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一章不后悔

黄小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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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前106年,大司马卫青病逝于自己卧房的床榻上。

    临终前,卫青的口中曾念念不忘喊着一个人的名字,喊着那个早已逝去了十几年的少年人的名字。

    “去病。”这俩个字他临死前一直在念着,直到咽气身亡的那一刻,才停了下来。

    呵呵,他利用了他,他亲手将那个把他看的比命还重的好外甥送入了地狱,可最后,他还是什么都没有得到。

    他没能从霍去病的手中拿来一切,反而连最后的这点东西都被刘彻夺走了。

    失去了兵权,只剩下了一个大司马的名号,乃至于,连在朝堂上话语权都要被剥夺了。

    没有第二次漠北之战,没有办法给自己正名,所以卫青还是那个害死了一代名将李广的卫青。

    诸将瞧不上他,众臣也懒得搭理这个有名无实的大司马。

    人生最后的十几年中卫青每日活的很是悲凉,郁郁寡欢的他已最快的速度衰老了下去。

    其实他可以活到六十的,但可惜,他活的太累了,五十多就去世了。

    临终前,卫青的眼角留下了一滴悔恨的泪珠,他已经能看到结局了,他已经能看到自己死后,卫氏的结局了。

    不管怎么讲,自己也是大汉的大司马,不管怎么讲,他卫青也替大汉,替刘彻立下了赫赫战功,所以他活着的时候,刘彻会给他面子,但他死后......

    “哈哈,哈哈哈!苦苦追寻权利,舍弃了我能所舍弃的一切,可到头来却还是一场空,报应,报应啊!”

    说完这句话,老迈不堪的卫青,胸膛上下起伏不停,因为过于激动,导致胸中的一口气,没能喘的上来.......

    最后,含恨而终。

    卫青死后不久,他的几个儿子相继被刘彻贬成了平民,而他们卫氏集团那个看的比天还重的太子,那个被视为了他们卫氏一切的太子刘据.......

    一场巫蛊案便结束了他和他母亲的生命。

    卫子夫带着自己的太后梦,跟他的好儿子,携手去了地府。

    当卫子夫和刘据,这俩个最后的障碍被刘彻除掉后,他本人剩下的时间,也就不多了。

    ........

    公元前87年,霍去病死后的第三十年,七十岁的刘彻,百病缠身的刘彻躺在自己的病榻上,留下了他的遗诏。

    传皇位于少子刘弗陵,着霍光辅政。

    刘彻做到了,他成功将自己的皇位传给了一个没有任何外戚势力的儿子,这下,他再也不用担心自己死后,大汉又会出现外戚干政的局面了。

    同时,为了以防万一,刘彻又将刘弗陵的母亲赐死,真正做到,为他的儿子扫平了一切障碍。

    但可惜啊,刘彻可能做梦也想不到,他千防万防,为了不让外戚干政的局面出现,他杀了多少人,他几乎快将整个卫氏铲平了,但最后........皇位还是回到了卫氏一族的手中。

    西汉的第十位皇帝汉宣帝刘询,便是汉武帝刘彻的曾孙,太子刘据的长孙。

    弯弯绕绕,皇位最后还是成了卫氏一脉的后人。

    这大概就是命数了。

    .........

    五祚宫中。

    留下了遗诏后,在一位小太监的搀扶下,白发苍苍,年老不堪的刘彻一步步走下了病榻,要去殿外透透风。

    小顺子公公十几年前就病逝了,死因似乎是暴卒,对啊,暴卒而死,因为他知道的东西有些太多了,他也见证了太多的东西。

    这种人,刘彻是不会久留的。

    在太监的搀扶下才堪堪站起的刘彻,满是皱纹的老脸上浮现出了一抹笑意,轻声吩咐着,“都出去吧,让朕一个人待一会儿。”

    “诺。”

    很快,五祚宫中的太监全都退了出去,诺大的宫殿内只剩下了刘彻一人。

    看着辉煌的五祚宫,再看看自己这幅苍老到了难以忍受的样子,刘彻无奈的笑了。

    “唉,老了老了,这人到底还是老了啊,呵呵,一晃都这么多年过去了,朕已经不是年轻时的那位帝王了。”刘彻长叹的感慨着。

    人一老自然就会想起很多往事,尤其是晚年,刘彻经常会想起自己年轻时的日子。

    想着自己年轻时立下的丰功伟业,再想想自己老年时犯下的糊涂错误,刘彻摇了摇头,拘偻着那张早已直不起来的脊背,眯着快要瞎掉的老眼,郁气十足的在宫中慢慢踱步。

    他老了,老的不成样子,在他的身上再也看不到,昔日那位杀伐果断汉武大帝的英姿了。

    事实上,晚年的刘彻也走上了李隆基的道路,暴虐无度,昏庸不堪。

    晚年的无能,和他前半生的辉煌简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前几年刘彻又一次对匈奴用兵了,可没想到一直无往不胜的大汉铁骑,这次竟是被打的大败而归。

    整整七万大军,全军覆没!主将李广利投降匈奴,刘彻当时听闻这个消息,险些昏死于朝堂上,再加上晚年爆发出的那些农民起义.......

