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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顿如果要抢人头,最后一击绝对落不到胡桃手中,不过他还不至于和一个小萝莉抢这个。
“杰克逊,别再有下次了。”
整个战斗,杰克逊端着黎明使者不断的在四周游走,看似很努力,其实一点用没有。
不过唐顿知道说这句话也白搭,这个胆小鬼依旧会我行我素。
“主人,打不开呀,是魔法锁。”
杰克逊站在宝库的大门前,满脸苦逼状。
“居然还是五十重锁定的魔法锁。”荷玛感慨,“就算是屠龙阶魔法师来了,也得花上大半个月的时间破解,还不一定成功。”
“又是亡灵管家,又是魔法锁,防御还真严密。”胡桃迫不及待的想知道里面放着什么了。
“就算有传奇魔装,我都不意外。”唐顿安静的等待,说实话,要不是有上古大魔典,即便那些精英冒险队进来了,也得空手而归。
以荷玛的知识储备,也整整花了将近半个小时才解开魔法锁。
看到元素手臂推开金属门,胡桃窜到了前面,想要从门缝里张望。
“小心!” 唐顿抓着胡桃的手臂,把她拉了回来,“放照明术,杰克逊和卡西莫多先进。”
“你太谨慎了,要是连宝库中都有陷阱,那个主人不是强迫症,就是疑心病。”荷玛调侃,“你算算咱们抵达这里,耗费了多少工夫?”
“主人,一切安全!”
五分钟后,传来了杰克逊的汇报,第一魔仆这次很有眼色,哪怕心中再激动,也没伸手去触摸宝物,因为那是属于唐顿的权利。
藏宝库有半个足球场大小,一共有三层,通过螺旋楼梯连接。
唐顿进入的是第一层,墙壁上镌刻了防潮魔法阵,因为镶嵌着足够多的魔石,依旧还在运转。
“就这么点金砖?”
胡桃愕然了,宝库中有一多半的地方摆着黄澄澄的金砖,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银色的秘银砖,以及堆在墙角的大量的金币,可是在见过了多沙夫藏在矿山中的金砖后,小萝莉觉得这有些少。
“的确不多。”唐顿对比了一下从霍亨索伦银行中得到的金砖,撇了撇嘴,“这位公爵不会是个穷鬼吧?”
“你知足吧,这些加起来,数额大概价值两亿金马克。”荷玛讥讽,“你学过经济学吗?只有流通起来的钱,才会产生价值。”
“什么意思?存起来的难道就不是钱?”胡桃不解。
“这些金砖是作为最低限度的黄金储备存在的,用来维护国家经济、抑制通货膨胀,保证霍亨索伦家族信用等等。”荷玛解释,“我估计在发生亡灵瘟疫后,活下的那个主人肯定从城市中收集过金砖,不然还达不到这个数目。”
“好复杂的样子,不过它们现在统统是咱们的了。”胡桃一溜小跑,然后朝着堆成一个小山状的金币扑了过去。
哗啦!
胡桃做出了游泳的姿势,全都是金币流淌碰撞的声响,这无疑是世间最美妙的声音。
“那个离开的主人为什么不把它们带走?”塞蕾丝用手指戳着一块金砖,眉宇间都是疑惑,“一位公爵,应该不缺空间类装备吧?”
“丢了怎么办?”荷玛想翻白眼,“要不是唐顿偶然进入地下城,还拥有我荷玛大人,谁可以来到这座宝库?只要有宝库的财富在,无论那个‘主人’遭遇什么挫折,都可以东山再起。”
“明白了!”塞蕾丝点头。
“全都装起来,咱们去下一层看看!”唐顿让杰克逊开路。
“其实这些大贵族的宝库,最具有价值的不是金砖,而是那些珍贵的收藏品,比如名画、武器等等。”
荷玛恢复成了魔典状态,展开空间大门,除了元素手臂搬运,还把憎恶派了出去,这些彪形大汉可是最任劳任怨的苦工。
第二层的布局又略有不同。
每隔一段距离,都有按照几何形状布置的圆形石柱台子,从外到里,呈阶梯状的不断升高,这也可以保证站在门口,就可以将摆放在台子上的战利品一览无余。
“果然是一个贫穷的公爵!”
胡桃吐槽,因为二层总共有一百个石台,但是只有十几个上面摆放着物品。
唐顿不置可否,他已经被放在最里面高台上的那柄武器吸引了全部的视线。
说不上是战斧还是军刀,因为它的外形完全就是一块狭长厚重的金属,上面有水晶质地的纹路,呈现红色,就像血管一样,边缘是不规则的断口,但是非常锋利,因为在照明术的映照下,闪烁着星光似的寒芒。
“哇,没想到居然在这里见到了碎首百裂,难怪这么多年都没有在西土大陆见到这柄战斧,原来是随着波鲁斯纳一起沉没了。”
荷玛飘了下来,看到战斧,一向淡定的它也忍不住惊呼出声。
“你认识它?”
