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关于低调的定义

陈泰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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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芳三十刚出头,按现下社会的标准,倒也不算剩女。天朝盛世,在帝都、魔都、妖都这类一线城市中,而立未婚的事业型女子海了去。

    她不是没想过结婚,只是没找到对眼儿的。曾经有那么一阵子,特别崇拜边锋,有以身相许的旖念,由于人家有家室,自己又矜持,才没作出什么破格的举动。

    时光是淡化一切的良药。现在回首前情,连她自己也忍不住摇头哂笑。那不是爱,只是崇拜——年青人总是分不清其中区别。

    这是否意味着,自己已经不再年轻?宗芳狠狠一挥拳,不!这是成熟,不是衰老!

    这一挥不要紧,把自己挥醒了。坐起身看了看表,黄昏时分。她估摸着,茅山宗的车队快到了。

    于是在盥洗室随意擦洗了两把,赫然发现镜子中的自己,面色潮红,双瞳水润,全然不似平日里那个熟悉的苍白面孔。忍不住呸了一口,都是刚刚春梦闹的。乃拍了拍脸颊,恢复冷若冰霜的墓碑形象,走出房门。

    安全屋和酒店不同,配置更齐全,客厅和餐厅连成一体,和居家没什么不同。

    宗芳赫然发现,餐桌上摆了两副碗筷,还有四碟清爽小菜。有色,也有香。顿时口舌生津,蹑着脚上前,用指尖拈了片水晶肘花品尝起来。

    厨房拉门一开,邵劲夫不知搁哪弄了块花围裙扎在腰间,端着一罐汤走出来。宗芳措手不及,三口两口吞下肘花,有些不好意思。

    “慢点,别用手,那不是有筷子吗?”这爽快老头此刻突然啰嗦起来。

    “大勺,你这是重拾厨师本色阿。”宗芳嬉笑解嘲。

    邵劲夫把瓦罐放下,盛出两碗汤,解下围裙擦擦手,随意招呼着,“来,开吃。”自己带头先坐下。

    宗芳心怀感恩,也顺势坐好,端起汤碗呷了一口,居然不烫。

    对面大勺见她神色,解释道,“我听你起来洗脸,就把熬好的汤稍微加热一下。现在温度正好。”

    这……宗芳差点脱口叫一声老爸!

    是福气呢!捡着了。看来边局总是对的,七四九再也找不出这样的搭档了。两人也不多言,相对默默开动。

    宗芳吃得兴起,忽然问,“这屋里有酒吗?”大勺将唇上短须一翘,“不急。今晚还有一顿,酒肯定少不了。”这话来得诧异,让她不禁递上迷惑眼神。

    大勺面不改色,将手中凤爪嘬了一口,舔舔胡子说,“我查过了。茅山林宗主之所以带队来杭州,是因为与马庸有约。”

    “首富马庸?!”这答案比不说还令人吃惊。

    “嗯。这些商人素来与道门交好,大概钱多了不愁生活,想追求点玄学。甚至直接遁入空门的,也不鲜见。嘿嘿,可惜他们有所不知,世上哪有清静?处处江湖,步步惊心……到哪都一样。”大勺借题发挥,直抒感概。

    “那我们恐怕得等了,等他们谈完再接触。”宗芳始终在意的,是任务本身。    “不用。”大勺放下凤爪,重新擦了擦手,起身从旁边书柜上拿起两张厚厚的金箔,向宗芳一比划,“这是马府酒会邀请卡,我们一人一张。九点半开席,我们一会儿就走。杭州的路况我看了,不比帝都好多少,大街小巷都堵。”

    这效率——简直让宗芳无地自容。作为蠹组负责人,她什么都没干,一场春梦醒来,人家老头把线上线下工作全理清,还顺手整出四菜一汤。

    她看向大勺的目光,百味杂陈。老头被她盯得有些不自然,一摆手,“继续吃。”

    没错,七四九情报十分准确。茅山宗七辆车,日夜兼程,已经抵达了杭州。

    林振英在车里拨出一个号码,“喂,老马呀,我是老林!我们可到了啊,三十多人,你准备好酒菜……哈哈哈……没问题就好!嗯,嗯……好的。我们直接过去,白白。”

    杜远作为新生代青年,自然对天朝首富种种传闻十分敬仰。遂问道,“咱们这次去,主题是什么?不会让你去捉鬼吧?”

