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节 追求者

黑天魔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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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奇定了定神,把手上的玫瑰花轻轻放在柜台上,认真地说:“明天有时间吗?我想请你吃饭。”

    郑小月拿起一块小熊饼干塞进嘴里,头也不抬地回答:“我要上班,没空!”

    话语简短,声音也不很轻柔,却充满了冰冷无比,丝毫没有商量余地的拒绝。

    郑小月不喜欢孟奇。即便是没有李洁馨,她也不会选择孟奇,更不可能跟着孟奇外出。倒不是对于高富帅有着某种另类的厌恶看法,纯粹只是因为不喜欢孟奇这个人。

    孟奇并不死心。他早已料到了会出现这种情况。

    美女嘛,都会有点儿小脾气。

    何况是郑小月这种有性格内涵的女孩。

    如果是李洁馨那种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类型,孟奇根本连看都不会多看一眼。带刺的玫瑰虽然扎手,可是能够摘下来的感觉,才能让人更觉得是着一种成就。

    看着对面裙摆下面那双修长的丝袜美腿,孟奇用力咽着口水:“那么,后天怎么样?”

    郑小月的语气没有丝毫变化:“后天科里有手术,走不开。”

    孟奇不是一个容易气馁的男人:“呵呵!那就大后天吧!”

    郑小月的回答理所当然:“大后天我要帮着主任编写材料,院里等着要的,已经催过好几次了。”

    孟奇脸皮很厚,没有挫败感:“那就周末怎么样?”

    郑小月看都没有看他一眼:“周末我要洗衣服,要收拾家里,事情太多了。总之,我是没有时间跟你出去。你还是约李洁馨吧!她明天的白班,五点就可以下班了。”

    孟奇上半身趴在护士站柜台上,笑容有些发腻:“我不想约她,我只想约你。”

    话既然已经说到了这个份上,就必须直接干脆。

    郑小月坐在椅子上没有动,抬起眼皮,用颇为凶狠的眼神盯着孟奇,很冷,一字一句地说:“我有男朋友了。”

    “你的男朋友应该是我!”

    孟奇想也不想就张口回答:“他绝对不可能有我这么优秀,也绝对不可能像我这么喜欢你。怎么样,给我个机会,也给你自己一个机会。你会发现,我们两个才是最合适的。”

    郑小月微微眯起了双眼:“呵呵!说的这么肯定?李洁馨怎么办?她不是你女朋友吗?”

    “她是过去式。”

    孟奇义正言辞地说:“眼光不能停留在从前,每个人都会变,要展望未来,要多想想以后。”

    郑小月被孟奇的样子逗得感觉很好笑:“我和你之间没有什么未来。你还是另外去找别人吧!”

    说着,郑小月探出身子,指了指对面的电梯:“喏,出口在那边,不送!”

    孟奇没有发火。他皮肉不笑地看着郑小月,言语里带上了威胁的意味:“我会每天都过来找你。每天送你一束鲜花,每天送你一件小礼物。我就不相信你会不动心……哦!差点儿忘了,你还有一个男朋友。嗯,我会找个时间约他出来,谈谈人生,谈谈理想。”

    停顿了一下,孟奇抬起胳膊,晃了晃自己的拳头,低声冷笑着:“我会让他明白,千万不要去做那些力不从心的事情。比如,一个长得像猪一样的男朋友,硬要来拱你这颗好白菜。”

    郑小月眼睛里冒出了火星。

    她绝不容许孟奇如此诋毁自己喜欢的男人。

    脑子里有种想要抡起椅子狠狠砸过去的冲动。可是理智告诉郑小月,这样是医院,不能这样做。

    她眯缝着眼睛,注视了孟奇近半分钟,忽然非常诡异地笑了。

    “先帮我做件事情吧!”

    孟奇不是傻瓜,知道郑小月前后态度如此强烈的变化肯定有什么不对。他直起身子,带着戒备和微笑问:“哦!有什么需要我效劳的吗?”

    郑小月从椅子上站起来,放下手里的书,双手举高,很是惬意地撑了个懒腰,用略带疲惫的语气说:“还有半个小时就要给病人发药了。陪我到药房去一趟,拿点儿药过来。”

    原来是这样。

    孟奇的防备心里顿时消除了大半。夜里医院人本来就少,郑小月总不可能就这样叫几个人出来收拾自己一顿。孟奇可是一直注意着她的动作,没有玩手机,也没有打过电话。

    “没问题!”

    孟奇回答得非常干脆。

    说不定,这就是良好关系的开始。嘿嘿嘿嘿!药房里四下没人,要是抓住机会,抱住郑小月好好摸上几把,在直接强吻什么的……说不定,这朵带刺的玫瑰就能轻轻松松摘到手。

    机会!这就是机会啊!