    “唉,朕真的是老了,也不中用了,连小小匈奴都收拾不了了。”刘彻小声叹息着。

    而提到匈奴,他就不免想起了一个年轻人,想起了那位已然病逝了三十年的千古名将。

    “你若是还在,匈奴只怕早就覆灭了吧。”垂垂老矣的刘彻,遥望宫中微暗的烛火,长吁短叹。

    这些年,刘彻时不时就会想起霍去病,想起那个倔到了极致,也忠到了极致的年轻人。

    不后悔?嗯,确实不后悔,直到现在,刘彻想起霍去病也没有一丝一毫的愧疚,他有的,只不过是对那些往事的怀念而已。

    怀念那位策马横枪,率领数万大汉铁骑立下赫赫战功的年轻人,怀念那位勇不可当的冠军侯,怀念昔日在他的带领下,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大汉铁骑。

    “唉,过去了,都过去了,你都走了三十年,朕还想你作甚啊?朕又不欠你的,何况现在的大汉不正是你所希望的吗?多好啊,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朕没让你白死,没让你白死啊。”

    坐在了寝宫的地板上,刘彻拍着自己的腿,大声说着,“朕真的不欠你,看看,你去看看现在的民间,何人不知你冠军侯的勇武啊?何人又不晓你霍去病的威名啊?史书都为你单独保留了一页,你说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再者,朕当年也不是没给过你机会,是你自己不知道珍惜啊,这能怨得了朕吗?”

    自言自语,也不知道在跟谁说话的刘彻摇了摇头,叹道:“怨不了,怨不了朕啊,是你自己一头撞在了朕的刀上,是你自己送上门的,你说朕要是还不出手,那岂不是太对不起你了?”

    “行了。”呢喃到这里,刘彻一拍腿,摇摇晃晃,极度艰难的从地上站起,口中喘着粗气,道:“朕这一生也要走到尽头了,确实,你的事情,让朕一辈子都难以忘怀,可也就是难以忘怀罢了,现在朕都要去你生活的那个地方了,有什么话,咋们君臣到了那儿再说,相信你冠军侯即便是在阴曹地府,也会继续效忠朕吧?”

    “呵呵呵。”刘彻目光迷离,傻傻的笑了起来。

    可这时,名满头白发的年轻人,忽然悄无声息的站在了他的面前。

    充满枯白之意的发丝,跟刘彻这位七十岁老头子的头发居然一模一样,但不同的是,他的脸没有像以往那样苍老,还是保持着二十多岁的年轻模样,因为.......因为他死的不是身体,而是心。

    在经过了太上老君和他的救治后,他的身体没有大碍,甚至是痊愈,但是他的心.......已经死了,所以再怎么救治,那头白发也变不回来了。

    “你就一点都不后悔吗!”满头白发的年轻人,眼含热泪,一把提起了苍老的刘彻,怒声质问。

    刘彻看了看他,浑浊的老眼中竟瞬间涌现出了一抹精光。

    被黄小伟高高提起的他笑了。

    “不后悔,朕一点都不后悔。”

    ........

    “噗。”一掌将刘彻的魂魄打散,黄小伟瘫倒在了地上,泪水止不住的长流。

    他杀了刘彻,他将刘彻打的魂飞魄散,他替霍去病报仇了,可这.......可这又有什么用呢?

    昨天,他亲手葬下了霍去病,婉儿的坟旁,也立起了一座新坟。

    刘彻应该感到庆幸,因为现在的黄小伟只是黄小伟,他不是魔鬼,更不是黄巢,所以他没有牵连其他人,所以他直接来到了刘彻身死的这一年,将这位帝王打的魂飞魄散。

    但......但........有用吗?这还有用吗?

    即便刘彻被千刀万剐,即便刘彻魂飞魄散,此生再也不能投胎转世,可他的小军,他的小军到底还是走了,到底还是不再了!

    他再也看不到那个倔强的少年了,他再也听到的他的声音了。

    蓦然间,流泪间,黄小伟忽然想起了很多往事。

    当年长安天战时,唐汉两朝的皇帝都来参战了,可当时的他却没有在里面发现刘彻和李隆基的身影,那时他还比较奇怪,奇怪为什么李隆基和刘彻没有出现。

    可现在,他全明白了,刘彻和李隆基不是没有来,而是根本就没办法来。

    试问,两个已经被魂飞魄散的人,又怎么可能进入往生之门呢?又怎么可能还有机会重临世间呢?

    今日这个结局,早就很久以前就注定了。

    现代的霍去病墓中为什么没有找到他的尸骨.......

    “呵呵,呵呵呵。”泪水长流的黄小伟,躺在五祚宫的地上,戚戚惨笑着,“因为小军没有葬在茂陵,他就留在我身边,他就留在.......他的小伟哥身边。”

    满脸泪痕的黄小伟躺在地上,手臂遮挡住了他的双眼,低沉的抽泣声,哽咽响起,“还会轮到谁,下一个,又会轮到谁?谁又将离我而去,还有谁,还有.......谁......”

    ........

    别墅外的草地上,多了一座新坟,上面写着小军俩个字。

    一身战甲的钱明光默默的跪在他的将军坟前,默默地为他的将军守陵。

    没人知道他是怎么回来的,也没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时间大概是在半个月前的清晨,出门晨练的蒙恬,发现了倒在门外,浑身鲜血,昏迷不醒的钱明光。

    发现他的时候,一身重创的钱明光,已然弥留。

    右手提着一把血迹斑斑,满是缺口的长刀,而他的左手却提着一个包裹,一个染满了自己鲜血的包裹。

    但相比于持刀的右手,握住包裹的左手显然要更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