    林振英转头看着他,“嗬嗬,冇系啦——捉鬼叫淳于兄弟一个人就够啦。马先生修了座宅邸,位置很特殊。挖出个东西,无人认得。说是怕有煞,叫我们帮忙摆个阵压压。”

    听了这话,杜远与红袖对视一眼,丹园传人对这种奇特物事最感兴趣。两人均在心底打鼓,不会这么巧,又中彩了吧?彼此想的都是补天石。

    车子没进市区。从西郊下了高速,直接拐进山路。林振英显然不是第一次来,趁着垂垂暮色,热情地指点景区,什么天竺山、狮子山,什么寿星头、飞来峰,晚霞中,大多只能看到一丝浸染金边的轮廓。

    不多时,一座诺大禅院出呈现视野,掩隐在半坡苍翠间。暮鼓梆梆作响,到了晚课时分。车队没停,擦着朱墙开了过去。

    红袖好奇地回头看了一眼,那庙门上与众不同,挂了块金漆龙纹匾额,上面写着三个大字——“龙隐寺”。

    她是顺治才女,自小书画均有涉猎,不禁怪道,“这么著名的寺院,怎地写不好一块门脸?三个字全都有气无力。”

    林宗主嘎嘎笑了起来,忙又收住,“可不敢乱讲。那是‘御’笔亲题,天朝叫老干部或者前首长——王霸之气可以辟邪。”

    前方豁然开朗,再无山峦遮挡,一片湿气迎面扑来,隐约有红霞倒映在水光中。红袖兴奋地叫起来,“是西湖吗?”

    “冇错!不过我们先去马府,稍后有的是机会观光。”

    七辆车排成一线,缓缓驶入湖边一座植物园,沿途虽不见保安和警卫,但杜远放出神识,立刻察觉周围摄像头林立,随过往车辆缓缓转动镜头,发出微不可闻的滋滋声。

    这座园林,没有奇花异草争奇斗艳,也没有豪门惯常的热带移栽。除了茵茵草地,就是高大茂密的山毛榉,更像一座袖珍森林。

    淳于帆驾着车,紧跟前面引导车辆。他也是头一次来,忍不住问,“够朴素的阿?天朝首富耶!这院子和苗圃差不多。”

    林宗主叹了口气,“年青人,这些大树,都有三百年以上历史,却不是本地树种。每一棵都是从北美落基山脉跨越重洋运来的。你看,它们树冠大不大?很大是吧?树根至少两倍于树冠体积。你想想挖掘和运送难度吧……”

    红袖想起一个说法,接口道,“低调奢华有内涵?”

    林宗主一竖大拇指,“Bingo!回答正确。”

    终于下了车。眼前的别墅只有两层,木石结构,巴伐利亚风格。看围度也不算大,前后草坪开敞。一名侍者迎了上来,引导众人入内。

    杜远一把拉住义兄,“咱们三十多人,全进去成蹦迪了,怕椅子都不够坐。”大喵笑了,“随遇而安,进去看看再说。实在不行,我们再出来等着。”

    被他俩不幸言中,进了门,里面空空荡荡,别说家具,连隔墙都没有一扇。从外面看,是一座起码七卧六厅五卫的别墅,其实只是个壳子,里面只有光可鉴人的云石地砖,也不见楼板,从一层地面直接可以看到二层屋顶。

    三十几人在大厅中间团团站定,多数不知所措,拿眼睛看宗主反应。侍者见人齐了,微微一笑,按动手中遥控器。

    整个地面开始匀加速下降,众人出乎意料,有小小骚动。林振英赶忙拿眼睛扫了一圈,示意不要给我们茅山宗露怯。

    丹园的三个人倒是乐了,连阿雅都感觉好熟悉。丹园小楼里,也有这么一道机关,直通地下石厅。大家都去过,所以瞬间理解。

    这道开敞式电梯越下越快,但几乎没有声音,不知道用了什么黑科技。过了一分钟,转而开始减速,又过了一分钟,才缓缓停了下来。

    前方灯火通明,使者引导大家穿过宽阔短廊,又登上一辆敞篷地铁——真的,真特么是地铁,只是没有蓬,和过山车差不多,前前后后足有二十排座位,杜远摇摇头,和大家一起坐定,侍者启动车辆,沿着静音胶轨大约驶出了三公里——终于来到一扇巨门前。

    说他是巨门,因为尺寸实在有点大,即便来一头猛犸象,估计也能昂首穿过。阿雅呆了一下,想起她小时候唯一印象深刻的一部电影,“我们这是在逛侏罗纪公园吗?”

    一群人下车在门前站定,侍者扫描自己瞳孔,大门方始缓缓打开——

    哇……这,这不是侏罗纪,这是水晶宫!

    眼前景致震撼了众人,门后是一座圆形大厅,约合五百平米面积。地面有啥没顾上看,都傻傻盯着天花板——

    那里,是一块巨大的水晶玻璃。如同苍穹庐顶,遮罩着整个大厅,在蓝色幽光映射下,一群群的鱼儿往来游动,螃蟹横行,小虾戏草。还有若干龟鳖缓缓爬动……

    “老林,怎么才到——我们都喝上了,你是最后一拨!”

    众人低头循声望去,两排水晶吊灯照亮四张圆桌,一张多人围坐,三张空席以待。一位满面春风的外星人起身离席迎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