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周浩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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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哥,您看看,有合适的吗?”服务生小心翼翼地问道,同时心中暗自打鼓,不知华哥今天为何会如此挑剔?

    阿华的目光在佳丽群中来回扫了一圈,最后停在了包间角落里。那儿站着一个女孩,她的个子不高,甚至是有些瘦弱,当其她女孩都在争先恐后展示自己的风韵时,她却一动不动地站着,神态安静。

    阿华重那个女孩指了指:“她。”

    服务生顺着阿华的指向走到女孩面前,求证似地问道:“她吗?”

    阿华点点头。

    “华哥今天想换口味啦?”服务生调笑着把女孩往阿华面前推了推:“去吧。华哥看得上你,是你的福气。”

    女孩低头叫了声“华哥”,同时用手拢了拢自己的头发。而其她女孩和那服务生则识趣地离开了包间。

    阿华细细地打量着她,虽是风尘中的女子,但眉眼间倒确有几分清丽的气质。

    “你叫什么名字?”他淡淡地问了句。

    “明明。”女孩一边回答一边坐到了床头,柔软的双手轻轻按在了阿华的胸膛上,“华哥累一天了吧?好好放松一下。”

    阿华闭上眼睛,随着那双细嫩的小手在他的胸前游走,他的耳边似乎又响起了一段段优美柔和的乐曲声……

    或许是明明的服务过于完美,阿华这一晚上睡得格外香甜。当他在宾馆包房内睁开眼睛的时候,天色早已大亮。他下床拉开窗帘,让早春煦暖的阳光照射进来,给人带来一种懒洋洋的快感。

    看看时间,已经是上午九点十五分,阿华知道自己不能享受太久,他还得赶到龙宇大厦,为今天下午即将举行的一场土地拍卖会做准备。

    自从除掉了林恒干和蒙方亮之后,龙宇集团的权势便都集中在阿华一人手里。虽然他自己并不贪恋这些身外之物,但邓骅的妻儿尚且孤弱,还不能全面接管集团的事物,所以阿华必须要肩负起多重的职责。

    近期地产市场的前景一片看好,也引来了众多的投资者。下午要拍卖的地皮位于新城开发区,升值潜力巨大。如果能把这块地搞到手,至少可以保证龙宇集团五年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利用这个项目让邓氏妻儿参与进来,培养起忠于他们的新势力,自己也就可以安心地卸下重担,一遂邓总的遗愿。

    所以阿华对这次拍卖势在必得,而且他也充满了信心,毕竟以龙宇集团的实力,在省内有谁能够抗衡呢?只是集团内部刚刚经历过剧烈的动荡,这或许会给某些窥伺者以可乘之机。

    正踯躅之间,手机铃声忽然响了起来。阿华从床头拿起手机看了一眼,却是一个熟悉的号码。

    阿华接通了手机:“喂,龙哥?”

    这个叫龙哥的人物曾是集团副总林恒干的心腹。邓骅死后,他本想随着林恒干的势力一举上位,但怎料林恒干却毙命于龙宇大厦之中。龙哥便也随之落寞,此刻他突然打电话过来,阿华隐隐觉得未必有什么好事。

    “呵呵,阿华啊。”龙哥在电话那头显出很熟络的语气,“有些日子没见了,想哥哥没有?”

    “呵。”阿华也略略陪了声笑,随后又问道,“有什么事情吗?”

    “请你吃个饭,旺海酒楼。赶紧过来吧。”

    “现在?”

    “是啊,我已经在等你啦,不见不散。”

    “现在恐怕不行,下午有块地要招标……”

    “我知道。”龙哥打断了阿华的话头,笑道,“你以为我找你干吗?就是要商量商量招标的事情!”

    阿华一怔,暗想:这招标的事情和你有什么关系?这话虽然没有直说出来,但龙哥却像猜到了似的,反而先一步开口堵住了他:“怎么了,阿华?是不是林总死了,哥哥在龙宇集团就连说话的作用都没有了?”

    对方这句话撂出来阿华便不好再说什么了。本来林恒干的死在双方心中就留下了芥蒂,现在大局初定,阿华并不想再掀起什么波澜。进一步考虑,既然龙哥已经说明是要谈招标的事情,就不妨过去看看,不管是好事坏事,至少心里有个准备。

    想到这里,阿华便“嘿”了一声道:“龙哥这是说的哪家话?我马上就过来。”

    挂断电话,阿华简单地洗漱了一下,下楼开车,直奔旺海酒楼而去。半个小时后抵达目的地,远远就看见一个身形魁梧的男子正站在酒楼门口东张西望的,此人正是龙哥。

    阿华停好车走上前去,冲龙哥打了个招呼。

    “这么快就到了,够爽快!”龙哥拍了拍阿华的肩膀,“走,到三楼,我已经定好包间了。”

    阿华淡淡一笑,随着龙哥进酒店向着楼上走去。到了三楼刚一拐过楼梯口,忽听得犬声大吠,同时一条黑背大狼狗从楼道角落里蹿出来,气势汹汹地直扑向二人。

    龙哥吓了一跳,往后连退好几步。阿华则立刻绷起了身形,做好迎击的准备。眼看那狼狗就要扑到阿华的身上了,却听得有人大喝了一声:“刀疤,回来!”

