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互道现状

林月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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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雁笑得在沙发上直打滚,差点都喘不过气来了,她在古代见过那么多奇葩的名字,还真没见过叫吴有财的,这不就是没有财吗,哪有爹娘取名字这么不靠谱的。

    吴有财,哦不,吴均瑜黑着脸看了她半天,最后叹了口气:“你笑够了没啊?”

    雪雁也不好意思再笑了,无非就是个名字,其实也没那么好笑,主要是这人太逗比了,她才忍不住而已。

    雪雁慢慢停了下来,坐起来一捂脑袋哀嚎了一声:“我的头发!”

    吴均瑜一脸的焦急:“你这是要我死啊,你这样出去,人家还以为我把你怎么了呢。”

    雪雁瞪了他一眼道:“你急什么,去拿梳子和头油给我。”

    吴均瑜虽是男人,可现在的男人,梳子和头油也是必不可少的,所以东西很快就拿了过来,吴均瑜苦命的举着铜镜给雪雁照着,雪雁很快就把头发重新拢好。

    等雪雁收拾好了,两人这才正正经经的开始讲话。

    “你怎么就没发现我是老乡呢?四年前我写赁屋合同的时候,我回去都觉得不大对劲,怎么你没发现?”雪雁疑惑的问道。

    吴均瑜想了想道:“我没觉得有什么不正常的啊,合同不都这么写的么?”

    雪雁摇了摇头道:“那是我俩觉得正常,可我身边的人都觉得不正常,你没见到当时那中人的表情,就挺疑惑的。回去后我给林黛玉看了,她也觉得很稀罕。”

    说到了林黛玉,吴均瑜就两眼放光:“嗳,林妹妹长的真有那么好看?”

    雪雁想了想道:“你记得最早有一版红楼梦的电视剧吗?”

    吴均瑜点头道:“记得啊,我老妈总在网上翻出来看,我有时候被拉着看了几集,挺漂亮的。现实里这个怎么样?”

    雪雁点头道:“比电视里那个好看,虽然现在年纪还小。才十二岁,但是长大了肯定比那个好看的多。而且气质比那个还要更仙一点。”

    “那薛宝钗呢?”吴均瑜又问。

    “薛宝钗啊,漂亮是挺漂亮的,就是胖了点。不过应该是婴儿肥吧,长大应该就好些了。”

    吴均瑜又问了好多个问题,问的雪雁都烦了:“你够了吧,该我问你了。”

    吴均瑜马上坐正一脸的正经:“好好,你问你问。”

    雪雁想了想,问道:“你怎么一个人住,你家里人呢?你这俱身子刚过来的时候,难不成是孤儿?”

    吴均瑜脸上带了些苦涩说道:“倒不是一来就是一个人的,当时家里还有一个老娘和一个妹妹。不过当时刚过来的时候,家里很穷。穷的连柴火都没有。一过来的时候,老娘就已经在床上,好像是得了消渴症,总之已经晚期了,吃什么都治不好了。

    “我当时刚过来。人都是懵的,根本就想不出办法赚钱,想去做苦力也没人要我。结果还没几个星期,老娘就死了。妹妹也因为营养不良,最后年没过完就死了。我辗转了半年多,后来靠着邻居的帮助,开了个小摊子。用心理学给人算命,这才慢慢好了起来。

    “后来有个商队要上京城,我就跟着一起来了,心想京城那么大,应该更好混些。谁知还真的如此,后头吴半仙的名气越来越大。我收的钱也越来越多,当我第一桶金赚够了,我就收手做买卖,倒卖那些西洋货来卖。别说,这个还挺赚钱的。就是周期要长一些。”

    雪雁听到这里,心中一阵感慨,都不好过啊。想她虽然一过来就被卖了当奴才,可好歹吃住不愁。吴均瑜则是过得比她还惨,这要是找不到机会赚钱,可就真得被饿死了。

    “我那年第一次见你,你是才来京城?”雪雁问道,“那你之前是哪里人?”

    吴均瑜道:“我之前是在杭州,你见我那年,我已经来京城一年多了,那年我都十七岁了。”

    雪雁纳闷了:“杭州岂不是更好混?听说那里有钱人多啊。”

    吴均瑜脸都红了,憋了半天,憋出蚊子叫似的一句话:“我听不懂杭州话。”

    噗!雪雁忍不住又笑了,她是该庆幸的,虽然林如海是苏州人,在扬州上任做官,可平时府里说的都是官话,也就是京城里的语言,和普通话是差不多的。因为贾敏是京城嫁过去的,所以要是不说官话就听不懂了。

    而林府所结交的那些达官贵人们,也是以说官话为荣的。因而在沟通上,雪雁还真没感到有什么困难。谁知这个老乡竟因为听不懂杭州话,还给硬生生的挪了地方。

    雪雁突然想到,四年前吴均瑜都十七了,那他今年岂不是都二十一了?“我说你都二十一岁了,你还没结婚啊?”

