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2回 三人行,游北京】

胡狼啸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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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这北京城好在哪里:大,热闹,包容。

    第二天退了房,两人便开始在这城里溜达起来,那叫一个长见识,别的不说,单单城内东北角的奴隶市场,不知道某些人使了什么神通,竟然有不少的黑奴和白奴。封建制度不假,买卖奴隶也是〖真〗实存在,并不违法。

    朱子涵看得一愣一愣,都走了好一段路,才摇着头,说道:“啧啧,果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人还能长成那样?简直跟做梦似的。”

    “少见多怪。”

    梅荣华看着他,心里多少有些得意,说道“肤色体型和五官,都是小的改变,有狼人吸血鬼,你要是见了,恐怕觉得自己是在做梦中梦。当然了,到底是不是真的存在,我就不知道了。但我现在相信一切有可能存在的东西,因为我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件极其神奇的事情。所以,没有最神奇,只有更神奇。”

    朱子涵吐出舌头一副装死样,说道:“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跟绕口令似的。哎,其实说实话,我觉得奴隶的命都很苦,他们应该和其他人一样的,享有〖自〗由和安定的生活,可是现在名如蝼蚁,因为主人的喜好,随时可能死去,我觉得太不公平。”

    不曾想,经过多年的熏陶,这年轻人还生出了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思想萌芽来,梅荣华听着心里美滋滋的,尽管知道这些思想是冒着杀头诛九族的风险,可是她乐意见到这样与世道格格不入的却极好不过的东西,哪怕是虚无的,不能被触碰到的,也乐意。

    “别唉声叹气了,真有心的话,以后考上功名当了官,对治下的百姓好一点就行了。”梅荣华说完便不再理他,眼睛在两边的商铺和摊位上看着。别提有多贪婪了,看样子,如果身上要是有钱的话,直接下车把相中的东西都搬到车厢里。然后搂着傻笑。

    朱子涵跳下车,再上车的时候,手里拿了两个烧饼,递给梅荣华一个,说道:“烧饼夹狗肉!”

    “啥?狗肉!”梅荣华看了看烧饼夹的肉,禁不住喊道“狗是人类的朋友,怎么能这么残忍,吃朋友的肉?我不吃!”

    朱子涵有些神秘兮兮的笑了,说道:“虽然平日里觉得你说什么都是对的。但是吃狗肉这一点,我就不得不反对一下了。”他一副吵架的姿态,手在额头上扒了一扒,大义凛然地继续说“首先。狗是不是人类的朋友,不是一个人说的算,你把一个人当朋友,其他人并不见得也把他当朋友,对狗也是一样;其次,谁爱吃狗肉吃去,咱大律没有规定吃狗肉犯法。所以不必义愤填膺,人家吃有吃的〖自〗由;最后,狗肉很好吃,不信你试试。”说完,他又重重地在烧饼上咬了一口,拉出狗肉的肉丝来。很是诱人,香味扑鼻。

    这家伙说的挺有道理,梅荣华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无论前世还是今生,她都没有碰过狗肉,什么味道自然不晓得。如果好吃,她不介意吃一吃,毕竟吃货又吃货的执着和追求。有需求便有市场,这是没办法改变的事实,就好像马克思恩格斯寄希望于*能够消灭资本主义,但谁都知道,*不过是虚幻的梦而已,如镜中huā水中月,给人美妙的感觉,但终究是一碰就散。

    想到这里,便不再多想,梅荣华并没有怎么用力,便把自己说服了,她咽了。唾沫,张嘴对着烧饼就是一大口,地地道道的烧饼夹狗肉,香味在舌尖及至整个口腔里蔓延,舒服的很。她颇为满意地点了点头,脸上尽是知足的笑容,心里响着一句话:老娘也是吃过狗肉的人了,咋么地吧!

    “狗肉好吃,但不能吃多,不然上火的厉害。”

    朱子涵的眼睛瞄了瞄梅荣华的肚子,说道“你体质偏寒,狗肉是热性的,怕你月事的时候疼得厉害,所以才想让你吃一点,驱驱寒。”

    梅荣华大快朵颐,本就开心,听了这么贴心的话,心里头更是乐得不行,幸福之huā开满心房,说道:“不都说生了娃子月事就不疼了嘛,等咱有了娃子就好了。”

    听她主动说起孩子的事儿,这女人都没害羞,反倒是朱子涵害了个羞,脸颊飞上两朵红霞。害怕周旁的人听到,他便小声说:“既然要来月事,自然是没有怀上,不知道啥时候能让你怀上,助你早早摆脱了月事疼痛之苦。”

    梅荣华坏坏一笑,说道:“怀不怀的上,还不是看你的。”

