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天黑请闭眼 第三十二章 一策旧书

满江鸿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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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黔省的冬天每年都来得特别的早。

    早到夏日女神刚刚在舞台上演绎完最后的绚丽,而深秋伯爵只是匆匆走了一个过场后,舞台上的幕布便已经迅速的拉了起来。

    当幕布再次拉开的时候,深邃得能吞噬一切的黑夜,以及那阴冷潮湿的风,从舞台上吹来,向着整个观众席席卷而去……

    ……

    苗王寨。

    冬夜的寒风如同那些失去幼子的母亲,彻夜在山谷外面痛声哀嚎。

    当余青青和邵旭峰两人,把那个精灵古怪的吕晓雪送回来时,得知蓝冉已经醒来这个好消息后,都不由自主的松上了一口气。至少他们连日来的奔波与努力,至今没有白费。

    蓝冉的病虽然来得极为蹊跷,但也好得十分诡异,前后经过都还让人看不见半点苗头,就突然发生并又迅速终结。

    在蓝冉的病情得到解决,大家接下来所要面对的剩下难题就已经明朗化,就是如何从这个被巨石封住的山谷中,安全的逃出去。

    蓝冉的病好了后,李开心一刻都不想呆在苗王寨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除了和其他人抱有同样的原因外,李开心还有他自己特殊的理由。说得具体点,是一个极为不好的预感。

    虽然到目前为止,李开心都不敢完全肯定自己心中的那个预感是否会成真。不过总有一个强烈的直觉告诉自己,接下来可能发生的事,绝不会像自己想的那么简单,而且这个苗王寨也未必能让自己一行人,轻而易举的离去。

    就在大家士气高昂,兴高采烈的商议如何离开苗王寨之际,李开心他们所住的那间阁楼的门,又有人猛的捶起了那个,仿佛随时都会倒塌的木门。

    只是听见敲门的节奏,李开心就知道是楼疯子手笔。现在大家基本上快要到齐了只差他们几个,现在他们来得也正好,可以一起商议下接下来该如果出去。

    今夜的风很大,在李开心把木门打开的时候,三个人影很快就被外面的寒风给卷了进来。

    “咦?”

    刚一进门,一脸疲态的初阳发现原本一直昏迷的蓝冉居然醒了过来,让他一时间还不太习惯,“蓝冉怎么突然醒了?是开心找到了解药吗?”

    李开心听见初阳的话后,也随即想起了自己黄昏时在一间破屋子里面捡到的那个奇怪瓶子。瓶子中虽然好像是有一粒药丸,但现在蓝冉已经康复,这东西再没有半点作用。

    “没有。”

    李开心答得很干脆,他也不知道为何自己不愿意说出得到那个瓶子的事,“她是突然自己醒来的。”

    听见李开心给出的答案,本来就对此行抱有极大意见的夏秋子重重的哼了一声,还连带着眼中的厌恶刮了屋中的蓝冉一眼。她那句并未说出口的话,却通过她带着恶意的眼神传递了出来,分明就是一句——“贱人多作怪!”

    刚才夏秋子和初阳两人,一直在塌方的谷口处仔细查看,在想如何成功攀越过去的方法。

    在夏秋子的不断唠叨下,初阳身上的负担十分艰巨,要是他不能尽快想到安全离开这里的法子,回去后夏秋子就要和他分手。

    哪料到屋漏偏逢连夜雨。

    就在初阳想如何攀岩出谷的方法时,天空中竟飘起了毛毛细雨。

    在黔省,一旦冬季下起了那种细如牛毛又连绵不绝的小雨,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些落地不久的雨水,都会凝结成一层又硬又滑的坚冰,让人们在冬季的出行变得更加不易。

    所以这种雨也称为冻雨,一旦在冻雨天气,别说外出徒步了,就连高速公路都要封行。

    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让夏秋子此刻的脸色,比白天的时候还要更加难看一些。

    初阳和夏秋子见一时间也想不到什么管用的法子,便一路朝李开心他们这间亮着灯火的屋子走了过来,哪想到在半路上,遇见了楼云霄这个灰头土脸的疯子。

    从出发至今,楼云霄不仅对蓝冉的病情不大感冒,更对她这个人不屑一顾。因为蓝冉在他这个疯子的眼中,是一个平凡得快要掉渣的人。

    也只有李开心这种智慧型选手,才入得了他的法眼,或多或少的能得到一些关注。

    楼云霄和初阳两口子一道进来后,并没有开口多话,待大家都基本上讲得差不多了,才慢悠悠的开口说道,“今天在苗王寨,我找到了一个有意思的东西。”

    楼云霄说罢,从他的那件夹克中摸出了一本破损不堪的线装书,“这是我刚才从西面的一个祠堂中找到的。”

    李开心看见楼云霄手中之物楞了一下,在白天他们一行人明明在这祠堂中收过一遍。

    那祠堂顶上并无片瓦,只有几根破损的横梁悬在当空。里面更是一地狼籍,连个像样的灵位都没没有,更别说什么书籍了。

    “白天和大家在里面一无所获,我在外面绕了一圈后,突然觉得蹊跷,就又回去找了次。”

    楼云霄如是对大家解释道,“后来我在祠堂的一根大梁上发现了一个暗格,在暗格中找到了这本书。”

    楼云霄说罢有些得意的扬了扬他手中的这件战利品,“我刚刚翻看了一下,这书记载的不是什么医术盛典,也不是什么百草要闻,所以不是周医师留下来的,只是一个单纯的故事。”

    “故事?”

