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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华夏始终以泱泱大国的礼仪之邦自居,自律。
大隋帝国杨广当皇帝时,万国来朝纳贡,那些可怜的蛮夷国家,哪怕是只拿来一个柳条编的框子,炀帝也会给他们一筐金银珠宝——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可怜的蛮夷人,来的更勤了,高喊华夏礼仪之邦的声音更高了。
也许就是从大隋帝国开始,我华夏民族就成了其它国家眼中的‘钱多、人傻’的代名词。
后来,无数次血腥的战争,印证了这个观点,就拿大隋帝国时期的三征高丽来说吧,每当大隋府兵付出惨重的代价破城在即,高丽人马上就会竖起白旗投降,心胸宽阔的隋炀帝就会下令收兵。
于是,高丽人很快就重新布置好防线,开始叫嚣与城池共存亡。
炀帝大怒,再次挥军攻城。
高丽人再次城破,再次举起投降,炀帝再次下令退兵——如是者再三,以至于纵横天下的三十万大隋府兵,最终含恨留在了高丽,他们的人头被砍下,堆成了京观……就因为三征高丽的失败,富足天下的大隋灭亡。
大隋帝国灭亡的最主要原因,就是灭在一个面子上。
在华夏,面子是个比生命还要重要的东西,并源源流传至今,即便近代遭到八国联军、岛国侵华的血洗,也固执的守护着。
宁可流汗流泪流血,也要捍卫礼仪之邦的面子,这可能是外国人最喜欢华夏的地方吧?
就像现在,当金宾拿出他被高飞羞辱的照片后,演播室内的观众,漂亮的主持人,都愤怒了,开始声讨这个让国人丢脸的家伙。
历史上曾经占尽华夏便宜的高丽后裔金宾,目的达到了,却无比诚恳的说:“我知道,任何一个国家,哪怕是在礼仪之邦华夏,也会有良莠不分的现象存在,但绝大多数华夏人还是很有风度的。昨晚那位先生,也许只是个个例,我不希望他受到惩罚,我只希望能收到他诚挚的道歉,改变我对华夏的看法。”
吸了下手指,肖鱼儿说:“哥,看到没有,人家让你道歉呢。”
陈洁忧郁的说:“也不知道那个二百五把你照片给他的,这下好了,经过电视台的一渲染,你马上比通缉犯还要出名了。我可劝你啊,以后出门上大街,最好是戴上大墨镜,免得被七分粉丝拍板砖,他的粉丝数量可是很恐怖哦。”
高飞却像没听到他们说话那样,盯着电视喃喃的说:“这人怎么这样傻啊,我都宽宏大量的放过他了,他还非得自找难堪,真以为他是什么天王,没人敢动了?”
肖鱼儿眼珠一转:“哥,要不要我和姥爷说一句,派人彻查他的税单?”
高飞摆手:“算了,一个兔儿哥,犯得着那么大动干戈吗?我自己会搞定。吃饭,吃饭后该干嘛就干嘛去。”
肖鱼儿的伤势不重,在医院观察了一晚上后,第二天上午就办了出院手续。
高飞开车送她们去了水木大学那边后,就向皇朝会所而去。
在路上,方小艇和高健城都给他打过电话,不过高飞却没有接。
他不想接,更不愿意面对他们,后来索性关机。
一路上很顺,没有堵车,更没有七分青年的粉丝跳出来拍他板砖。
皇朝会所,仍然是京华最著名的会所,没有之一。
高飞驾驶着刘小龙那辆跑车来到大厅门前时,恰好又是王晓春值班。
看到高先生又大驾光临后,王晓春马上屁颠屁颠的迎了上来,一张憨厚的脸笑成了菊花:“高先生,您来了。”
自从方小艇带着高飞来‘拽’了一圈后,会所员工都知道他是高家的嫡系,属于绝对惹不起的大爷级别人士了,最好是有多亲热,就表现出多亲热来,以免惹得高大少不高兴了,再放把火。
高飞点了点头,抬脚走上了台阶:“我是来找萧经理的。”
“您稍等,我马上给表妹打个电话。”
王晓春点头哈腰的拿出手机,连忙通知了萧萧,等他放下电话时,才看到高飞已经走进了大厅内。
“高少,我们又见面了,真是缘分啊,呵呵。”
高飞刚走到电梯门口,几个人恰好从电梯内走出来,其中一个年轻人热情的伸出了右手。
“莫孤烟?”
