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五章 斋桑泊大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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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新历八年,元月。

    河西羌一千三百名秦军健儿,加入白羊部落的队伍中,与匈奴大单于冒顿的万余轻骑兵决战斋桑泊。

    是役。

    白羊部落联盟出动的勇士,共有近三万余人,除了附属部落的一万余人外,晋希更是出动了白羊本部落十五岁以上的全部男丁,就连年过五旬的老人也被动员起来,充当整支队伍的预备队。

    冒顿的血腥屠杀已经告诉了匈奴人的态度,这是一场决定部落存亡的战役,不是生就是死,没有第三条路可走了。至于成为阙氏,做冒顿的女人,晋希连想都没有想过,冒顿这样的连亲父都能射杀的人,又怎么能够当作信赖的男人。

    更何况,自从立志从巫神,学习巫术以来,晋希就暗暗的立下誓言,这一生不再成婚,不会让任何一个男人污了自己的身体。

    积雪未融的湖畔地面。

    硬硬的土黄色只夹杂在白色之中,就象一个个斑驳的丑陋小狸鼠,正缩头缩脑的探出洞口,准备一探外面未知的世界。

    正午时分,匈奴人的骑兵开始出现在白雪线上,双方的斥候兵来回的奔驰,间或相互之间比拼一下箭术。

    白广季头上戴了一顶风帽,帽沿被拉下了许多,只剩下一对黑漆漆的眼睛露在外面,黄狼皮缝制的蓄皮紧紧的包裹着他的身体,浓烈的带有熏皮味道的气味钻进他的鼻子里面。用动物的皮毛制成蓄衣,这是草原民族过冬御寒的必备装备,同时,黄狼生性凶残,它的皮毛相当的坚韧,一般的铜剑、铜簇很难刺穿于它。

    在他的腰腹与大腿根处,有数支挂着箭翎的鸣镝斜插着,这是草原上汉子的标准配备,崇尚弓箭,射术精准,除了这些之外,白广季的手中,还有一支头部为铁制弯曲状的长矛,这支矛的矛身是坚硬的胡杨,在矛柄部位,还有缠丝状的握手,可以在最大限度内加强磨擦力,以防止虎口震脱导致兵器脱手。

    大秦晋阳兵造出品。

    由欧冶子传人,在诸匠师中排名第一的莫石历时六个月时间,精心锻造的这一支长矛,是同一批出品的秦军新锐兵器中最好的一批。

    矛。

    是用来刺杀的一种进攻性武器,它的主要作用在于直刺和扎挑,矛头一般长二尺余,扁平,两面有刃,矛尖部份被莫石打造成了游蛇形状,以此来增加刺杀的深度,加大伤口愈合难度,给予敌人致命伤害。

    蛇舌吐信,疾刺即中。

    熟悉冷兵器发展历史的李原在见到兵造送来的这一批新型铁制兵器的第一眼,就下令给麾下如白广季这样的重要将领装备上。

    好的武器。

    可以让人武力倍增,自信心增强许多。

    象白广季这样的亲信重将,是李原最为倚重的将领,当然不容有什么闪失。

    兵器之外,白广季胯下的杂青色的高头健马也一样不凡。

    面对即将到来的激烈战事,这匹健马没有流露出紧张的意思,只是哧着热气,与旁边稍微小了一号的母马亲呢着,这两匹马是白广季在路过天山之时从大宛国商贩处购得,虽然不是什么汗血宝马,但在个头和脚程上面,却要胜过匈奴人的河套马许多。

    河西羌这次被派到了与匈奴人交锋的最前沿,这是他们必须承受的代价,白羊部落提供的物资当然不会施舍给夸夸其谈的懦夫。一人双马,可以在最长距离上保持马的脚力,也便于骑兵追赶或逃脱敌人的追杀。

    在白广季的身后,几名白氏少年子弟神情严肃,目不转睛的盯着越来越靠近、越来越清晰的匈奴队伍。

    “快看,匈奴人的斥候,嘿,怎么又败了?”一名少年惊叫一声,手指向了正在缠战中的侧前方。在那里,数十名两军的斥候正在比拼着骑术、箭术还有耐心、勇气。

    一名白羊部落的斥候伏在马上,身体向后倾斜,马头向左,朝着斋桑泊湖面的深处奔跑了过去。

    在他的后背上,一支箭矢只露出了半断的箭翎。如果不是身体绑在了马上,这个快要死去的斥候会立马摔倒于马下。

    很显然,斥候能力比拼,白羊部落失败了。

    “河西羌,准备出战——!”白广季冷喝一声,缓缓的将铁矛举过头顶。

    “战,战,战!”身后,数百名河西羌部落勇士齐声呐喊,一时间竟盖过了白羊部落身后乱糟糟无序的大部队。

    在白广季的号令下,河西羌千余骑卒开始整队向前,他们排列成一个又一个横队纵队,在各自军侯、队率的指挥下,迅速的穿过广阔的平坦雪地,在匈奴斥候回悟过来之前,将他们分割包围了起来。

    这种严谨的骑军作战方式,让在后阵观战的晋希眼眸一紧,似曾相熟的队列,还有一张张冷漠的几乎让人无法分辩内心想法的面庞,深藏在记忆中的那段往事在瞬间被唤醒,让晋希和鬼方部落的幸存者们感到震撼不己。

    “巫王,他们,他们是秦人?”一名年迈的鬼方长老不信的揉了揉眼睛,颤声问道。

    晋希沉默着没有答话。

    她只是将探究的目光紧紧的盯住了河西羌队列最前面的那个身影,一样的崛强,一样的视强敌如灰飞,秦人难道都是这样不怕死,不畏惧神灵吗?

