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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尸侍者很忙碌。
除了大脑,它们还要按照不同客人的要求,用锋利的菜刀切成很薄的片。
这是源自岛国的生鱼片做法。
有些凶尸喜欢人类的腮。
还有凶尸口味比较独特,它们喜欢人类的淋巴腺,对新鲜的嫩黄脂肪也情有独钟。这很有点儿和平年代某些少数民族吃生猪生牛肥肉的意味,而且不需要什么蘸料。
宴会一直持续到很晚。
宋彩霞喝了很多葡萄酒。她用这种方法将自己灌醉,当然不是酩酊大醉,却足够挡住那些充满怀疑和戒备的眼睛。
血酒是很特殊的东西。人类血液中含有百分之九十五的水分,剩下的就是蛋白质、糖分、各种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只有重度肥胖的人血液里才可能含有少量油脂,而且是以半固体形态存在。天知道凶尸为什么喜欢这种酒精加血液的饮料。它们的口味总是如此奇特,令人不寒而栗。
离开宴会厅,司机把宋彩霞送回了居所。
站在窗帘敞开的阳台上,寒冷空气像刀子一样狠狠刺扎她的身体。宋彩霞却觉得很舒服,她需要这股冰寒冷意来驱散身体里的狂热,还有恐惧。
宋彩霞“呜呜呜呜”哭了起来。
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要哭。
是为了那些死去的人?
还是因为自己?
我已经做得够多了。
我已经尽了全力。
生猪和家禽饲养场的规模很大,足足代替了半数左右的凶尸肉食。城外农场产出的粮食基数很大,足以养活现阶段人类奴隶四倍以上的数量。
我毕竟是个人类啊!
我到底该怎么办?
未来,会变成什么样子?
谁来救救我?
……
成都市,生育管理营。
马琳没有继续跟随郑小月。这份工作被一个身材高挑的美丽女子取代了。她穿着白色的西装短裙,看起来很干练,大腿与身材的比例恰到好处。她甚至染过头发,淡金色的那种,在阳光下反射出刺眼光泽。
这个季节的气候诡异多变,前一秒钟太阳还从云层里透出亮光,后一秒钟天空就落下雨滴。白衣女人对此早有准备,她撑开一把很大的黑色雨伞,罩住了郑小月,也罩住她自己的半个身子。
“请跟我来。”
虽然用的是敬语,口气却带有不容置疑的命令。郑小月在雨伞笼罩下,跟着她穿过管理营西面空地,走进了有武装警卫值守的办公大楼。
这是一幢装修豪华的楼房,风格与管理营前面那些单人房截然不同。房间里光线明亮,地板也经过精心打磨,甚至还有空调源源不断送出暖气。用野外幸存者的话来说,这就是真正的豪宅。
白衣女子直接带着郑小月走进餐厅,安排她在一张高背椅上坐下。
现在是晚餐时间。
餐具很精美:象牙筷子上包着银,瓷制餐盘的花边异常精美,线条平滑,平整的边缘切口形成直线,绝对不是市场上粗制滥造的所谓“景德镇”品牌。
餐桌中间放着一盆炖牛肉,炖煮时间显然很足,浓汤里浸着新鲜嫩绿的薄荷。雪花鱼做的很地道,鱼片刀工不错,配上红艳艳的辣椒,光是看看就让人很有食欲。
烤鸡被切块装盘,与红萝卜雕刻的玫瑰花一起,摆成很有艺术感的造型。
炒鸭脯香味扑鼻,油汪汪的炸蒜末洒在表面,黑色与白色的芝麻混合相间,青白色的葱头使一切都变得协调。
郑小月甚至看到了装在瓷盆里的文思豆腐……这道菜极费工夫,而且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得出来。虽然方法简单,可是单就细致谨慎的刀工而言,恐怕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几个厨师可以做到。
蘑菇浓汤旁边摆着一盘葡萄,热气腾腾的蟹黄蒸饺装在小竹笼里,红烧狮子头对面可以看到香煎春卷,金黄色的脆皮里面透出豆芽梗,还有切得很细的胡萝卜丝。
与此前在管理营餐厅里的设置一样,这里同样可以听到柔和的音乐。当然,就面积来说,这里肯定要小得多————五十多平米的房间里只有一张圆形餐桌,上面的玻璃盛放层可以转动,前后两道门都有人值守。除了陪同自己进来的那个白衣女人,郑小月还看到外面走廊上有荷枪实弹的附从军。
