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惊天大赌(为今夜为你无眠盟加更3)

陆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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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呜呼!”

    朴德欢把笔记本电脑往沙发上一扔,满屋子乱蹿。

    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啊,他们这宇宙最强国中的最强人,终于找到了陆尘的破绽。

    这歌太慢了!

    是的,不得不承认《billie-jean》的神奇,朴德欢并非没有欣赏能力,相反,他有着很强的鉴赏能力,他敢拍桌子肯定,《billie-jean》肯定能大卖,专辑销量甚至会是一个很恐怖的数字。

    可是,这首歌还是太慢了,哈哈哈。

    朴德欢高兴得手舞足蹈。

    陆尘不是思密达人,他那首《出高丽记》还羞辱了所有的思密达!

    那就是一首群嘲歌曲。

    而且群嘲得很是成功!

    现在,他成为了思密达公敌!

    所以,就目前来说,整个思密达国家,都希望陆尘的不败金身被破,最好,是破在他们思密达手上。

    朴德欢是爱国青年,他很是期待着这一刻。

    而他的表哥朴德爽肩负重任,升任为‘除尘大使”也让他既是紧张又是〖兴〗奋。

    想到刚才表哥竟然直接命中陆尘那被奉为神舞曲,一举让他被诸多老外封为‘king-of-pop’的《billie-jean》的弱点,朴德欢就身心愉悦。

    爽感,那是一浪接着一浪,一浪更比一浪高。

    蹦达了一会儿之后,朴德欢再次拿起电脑,一边切换出直播画面,一边继续关注着思密达国人数最多的论坛。

    看到论坛上面那金光闪闪的‘我们是宇宙最强国。争做宇宙最强人’几个大字,朴德欢心中一股优越感,油然而生!

    湖楠,淮化一处〖广〗场。

    与华夏其他地方的〖广〗场一样,人山人海。

    今夜。当真是巅峰之夜,有许多记者在忙碌着,收集着各大城市的人对今夜的看法。

    “怎么这草泥马这么讨厌呢,他又跳出来了,《billie-jean》这样的歌,他都能鸡蛋里挑骨头。有病呢吧,别拿话筒对我,我心情很不好。”

    胡琛冲一脸怒容的老外笑了笑,道:“没想到你竟然能够说中文,那我们可以愉快的聊天啦,请问你对《billie-jean》是什么看法。”

    “我懒得理你。别妨碍我看直播,我不能看现场已经很难过了,你竟然还在这里跟提《billie-jean》,你看到没有,砂钵大的拳头,一拳打爆你的鼻子。”

    胡琛嘴角抽了抽,说了句谢谢这位观众的配合之后。便准备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

    很幸运,他是可以采访陆尘的那几家媒体之一的其中一个记者,他现在在搜集素材,为陆尘造势。

    当然,陆尘这人气

    已经不需要他们造势了,可是尘迷需要啊,尘迷需要看到报纸上,有陆尘的消息,否则,他们可不会买账。

    现在市面上陆尘的作品几乎没有。所以很想收藏陆尘作品的尘迷饥渴得很,报纸上的图片,他们都会剪下来收藏。

    胡琛曾看到一堆人疯抢他们报刊的报纸,这场面,简直太火爆了。

    叹了口气。准备换一个老外,他是准备在老外中,每个国家的搜集一份观众看法,放在头版,配合陆尘扣帽后的完美侧身,销量那就根本不用愁。

    而且,口碑也会好到爆。

    嗯?

    胡琛眉头一扬,怎么刚才还骂骂咧咧的整个〖广〗场突然就安静下来了?

    他下意识的扭头看向大屏幕。

    因为以前也出现过这样的情况,那就是陆尘做了噤声的手势。

    “歌太慢了?并不是所有的快歌,都是好歌的。”

    果然,是陆尘!

    胡琛暂时停止了采访,并非是他想偷懒,而且这个时候去拉人家采访,被骂都是轻的

    说不定真会有砂钵大的拳头落在他的身上。

    大屏幕之中,舞台之上。

    灯光全开,亮堂堂的。

    陆尘脱掉外套,引来台下一阵尖叫,这一瞬间,都有两个人晕过去,被人从人群里递了出来。

    镜头跳转,给了舞台边缘坐在梦想导师椅上的朴德爽。

    看到朴德爽出现,〖广〗场上顿时又是一片骂声。

    不过,这并不能影响现场的朴德爽,他冲陆尘笑了笑,说这首歌什么都好,就是节奏太慢了,你能写快歌吗,之前你都写出来了,今天是巅峰之夜,如果写不出来,那是不是意味着,巅峰之夜,并非是你的巅峰?

    不光是现场观众,就连〖广〗场,也是再次响起一阵谩骂。

    找茬也不是这样找的啊。

    《billie-jean》这样舞曲,就算是一辈子一首,也足以让这明星成神,傲世群雄了。

    再来一首?