    ——。

    白广季率军出击。

    这个时候,匈奴骑军的大队还没有完全的到达战场,最初抵达的不过是一支二千余人不到的斥候分队。

    而更让匈奴人困扰的是,这支斥候队目前位置分散,先前为了追击白羊部落的斥候兵,狂傲的以为在平坦地方没有对手的匈奴千长,在见到河西羌出击的刹那,判断失误以为这支千人的敌军不过尔耳,就算自己身边的几百名勇士就能拿下。

    等到他惊惶发现,面前的对手竟是强敌时,匈奴斥候们已经陷入到了河西羌的合围之中,在单对单交锋中悍勇无比的匈奴斥候们,很快就被一个又一个的挑落于马下,他们精准的射术面对一群如泰山压顶般扑来的敌人时,几乎发挥不出什么优势。

    射中一个敌人。

    又能怎么样?河西羌的骑军队列里面,多一个人少一个人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只要有空隙,位于后方的士兵就会自然而然的替补进来。

    而且,面对一个对手,你只需要关注一个方向,而面对一群敌人,你就算有火眼金星,也无法照顾来自各个方向的暗算。

    精准的判断能力。

    出众的集体作战计划。

    这些传承于秦国体制的优秀基因,也同样的传导给了河西羌的士兵们,尽管他们只是受过一些简单的训练,但只要有带兵的队率、什么在,这支队伍的灵魂就在,只要有一个将校活着,这支队伍就不会垮掉。

    仅仅半个时辰,等冒顿得到消息,率中军大队飞驰过来时,白广季已经结束了一场高效率的围歼示范作战。

    匈奴斥候队已经被歼灭大半。

    剩下的百余名幸运儿正伏在马背上,头也不抬的拼命狂奔,就连自诩是千人敌的匈奴千长也一样畏缩在逃卒之中。

    “无胆的懦夫,还有脸回来?”冒顿勃然大怒,狠狠的一鞭抽在匈奴逃将的脸上,顿时有一道狰狞的血痕突了起来。

    “大单于,我——,饶我一命。”匈奴千长被抽得在马上一个侧伏,差一点跌倒于马下,不过在看清楚了冒顿动怒的神情后,他立时哀求起来。

    “大匈奴的尊严,都被你们这群懦夫给丢尽了,来人,割了他的首级,连同他的部族,一起灭了。”冒顿冷森森的喝令道。

    临阵斩将。

    本是战场的大忌,但冒顿不需要顾忌到这些。

    血腥的人头,可以让麾下的士兵更加的疯狂嗜血,能够让一众将领战战兢兢不再有保存实力的私心。

    匈奴以部落为单位,每一部皆是一个部落出兵,一旦失利,这个部落也就失去了进取和在竞争中获得利益的机会。也正是因为这种残酷的不讲情面的竞争,让匈奴在草原的生存竞赛中获得了壮大和称霸的机遇。

    ——。

    河西羌旗开得胜。

    白羊部落联盟士气大涨。

    在看到白广季抢先出了风头之后,不甘心落于人后的各部落首领也是跃跃欲试,开始纷纷请令出击。

    匈奴方面,冒顿也不再留手,直接下令全军进攻,一场两个草原民族之间的大混战开始。

    从午后至黄昏。

    草原勇士之间的战斗一直没有停歇,白羊部落的年轻健儿们,凭着一股子血性,高呼着冲向作战经验更为丰富的匈奴人,一个又一个同伴跌落于马下,没有让他们感到气馁,相反的每一次将利矢刺进匈奴对手的胸膛,都会让这些年轻人感到刺激的畅快。

    “杀,杀,杀!”

    巫王晋希披着一件淡蓝色的大麾,目不转睛的登上湖畔的高处,俯看已经混乱一团的战场,嘶喊声不时从四面八方传来,受伤战马的哀鸣,还有沉重急促的马蹄声响,都让她有一种目炫神迷的感觉。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白羊部落年轻人的锐气开始消褪,一些动摇不定的部落开始暗中保存实力,不再拼死相搏,而他们的这种“背叛”,让那些忠心于晋希的部落勇士一次次的遭受到了腹背受敌的窘境。

    这就是战争。

    这难道就是反抗的代价?

    当一杆又一杆熟悉的旗帜倒下,当象征着白羊部落的图腾旗帜越来越少时,晋希只感到一阵阵的无力涌上心头。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