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二话 最好的农家菜

熙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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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芙泽县的冬天甚少下雪,但那一种湿气里裹着寒意的感觉,同样非常不好受。入冬之后,住在城中的人们便少有出门,宁愿在家中拢着火盆取暖,于是,这尚还算凉爽的暮秋,便成了一年之中外出赏玩最后的机会。

    但凡是个人,大抵都是贪新鲜的,这一点,在饮食上头表现得尤其明显。城里人将那起酒楼食肆的精致菜肴、玲珑小点吃得絮烦,难得来乡间行走一回,便总想尝点不一样的味道,心心念念,打算试一试那地地道道的农家味。

    平心而论,稻香园虽然开在乡间,对于烹饪农家菜,却万万称不上擅长。铺子里的三个厨子,花小麦是正经科班出身,汪展瑞更乃名厨之后,即便是那谭师傅,也惯来是在城中开铺的,做出来的菜肴大都讲求要上得台面,与那起粗犷朴拙的田园之味,多少有些不搭嘎。

    然而,村落之中,也同样是有得天独厚的好处的。

    那些个在城中难寻的食材,此处却是遍地皆是,用来做菜,自然而然地就比城中的大酒楼多了些山野之味。置办酒席时讲究的是大气格调,但若只是三两人温一壶酒浅酌,却非这样的村间小食不可,委实别有一番滋味。

    稻香园的买卖渐渐好起来,最近这一向,添了不少自城中专程赶来赏味的食客,闲闲坐于园中,并不一定满桌都是大鱼大肉,点上三两道小菜开怀畅饮,同样吃得尽兴。这其中的许多人对饮食并不刁钻,也没甚么目的性,进了门便嚷嚷着只要铺子上的拿手菜,花小麦索性适时地,将汪展瑞与他的礼云子推了出去。

    可巧这天园子竹林中来了一桌客,不过三五人,说是听人推荐这稻香园里景好菜美,特意跑来瞧瞧。几人兴头颇盛,满口道不知怎样的菜色,才令得人交口称赞,也不点菜,只让店家看着安排,便自顾自地去了园中转悠。

    竹林的小厨房向来是汪展瑞打理,花小麦思忖了片刻,便与他商量,不若今日,就将那礼云子端上桌,给人试试滋味。

    那东西固然是好的,在灵泉府那边秋冬时是家家户户必备,但在芙泽县这一带,却是几乎无人认得,汪展瑞琢磨了好一会儿,点头应承,立刻就在灶上张罗开来。

    徐二顺送来的新鲜大青虾剥去壳,将礼云子酿在虾腹之中,加入香茜以及秋笋条,用豆腐皮包裹落油锅煎炸,然后再淋上稠汤作芡。

    虾肉本身的鲜味与礼云子十分匹配,一个清鲜,一个浓鲜,互相交叠。豆腐皮将两者的味牢牢封住,咬一口,礼云子即刻溢出,数量虽不算多,但那股子鲜味,却立时自舌尖涌入喉咙中,滚烫鲜美,使人烫破了嘴皮也舍不得放。

    这个季节,还有一件食材理应好好利用,那便是柚皮。

    带着酸甜果香的柚皮是不值钱的,为了保持绵软的口感和清香的果味,需得在清水中浸泡上一整日,然后再用火腿、老鸡和干贝做高汤,加入礼云子烹制——即便只是在油锅中简单地爆炒,也能轻易就令得腐朽于顷刻间化作神奇。

    原本清淡的柚子皮,顿时就变得滋味万千。饱饱地吸收了高汤,牙齿轻轻一碰,汤汁便充斥满嘴,混合着嚼起来咔嘭作响的礼云子,入口绵烂,回味无穷。

    鲜爽的秋茄、滑嫩的豆腐,都是礼云子最好的搭档,再配上用肥藕做成的糯米藕,爽口的南瓜汤,用朴实的粗陶碗碟盛装,满满当当摆了一桌,那股子带着家常之意的田园风味,便扑面而来。

    严格说来,这并不是最正宗的农家菜。它在烹饪的过程中对火候调味十分讲究,摆盘也格外精致,只消瞟上一瞟,尚未及入口,眼睛便先过了一回瘾。

    或许也正是这与传统农家味相悖的冲突感,使人更加觉得刺激,竹林中那三五客人欢喜的失了魂,酒来不及吃,话也不耐烦多说,只顾一筷子接一筷子地往盘中招呼。吉祥三不五时走过去瞧瞧他们可有吩咐,回回都觉得那里简直安静得有些诡异,压根儿站不住脚,行至近前勉强晃了两晃,又慌慌张张地走开,跑去厨房中扯了汪展瑞,手舞足蹈地跟他描述那情形,过后又绕到前边饭馆来,绘声绘色地与花小麦学了一遍。

    食客吃得连话都不愿意说,这代表什么,不只花小麦,汪展瑞心里也一定非常清楚。待得那几人离开,他从竹林里出来,脸上便破天荒地带了两丝笑容。

    “还专门叫我去见了见,说是……从未吃过这样好的农家菜,咱这稻香园里果真藏龙卧虎。”他搓着手,略有点不自在地对花小麦道,“不单东家有一手好厨艺,连别的大厨也半点没落了下风——我从前总想着,研究多年的茶叶菜,总该在这上头做出点名堂来,却不想是这礼云子……”

    茶叶菜也好,礼云子也罢,都是食材而已,对于厨子来说,其实又有什么区别?