    听楼云霄说出故事二字,胆子较小的郭大侠瞬间屏住了呼吸,试探性的向他问道。

    楼云霄看见郭大侠的反应,脸上露出了一丝玩味的笑意,“是的,也可以说是一个有趣的故事……”

    ……

    大约在九十多年前的清末民国初期,黔东有个王家村。

    王家村里面的人绝大多数都姓王,每家每户多多少少沾亲带故,除了村尾一家姓伍的除外。

    村尾那家姓伍的,并不是王家村本地的人,是十多年前逃荒逃到这里来的。

    那一日姓伍中年人带着个十一二岁的半大小子,两人一起倒在王家村的口村。待好心的村民把他们救醒后才得知,他二人已经多日寸米未沾,要是发现得晚点,肯定就这样给活活饿死了。

    姓伍的中年人叫伍仁凯,四川人。

    伍仁凯当年考起秀才后,取了房媳妇并生了个娃,这个娃就是跟着他一路逃难到黔省的这个半大小子,名叫伍兴。

    在那个年代,军阀连年混战,闹得民不聊生,再加上灾荒的洗礼,出现整村整寨的人全都死绝的情况,已是司空见惯。到后来,基本上每个省每年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所以大家也就见怪不怪了。

    伍仁凯家住的那个镇子,就是因为成为了两家军阀混战的战场,父母兄弟全死光了,家业也败了,最后在逃难的过程中,连他的妻子也死了。为了能让儿子活下去,他就带着自己的这个十一二岁的儿子,一路从四川逃荒逃到了黔东。

    伍仁凯父子被王家村的人救过,为报答救命之恩伍仁凯在村中留了几日,也正是这一留,让他们父子从此在这里扎了根。

    王家村地处黔东,是一个连小军阀都不屑一顾的鸟不拉屎的破地方。因为贫穷落后,全村上下能认识自己名字的人,都逃不出五指之数,正是如此才让伍仁凯找到了报恩的方式。

    伍仁凯是个秀才,肚子里多少有些墨水,为王家村的村民门写个对联,看封家书还不是小菜一碟。到后来,还有不少村民抱着自己家刚出生不久的娃,来请伍秀才取名改字什么的,每次请他帮忙都会送些小米、地瓜、山货以作酬劳。

    王家村有个秀才,经过村民们一传十、十传百,附近的一些村寨都知道王家村里有一个识字的秀才,慢慢的找伍仁凯帮忙的人就更多了,也同时解决了他们父子二人的生计问题。

    就这样,伍仁凯父子就留在了王家村,生计来源无非是帮这些不识字的村民门写写字,看看家书,取取名什么的。

    伍仁凯父子在王家村扎根的前几年,日子到还过得比较滋润,丰衣足食不敢说,但也没让肚子饿着。

    哪想到好景不长,没过几年伍仁凯靠写字谋生的生计,就变得已经大不如前。

    当时神州大地正直多事之秋,处于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交替阶段。被封建统治了几千年的愚民们开始纷纷挣脱枷锁,迎接新的人生,就连黔东这种大山深处的地方,也掀起了一股读书识字学习科学的热潮。

    常言道,物以稀为贵。

    如果有什么东西十分稀少,特别是少得形成了垄断,就算再不济也还会有无数人前来光顾。

    但是当垄断被打破,形成了竞争格局,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时,伍仁凯和他的儿子伍兴想再安逸的吃饱肚子,就不像之前那么容易了。

    伍家父子在王家村扎根的时候,伍仁凯曾给村中的一家大户家的小孩,当过教书先生。

    村中大户家姓王,除了有一个六七岁小儿子跟着伍仁凯读书识字外,王家的一个闺女也经常在旁边旁听。就这样一来二去,伍仁凯的儿子伍兴,和王大户家的闺女慢慢混得熟络了起来。

    王家闺女名叫秀儿,名字还是伍仁凯来到王家村后帮她改的。

    王秀儿小伍仁凯的儿子伍兴两岁,几年相处下来,情窦初开的少年少女慢慢被一种异性的力量所吸引,到最后,两小无猜的伍兴和王秀儿私自定下了终身。

    不过在那个男婚女嫁还得依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落后年代,两人之间产生了不该有的情感。

    也正是这种不该有的情感,才最终成为导致之后种种事情发生的,导火索……(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