她大概预料到会发生什么事。
等待的时间不长,王印江从外面走了进来。
他还是穿着那件夹克衫,只是在近处看起来,肥胖的肚皮比之前更加显眼。
“来来来,小郑,饿了吧?在这里用不着那么拘束,大家都是熟人,想吃什么就自己拿,用不着客气。”
他选了恰好在郑小月对面的椅子坐下,然后冲着白衣女子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地点点头,转身走出了房间,并且把房门关上。
“客气”这个词好像从来就没有在郑小月的字典里出现过。她卷起衣服袖子,直接抓起距离最近的盐焗鸡,扯下一条肥嫩的鸡腿,塞进嘴里大嚼起来。
不管怎么样,吃饱了再说。
严格来说,郑小月不是很饿。可是这么多美味的食物摆在面前,无论如何也不能放过。
很多美好的东西已经消失了。
我喜欢麻辣小龙虾,也喜欢撒上很多孜然和辣椒粉的烤羊肉串,黄焖鳝鱼和清蒸螃蟹这些东西郑小月向来都很喜欢吃……是啊!食物,美味的食物,对于和平年代的记忆,除了已经消失的逛街看电影公园旅行电脑游戏很多朋友聚在一起疯玩K歌喝酒,就只剩下最后的食物信息。
这就是他吗的一个混蛋世界,就连吃个醋溜土豆丝这么一个简简单单的愿望,也变得极其困难。然而,思想和胃囊简直就是天底下最邪恶的阴谋组合体。这两个混蛋一个直接对身体发出信号,另一个就绞尽脑汁拼命在记忆深处寻找那些自己迫切想要忘记,却已经牢牢被刻下来的画面。
郑小月看过《平凡的世界》,她对书里主人公的艰苦、爱情、生存、信念等等乱七八糟的东西毫无兴趣,唯独只对孙少安与民工在节日里吃的那一盆醋溜土豆丝印象深刻。
王印江的餐桌上,居然还摆着冰激凌。
郑小月毫不客气地伸手抓过来,用勺子舀了一点放进嘴里,顿时,熟悉的口感与甜美在舌尖上溢开,弥漫全身。
是麦当劳的冰激凌,她以前最喜欢吃。
光是凭着这一点,郑小月就认为王印江绝对可以从“普通混蛋”成功晋升为“杂种”或者是“垃圾”的高度。
在荒野上晃荡了这么久,郑小月比谁都明白这些美味食物的重要性,还有对年轻女孩的意义……别的暂且不论,光是这么一小杯冰激凌,就足以诱惑大部分年轻女孩自觉自愿脱掉衣服,主动爬上王印江的床。
希望这家伙对自己没有那方面的想法,仅仅只是出于彼此之间曾经认识这层关系,请自己吃这顿饭。
郑小月当然并不惧怕王印江。她只是觉得,这个世界上美好的东西越来越少,尤其是在看过了太多邪恶卑鄙肮脏污秽憎恨暴力野蛮与杀戮之后,郑小月真的不喜欢这类事情发生在自己认识的人身上。
美好的东西消失也就罢了。如果连朋友和熟人都不能信任,你会对一切都产生绝望。
“我记得你喜欢这种冰激凌。”
王印江眉开眼笑地拧开一瓶“剑南春”,给自己的杯子里倒满,抿了一口,带着从口鼻中喷出的浓烈酒气,用炫耀般的口气说:“这台冰激凌机是我叫人从麦当劳里抬回来的。我以前在医院里听你们说起过,似乎那里的冰激凌很好吃。”
郑小月扬起了眉头:“我们?”
王印江肯定地点点头:“就是你们这群年轻的小护士,休息的时候,整天叽叽喳喳聚在一起,不是讨论哪家商场的服装好看而且正在打折,就是评价哪里的东西最好吃。别看我那个时候是院长,对你们可是很关心的。怎么样,这个冰激凌味道不错吧?”
郑小月自嘲地撇了撇嘴。
王印江说的没错,那时候医院里的年轻护士们的确就是这个样子。其实也不难理解,年轻人,尤其是一群刚走出学校大门的实习护士,对于这个社会,本来就是好奇心大于事业心,游戏心态高于工作心态。当然,上班的时候大家都会老老实实,可如果是周末休息,甚至午休时间,那就意味着自由。
郑小月不喜欢谈话主导权就这样轻而易举被别人夺走。她立刻把话题转移到自己感兴趣的方面:“你怎么会在这里?我听管理员说,你是这个生育管理营的主任?”
“我是逃过来的。”
王印江以官员特有的傲慢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酥炸里脊塞进嘴里,慢慢嚼着,慢慢地说:“昆明已经完了,那地方恐怕没多少活人。病毒爆发的时候,我正好在家,我跟着小区里的其他人一路杀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