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九章 不夜城

陈泰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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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秘密,目前为止只有胡盛元参透了,但他并未告诉任何人。

    张辽第一次听说,小小吃了一惊,毕竟有文从心和裴红袖的例子在前,已经略感麻木。只是心中暗忖——好么,我还真有老人缘!

    浦茜拉继续坦承,“我全名Jeanne d'Arc,浦茜拉只是称号,有圣女的意思。我查过,在天朝的典籍里,把我唤作贞德。这两个字很好,我喜欢。如果有机会,我会把它们纹在这里——”说着,拿手指着自己裸露的小蛮腰。

    这个讯息,让张辽哑然失笑。圣女贞德……好好好……好一个圣殿骑士会,果然卧虎藏龙!如果记得没错,应该是十五世纪的人杰,论相对年龄——如果说从心是奶奶,那红袖就是太奶,而浦茜拉应该是祖奶奶啦。

    不过他也明白,这些穿越过来的人物,绝对年龄并不大。于是用一如既往的语气问,“在我读过的史料里,贞德似乎……”

    “被处决了是吧?那是假的,被出卖倒是真的。但教廷不会允许胆怯的查理七世把我拱手送于英王宰割。因为我是一道来自天父的光!”

    最后这句话,不知是描述还是比喻。张辽有些费解,但没有继续追问。他可以感觉到,这段往事永远是她心中挥之不去的痛。

    “我只认得一位叫做浦茜拉的女孩,她热情大方,乐于助人。是我的……好朋友。”张辽字斟句酌,缓缓把话讲完。

    金发碧眼的姑娘笑了,笑眼里似乎有些湿润。“张,我没看错。你是个好人。”

    蹄声隆隆,李光弼率军出得营房,他除了胯下那匹乌骓,还亲自牵了两匹鞍韂齐备的骏马——“诺,二位上仙!请上马,我晓得你们会飞,可是我们都不会。还是一起骑行吧,哈哈哈……”

    两人终止话题,翻身上马。浦茜拉圣殿骑士,骑术自然精湛无比。张辽在大宋也练过,说起来,他还有点怀念忽必烈那匹黄骠汗血神骏。

    一声号角过后,一支百人队率先向西驰骋,三人夹在中央,其他四百骑紧紧随行。全军出了安西城,码着尉迟眺的踪迹追击而去。

    大漠温差变化极大,冬季尤其如此。

    这五百轻骑除了舍弃马铠,自身也只套了布背胸甲,随身除了伏波弩和横刀,连标配马槊都扔在了营房。一切只为最快驰行速度。

    前军百人队兼着探路斥候职责,所以后军并不需要费脑,只是跟紧就行。

    张辽在李光弼身边伴行,趁机提出两个憋问,“郭将军给你的兵符怎会是鱼形?听说一般都是虎符来着,鱼符倒是未有所闻,看着也太斯文了点。还有啊,郭将军说‘以獠治獠’,据我所知,‘獠’一般指的是西南蛮夷,怎会用在帝国西北境内?”

    这个问题问得突兀,而且是军中已经习以为常的事情,不免让李光弼愣了一下神,“嗯?哦——哈哈,不瞒你说……”

    他左右看了看,低声道,“你问的这俩问题,看似毫不相干,其实是一个问题。”

    张辽十分惊讶,自觉二者毫无共同点,如何烩成一锅?

    “咳……是这样——大唐自高祖始,就有那么一丢丢胡人血统。此事并无损主上光辉,但大家约定俗成,谁也不敢轻易碰触禁忌。故而把一切与‘胡’音相似的名词都改弦了。比如把虎符换成鱼符,把胡人改称为獠人。都是为了尽量避免触及忤逆之罪。我大唐历任帝王自己倒没说什么,不过你应该理解,下面总是在这些事情上过度紧张,宁可用错也不肯冒用讳字,甚至包括谐音。”

    这话信息量也不小,但核心内容简单,所以张辽立刻反应过来。原来是避讳——“那老虎呢,怎么叫?”

    “山君,大虫。嘿嘿。”

    卸掉马铠的战马,比平日重装出行起码快了一倍,在沙漠中奔行几乎没有明显蹄音,只有羊皮水袋中的晃啷声时时伴随。

    此刻暮色将至,阳光已经不再刺眼。五百骑尽量沿着沙脊行进,保持良好视野同时避免陷入未知流沙。

    沙尘中,偶有被丢弃的刀枪隐现,此时距离叛军逃脱尚且不久,但风沙已经开始掩埋一切痕迹。这——很不利于追踪者。

    前哨中一名斥候转了回来,“禀骑曹,于阗溃军分兵了。一路继续向西,一路转向西北——看足迹后一路人多。”

    “分兵?呵呵,这是诱饵。”李光弼催动马蹄,从沙中踢出一只空水囊。遂挥手叫来偏将,指着西北方向道,“你带后军三百人,由此直奔伊州,追上一个斩一个,不留降卒。余人同我继续向西,尉迟眺一定会去敦煌。那里是最近的水源。”

    偏将迅速领兵而去,大漠中卷起一道新的尘烟。

    那斥候犹豫着没走,低声问,“咱们只剩二百骑……”

    李光弼豪气干云,“无妨——咱们还有仙家相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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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敦煌,位于河西走廊最西端。

    这个名字让张辽胸中一阵波澜起伏,浦茜拉在他身边纵马驰行,见他神色异样,有些好奇,“我们要去的地方,你很熟悉吗?”

