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为今之计

火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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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公说得也不,贼兵既有意南下,我身为本郡父母,不可置之不理。郡南的数十万百必须要救。荀椽,我再补给你数百丁壮,给你凑齐两千之众。你可愿为吾提军南下,援救郡南?”

    文太守此言一出,跪坐在荀贞身后的荀攸登时面色一变。

    荀贞心念电转,权衡利弊,掀袖拜倒,答道明府忧郡南百姓,此郡南数十万百姓之幸也。贞为郡兵曹椽,食君禄,当为君分忧!明府此令,贞不敢辞。”

    两汉的郡守权力极大,郡朝里的佐属吏员都郡守自行辟除任命的,因此之故,佐属往往“视守为君”,两者类同君主与臣子的关系。君主有忧,为臣子者自当急之,所谓“主忧臣辱”。因此之故,荀贞慷慨言道食君禄,当为君分忧”。

    文太守大喜,说道好,好!真我颍阴乳虎!贞之,卿真忠臣也。”

    “只是有一件事,还得请明府恩准。”

    “何事?尽管道来。”

    “铁官主簿乐进带来的那千余铁官徒、奴,尽是刑徒、奴隶之辈,未经战阵,今虽编成了部曲军伍,发下了军械兵器,但只是草成,刚搭成了一个架子,他们既不知金鼓趋退,又不通旗帜号令,兵不知将,将不识兵,乌合之众是也。如果就这样上战场,绝非数万贼兵之敌。贞固不惜死,只担忧如果与贼交战失利的话,会误了数十万郡南百姓,会误了明府一片爱民之心。……。所以,贞恳求明府能给贞一点,待贞粗略地训练一下他们后,再南下击贼。”

    这个请求很合理。文太守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他说道好,我便给你……,给你三日!如何?”

    一千两百人,加上文太守答应补上的丁壮,总共两千人。三天的还不够教会他们识别左右。三天的,哪里能够?

    荀贞面现难色这,……。”

    关键时刻还得钟繇。

    钟繇为人方正,清节直道。钟氏与荀氏又是世交,并齐名於郡中,他断然不会坐视荀贞为难不管的。当下,他仗义执言,说道野战与守城不同。野战,无坚城可为依托,军卒若不识战阵,不晓军令,仓促上阵,空自取败,白白送死而已。铁官徒、奴刚刚被编成部曲,诚如贞之所言,不知金鼓,不通旗帜,兵不知将,将不知兵。只给三天的,怕是不够。”

    长社钟氏为郡著姓,世善法律,教过许多的弟子,并且,数十年间,他们家两任郡功曹,门生故吏遍布郡中。对他的意见,文太守还是要考虑的,他沉吟不语。

    钟繇又说道贼兵是今早溃败的。估计最早到后天,波才才能把溃散的数万贼兵尽数收拢。数万贼兵渡河,也得需要一天的。这就是三天了。渡过河后,他们还得选择先进攻哪一座县城,选择完后还得行军,接着围城。不管他们选择哪一个县,以繇料来,都断然不可能在一两天内就把县城攻破。也就是说,咱们就算五六天后再出兵也为时不晚。”

    “那就……,五天?”

    五天也不够,但荀贞心知,“五天”已是文太守的极限了。

    他跪伏地上,大声说道是。五天后,贞即带部南下!”

    “郡南数十万百姓就尽托荀君了!亮,在这里先替郡南父老谢过明府,谢过荀君。”诸人应声看去,的是韩亮。他避开坐席,拜倒在地,向荀贞行礼。

    他是长者,位又在荀贞之上,荀贞能受他的礼?慌忙避开,亦拜倒,慨然说道何敢受韩公此拜,必不负明府所托!贞此去,贼不平、郡南百姓之难不解,贞誓不归。”

    ……

    堂外夜色,堂上烛光。

    两人对拜,文太守拿着烛台立在其间,座上郡朝诸吏或惊或叹,表情不一。

    若从院中看去,堂内的这一幕就如剪影也似,嵌在了两扇黑底描红的堂门之中。

    ……

    太守府内灯火通明,光亮从敞开的府门内泄出。

    踩着这点光,荀贞、戏志才、荀攸出了府衙,和费畅、韩亮、钟繇、郭图、杜佑等人揖别过后,三人从拴马桩上解开坐骑,翻身上马,往城东门外行去。

    荀攸憋了半天了,此时见左右无人,乃埋怨说道贞之,你就答应府君了呢?五天,只给咱们五天的,这不是让咱们去杀贼,是让咱们去送死啊!”