    ……

    两个人走进电梯,郑小月伸手按下了“负一楼”的按钮。随着电梯门缓缓关上,巨大的下坠感贯穿了全身。

    孟奇想要偷偷抓住郑小月的手,却被她灵活的避开。等到电梯门打开,郑小月迅速迈开脚步,孟奇哪里肯舍,连忙追了过去。

    地下楼层的灯光很是昏暗,这里与停车场连接,走过两个弯道就是通往地面的出口。郑小月脸上带着轻蔑的笑,快步走到一个贴有“六号仓库”标签的房间门口,从衣服口袋里取出钥匙,把门打开。

    孟奇心里的最后一丝怀疑也消除了。

    没错,这里既然是仓库,那么就应该是下来拿药,她没有骗我。

    想到这里,孟奇撸了撸衣服袖子,挺起全是肥肉的胸膛,慷慨激昂地说:“东西在哪儿?我来搬!”

    男人嘛!就是要在这种凸显出力量与体格。

    郑小月没有说话,带着孟奇走进房间,顺手按下了门壁旁边的电灯开关。

    这是一个很大的房间。

    几十个金属置物架摆在中间,把房间分隔成一条条狭窄的通道。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消毒水味道。放眼望去,之间货架和墙角码放着整整齐齐的各种箱子,外包装上还有药品名称与规格剂量。

    这里的确是药房。

    孟奇看看四周,想要找个适合把郑小月推翻按倒的地方,嘴里却在嘟嘟囔囔说着:“怎么搞的,光线这么暗。你们医院也真是,实在太小气了,仓库里应该配个瓦数高点儿的灯啊!”

    光线的确很暗。尽管是SED灯,外面却多了一层暗黄色的罩子。光线从里面透出来,勉强可以让人看到摆在货架上的物件,却无法看清楚距离稍微远一些的位置。

    这并不奇怪。药品对于外界本来就很敏感。尤其是存放环境,必须干燥、低温,最好还要尽可能的阻隔光线。只有这样才能延长有效期,也能够防止药品变质。

    郑小月淡淡地看了孟奇一眼,突然加快脚步,朝着货架中间的走廊深处跑去。

    她的动作毫无预兆,孟奇根本没有准备。等到回过神来,郑小月已经走远,只能在昏暗的光线下,看到一个被黑暗笼罩的模糊背影。

    “喂!等等我,你等等我啊!”

    眼见到嘴边的肉飞了,孟奇哪里肯舍,连忙追了上去。

    房间很大。

    准确地说,这应该是医院地下室里好几个独立房间打通以后连接而成。除了必不可少的承重柱,隔墙都被拆除。这样做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腾出地方摆放更多的杂物和药品。尤其是在大量金属货架的分隔作用下,根本就是一个迷宫。

    孟奇丝毫没有注意到,身后的灯光不知道什么时候熄灭了。他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正前方那团模模糊糊的白色影子上。郑小月跑得很快,缺乏锻炼的孟奇根本不是对手。加上对这里地形不熟,三下两下就失去了目标。

    直到这个时候,孟奇才发现事情有些不对。

    周围的货架上已经没有什么药品箱子。大大小小的玻璃罐子到处都是。里面装满了龇牙咧嘴的猴子、被扭成一团的鳄鱼、颜色发黑的蜥蜴、叫不出名字的蛇……

    它们全部都是标本,浸泡在密封玻璃瓶里,用福尔马林浸泡的标本。

    不止是动物,还有各种各样人体器官。

    光线越来越暗,孟奇胆战心惊地朝前走着。他看到泡得发白的心脏、从中间对半剖开的肝、用红色和蓝色导线捆绑起来的脾脏、一大团可能是从腋窝下面摘取出来的淋巴组织。

    一个浑身蜷曲起来的婴儿躺在瓶子里,冲着孟奇微笑。他的脑袋只有拳头那么大,眼睛弯曲着,笑容永远凝固,看起来很是惊悚。

    圆形罐子里装着一颗人头。这应该是当做脑部示意图的教具。头盖骨被整块掀起,露出麻花状的柔软组织。侧面与鼻梁连接的骨块和皮肤都被拆除,可以看到整齐的肌肉纹理,还有用特殊颜料标注出来的神经系统。当然,中间那些白色的物质是韧带,具有连接不同奇器官的作用。

    孟奇感觉自己走进了传说中的鬼屋。

    他现在已经不去想什么郑小月的丝袜美腿,脑子里也彻底没有了想要把女孩推倒按翻的欲望。这地方真可怕,绝对是自己有生以来对胆量的最大考验。而且,光线如此的暗淡,真不明白医院里平时的工作究竟是何等的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