    “哦,不。”张辽收回发散的眼神,正色瞧着美女,“天朝后世有位学者——季羡林老先生曾说过,世界上历史悠久、地域广阔、自成体系、影响深远的文化体系只有四个:天朝、印度、希腊、伊斯兰,再没有第五个;而这四个文化体系汇流的地方只有一个,就是敦煌。而眼下,正是它的全盛时代。”

    这番话也勾起了圣骑士的神往。“如此奇妙之地!有机会见证它的全盛景象,也算不枉此行。”

    夜幕终于降临,弯钩似的新月勉强照亮大漠。眼前无尽的土黄全部消退成幽蓝。

    天钺军不眠不休,匀速奔行,终于在两个时辰后到达了敦煌。

    远远望去,这里——居然是一座难得的不夜城。

    无数灯火将古城点亮,城门大开着,仍有商队在不断进出。驼铃悠悠,十里相闻。

    李光弼喝止了队伍,开始研究战术。“看来,这里暂且没有陷入刀兵之乱,仍在我大唐守军掌控之中。如果尉迟眺的人在城中,一定是混进去的——这倒怪了,他干嘛不去伊州大本营呢?难道这里更安全?不对,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张辽忽然起了念头,主动请缨道,“不如让我们俩先进去探探虚实,你带人埋伏在城外,等我消息。”

    看着这两位仙家现在的胡人贵胄造型,李骑曹觉得有几分道理,遂嘱咐道,“好!那就有劳二位。城内情况不明,你们多加小心。”又拿马鞭一指,“如果召唤增援,将城头角楼那只灯笼射灭,二百骑转瞬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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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门下,一名老军正在打扫官道。两匹骏马缓缓靠近,马上两人都缠着防风围巾,看样子一男一女,都是锦衣华服的异族装扮,身材十分高大,气度不凡。

    老军拄着扫帚问,“二位可是来参加燃灯节的?”

    那女子忽闪的碧蓝双眸,用半生不熟的天朝语答道,“——是呀,没来晚吧?”

    “呵呵,还好。不过你们得抓紧,精壮奴隶都拍卖光了,女奴还剩一场,据说以绝色压轴出场……荷包看紧一点,财别外露,安西四镇的盗团可是都来了……”这老军汉人模样,心地倒好,唯独有些啰嗦,更像邻家大伯多一些。

    那二人同时抱拳谢过,催马进了内城。路上官兵装扮的汉子不少,但大多只是负责维持秩序,疏导交通,偶尔也有不当值在闲逛的。竟无一人上前盘查——好一座歌舞升平的欢乐之城。

    说其歌舞升平,一点都不为过。内城街道上,已经无法骑行,人太多了。服饰各异的男男女女,在各处店铺之间交织往来,讨价还价的声音不绝于耳。还夹杂着各民族的乐器在街头表演,让人眼睛和耳朵都忙不过来。

    张辽和浦茜拉索性就近寻了个客栈,将马儿拴在石桩上,丢了一枚碎银给店家,立刻换来笑脸殷殷的承诺。

    待两人重返街头,浦茜拉忍不住问,“你哪里来的银子?难道早有穿越准备。”张辽有些得意,憨笑着答曰,“物质准备没有,精神准备倒是有。毕竟我前不久穿越了一趟十三世纪,晓得银子的妙处。刚刚在安西城里等待郭将军召见前,你不是看到我在城楼废墟里翻检了半天吗……”

    “是啊,我还笑你捡垃圾来着,找到什么宝贝了不成?”

    “那城楼坍塌,掩埋了一些于阗军尸身,我在他们身上搜到两把碎银,还有火镰火石等常用物品——既然穿越了,基本装备还是要备齐的,要有危机意识。当然,最大的收获还是这个——”

    张辽将无名指上的玄铁戒指一旋,从空间内取出一物,黑黢黢毫不起眼,约合拳头大小,正好握在手心里。

    这枚五行赛冠军戒指——浦茜拉是知道的,但这铁疙瘩……咦——也有些眼熟。

    “这个不就是那个追着我不放差点把我砸扁的番……番……”

    “番天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