    “我何尝不知!”

    “那你还答应?”

    “府君的心思,你还不知么?我是不得不应啊。”

    文太守的心思,荀贞、荀攸、戏志才三人皆是清楚的。简单的说,还是那四个字戴罪立功”,就算立不了功,也要尽量减少一些自家的罪责。在已知黄巾军可能会转掠郡南的情况下,如果坐视不管,往小里说是失职,往大里说就是“畏懦不敢击”。依照军法,畏懦当斩。

    太守上马管军,下马管民,当郡中有战事的时候,亦要受到军法之约束。

    两汉的军法是很严格的,只要触犯了军法,不管是功侯名臣,抑或是勋戚后人,都要受到严惩。如前汉孝武皇帝时的名臣博望侯张骞就曾“坐以将军击匈奴,畏懦当斩”;本朝开国功臣邓禹之子邓鸿在从窦宪击匈奴时,以行车骑将军之尊,也因“坐逗留失利”,而“下狱死”。

    张骞、邓鸿尚且如此,何况文太守?

    事实上,只凭文太守“不听荀贞谏言,放纵波才、范绳,致使贼兵四起,全郡糜烂”这一条,在平定黄巾军后,他恐怕就难逃死罪。对这一点,他大约也是心知肚明的,但恶死求生,乃人之本性,不到定罪的那一天,他总是难免心存侥幸,故此,无论是失职也好,又或畏懦也罢,就他想来,那当然是能逃掉就逃掉,这条罪名能不加上就不加上。

    反正南下击贼的是荀贞,不是他。即使荀贞战败身死,最少他没有“畏懦”。

    “府君的心思咱们皆知,可南下击贼的是你,不是他。千余铁官徒皆为刑徒,狡猾凶骁之辈,非为良家子也。乐文谦虽将他们带来了,可贞之,你就敢放心的用么?万一他们阵前哗变?”

    “有乐进、许仲、江禽、陈褒、高素、文聘并及我门下数百宾客夹杂统御之,我再以厚币赏之,以严刑峻法部勒之,再以府君新给我的数百丁壮弹压之,想来不致会出现阵前哗变之事。”

    “就算他们不会阵前哗变,可贼兵再弱,也有数万之众,观前几日波才围城,此贼亦略有智谋,不是庸才,今以我区区两千仓促新成之卒击之,以寡击众,无异以羊饲虎!……,你这、你这,唉,明知必死而为之,智者不取。”荀攸痛心疾首。

    荀贞微微一笑,问戏志才志才,你觉得呢?”

    荀攸反对,戏志才支持。他说道於形势而言,此事不能为。於清理而言,此事必须为!”

    “此话怎讲?”

    “君家,吾郡之望也,今郡南有事,焉可不救?急君所忧,此为忠;救人於厄,此为义。今若畏懦不救,则不忠不义,必为郡人笑。此其一。”

    “其二呢?”

    “君臣有定义,成败同之,府君若因郡南事而坐律法,贞之为郡兵曹椽,亦必受世人之讽。此其二。”

    “还有其三么?”

    “有。”

    “愿闻之。”

    “忠读史书,观古人行事,唯有能为人所不敢为者,方才能够得到世之竞慕。唯有周旋於死生之间者,方才能够成就卓特之行。是以古人言:非历险厄不足以成英雄,非经忧患不足以为豪杰。今贼兵纷乱,大建功扬名之时也。生於世,为取功名,何惜身!此其三!”

    夜风掠过道旁的常青松柏,吹拂衣上,颇觉寒意。荀贞揽缰叹道知我者,志才也。”

    ……

    两汉的世风是刚烈进取的,一方面,人们视急公好义、尚气轻生的人是节操之士,不吝给他们崇高的美誉,另一方面人们也不讳言功利,“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此非士之情也”。

    大凡士子都有强烈的发奋进取之精神,为了功名事业,可以舍弃性命不要。汉武帝时的名臣主父偃说生不五鼎食,死则五鼎烹”,固然是极端之言,可由此也可见当时之风尚。

    戏志才出身寒门,怀抱经世干才,却因家贫、不是望族的缘故,多年不能出仕,直到前不久才凭借荀贞的推荐得到了一个郡职,他对功名的渴望远比世家名族出身的荀攸强烈。

    因此,他才能慷慨豪烈地说出“生於世,为取功名,何惜身”这样的话。

    当然,荀贞之所以说“知我者,志才也”,却也并非全是因为他这句话。戏志才所说的“其一”、“其二”这两点也是很重要的。荀氏是本郡望族,文太守不说还好,他已经把请荀贞南下、解救郡南百姓的话都说出来了,荀贞身为荀氏子弟、身为太守佐属,怎能拒绝?