    花小麦张了张嘴刚想说话,身后春喜却凑上来,扯了扯她的袖子,似是有话要讲。

    “我说过,迟早有人会冲着你来,如今怎么样?有了第一回,便有第二回,汪师傅你今日靠着礼云子博了个好名声,也不枉你一身是泥地在田里钻了大半日了!”

    她对汪展瑞笑着说了这么一句,见他乐呵呵连连点头,转身去了厨房,这才回过头来望向春喜:“怎么了,可是有事?”

    春喜咧嘴一笑:“也没啥大事,就是想跟你告个假。今日我家月娇回门,早上我出来的早,还没见着她,这会儿铺子上也忙过了,我便想回去瞧瞧她,否则,等铺子打烊,她多半也已经回城里了。”

    罗月娇成亲时,因花小麦有了身孕,依着火刀村的习俗,是不适宜掺和的,便只让春喜带了份礼去。今日晓得她回门,便也有心去看看她,低头想了想,就笑嘻嘻道:“行啊,反正现下不忙,若是方便,我跟嫂子你一块儿去?”

    春喜哪有不答应的道理,转头与腊梅叮嘱一回,高高兴兴拽着花小麦出了门。

    ……

    从东边进村,孟家盖新居的地方是必经之路。

    孟郁槐日日皆要在镖局里理事,没有精力亲自监工,便在村里请了个一块儿长大的发小,许了他些钱钞,让他每日里帮忙盯着。

    至于花小麦,更是晚晚临近亥时方才归家,似今天这般匠人们正在干活儿时从旁经过,还是生平头一遭,少不得在路旁多站了一会儿,细细瞧了瞧。

    刚刚开工半个月,这新居暂时还瞧不出个子丑寅卯。前边的空地上,工匠们正将湿泥与切碎的谷壳搅拌均匀,预备用来砌墙。

    这新房子的墙壁,里里外外当然是用青砖的,但再敷上这一层掺了谷壳的泥,能起到保温的作用,冬暖夏凉,人住在里头会更加舒服,村里但凡好点的人家,对此都非常讲究。

    春喜这一路上,都在喋喋不休地与花小麦说罗月娇的事,左右不过是担忧。

    “我这小姑子,你莫瞧她与我不是亲姐妹,平日里,却委实投契得紧。如今她嫁了,不瞒你说,我还真有些担忧,怕她那活跳跳的性子跟她婆婆不对付,所以今儿怎么都要好生瞧瞧她的情形。你……”

    她一边说,一边转过头来看花小麦,见她盯着那正忙碌的匠人看个不休,便也转了话茬,顺嘴道:“你家这房子,虽是还没建起来,可我就敢说,将来村儿里家家户户,都比不上你们。你家郁槐兄弟可真是经心,啥都张罗得齐全——你说你怎地就这么好命,嫁了这么个好人?”

    花小麦厚着脸皮得意洋洋地冲她一笑。

    春喜见惯了她这模样,也不觉得诧异,往工地上指了指,接着又道:“这些个工匠,都是那姓郑的小子帮着踅摸的?瞧着干活儿还挺踏实呢!”

    “嗯,是郑大哥帮忙找的,我们反倒没怎么花心思。”花小麦点点头,“如今也是郁槐的发小在帮忙监工,我俩算是省了心了。”

    “唔。”春喜点点头,“等你家这房子盖好上大梁的时候,我肯定来帮忙,也好沾沾喜气,别的不说,就……”

    她话还没说完,忽见花小麦盯着工地的方向,将眉头一拧,脸色变了变。

    “怎么了?”春喜莫名其妙地顺着她的目光也望过去,“敢是他们出了错?难不成这盖房子的事,你也懂?”

    花小麦摇了摇头,对她做了个噤声的动作,一咬下唇,索性朝前走了两步,想要看得更清楚一些。

    工地旁有几棵粗壮的大树,树下摆着做木匠活儿需要的各种家什。许是干活儿太热,这深秋的天气,那两三个木匠都只穿一件单衣干活儿,饶是如此,身上仍旧腾腾地冒着热气,不时地抬起手臂擦一把汗,回头与同伴说笑一回。

    那几个木匠旁边,还有一人只管闷着脑袋刨木头,完全不掺合身畔人的攀谈。

    他的背影,看上去实在很熟悉。

    “到底咋了?”春喜有些耐不住,扯了花小麦一把,“你倒是说啊!”

    “没。”花小麦再度皱眉,侧身冲她一笑,“走吧,咱们先去找月娇妹子。”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