唐顿走上了台阶,他很喜欢这柄重装战斧,接近一米半的长度,再加上那种金属质感,给了人一种粗狂的野姓美。
“当然,它是塔南崛起成名时,最早使用的武器。”荷玛科普,“它是一块非常稀有的位面星辰石,没有经过锻造,而是随着塔南不断的征战,在频繁的砍杀敌人的血肉和骨头中,磨砺出了现在的样子,可以说,是在用敌人的生命来锻造这柄战斧。”
“塔南?野蛮人之王?”唐顿倒吸了一口凉气,“那可是西土大陆又文明记载以来,除了精灵女王以外,最早的史诗英雄了。”
唐顿没办法不惊讶,塔南是野蛮人最英明的王,从草根崛起,以武力征服大半个西土大陆,带领数千种族,抵御邪神的入侵,之后在人生最辉煌的时刻意外身亡,建立的野蛮人帝国崩溃,他短短的一生,经历的每一个事件都是足以让人传唱的传奇。
即便是现在,吟游诗人还在酒馆中吟唱他的事迹,当然,他毕竟是一个野蛮人,而且年代太久远了,无法和魔宫蔷薇、奇迹圣女……那几位史诗英雄相提并论。
“是的,碎首百裂是他加冕为野蛮人之王前使用的武器,陪伴着他走过了十几年的岁月。”
“这武器值多少钱?”胡桃才不管塔南有多出名呢,她喜欢的史诗英雄是拥有绰号不破军神的海因里希。
“无价!”荷玛很想吐槽胡桃的价值观,“碎首百裂只可能用同等价值的武装交换,不可能被拍卖,哪怕你出天价都得不到它。”
“它虽然是传奇武器,但是它的收藏价值和意义太大了,你知道吗?对于野蛮人来说,它就是部落圣物,代表着塔南亲临,碰上一些偏执的野蛮人,它们会认为持有碎首百裂的人,就是他们的王,会无条件宣誓效忠并且追随其一生的。”
“这么厉害?”胡桃哑然,“不知道那个去找族人的阿诺看到它会是什么表情?”
“小心一些吧,这柄战斧就是个定时炸弹,还好野蛮人退到极北地带了,不然那些视抢劫为家常便饭的家伙绝对会来抢夺碎首百裂。”荷玛提醒,“不对,我敢保证,要是你有这玩意的消息传回野蛮人部落,肯定会有不怕死的家伙会穿过茫茫的泰伯利亚雪原来找你麻烦。”
“说了半天,它到底有什么效果?”唐顿站在石柱旁,看到荷玛没制止,便伸手去拿,一种金属的冰凉触感立刻沿着手臂蔓延。
“它只有一个效果,那就是威能增幅,让持有者释放的武技威力,拥有双倍、十倍、乃至百倍的伤害增幅!”荷玛详细的解释,“它是一柄纯粹的杀戮武器,可以吞噬敌人的鲜血和灵魂,吞噬的愈多,威力便会愈大,甚至可以一击轰杀一个军团。”
“这么厉害?”胡桃接过战斧,试了下重量,居然出奇的轻。
“厉害你们也用不了,死在它刃下的生灵绝对超过一百万,冤魂聚集,以你和唐顿的灵魂力强度,使用它,会迷失在杀戮的快感中,被鲜血侵染,失去灵魂,成为它的俘虏。”
“这么可怕?”胡桃吓了一跳,丢掉了战斧,唐顿倒是捡了起来,“难道就这么放在战争空间中挤满灰尘?这可是传奇武器呀,能给我很大的提升。”
“一分钟,这是你晋升到战争阶后,可以使用的极限。”荷玛劝慰,“武器并不是等级越高越好,而是要选合适的,你是圣骑士,应该选择神圣系的武器,其实这柄战斧很适合胡桃。”
“嘁,我才不要呢,一块大金属板子,丑死了。”胡桃是个外观党,只要喜欢上了造型,哪怕是一柄普通的战斧,她也会用的很开心。
“卡西莫多可以用吗?”唐顿可没忘了自己还有个暴力打手呢。
“千万别,它的灵魂是通过千年祭坛刚刚觉醒的,非常弱小,一旦拿到碎首百裂,会直接变成它的傀儡,连你都会砍,等它成了憎恶领主,就可以使用了。”
要不是有荷玛提醒,唐顿指不定干出多少危险的事呢。
“太可惜了。”唐顿很遗憾,他扫了一眼,发现整个二层除了这柄战斧,就只剩下一柄法杖,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武器,所以他暂时没办法换装了。
“塞蕾丝姐姐这下有新武器了。”胡桃跑过去,把泛着白色圣光的法杖拿到手中,递给了死亡女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