    於私、於公,他都不能拒绝。如果拒绝,那就真是不忠不义了。

    这和先前在堂上议事时,郭图为顾及在郡中的名声而虽对韩亮固请文太守救援郡南不以为然,却也没有直斥其非是一个道理。

    尽管明知救郡南很危险,但不管有样的客观理由,作为荀氏子弟,作为郡兵曹椽,都不能不去救。不敢去救,就会损害名誉。两汉之人,对名誉的重视远胜其它时代。名誉若有损,那真是生不如死。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

    ……

    荀攸聪明达识,对这些道理也不是不知,只是他与荀贞从小相伴长大,与荀贞名为侄叔,实如,当然不愿眼睁睁看着荀贞自投险地。他这也是关心则乱。

    听完戏志才的话,他叹了口气,说道舍生取义之理,吾亦知之。唉,只是此去太过凶险,胜算太小啊。”

    “胜算虽小,却也不是全然没有胜算。”

    荀贞问道志才,你以为我部若然南下,如何才能取胜?胜算却在何处啊?”

    戏志才与荀攸并行於荀贞左右,皆落后了荀贞半个马头。他听了荀贞的询问,却先不回答,而是扭过脸,侧对荀攸笑道公达必已有定计,忠愿先闻之。”

    “公达,你说来听听。”

    荀攸埋怨荀贞归荀贞,但既然荀贞已经接下了文太守此令,只埋怨也没有用,早在堂上荀贞刚刚答应文太守时,他就开动脑筋,为此忖思了。经过这么长的考虑,他倒是确实想到了一个取胜的办法。

    “为今之计,四字而已。”

    “哪四个字?”

    “里应外合。”

    “里应外合?”

    这四个字说得很是含糊,是“里”,又是“外”?但荀贞却听明白了他的意思,因为他也是这么想的。他转过头,又问戏志才志才,公达此计,你以为如何?”

    戏志才大笑说道我和公达想到一块儿去了!贞之,今敌众我寡,吾军又尽是新编之卒,难以用堂堂之阵取胜,欲要破贼,非借外因不可。确如公达所言,为今之计,只此一策啊。”

    ——

    1,两汉之人,对名誉的重视远胜其它时代。名誉若有损,那真是生不如死。

    汉人有着极强烈的荣耻感,他们对名誉的重视表现在很多的方面,其中最激烈、最直接的一个方面就是:自杀。

    “汉代历史上,数量众多的自杀者、波及社会各阶层的自杀行为以及层出不穷的自杀现象引人注目”。“汉代文献收录的自杀者820余人,在这些自杀者中,……,引发自杀的社会原因复杂多端”。其中,涉及到官员和士子的,绝大部分都是因为“自尊”或“孝忠”而自杀。

    自尊、孝忠都和荣誉有关。士子自杀多是出於孝忠,官员自杀有为孝忠,更多是为了自尊。

    “孝忠”不必多说,关於“自尊”,具体来说,自杀的人“每与政治活动的失败或下狱有关”,“自杀者在选择这种行为时大都表现出坦然的心态”。

    为了维护自身的名誉和尊严,宁死也不入狱受辱。

    如李广“年五十,终不能复对刀笔吏矣”,遂选择了自杀而死。又如蔡伦拒绝下狱受辱,遂“沐浴整衣冠”,然后自杀。又如周亚夫,吏捕周亚夫,“亚夫欲自杀,其止之,以故得不死,遂入廷尉。因不食五日,呕血而死”。又如河东太守胜屠公与周阳由争权,“胜屠公当抵罪,义不受刑,自杀”。元帝时大臣萧望之受到陷害,被执金吾车骑“驰围其第”,萧望之於自杀,受到的劝阻,他在犹豫中询问门生朱云,朱云鼓励他以大义为重,他遂仰天叹道吾尝备位将相,年逾六十矣,老入牢狱,苟求生活,不亦鄙乎?”遂饮鸩自杀。

    “两汉时期,政府官员除自然死亡和因罪处死外,自杀者数目之多让后代惊诧不已”。“义不受刑”、“苟求生活,不亦鄙乎”?因为强烈的荣耻感,所以汉代的官员在获罪后常常主动选择自杀,以维护荣誉和自尊,“自杀现象成为汉代自尊人格的特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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