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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一身崭新食人魔套装的小葛朗台挺直了脊背,信手翻阅着典籍,眼睛却是看也不看唐顿,摆出了不屑一顾的神态。
几个以他为首的少年跟在后面,挑衅地看着唐顿。
作为晨雾镇第一商人的儿子,十七岁的小葛朗台自觉高人一等,除了镇长的儿子,那些同龄少年都应该像家养的那条西伯利亚猎熊犬一样,摇着尾巴讨好自己,可总有那么几个家伙不识趣。
“西境之狐?为什么不是我?”小葛朗台也知道那是邮差们对唐顿的戏称,但就是嫉妒,他觉得只有自己才配得上这么厉害的绰号!
汪、汪,那条足足一米高、体长接近两米的白色猎熊犬感受到了主人的愤怒,伏低了前身,狂吠着,摆出了攻击姿态。
几个佣兵退后,盯着猎犬熊,眼神中闪过了一丝贪婪。
这可是在北境以凶猛著称,骨子里蕴含狂暴、嗜血,只有一条,也敢和棕熊肉搏的大型猎犬,最起码值一万金德兰,如果是纯血,价值更高。
唐顿皱眉,这家伙像个牛皮糖似的,只要看到自己,就找麻烦,他本想一走了之,可是没看过那本典籍,又不舍得。
“怎么了?”杜伦一行看到小葛朗台出现,深怕唐顿吃亏,走了过来。
“呦,保镖来了!”小葛朗台奚落杜伦,“我听说你被邮局开除了,怎么样?要不要来我家的店铺打工?放心,只要有我家‘骨头’一口吃的,就不会少了你的!”
少年哄然大笑,‘骨头’就是那条猎熊犬,小葛朗台的讽刺不言而喻!
“走吧,别理他们!”贾斯汀拉了唐顿一把。
邮差们不甘心,可又能怎样,如果打起来,倒霉的只能是己方。
“走!”唐顿不会中计,他知道小葛朗台是为了激怒己方,爆发冲突,那他就有理由揍大家一顿了。
“呦,西境之狐是个没卵子的胆小鬼!”
跟班们嘲弄唐顿,甚至还快走了几步,拉拉扯扯,揪邮差们的衣服。
“喂,你不是书痴吗?不要这本书了?”小葛朗台把唐顿当做对手,自然调差过他的事情,更何况他还有一个让人垂涎的妹妹。
唐顿仿佛没有听到,头都没回,他当然想要,但是如果表露出来,以小葛朗台的恶劣姓格,肯定会为了打击自己,买走它。
“哈哈,你不是西境之狐吗?有本事从我手中抢走这本书呀?那我给你双倍的金德兰!”小葛朗台取出一个钱袋,丢在了毛毯上,砸翻了一个兽牙项坠,他在故意挑衅的唐顿,如果可以在酒馆里揍他一顿,绝对让他难堪。
“哼,不出三秒,你就得把典籍给我放下!”唐顿嘀咕了一句,脚步不停,心底却是默数着时间。
邮差们瞥了唐顿一眼,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肯定。
“你个败家子,买什么破书,想气死老子呀!”葛朗台火急火燎的抢回钱袋,像皮球似的跳起来,一巴掌抽在了小葛朗台的脑袋上。
“老爹!”小葛朗台语气郁闷,觉得丢了面子,当着这么多佣兵的面,他其实不想和老爹说话。
比起小葛朗台那身华丽到爆的皮甲,葛朗台穿着一件不过五十个铜板的亚麻布长袍,屁股的部位都磨白了,简直寒酸到了极点。
单看衣着,谁能猜到他是晨雾镇第一富翁?这家伙的吝啬,可是西境第一。
“一丁点魔力都没有,这肯定不是魔法装备,一个铜板都不值。”葛朗台劈手打在儿子的手腕上,吐沫星子乱飞,“还不放下,给我滚回去冥想,要是半个月后升不到灵魂三阶,我打断你的腿。”
“老爹!”小葛朗台还想再说,结果被一脚踹在了大腿上,吓的不敢废话,赶紧离开了。
“喂,三十个银德兰,你不说话,我就当你同意了呀!”葛朗台丢下三十个银币,不等旅行商人回答,像中箭的兔子,抓着图腾木雕,跑掉了。
至于平民唐顿,在葛朗台眼中就是蝼蚁一样的东西,连眼尾都懒得扫一下。
唐顿转身,快步走到了地摊前,拿起了典籍。
泛黄的羊皮书页上写着黑色的文字,龙飞凤舞,云卷云舒,充满了写意的美感,就像优雅华丽的十四行抒情诗,让人禁不住情丝流淌,又如大师刻刀下的传世雕塑,每一个字体,仿佛都蕴含了千年的古典气息。
“应该是某个国家的法典。”贾斯汀瞄了一眼,看到了一些法律条文,“没什么大用,图书馆里,这种书多了去了。”
“万一被小葛朗台买走了怎么办?”邮差们对书籍不感兴趣,倒是好奇唐顿的判断。
“你们当葛朗台的吝啬鬼绰号是白叫的呀?他可是为了节省一个铜板,去燕京连马车都不坐的主,他能允许儿子在面前挥霍?”唐顿随口解释着,翻阅书页,越看越满意。
邮差们恍然大悟,随即羡慕的无以复加,他们也想要这份推理能力!
