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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田猎大会,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引诱出阿史那结社率的同党,宣扬尚武之风只是一个借口。
至于狩猎的过程,其实就是嬉戏,玩耍,根本没有什么实质上的意义。
电视里演的那些野兽满地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任何动物都怕人类,便是狮虎熊这等猛兽也是如此。它们生活在人迹罕至的山林中,绝对不会贸然的出现在人来人往的闹市区域的。
高陵狩猎场确实是适合野兽生存的地方,因为是皇家狩猎场,平时也只有个别胆子大的猎户敢来狩猎,适合动物野兽生存,也确实存在不少的猎物。
但如今这狩猎场一下子涌入数万人,兵器霍霍,杀气冲天。
为了确保安全,杜荷甚至让人将整个狩猎场都搜索了一遍。
野兽对于危险,有着超乎人类的直觉,面对这种阵势,早就吓得躲得远远的了,哪里会出现在人群前面。
只有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兔子、麋鹿、豪猪这些笨家伙才会偶尔出现在大众的面前成为众人狩猎的对象。几千个人,狩猎早已逃难仅存一些的猎物,收货可想而知。
好在狩猎并不是真正的目的,重在参与,聚集在一起,研习武艺,比试骑术,练习射箭,才是符合这次主题的真正节目。
作为皇帝,作为一个尽责的皇帝,李世民若非生病,或者发生特殊的事情,是不能一日不处理国家大事的,即便是来到这狩猎场也是一样。在这狩猎场中公卿大臣一应俱全,唯独不同的只是不在皇宫里罢了。
没能在李世民面前好好表现一番,这让诸多打算一处风头的名门子弟大失所望,大多也失去了一秀技巧的心情。
直到中午,李世民才抽出了时间,领着些许人,带着千牛卫外出狩猎。
无可否认,李世民不愧是马上皇帝,骑术与射术都有着很深的造诣,但凡出现在他面前的猎物,无一幸免于难,箭箭必杀,可用百步穿杨来形容,让一旁的杜荷大开眼界,叹服不已。
一只野猪在草丛中闪过,显然受到了他们这一伙大部队的惊吓,发狂的逃命。
李世民难得有这次早众人面前秀一秀自己得意的骑射功夫,心情大好,见猎物出现也不急的射,而是对身旁的杜荷道:“贤婿啊!朕好像与你说过,要跟你比一比箭法,朕收获颇丰,你却一弓不射……怎么,瞧不起朕吗?”
杜荷脸色一僵,苦笑了起来,想不到终究还是躲不过这一回,这人的天赋不一,杜荷刀剑暗器、拳脚轻功样样皆能,唯独箭法一项,没有任何的天赋,百射不中,让他与李世民比射箭,等同与在关公面前耍大刀。
“没有的是!”在这骑虎难下之际,杜荷灵机一动道:“小婿已经不需要弓箭了,在战场上弓箭不如飞刀实用,我现在玩的是飞刀,不玩弓箭!”
李世民眼中一亮,笑道:“早在战报中,朕就得知你会一手高明的飞刀技巧,百发百中,今日正好可以大开眼界!”
杜荷松了口气,见在他们说话的时候,野猪已经跑远,一拉缰绳,轻轻的一夹马腹,雪无影举起前蹄,疾射飞出,那速度如闪电一般,眨眼工夫就逼近野猪两百步之内。
众人见了好是羡慕。
神驹良马,世上并不少见,比如说李世民的坐骑“什伐赤”,秦琼的坐骑黄骠马,尉迟敬德的黑风,程咬金的大肚子蝈蝈红都是难得一见的名驹,但与杜荷的雪无影相比起来,却要差上一个等次。
已逼近两百步内,杜荷以独门手法取出身上飞刀,将内力灌输其中,疾射而出。
这《五气归元》第三重的内功境界果然不是盖得,飞刀上隐隐透露着异样的光芒,只见白光一闪,准确无误的射入野猪后颈,力量竟然毫不减弱,直接穿过野猪的喉咙,射在了野猪前方不远的树上,毫无悬念,一击必杀。
杜荷也想不到这一刀之威,竟大于此,略作沉思,心中恍然,也不知应该是喜是悲。
他因身体之故,内功修为进展极慢,尤其是突破瓶顶的时候,想要打通堵塞的筋脉需要多用原来一倍的时间才能成功。然而就在他一次次练习内功的时候,也因为坚持不懈的运行内力,冲击堵塞的经脉,使得经脉更加的牢固,内力也因此越来越精纯,才能发挥如此强劲的力量。
这一点却是后世的杜荷不具备的,也算是因祸得福吧。
他的飞刀绝技虽然着名,但各人仍是首次目睹。
只看他能在二百步的距离达到如此神乎其技的准绳和如此强劲的力道,便不由自主的同时露出骇然之色。
这时众人才懂得喝采叫好。
李世民也忍不住为之惊叹道:“好刀法,果然名不虚传!”
