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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沈银冰决定在这个如诗如画的美好夜晚,把她最珍贵的东西交给高飞时,树林中却传来了苏北山的冷笑。 ()
当高飞带着她走进树林时,里面却空无一人,只留下一双鞋子。
沈银冰之所以能一眼认出这双鞋子是苏北山的,就是因为这双鞋子,是苏北山今年三月份过生日时,她亲手从某品牌店给他订制的,全世界只有这一双。
冷笑,鞋子,都证明刚才苏北山来过这儿。
可问题是,高飞曾经信誓旦旦的告诉她说,苏北山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而且最为诡异的是,鞋子的鞋尖是朝里的!
高飞和沈银冰都算是土生土长的冀南人,当然都知道当地的风俗、某些神秘的民间传说。
传说,在阳间生活着一种特殊的人:阴人。
阴人,顾名思义,就是从阴间来的人。
但他们能像正常人那样,生活在阳间,有影子,也不怕太阳,因为他们被阎王爷赋予了一定的法力。
他们来到阳间的主要任务,就是替阎王爷搜罗该死的人。
传说中还说,阴人和正常人最大的区别,就是晚上休息脱了鞋子后,鞋尖是对着炕里的,而且不管在什么地方除下鞋子,鞋尖必定是对着里面。
已经被开膛剖腹,又浑身着火走进黄河内的苏北山,能够忽然在这儿发出冷笑,就已经够瘆人的了,偏偏又留下一双鞋尖朝里的鞋子。
这,说明了什么?
难道说,他死后变成阴人,又重新回到了阳间,要来看看女儿时,却发现某个无良子弟要欺负她,所以才发出冷笑来阻止某件事的发生?
看到鞋尖朝里的鞋子后,沈银冰和高飞都想到了‘阴人’的传说。
当然了,高飞是不信这些的:如果苏北山真变成了阴人,那他为什么不留下来?
可沈银冰却不会这样想,盯着鞋子想到父亲刚才发出的那声冷笑时,惊惧过后腾起的念头竟然是:爸爸他不希望我和高飞发生关系!
高飞也蹲了下来,挨着沈银冰拿起了一只鞋子。
他怀疑,是某个人把苏北山的鞋子拿到这儿来,又模仿老苏的冷笑来装神弄鬼。
不过,当他拿起鞋子后才发现,鞋帮上还有一些湿泥和草屑,这就证明这双鞋子是被人穿过来的。
苏北山生前所用的那些物品,都被沈银冰委托别墅小区物业给处理了,他的鞋子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就算有人装神弄鬼跑来利用民间传说来吓唬沈银冰,那么,这个人又是谁呢?
谁能躲开高飞刺出的竹签?
难道说,苏北山真的复活,变成阴人了?
高飞陪着沈银冰,一直没有吭声。
他知道,现在无论他说什么,都无法解释鞋子和刚才的那声冷笑,倒不如想个办法,好好开导她一下,替她解开心结。
正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虽说高飞根本不可能找到苏北山,来解释今晚发生的这诡异事件,可他却想到了另外一种办法。
“小冰,我们走吧,天气凉了。”
高飞揽住沈银冰的腰身,站了起来,低声说:“明天一大早,我陪你去千佛山。餐厅开业时我还曾听梁明说起过,山上来了个云游的高僧,据说能掐会算,断人福祸啥的。也许——也许能请他指点一下。”
沈银冰默默的点了点头,还是没有说什么。
一直到他们回到了新居,她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都没有再说过一句话。
高飞站在窗前,看着远处被月光蒙上一层白纱的夜色,冷笑一声喃喃的说:“敢装神弄鬼的吓唬老子,那你最好祈祷千万不要被我查出来,要不然我把你祖坟也刨了!”
为了帮助沈银冰从丧父的打击中挣扎出来,高先生可以说是使出了浑身的解数,依着他桀骜不驯的性子,能够坚持每天早晚接送她,这已经是殊为不易了。
正所谓一分耕耘就有一分收获,眼看沈银冰已经因为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而逐步摆脱那些不幸往事缠绕,并在今晚主动要成为他的女人时,却出了这件事。
让谁说,高先生能不生气吗?
不过,就算他再怎么生气,可眼下最重要的是就‘挽救’沈银冰,一个懈怠,就有可能让这妞儿,重新回到她悲伤的岁月。
也许,是时候找连雪好好谈谈了,毕竟那个丫头可是苏北山的手下,可能知道他的一些秘密。
窗外,月色入水,宁静祥和,但却偏偏带着一种看不出的诡异。
——
第二天是周六,一大早,高飞就起来准备了丰富可口的早餐。
七点半时,沈银冰从她的卧室内走了出来。
仅仅是一个晚上,沈银冰就迅速憔悴了下去。
高飞却装作没看到的样子,笑着解下腰间的围裙:“嗨,妞儿,早安!”
