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七章 抬枪

半渡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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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汪克凡如此重视拼刺技术,众人不由得一愣,重新打量那柄短短的五六式枪刺,这才发现它的造型非常独特,充满了肃杀嗜血的气息。

    五六式枪刺,除了杀人之外没有任何附属功能,但在杀伤力方面却做到了极致,像顾宗福这种识货的武将立刻看出了它的价值,取了一柄刺刀仔细端详,用手指温柔地抚摸着锋利的刃口,像是抚摸爱人的肌肤,眼中闪烁着喜悦的光芒,嘴里滋滋有声,连连称赞。

    “这玩意儿可不一般,估计连单层的山文甲都能扎破,哪怕用来刺马也没有问题,一枪下去就是一个大洞,千斤健马也扛不住……”

    王奕眼中闪过一丝热切,扭头对汪克凡问道:“比拼刺,不是比枪法么?”

    汪克凡瞪了他一眼:“火枪队成立的时候,各营的神枪手都被你划拉走了,你好意思和大家比枪法吗?”

    大家都不会用带着刺刀的火枪拼刺,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竞争当然最公平,顾宗福等人立刻鼓噪帮腔,赞同汪克凡的决定,指责王奕太过自私,太过狡猾,看见好菜就往自己的碗里夹,光想着算计各位老大哥。

    王奕涨红了脸,辩解道:“我不是这个意思,火枪兵还是应该以枪法为重,打得准才能发挥燧发枪的威力,火枪兵的队形单薄松散,装上这种刺刀虽然也能当长枪使,但没有对应的战阵队形,就发挥不出威力……”

    在这个年代里,白刃肉搏都需要结阵而战,火绳枪使用明火,士兵身上带着各种易燃物,为了避免出现意外,火枪兵之间的距离都比较松散,很难在射击后立刻列队结阵。也就无法在白刃战中发挥刺刀的威力。

    在王奕看来,这种刺刀就是个样子货,没有太大的实战价值,火枪就是火枪。燧发枪射程远,威力大,装弹快,理应让射击水平最高的火枪队优先使用。

    但是,汪克凡的回答却让他哑口无言:“燧发枪的队形并不算太松散吧!”

    是啊!王奕多次见过葡萄牙兵如何使用燧发枪,由于没有明火引药火绳等易燃物,葡萄牙兵的队形要紧密得多,除了火力更加密集之外,结阵列队也更加方便……他不由得也拿起了一把刺刀,装在燧发枪上比划了两下。在心里判断着这种武器的实战价值。

    “枪的长度还是太短,分量也过重了一些,真对上长枪兵的话,恐怕没有多大胜算。”他并不是故意挑毛病,而是对火枪队负责。看汪克凡的意思。对这种刺刀极为看重,火枪兵的战术恐怕也要随之调整,如果这种战术本身有严重的缺陷,将来在战场上会付出血的代价。

    “你说的不错!”汪克凡对他这种认真的态度很欣赏,解释道:“火枪队哪怕装上了刺刀,也对付不了结阵的长枪兵,所以不会用来冲阵。这种刺刀的主要作用还在于防守,用来对付鞑子的刀斧手,盾牌手和骑兵等等。除此之外,我还准备了一套专门的拼刺枪法,回头教给大家。”

    解放军的拼刺技术经过了千锤百炼,不但实用性极强。而且简明易学,对这种燧发枪最为适合,在白刃搏斗中,几名士兵结合组成一个拼刺小组,可以对抗数倍之敌的包围进攻。抵抗清军的猛烈冲锋。

    话说到这个份上,大家才明白汪克凡对这柄造型凶狠的刺刀有多么看重,对它的期望值又调高了几分,汪克凡从来不会无的放矢,经过实践反复证明,他大力推广的物事肯定都非常好用。

    但远水解不了近渴,燧发枪配刺刀哪怕再好,一年也只能生产八百余支,除了在全军比武中胜出的幸运儿,其他各营想要换装,看起来还是一件遥遥无期的事情。

    仿佛看透了他们的心思,汪克凡又说道:“看来诸位对标准化生产还是有些看法,总觉得这是六个指头挠痒,多此一举是不是?但你们想过没有,实行标准化生产后,每个工匠都只负责制造燧发枪的一道工序,一个零件,没什么东西再需要藏着掖着,每个工匠可以轻易带出来几十个上百个徒弟,生产规模会越来越大……”

    他的解说相对超越了这个时代,有的将领似懂非懂,程问和滕双林却领会得多一些,低声向方正铮请教着,脸上带着一种悟道之后的兴奋神情。流水线作业,标准化生产,本来就是现代工业的精髓,哪怕是纯手工制品,也可以用这种方式迅速扩大生产规模,大幅提高产量。

    谭啸却是个粗线条,懒得探究其中的含义,只关心最后的结果,问道:“听军门话里的意思,燧发枪以后造的会快些,是不是?”