狩猎只是余兴项目,真正让人期待的还是晚宴。
这举办晚宴,自然少不了节目。
在这茫茫的狩猎场,自然没有如花似玉的舞姬庆祝,助兴节目当然会以勇者较艺来充场面。勇者较艺是大男人的项目,又岂会输给舞姬的翩翩起舞?
当天夜里!
有头有脸的人皆齐聚李世民的营帐前,大伙儿席地而坐,支起了火堆,烧烤着今日猎来的野味。
助兴节目也随之展开。
最先表演的是国粹角抵,俗称摔跤。
是一项起源于战国的运动,到了唐宋时期,角抵戏更是盛及朝野,有着极高的观赏性。
在宴会场上两个唐朝千牛卫勇士在相护角逐,千牛卫作为李世民的亲卫军,两人皆有不俗的技巧,你来我往,斗得是不亦乐乎,拼斗间引起宾客间的阵阵欢呼。
尤其是其中的一位身材高挑的勇士,更是力量与技巧并重,不断的以高超的摔跤手法,发动着一***的攻势,只要不是瞎子,就可看出胜负已定了。
望着宴会上角逐的两人,阿史那结社率脸上浮现出一丝不屑,角抵是源于战国时期的运动,但早已传入草原。草原上的民族,好勇斗狠,对于角抵情有独钟,论总体的实力,反而在中原之上。尤其是阿史那结社率这类的勇士,更是精于此道。
千牛卫勇士身手固然不凡,但也仅是护卫,与阿史那结社率这样整个民族位列第一的高手来说,自然是远远不及的。
在他身旁的摩延虎点头附和,藐视的仰着脑袋道:“不堪一击的家伙!”作为突厥的第一力士,在摔跤这方面上他更胜阿史那结社率,语气而是万分的孤傲,他眼珠子一转,略带兴奋的道:“不如我上去玩玩,让唐人知道他们是多么的无能。”
阿史那结社率知摩延虎在摔跤上的本事,点头说好,道:“就当是开头的开胃菜吧,别玩过火了就是了。”
摩延虎一咧嘴露出了一口如狼一般的牙齿。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宴会上的胜负已定,胜者毫无疑问的是那位非常健壮身材高挑的千牛卫勇士,他高举着双手,接受众人的庆贺。
杜荷也鼓起了手掌,以他的眼光来看,这确实算不上是一场精彩的比斗,然后只看观赏性,还是很不错的,值得鼓掌叫好。
“小孩子过家家吗?”便在这时,一个嘲讽声,从宴会的坐下席传来,摩延虎站出了席位,来到中间道:“天可汗陛下,我突厥最爱这角抵,人人都是高手,两勇士交手,比起你们的来,要精彩多了。我愿意指导一下这位千牛卫,让他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角抵。”
李世民眉头一挑,也欣然同意。在尚武的唐朝是没有什么种族之分的,但摩延虎这种挑衅的话,却让人不快,他乐意看到摩延虎给人教训的样子。但也知道千牛卫作为他的亲卫军,固然有不俗的本事,可对上一些冲锋陷阵的猛将,还是略显不如。必须换一个人,一个有足够胜算的人。他忽然记起了杜荷在勇者角逐的胜利宴会上,曾经轻易将四百斤的高句丽选手击倒,不由的看向了他,只要他出场,对付摩延虎应是绰绰有余。
杜荷打量着摩延虎的身板,发现是一位罕见的异族巨汉,论身高估计有两米以上,面如黑漆,豹头环眼,身上的肌肉没有半寸多余脂肪,一块一块如钢似铁,可以看出那其中蕴涵着的爆炸性的力量,身上还散发着一股野兽的危险气息,心知此人必然是力量类型的人物,千牛卫未必是对手,真斗起来,怕是要吃亏。此事察觉出李世民的眼神,微微一笑,当即道:“这位千牛卫已经斗了一场,体力有所消耗,难道这位勇士想要乘人之危嘛,恐怕即便赢了也不光彩吧。”
宴席上的众人说是。
摩延虎脑袋单纯,觉得是受到了侮辱,怒喝一声道:“我摩延虎,堂堂突厥第一大力士,才不是这种小人!我可以等他恢复,再来比赛!”
杜荷眯眼一笑,给了房遗爱一个眼神道:“那倒不必,在我大唐能够收拾你的人,多的就如天上的星星,海了去了,随便派一个虾兵蟹将足够教训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