高飞笑了,伸出手和他握在了一起,很诚恳的说:“莫大少,上次多有得罪,还请海涵啊。”
“哈哈,哪里,哪里。说实在的,我现在很喜欢你能再得罪我一次啊。”
莫孤烟哈哈大笑,用力握了握高飞的手,给身边人介绍道:“几位,这就是我和你们说起过的高飞高大少。”
那几个人肯定听莫孤烟说起过他被高飞抽耳光的事,更知道能够被高先生抽一耳光后能得到天大的好处,连忙上来一一握手问好,眼神里带着迫切的找虐表情。
抽了莫孤烟一耳光,却给他带来大好处这事,高飞只要想起来就会郁闷,假装看不出这些人的想法,堆起一脸假笑和他们寒暄着。
“高少,我还有事要做,就不打搅你了,以后有机会我请你喝一杯。”
莫孤烟很亲热的拍了拍高飞肩膀,告辞了。
看着莫孤烟边走边和大堂经理打招呼的熟悉样子,高飞就怀疑他是不是安归教中人,也许就是安归王所说的什么杀破狼。
“高先生,您好。”
萧萧很快就走出了电梯。
高飞也没废话:“我来这儿,有两件事。第一,我要拿一瓶六味地黄丸。第二,我要见见白瓷夫人。”
萧萧早就准备好了六味地黄丸,但她却不敢肯定白瓷夫人会见高飞,所以只能抱歉的说:“高先生,请稍微,我要打个电话。”
高飞抬手,做了个随便的手势。
萧萧走到远处,拿出手机打了会电话,很快就走了回来,递上了一个玻璃小药瓶:“高先生,请上电梯。”
“嗯,谢谢。”
接过小药瓶摇晃了一下,高飞装进口袋,走进了电梯内。
在皇朝会所,没有十七层这一说,但高飞的电梯,却停在了十七层。
十七层的走廊和别的楼层的走廊,一样的宽大、装饰豪华,只是光线暗了很多,皮鞋踏在大理石地板发出的响声,能传出老远,又很快传了回来。
静,是皇朝会所十七层的主要特点。
阴森,是十七层唯一的气氛。
现在已经接近正午,外面初冬的阳光正明,晒在人身上暖烘烘的,但在这儿却感觉不到一丝阳气,尽管走廊两端的窗口,都能看到蓝天白云。
踏,踏踏。
高飞一个人走路时的脚步声,空旷而刺耳,响声越大,却越孤单,给人一种忍不住要回头看看的感觉——就像你小时候一个人走夜路,总是觉得背后有什么东西跟着那样。
高飞肯定不会回头,径直来到了上次白瓷夫人(穆天涯)宴请他们的那间房门前,看着两扇紧闭的房门,稍微犹豫了下,抬手向房门上敲去。
高飞很不习惯在进房间时敲门,他更喜欢直接推门进去。
他的手指即将碰到精致的红木门板时,忽然有个飘渺,却又很清晰的声音,从两侧空荡荡的走廊中响起:“高飞。”
高飞,高飞,飞,飞……
高飞的心头猛地一紧,瞳孔骤然收缩,霍地转身向两侧看去。
走廊空荡荡的,两旁的窗户外面,艳阳高照。
这个仍然回荡在空气中的声音,高飞很熟悉。
穆天涯的声音。
就像当年她趴在他耳边,猫儿那样的叫他,无目的的叫他名字。
问她没事叫什么呢,她说她就是喜欢喊他的名字,因为每次喊他的名字,她都会感觉到好幸福。
高飞紧紧的闭了下眼,缓缓转身再次抬起手指——穆天涯的声音再次响起:“高飞。”
高飞没有停顿,轻轻敲了敲门。
帮帮帮的敲门声,打乱了那个声音的韵律,袅袅消失在了空气中。
门后面没有动静。
高飞再次敲了几下,动作很温柔,仿佛怕吓着屋子里的人。
还是没有任何的动静。
高飞试着推了一下左边的房门,房门缓缓的无声开了,一股子好像来自古墓中的阴森气息,迎面扑了出来。
高飞站在门口向屋子里看去。
屋子里的窗户上,挂着白色的窗帘,挡住了外面的阳光,空荡荡的屋子里左侧,是几辆超豪华跑车,车上有用彩纸扎成的之人,屋子正中央位置,摆放着一口大大的黑色棺材。
这一切,和穆天涯死后,高飞走出暗道所看到的一切,一模一样,只是少了沈银冰站在门后。
踏,踏踏,
高飞缓步走进了屋子里,后面的房门马上就自动关上,屋子里的气氛更加的阴森。
高飞站在门后,点上了一颗烟,望着棺材淡淡的说:“我要是你的话,我就会造一口铁木真用的通天棺,但是要在里面设计上洗澡间,餐厅和卫生间等设施。”
还是没有人说话,只有窗户上的白色纱布窗帘,轻轻的无风自动。
如果沈银冰再次来到这地方,肯定还会被吓得手脚发软。
但去过地下楼兰古城、成吉思汗陵的高飞,却没觉得当前这气氛有啥了不起的,反而觉得有些可笑,吐出一个烟圈后快步走到棺材面前:“对我装神弄鬼有什么意思呢?我数三下。三,二,一。”
最后一个‘一’字出口后,高飞抬脚就踢在了没顶死的棺盖上。
刺啦——随着棺材和棺材剧烈摩擦发出的声音,棺盖就像纸片那样飞了出去,重重的落在地上,发出咚的一声大响,溅起一些灰尘。
那些灰尘,在透过白色窗帘的散光中,欢快的飞舞着,却没什么东西从管材内出现。
白瓷夫人这种装神弄鬼的手段,让高飞很不爽,低头向棺材内看去,却看到了一具白骨。
完整的人类白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