“多少钱?”唐顿没有表露出任何喜欢的心态,表情平淡,准备杀价了。
“一百金币!”斗篷下传出了粗哑的嗓音,就像在用砂纸摩擦铁器,几乎刮破耳膜。
“你干嘛不去抢?你又不是传说中的神秘旅行商人,一本破书,居然敢要这么多钱,都够我大半年的生活费了!”贾斯汀咋舌,劝说唐顿,“买这东西干吗,又不能吃!”
“十个金德兰可以吗?”看着旅行商人破旧的长袍,唐顿突然失去了砍价的心情,报出了自己最大的诚意!
花完十个金币,唐顿就只能顿顿啃廉价的黑面包、喝清水了,至于攒下的金币,那是妹妹的学费,无论如何都不会动用。
“不值!”杜伦劝说好友,他知道唐顿的同情心又泛滥了。
西土大陆有五大神秘传说,除了身穿黑袍的旅行商人,最出名的是无头骑士、邮差马龙,关于他们的故事,有无数种版本,都是父母用来哄小孩子睡觉的。
眼前这位,显然是一个借着旅行商人装束,坑埋拐骗的家伙。
“十个金币,不会再多了!”唐顿再一次报价,如果对方拒绝,他会放弃,毕竟这本书的价值,也就在七个金德兰左右。
旅行商人微微抬头,对上了唐顿的视线。
轰,唐顿只觉得脑子一疼,就像被塞进了一台绞肉机,所有的记忆都被抽走了,可是下一刻,身体又没有一点不适,仿佛只是刹那的错觉。
“难道是我最近太累了?”唐顿疑惑。
“成交!”旅行商人重新低下了头。
唐顿跑回家,很快取来了十个金币,将法典买到书。
“好了,喝酒去。”贾斯汀扯着唐顿,找了个位置坐下,打了个响指,叫侍应生。
“杜伦,你考虑的怎么样了?”一个青年自来熟的坐到了桌子旁,朝着众人打了个招呼。
邮差们略显拘谨,眼前这位叫罗宾逊,是镇上的名人,从六岁开始做学徒,十二岁出道,以三个银德兰起家,在八年中,赚到了二十万身价的大商人。
“五十个金币,我就干!”杜伦灌了一口麦酒,显然这个决定让他为难。
“可以!”罗宾逊看着高台上跳动的舞娘,抿了一口红酒,没有任何犹豫,展现着他的慷慨。
“大哥,有什么发财的机会,照顾下小弟呗?”贾斯汀眼睛一亮,语气略带献媚的恳求,“我可是灵魂一阶的魔能者!”
“我雇佣他们去乌鸦岭的墓地采摘魔药,你确定要去?”罗宾逊反问。
“不去!”贾斯汀拒绝的很干脆,“我听说那里有食尸鬼出没,我可不想被吃掉!”
罗宾逊故作遗憾地耸了耸肩膀,其实他并不想雇佣太多人,这一次的探险,越少人知道越好。
“唐顿,你去吗?”杜伦还是不放心,觉得有唐顿陪着,安全系数会高一点。
“他?不行!”罗宾逊看到唐顿意动,果断否定。
“为什么?”
邮差们愕然,在他们看来,唐顿显然要比杜伦更加可靠。
“从你身上感觉不到魔能波动,还没凝结成灵魂种子、开启天赋吧?”罗宾逊本身实力不俗,找的借口也让人无法反驳。
“唐顿的妹妹伊莲是圣乔治魔法学院的学生,他如果把给妹妹攒下的学费和生活费全部用来购买魔石和药剂淬炼身体,一年前就会晋入灵魂阶,成为魔能者了。”杜伦替好友争取机会。
在魔幻的西土大陆,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魔法能量,诸如奥术能量、元素能量、自然能量、神圣能量等等,统称为魔能。
它们的存在,让任何生命的潜能,通过修炼,可以得到不同程度的提升,而那些真正的强者,甚至可以在挥手间,移山填海,摘星揽月。
修炼之途,初始为锻炼.,磨砺意志,随着不断强壮,意志坚韧,通过冥想,渐渐地可以感受到游离在空气中的魔能波动,接着便是努力汲取魔能,积攒到一定的程度后,量变引起质变,魔能会在身体中凝结成一颗灵魂种子,同时开启天赋。
天赋,是神对于子民的恩赐,是一种神奇的能力。
晋升为灵魂阶,才有资格称作魔能者,因为只有凝结了灵魂种子,才可以根据天赋和资质,选择合适的魔能职业进行进修。
过了灵魂阶后,是战争阶,此时体内的灵魂种子发芽,逐渐成长为参天繁茂的灵魂树,然后进入裁决阶,繁花盛开。
这一阶,任何魔能者都可以征招一位魔仆,并且天赋第一次进化,所以裁决阶,也是让实力产生分水岭的一阶。
再往后,便是屠龙阶,不过在整个西境,这种强者屈指可数,当然,之后还有更高深的境界,可惜对普通平民来说,别说见到,听都没听过。
“好吧,三十个金币,你做好准备,凌晨在南镇口集合!”罗宾逊改变了主意,这小子似乎是一支潜力股,作为商人,自然要观察,看他是否值得抓在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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