过去的几天内,高飞都会用这句话和沈银冰打招呼。
性格受到他影响,开始变得活泼的沈银冰,这时候就会说:“嗨,帅猪头,早安。”
可是今天,当高飞问好时,她却强笑了一下,随即低头匆匆的走进了洗手间。
“唉。”
高飞低低的叹了口气,把围裙随意搭在了椅背上,坐了下来点上了一颗烟。
十几分钟后,沈银冰从洗手间内走了出来。
看得出,她稍微化了一下妆,脸色看起来比刚才要好了许多,但眼神却依旧暗淡无光。
看出沈银冰化了妆后,高飞的心多少安稳了点:她既然别人看到她糟糕的样子,那就说明她仍然向往美好。
嗯,还不到最坏的时候。
高飞笑着给沈银冰递过了一个汤匙:“来,尝尝我亲手做的枸杞瘦肉羹,保你吃了这晚,就会想着下一碗。”
沈银冰笑了笑,还是没有说话,接过了汤匙,轻轻搅拌了几下,垂首喝起了羹。
高飞也没有再说什么,陪着沈银冰默不作声的吃完了早餐。
就在沈银冰拿起碗筷要去洗碗时,高飞抓住了她的手:“不用洗了。”
沈银冰下意识的缩了下手,终于说话了:“我知道你不喜欢干家务的。”
“我不做,你也别做。”
“那谁来洗碗?”
“谁来洗碗?”
高飞笑道:“我以前自己在燕山水泥厂宿舍那边租房住时,从没有洗过碗,都是老鼠在晚上替我洗的。”
“你就胡说呢吧啊。”
沈银冰轻笑一声,低声说:“高飞,我知道你担心我,怕我会想不开。你放心吧,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我懂得珍惜该珍惜的一切——你先下去吧,我洗碗后换上一件衣服,就去停车场找你。”
“好,那我在下面等你。”
高飞松开她的手,等她捧着碗筷走进厨房后,才吐出了一口浊气。
在阳光新城停车场内等了足有一个小时,就在高飞以为沈银冰是不是出啥意外,准备给她打个电话问问时,她终于出现了。
因为昨晚说好今天要去爬山,所以沈银冰戴上了遮阳帽,上身穿白色的宽大短袖体恤,下面是石磨蓝牛仔短裤,一双秀美的腿没穿斯袜,白花花的肌肤晃的人眼疼,脚下穿一双银白色的单网登山运动鞋,整个人看起来清纯,活力十足。
沈银冰开门坐在了副驾驶的座椅上,把小包放在后排座时,问高飞:“你怎么没有刮胡子呢?”
高飞启动车子,面无表情的淡然说道:“我在下来之前刚刮过。”
沈银冰一愣,随即想到了一个笑话。
笑话中说,好不容易化妆完毕的妻子走到客厅,看到丈夫满脸的胡茬后,埋怨他该刮胡子的,丈夫却委屈的说,在她化妆前刚刮过胡子,只是老婆化妆所用的时间太长了,以至胡子又长出来了。
“去你的,就知道胡说八道!”
因为这个笑话,沈银冰心情有些好转,给了他一个白眼,那家伙哈哈笑了起来,接着打开了车载CD。
当初沈银冰在替高飞购买这辆车时,特意让4S店在车上安装了一套进口CD音响设备。
正所谓一分钱一分货,多花钱换来了好享受,几乎没有任何睚眦的劲爆迪厅慢嗨声,马上就在车内疯狂的碰撞起来。
沈银冰性格有些内向,平时根本不听这种迪厅电子舞曲,她觉得这就是一种无法忍受的噪音,皱眉正准备把音量调小时,高飞却握住了她的手,大声说:“看在我姓高,你姓沈的份上,能不能跟我疯狂一次?”
“什么你姓高,我姓沈的?”
沈银冰还没有醒悟过高飞这句胡说八道,就看到他的身子,随着劲爆音乐哆嗦了起来。
就像精华无国界——音乐同样无国界,而且感染力更甚。
开始时,沈银冰还是被迫随着高飞慢慢摇着身子,但当车速加快,两旁景色飞一般的瞬间而逝时,她年轻人特有的激情终于被激活,开始轻咬着唇儿随着音乐节奏,主动哆嗦了起来。
不得不说,身材高挑、身段优美的女孩子,肢体表达能力那是相当迷人的,要不是高先生的车技的确够牛,恐怕在沈总接连疯狂的甩动发丝、胸前那对纵起左右乱颤,几乎要挣出体恤衫时,他肯定得驾车冲向护栏下面。
吱嘎——一声刹车声响起,惊醒了陶醉在音乐中的沈总。
她停住动作,茫然的抬头看向了高飞。
高飞指着不远处的一个牌坊大门,关上了音乐:“千佛山,到了。”
沈银冰不信的擦了擦眼睛:“吓,这么快就到了?我怎么觉得才眨眼间的工夫呢?”
“好的音乐和心情,总是让人感觉时间短暂的。”
高飞下车,快步绕过车头,替她打开了车门,左手一伸,弯腰,奴才相十足的说:“我尊敬的女王,请下车。”
高飞在向沈银冰献殷勤时,根本没有注意到,在他身后不远处的一辆车内,有双明亮的眼睛,正冷冷的盯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