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初旸

白三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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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字数:1978 最新更新时间:2014-04-05 18:10:36.0]

    嘉瑞七年,敬懿孝文皇后薨。

    我日日在璇玑宝塔为母后守孝,时近深秋,我在丹露苑林间遇上了一位如今怎么也回忆不起样貌的公子,只记得他一抹黑影矗立在叶落满地的庭苑中,手上戴着一枚羊脂玉貔貅扳指。

    十四岁那年上元节,我跌入沧河,险些葬命。不知是否我福大命大,在阎王殿前溜达一圈被宫中巡逻的金吾卫救起,醒来已是五日之后。

    当时醒来,我意识混沌,病得厉害,整个太医院的御医都对我束手无策。但不知怎的,当我见到前来探视的父皇之时,却将兰绍害我之事脱口而出。

    父皇面色凝重良久,下旨安排我出宫养病,地点选在了燕国始葺好的栖梧行宫。此后,这事便被按住不提。

    宫里大多数人只当我夜里贪耍掉进了冰窟,皇上又急又怒禁了我的足。整整一年没人见过我,更没人知晓当日之事。

    在燕国栖梧行宫的那一年,我时常头痛,伴随着间歇发作的臆症,将我折磨得几寸白骨上仅仅包覆着一层苍白的皮囊,一如鬼怪志异中记录的画皮。

    尽管如此,那一年里,我依旧无缘无故晓得我认识一位带着羊脂玉扳指的公子。那枚扳指上雕刻的貔貅在我无数梦境中栩栩如生。

    我一直认定,戴着貔貅扳指的男子,就是我心中的良人。

    初愈回宫,及笄礼毕的那日,因为这残存的最后一丝记忆,我站在宣室殿上一眼望见了宇文初旸,身着朝服玉冠,修长而粗砺的左手拇指上套着温润的羊脂扳指。那一刻我仿佛看见那只貔貅从他手上飞出来,对我张开了长满锋利獠牙的大口。

    那时我才知道,它是宇文氏族的象征,是保佑他们屹立于修罗战场的守护神。

    我旋即将心思告知在了大殿之上,朝堂上人人瞠目结舌,从没见过哪位女子敢如此开口,直接向皇上求要驸马。

    于是阴差阳错,我与初旸成就了一段还算被人祝福的佳话。

    我与他联在一起的时候,他待我极好。那时的我算是第一次光明正大地与一名男子相处,尽管绑着婚约,我仍旧想过认真对待他的真心。初旸常被军务缠身,我寥寥见过初旸的那几次,总会询问当年丹露苑那人是不是他。最终,他没有给我想要的回答。

    初春的一个雨夜,我被困在熏风丹露苑,宇文初旸赶来时,我浑身已被淋得湿透。

    我本以为他是专程赶来接我,心中感动。谁知迎来的竟是无端的质问。

    “听闻你去燕国养病一年,与那名世子……长安城中人人说你出格大胆,没想到竟然会是这样!”

    我在大雨中看着他头也不回走掉的背影,闭上眼睛脑海里甚至都能浮现出他那厌恶的神情。

    璇玑塔奏响悲鸣的佛音,在雨夜里久久回荡。

    我高烧一场,醒来后得知初旸即将出征漠北。

    再一次见宇文初旸,我身穿如意缎绣朝服,站在西武门的城头,为他送行。

    城楼下二十万神策大军如同灰色的潮水,明黄色十二旌旗遮天蔽日,我的耳畔响起猎猎风声。

    残阳如血,落日为他身披的金甲银铠镀上一层光晕,他跪在我的脚边,看不清任何表情。

    “公主,末将告辞。”他的目光冰冷,让我想起那夜的雨水。

    离宫前,他与父皇的谈话犹在耳边,原来当年与我相识的人已经死在了西凉,连尸首也未曾找到。

    我从他们断断续续的谈话中得知,那个幼年与我结识的人,是镇国公早年征战从胡敌死人堆里捡回的汉人孩子,被镇国视为己出,很是器重。无奈那人要强,知晓自己身世后,留下了玉扳指与一封书信,便不见了影踪。

    我记不得他的名字,甚至连在偷听父皇与初旸的对话中,都没有听得他的名字。

    我觉得自己在“情”之一事上,很是失败。

    浩荡的神策大军发出一阵高过一阵的呐喊,呼声响彻天际,黑色的土地之上隐隐传来震动,几只苍鹰划破长空。

    我端起一碗清酒,面向浩荡大军:“你们都是我大周的英雄,昭元在此为各位送行!神策当勇击敌寇,为国争光!”

    我说着这一番话语时,已听不清它们被风吹散到了何方。

    我转身看着初旸:“突厥猖狂,将军此行切记小心。”将碗中酒一饮而尽,“我不怪你,记得早日回来。”

    初旸的身体一僵。

    “我……”一枚貔貅羊脂扳指递在了眼前,“保重,等我回来。”

    ……

    晚春时节,丹露苑百花凋谢,纷纷扬扬,满地凄凉。

    初旸战死沙场的噩耗传来,神策军连连败退。

    天朝上国的自大蒙昧着长安城,歌舞升平之余,人人关注的只是我戛然而止的婚事。

    长安盛传皇族长女昭元大公主不知检点,喜怒无常,行事大胆出格,是克死未婚夫君的修罗夜叉。

    谣言一时沸反盈天,世家子弟人人自危。朝堂之上,年长的权臣却纷纷为子求尚赐婚,为的不过是我天家第一公主的身份。

    这一出出的闹剧,因礼部尚书之子的死亡变成了一场悲剧。

    传言尚书之子本与一名女子私订终身,不料父母强加阻拦,执意让其求尚于我。那名女子已怀有身孕,羞愤之下一杯毒酒了结了两条性命。那礼部尚书的儿子也是条情种,翌日便一头撞死在了女子的棺材旁。

    呜呼哀哉,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闹剧与悲剧在长安接二连三地产生,想起大漠里被黄沙掩埋的忠魂枯骨,我一怒之下跪在了金銮宝殿之上,恳请出家,为亡夫守孝。

    白驹过隙,沧海一粟。

    当年在凤鸣山中夜夜紧握香囊、久久无法安眠的我,可能如何也不会想到,终有一日,我这位拥有无上荣宠的公主,再回长安,终要面临的,还是这一个难过的“情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