途再帮我们一程。”

    刘愈和连乎生对望一眼,二人之前都当禾卢是在找借口拒绝黄越的残部加入到他们白越。可既然身为达求女儿的米耳要特别过来说,那就代表禾卢说的应该是事实,那就是白越人准备放弃他们世代生存的家园,到一个新的地方从头开荒。

    “小丫头你太客气了。”刘愈笑道,“我们能帮忙的地方本就不多,而我们还要南下去做生意,恐怕……无法与白越人同行……”

    米耳听到刘愈的话,明显有些失望。她的目光转向闻讯刚走过来的朵琳,似乎她很想询问朵琳的意思,又觉得朵琳是* 依附于刘愈,本身拿不定主意。

    “米耳,你们白越人真的要迁移走?那我们……”朵琳还不知之前禾卢过来说的那些事,本来她都以为自己的妹妹将和族人一起在白越的寨子安居乐业,“怎么办?”

    前面的问题,朵琳是在问米耳,后面的问题就完全是在问刘愈了。现在她已经完全把黄越达求的重任交给了刘愈,刘愈说什么她都会遵从。只是在她心中,其实也不想跟妹妹和族人分开。但她知道刘愈不会留下做黄越人的女婿。她必须要去学着去适应新的生活。她已经打定主意要跟着刘愈。不管未来的日子有多少险阻,要吃多少苦,这些她并不怕,可她在离开之前还是想为族人打点好一切。

    “那,朵琳,你的意思呢?”刘愈突然看着朵琳,面带笑容问道。

    朵琳没想到刘愈会在这时征求她的意思,朵琳突然就茫然无措了。朵琳低着头。被刘愈和米耳同时用目光注视着,她就好像一个无助的少女一样,只知道拨弄着衣角,心中也彷徨不安。

    米耳见朵琳不语,问道:“朵琳,你愿意跟我们白越人一起走吗?带上你的族人,跟我们到一个新的地方去生活,到时候,你再跟着你的阿哥天南海北去,随时也可以回来看你的族人。我们白越的家,也是你的家。”

    米耳说的这些。对于一个无家可归的朵琳来说是极有诱惑力的,朵琳没有急着说话,而是抬头看着刘愈。刘愈摸了摸朵琳的头,朵琳登时脸就红了,在人面前她是第一次被刘愈如此亲近的对待,而且还是在她的好姐妹面前。

    “朵琳,你自己拿主意。”刘愈道。

    “嗯,阿哥,朵琳想……让族人跟白越的人一起走,朵琳不想当黄越的罪人。阿哥……”

    朵琳说了这些,就好像一个犯错的小女孩一样,她知道这样可能会忤逆刘愈的意思,可能会招来刘愈的厌弃。但她的担心是多余的,刘愈既然让她选择,就充分尊重她的意思,而朵琳的希望,刘愈也会尽力去帮她完成。

    刘愈对米耳道:“小丫头,回去跟你父亲,就是禾卢达求说,如果你们白越要迁徙,应该往回兰和宜州的方向走,我们是不介意同行的,也请你们不要在路上耽搁太多时间,我们要急着赶路。”

    米耳没想到刘愈竟然会为朵琳而改变主意,在她看来,有本事的刘愈应该是那种不可一世的大男人,而且刘愈好像有他的大事要做,根本不会在乎儿女私情,谁知道竟然会为了一个刚认识的朵琳,就会帮他们去做很多事情。米耳看了看朵琳,甚至觉得有几分嫉妒她。

    “那我回去,跟阿爸说。”

    米耳行礼请别,一个人消失在夜色中。连乎生送走米耳,回来征求刘愈的意思,刘愈其实也觉得有些麻烦,本来南下宜州是一件不太复杂的事,但这一路上走来,牵涉进黄越和白越的事,连行程都改变了。

    本来已经很晚,刘愈却没有着急睡,其实此时白越的寨子里,白越的族民也没有入睡的,他们也在收拾行装准备离开,因为他们怕徐元方又或者是其他的地魁随时来进攻他们。他们可以在徐元方的猛攻之下守住寨子已经不易,这一战已经让他们的族民损失了一半多,他们也不得不迁徙来求得生存。

    刘愈让连乎生带人过去询问禾卢的意思,经过一方洽谈,禾卢也答应了刘愈的一些条件,比如说黄越的残部可以加入到白越当中,白越不能亏待这些人。禾卢对于刘愈的这个要求没有反对,但禾卢也有条件,因为按照越族人的规矩,虽然为了越族的发展不阻止三妻四妾,但失去男人的女人,只能为他们黄越的男人做媵妾,跟随嫁女一个级别。

    说到越族人的媵妾制度,是一种很特别的婚嫁制度,刘愈以前也未有听闻。主要是,在越族中,但凡适婚的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须要成婚,而成婚后丈夫死的,也不能守节,必须马上改嫁,但即便原本是正妻的,改嫁之后也只能做男家里的媵妾。等于是管你一口饭,你就要为人家当牛做马,见了正妻和其他的妾侍都要行礼叩拜,作为回报,他们可以让自己的外姓子女得到应有的生存和财产分配的权力。

    连妾和滕妾也有财产的分配权,这在中原王朝是没有的。本来有财产分配权的妾和媵妾地位应该很高,但她们在一家中地位又不高,甚至可说是低贱,这种反差是刘愈觉得不可理解的。

    在越族中,一个女人嫁三四次男人也是稀疏平常的事。

    刘愈想了想,大概这应该是越族为了自身种族的发展,不得已实行的一种制度。而刘愈以前知道北方的一些民族中也有类似的制度,比如说父亲的女人儿子继承的,这都是靠天生存不得已而为之。

    刘愈不想以他个人的意志,去改变人家传承了几百年的婚嫁制度。即便要改变,也需要时间,当然也要建立在岭南少数民族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之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