    汪克凡说道:“不错,磨刀不误砍柴工,这是厚积薄发的道理,开始半年慢一些,以后会越来越快,预计一年后进入大规模生产期。再用一年给全军换发新枪。”

    谭啸连连点头,一本正经地对王奕说道:“噢,明白了,小王奕,你最多只用等两年,就能用上新枪了。”

    王奕反唇相讥:“最多一年半吧,咱们比武场上见,我总能排到岳州营的前头!”

    见他们两个斗气,众将一阵嬉笑,王景上前对汪克凡行了一礼,说道:“启禀军门,燧发枪虽然一时生产不及,但修械所还造出了另外一种新枪,威力强大,可以弥补这个空档。”

    另外一种新枪?汪克凡事先也不知道这件事,倒真是个意外之喜,有燧发枪珠玉在前,众将也对新枪充满了期待。

    为了加强今天献宝的效果,王景事先对新枪严格保密,还做了很多准备工作,见大家的胃口都被吊了起来,他心中暗喜,命令手下重新布置靶场,把靶子又向后移动了二十步。

    这么远!靶子现在已经在八十步开外,只有使用强弓的武将才能在这种距离射箭。(这里说的是直射的有效射程,也就是“弹道”高度不超过目标高度,这样才能保证精度和杀伤力,如果单纯求远的话,一石强弓以四十五度仰射,射出个二三百米是轻而易举的的事情。)

    王景一声令下,两名士兵一前一后,抬上来一个大家伙,长度七尺有余,枪管比鹅蛋还粗,巨大的枪托看上去就十分沉重,后头那个士兵凑上去瞄准,脑袋加半个身子都被挡住了。

    抬枪!看到那独特的外形,汪克凡的心里立刻闪出一个词,这可是“我大清”最喜爱的大杀器,一直到抗日战争时期还在使用。

    由于技术上的局限性,一百年后的满清在火枪的研发上走入了误区,一味追求长枪管,以加大射程和精度,而且把抬枪做的粗大笨重,以保证不会产生炸膛等问题,没想到殊途同归,修械所模仿日本人使用的铁炮,也把抬枪搞出来了。

    这个东西可以叫枪,也可以叫做轻型的火炮,修械所造出的抬枪重达二十五斤,子弹也有二两一钱重,就像一把超大的鸟铳,由于一个人无法操作,要架在前面的士兵肩膀上射击。

    “呯!”

    枪声响处,八十步外的靶子被准确击中,从望远镜里能清楚地看到,靶子上木屑四溅,说明抬枪的威力很大,众将都惊讶地瞪大了眼睛,纷纷交口称赞这种新枪,把王景夸得喜笑颜开。

    方正铮也非常兴奋,说道:“请军门为新枪赐名。”

    汪克凡淡淡一笑:“就叫抬枪吧。”

    这个名字很形象,大家都一致赞同,抬枪只要两个人抬着就走,机动性还算不错,威力却非常大,大家都对这种武器很感兴趣,围着王景询问产量和使用方法等等。

    修械所去年一直在试图改进原有的鸟铳,抬枪的生产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一个月能造几百支,众将得知后都非常高兴,一致要求给部队大量配备抬枪。

    汪克凡却泼了一瓢冷水。

    “不行,抬枪可以造一些,但要排在燧发枪的后面,绝对不能影响燧发枪的生产。”他说道:“抬枪射速慢,被敌人近身后没有任何自保手段,只能当做一种补充火力,不能在楚军里大量配备,修械所如果能排开时间,可以先造上几百支抬枪应急,不要搞的太多了……”

    抬枪的设计理念存在问题,在这个年代还勉强能够使用,但注定是一种很快就被淘汰的武器,明明有更先进的燧发枪,汪克凡不愿把有限的资源都投入到抬枪生产中,更不愿楚军上下都使用这种加强版的火绳枪。

    “是!是!”王景的神色有些尴尬,他想不通,汪克凡为什么对抬枪不太感冒,但幸运的是,他多少还允许生产一些抬枪,修械所的这番努力没有白费。

    汪克凡也觉得话说的生硬了,又鼓励劝勉了几句,王景的神色才好看了些,在明末时期鸟铳就算先进武器了,抬枪毕竟有自己的优势,楚军可以配备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