    事实上,这个时代,如果女人怀不上孕,从来都是怪女人,所以才有“不下蛋的老母鸡”有“不下好蛋的老母鸡”从来没人听说过“不会下蛋的老公鸡”之说,因为公鸡本身就不下蛋。可梅荣华不这么想啊,他觉得衡量男人应该从会不会打鸣来说,会打鸣的公鸡和不会打鸣的攻击,这才区分男人身体是否有隐疾的标准。

    朱子涵没有接着这个话题,而是安心驾着车,看着这人来人往,心里头却极为踏实,不管旁人怎么浮云一般飘过,风一样吹过便远去,他身边坐着的这个女人,是会陪伴一世的那个,所以他安然自若,不惊不惧,心里头踏踏实实。

    “朱公子,让我找的好苦。”

    忽然一名男子晃着扇子就迎了上来,二话不说,蹦上了马车,侧坐着,一副乐呵呵得意的神情,脸上写着两行字: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不是旁人,正是昨日在茶馆遇到的刘希夷,这人今日又是另外一身装扮,一身白衣,头插玉簪,腰间佩玉,手中执扇,一副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模样,引得周围姑娘频频回眸送上一筐子一篮子的秋波。

    京城再大,也就这么大,碰个面不是什么难事,更何况对方还是有意为之,所以朱子涵并没有怎么惊讶,拱手道:“刘公子别来无恙。”

    “朱公子真是好雅兴,携着嫂夫人游北京,可有什么中意的?”

    刘希夷的做派并不刻意,很真诚,脸上尽是善意的笑容,他着实想结交这么一个人“在下不才,也就有点钱财,如果朱公子和嫂夫人有什么相中的物件,尽管说,在下愿意相赠。”

    梅荣华笑道:“刘公子真是个爽快人,不过有句话说得好啊,无功不受禄,我俩无德无能无功,又岂能受人钱财?无法不合,于理不合,于我们的心也不合。”

    男人不张嘴,女人不说话,似乎是天下不成文的规矩。然而如金克斯说的,规矩就是用来打破的。刘希夷对梅荣华的做法很是讶异,更讶异的是身为男人的朱子涵并没有做任何举动,似乎默认并非常同意她的这种做法。至此,他不得不考虑一个问题:这女人到底是什么本领?她看起来着实不像河东狮吼,竟然这般大的魔力,竟然把一个满腹才华的男子训得服服帖帖,如温柔的绵羊。

    “不知刘公子前来所为何事?”朱子涵不解地问道。或更准确地说,是试探性地问道。

    “在下仰慕公子才华,特来拜师。”刘希夷眼睛忽然就燃起两团火焰来。

    “拜师?”朱子涵不可置信地望着他,好像见到了会下蛋的老公鸡一样,不过很快就回应道的“刘公子,你真会开玩笑。”梅荣华在中间活像是擂台上的裁判,说道:“拜什么师,你俩年纪差不了多少,以兄弟相称便是了,拜个毛线的师。”

    刘希夷一听便笑了,拜师,是自己低了一辈儿,而兄弟,则是平辈,只是他有些喜不自胜,一方面觉得嫂夫人说话太风趣,另一方面觉得要是当了兄弟,就是捡了个大便宜。越是这样,他的心里头越是愧疚起来,说道:“朱大哥,嫂夫人,我陪你们在这北京城里转转,我可熟悉的很。等会儿还望赏光,去往鄙府坐上一坐,吃个便饭。”

    “好啊,这么多年都在乡下,第一次进了大城市,这豪门府邸更是一辈子没见过。”说着,梅荣华转向朱子涵“夫君,我看就这么着吧,相信刘府里肯定又吃饭睡觉的地方。”朱子涵拖着下巴,笑了笑,随即抽出一只手来,对刘希夷伸出手掌。

    刘希夷是那种个表面上看起来冷冰块内心去极为货的家伙,一旦聊熟了,那是无话不谈,北京城里的爱恨情仇八卦奇闻在他嘴里讲起来如行云流水一般,很是得意。

    对这个贴上来做朋友的人,梅荣华和朱子涵热烈欢迎,毕竟多条朋友多条路,更何况对方还是大名鼎鼎的北京城四公子之一。双方都能感受到彼此的诚意,所以刘希夷很是诚恳,无话不谈。

    “考取功名?”

    听朱子涵说起,刘希夷哈哈大笑起来“我辈都抱着一颗为国为民的心,只是这仕途,恐怕不太好走。连这龙门,也不是一般的鱼儿可以越过的。不过以朱大哥的才华,应该不成问题。”

    朱子涵笑道:“让刘兄笑话了,依我看来,你家的嫂夫人是有这个本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