    脑残的朴德爽,这种问题都能问出来?

    听到耳畔不绝于耳的谩骂,朴德爽恨不得自己听不懂中文,可是,除了中文,还有英文啊,那流利的‘法克鱿尔马泽’响彻全场,他即便是塞住耳朵,恐怕都能听到。

    娱乐圈本就是快餐行业,几乎没什么明星能够一红红一辈子,而且,这个行业完美的沿袭了成王败寇的规则,只要是输了,过一段时间不报导,再加上无脑黑,那这个明星也就臭了。

    一旦到了人见人烦的地步,那他也就失去了价值。

    所以朴德爽虽然对于欧美那边的部分人会抵制自己而感到悲哀,但是他并不后悔。

    毕竟自己的国人是最重要的,到时候自己不火了也可以靠他们养老。

    早已打好了如意算盘的朴德爽盯着陆尘,等他答复。

    “快歌倒也不是不能写,不过还是那句话。你让我唱我就唱?

    你也别说什么激将的话了,每次激将,你都输得鼻青脸肿,体无完肤,你难道还看不出来。我不是故意的,我是有意的吗。

    今天是巅峰之夜,如此多的歌迷在,你让我唱就唱,我面子往哪儿搁?”

    陆尘话音一落,观众席传来一阵笑声。

    朴德爽眼中闪过一丝亮光。陆尘在故弄玄虚,看来之前他对高圆说什么写不出快歌来并非是故意挖的坑了。

    嘿嘿,可让我逮着你了。

    朴德爽笑着对陆尘道:“今天是巅峰之夜,如此美妙的夜晚,不如尽兴一些,咱们赌点什么。”

    “为什么要和你赌。马上是投票环节了,你省省吧。”陆尘的声音冰冷。

    朴德爽心中一跳,对自己说这真是个机会啊。

    “陆尘,咱们在舞蹈这一方面,都有所成就,这样,你要是能再拿出一首和刚才的《billie-jean》一样。并且跳一段与《billie-jean》不同舞蹈的快歌出来,我就认为你是king-of-pop,否则我不服啊。”

    朴德爽刚说完,台下的骂声更盛,king-of-pop可不是陆尘自封的,而是他们封的!

    朴德爽装作没听见,盯着陆尘。

    “你不服?这样吧。

    朴天王,素闻你的粉丝对你表示崇拜和服帖都是用膝盖来表达的,这样吧,如果我输了。我给你跪了。

    你输了,你给我跪,如何?

    并非一定要双膝,单膝也好,不过单膝的话。要唱一两首对方的歌,歌由对方指定,算是帮对方宣传。

    当然,不能有违禁的词汇,怎么样?

    别说你不能跪,这只代表着服输,我们这边都有恬不知耻的人想给你下跪,丢了人现了眼。

    我想把这个膝盖,从你那里赢回来。

    敢不敢,没胆量就算了。”

    朴德爽眉眼一跳。

    又是这样!

    上次陆尘对吴英雄说没钱就算了,这一次,陆尘对他说,没胆量就算了

    轻飘飘的一句话,却如同一把钝刀子,慢慢的剜着他的心。

    这才是激将法!

    朴德爽犹豫起来,好像又有陷阱!

    陆尘难道是在钓鱼?

    “这样吧,你自己说了,都在舞蹈上有些成就,那这样吧,我下一场舞蹈的动作你只要都能跳出来,我就算输,就在现场跳,你跳不出来,你输。

    输了下跪服软。”

    话音一落,台下尖叫起来,很多人让陆尘不要冲动。

    朴德爽赶紧站了起来,几乎是抢答道:“一言为定!”

    “你说的,一言为定。”

    “嗯,一言为定。”朴德爽点头。

    “噢,买羔的,和《billie-jean》相差无几的舞曲,这怎么可能,迈克尔,不要冲动啊。”

    布鲁斯大声叫喊了起来。

    他关注了陆尘一段时间,自然了解陆尘的大概信息,陆尘以前都赢了不假,可是《billie-jean》实在太过神奇,那魔幻般的舞步让人震惊,还有和这首歌不相上下的作品?

    还要求是快歌!

    好吧,姑且有吧。

    可是让朴德爽模仿不了的动作

    布鲁斯并不认为有这种动作,朴德爽也是个著名的明星,而且,朴德爽在今天之前号称舞王,尽管布鲁斯表示不屑,可是模仿的话,朴德爽应该能办到啊。

    看样子陆尘也不是骨骼奇特专修柔术的人啊,不会有什么怪招吧?

    想到陆尘刚才和朴德爽惊天大赌,当着全世界的面下跪,布鲁斯很是担心,他看着台上的陆尘,此刻主持人桦少和与陆尘对垒的青春美少女小丁丁一起走上了舞台。

    三进二,该投票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