    那狼狗甚是听话,立刻调转头向着发话人奔去。他的主人上一步抓住了狼狗的项圈,顺势在它的脖颈处揉了两把。大狼狗立刻尾巴乱摇,显得与那人亲热无比。

    “哎呀,高老板啊,你养的这条大狗,真要把人吓出心脏病来。”龙哥拍拍自己的心口,咋呼呼地说道。

    “畜生不懂事,两位不要见怪。来,里面坐吧。”被称为“高老板”的人招着手说道,此人大约四十来岁的年纪,中等身材,瘦瘦的脸上立着副鹰勾鼻子,眼睛不大但锐利逼人。

    阿华回头看着龙哥,有些不明所以。

    “我说明一下:今天我只负责请客,高老板才是做东的主人。”龙哥一边说一边抢上两步,来到了二人中间,又一指阿华道,“这是我的小兄弟,阿华。两位都是道上大名鼎鼎的人物,不用我再详细介绍了吧?哈哈!”

    阿华站在原地没有动弹,脸色却渐渐凝重起来。的确,对面这位高老板无需介绍,因为他早就听闻过对方的大名。

    十年前,当阿华刚刚来到邓骅身边的时候,邓骅就曾对他说过这样的话:

    “如果有一天我被人杀了。你给我报仇,第一个要找的人叫做高德森,在整个省城最有能力对我动手的,非此人莫属!”

    从此阿华便开始关注这个高德森的一举一动,他对此人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那副阴森森的弯勾鼻子。他还知道:这个高德森也是省城吃遍黑白两道的厉害角色,他与邓骅之间迟早会有一场惊心动魄的火并。

    不过后来邓骅的势力越来越大,高德森却并没有什么大的动作,他在南城自己的地盘上偏安一隅,似乎不愿再参与省城内部的争斗。最终邓骅形成了一家独大的局面,但他也一直没有主动去招惹高德森。这个人物也就渐渐被阿华淡忘了。

    现在时过境迁,邓骅已死于Eumenides的设计之下,而高德森却在此刻突然出现,这会意味着什么呢?

    高德森自然能猜到阿华心中的顾虑,他又笑着说道:“我本该亲自登门去请阿华兄弟的,但又怕太唐突了,所以才委托了阿龙。阿华兄弟不会见怪吧?”

    见对方如此淡然,阿华便也稳稳地回道:“高老板言重了。你做东,我吃饭,有什么唐突不唐突的?只要有缘坐在一起,大家都是兄弟。”

    龙哥哈哈一笑:“我就说了吧,阿华兄弟是个爽快人!来来来,快进屋坐下聊。”说话间他已揽住阿华的肩头,引着后者往包厢门口走去,俨然像是半个主人一般。

    高德森站在不远处笑脸相迎,可他身旁的那条叫做刀疤的大狼狗看起来却不甚友好。那畜生弓起背,两眼闪着冷冷的幽光直盯着阿华,口中则发出一阵阵短促的恶吠。

    “老实点!”高德森轻拍着刀疤的头部,但刀疤却不听话,只是呜呜呜地叫着,不让阿华靠近。

    “这畜生通人性,它感受到了你的威胁。”高德森看着阿华似笑非笑地说,“--你身上有杀气。”

    龙哥也在一旁附和:“高老板,你的刀疤只是一条狗,我的阿华兄弟,那可是一只狼!”

    阿华微微笑了笑,似乎听不懂这两人言词中的寓意。“刀疤只是对我不熟悉吧?”他一边说着,一边侧身从那狼狗身边绕了过去。

    “来来来,进屋吧。”高德森再次招呼,“这里是我的地盘,两位请随意。”

    龙哥把阿华让在了最前面,三人鱼贯进了包间。那包间奢华气派自不用说,房间的中心位置摆了张直径足足有四米的大圆桌,但桌面上却只陈着三副餐具。

    几个精干的小弟早已在包间内候伺着,见到三人进来,便齐刷刷地鞠躬高呼一声:“大哥好!”

    高德森对那些小弟瞧也不瞧,一指餐桌中间的贵宾席位:“阿华兄弟,请上座。”

    阿华淡淡回了句:“高老板客气了。”走上前泰然坐好。高德森又招呼龙哥坐在阿华右手边,自己则坐在了阿华左手边的主陪位置。

    刀疤也在主人身边坐好,它的体型庞大,即使是坐着的时候也有一人多高。

    龙哥看着那狗咂咂舌说:“早就听说高老板爱狗,今天才算真正开了眼。这么纯的大黑背,谁看谁不喜欢啊?”

    “这狗是我托人从德国带回来的,跟了我好几年了,每天光肉就得吃好几斤。”高德森抚摸着刀疤的脑袋,“你们看它的左耳,那里有条刀疤,那是两年前,城南有个混混想暗算我,这狗帮我挡了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