    吴均瑜不屑的嗤了一声:“拜托,二十一岁,换了之前我还在上大学好吗?这么早就结婚,也不怕肾亏了。再说了,我可不喜欢这里的女人,一个个唯唯诺诺的,没点主见。说点什么,都是一律回答‘全凭公子做主’,我最烦这样的人了。”

    雪雁乐了:“哟,那你该娶个王熙凤那样的。”

    吴均瑜赶忙摇头:“不行不行,我又不是抖m,那个太霸道了,是男人都受不了。”

    雪雁又逗他:“薛宝钗也不错啊,八面玲珑的。”

    吴均瑜又摇头:“不行不行,那个太软绵了,背地里阴着害人,怪吓人了。”

    雪雁忍不住嘲笑他道:“你想娶人家还未必嫁你呢,你这年纪当她们叔叔都可以了。黛玉今年才不过十二岁好吗?”

    吴均瑜嘿嘿笑了一下,怪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我没想过娶媳妇呢,不过倒是经常有媒婆来说媒,我都以不常在家给推掉了。反正我最近还要跑一次广州,这也是大家都知道的事。”

    雪雁一愣,问道:“广州?那不是很荒蛮的地方么?”

    吴均瑜解释道:“那是其他地方的人不了解,其实这个时期广州已经挺好了。真的,因为很多西洋商人在广州下船落货,那里是最能淘到便宜又好的东西的。比如我前段时间还弄了些红宝石进来,一个个都有鸽子蛋那么大,全是还没切的。你猜多少钱买的?”

    雪雁想了想:“只怕一个就得上万两银子了?”

    吴均瑜摇头笑道:“哪要那么多,才两个景德镇的大花瓶而已,换了一匣子,整整六十颗!”

    雪雁惊呼起来:“那你不是赚翻了?”

    吴均瑜颇有些得意:“那是当然,不然我哪有钱修庭院。”

    雪雁又鄙视他道:“有了钱不说自己买个宅子,倒把租来的庭院给修了,你这脑子敢不敢再蠢一点?”

    吴均瑜苦笑了声道:“我是想着自己又不常在家里,租的就租的了,说不准以后我还移居去广州呢?这段时间总往那跑,时间长了,广东话我也能听懂了。以后要是嫌做生意麻烦,我直接搬到那里去,货让人带到京城卖还更方便些。”

    雪雁一听他以后说不定要去广州,心里倒有点不舍。虽然两人相认才没多少时间,可毕竟是唯一能当做同伴的人。才见面就听到这个消息,难免会有些失落。

    吴均瑜见雪雁这个样子,忙开口道:“你别难过,我暂时不去的,我还想在京城多待几年呢。以前是并不知道还有同穿的人在,现在知道你了,我怎么会走,毕竟这里就我们两个人才能说说话了,我也怕长时间没人说话,会压力太大变疯的。”

    雪雁浅笑了一下,说道:“我也不是那么多愁善感的人,可不知怎么见到你了,就觉得太不容易了。你要真走了,只怕我以后得难受死。”

    吴均瑜忙保证:“妹纸你放心,以后有我帮你呢,你再苦再累,有哥哥我做你坚实的后盾!”

    雪雁噗呲乐了:“你帮我?我在贾府做奴婢,你怎么帮我?难道替我赎身不成?我可是发过毒誓的,要看了林黛玉嫁人我才会考虑自己的事。”

    吴均瑜郁闷了:“那我怎么帮你?你出门方便不?有没有什么想要的,我买来给你送去。”

    雪雁一听,还真来了精神:“有有有,你既然倒卖西洋货,你能买的到手表吗?时辰太不好算了,林家本来有个大钟,但带不过来,现在我都是看着太阳估摸着时间。”

    吴均瑜一听笑了:“多大点事,你等着。”说着他竟径直出去了,过了会回来,手里拿着四块怀表,“来,挑一块,其实这几块都不好看,我原来有一块挺漂亮的,又小,结果被人买走了,现在只剩这些了。你先用着,等我给你淘了好的来再换给你。”

    雪雁喜出望外,扑过去就着吴均瑜的手里挑了起来,吴均瑜傻呵呵的看着她笑,过了会雪雁挑了块银色的说道:“我就要这块,以后要是有小的,你拿来跟我换,这表要是坏了咋办,也找你修吗?”

    吴均瑜笑着说道:“京城就有个洋人,英国来的,专门修钟表的,改天我带你去见见,你英文怎么样?能对话吗?”

    ps:这个逗比爷你们觉得咋样?这可是我灵机一动想出来的性格,原来是想设计成腹黑的,可是后头一想雪雁已经很腹黑了,他在腹黑那我就玩不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