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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雨潇潇,北国一片明月夜,澄云万里,幽都水雾多情,格外湿润些。
他撑着一把竹骨伞,牵丝细雨汇水成流,沿着八角玲珑的伞檐滴落。他另一手里扣着匕首,将红衣女子抵在阒无一人的长巷里,青石斑斑,溅落白梅水花无数。
烛红泪青丝尽湿,下颌滴着水,秀丽清冷的眸漾着分波澜,“你要杀人灭口?”
纸伞上扬,他尖削的下巴如玉分光,“你多事了。”
“所以不能留我?”烛红泪笑出了泪。
伞下的男子,轻音疏冷:“你喜欢上了洛朝歌。”
这不是问句,是肯定句。
“呵,我喜欢上了洛朝歌,”烛红泪无情嘲讽,“难道你对墨廿雪便没有一丝一毫的动心么?”
“我与你不同。”
青衫男子将匕首撤下,转身远去,“我即便爱一个人,也不会让她影响我的决定。这一次,我放了你,因为我们是同样的人。”
迷蒙的水色,黛瓦轻掩门扉,他转身推门而入,偌大的牌匾,端正地题着——
温宅。
不日以前,她心仪的人也曾这般靠近地站在她跟前,神情淡淡地说:“第一次,在碧玉河,看似死手,实为试探,第二次,在雨巷,虽是刺杀,也留余地,第三次,也只派了四十个人动手。烛姑娘,你处处对我手下留情,为什么?”
为什么?
她没有回答。她想,那么睿智的人,他一定知道为什么。
不过可惜,他不愿道破罢了,宁愿不知道,因为也许,那会是个牵累他的包袱。
……
烛火里,照壁灯暖,绡绡一直看着自家老头喝酒,她也是看不过,才出声道:“你别一直喝的,徒弟的伤怎么样了?”
怪老头眯了眯眼,“那点芝麻大的轻伤,他自己就能解决,要我看什么。”
绡绡作势推了他一把,“你,没心没肺。”
“我不光没心没肺,”怪老头放下酒盅,呵呵一笑,“我还没羞没臊!”说罢便凑着一张老脸要亲……
“蹬蹬蹬——”一连串的脚步声在竹屋外的回廊里响起。
墨廿雪跑得飞快,差点撞破了人家的好事。她捂着胸口,呼吸着新鲜空气,脑中有点空白。
诚然,她并不是一开始便蛰伏在外的,只是路经此处,陡然听到绡绡说了一句“徒弟的伤”,她心中一紧,不由自主地停下来了。怪老头的回答让她安心不少,本来是想继续听几句,确认无误了再离开的,却不料,这怪老头,真是老不知羞!一把年纪了还……
墨廿雪红着一张脸,本来睡意阑珊,又被绡绡叫过去洗脸,摘除脸上的皮,折腾到大半夜,也才堪堪落了枕,闭眼就着了。
次日醒来,伸了个懒腰,起身发现自己床头的桌上搁着一个锦盒,是他昨天扒出来的那一个。
这人!大半夜的潜入女儿家的闺房!
越来越过分了,墨廿雪暗自恼恨,又不禁好奇里边是什么东西,锦盒没有落锁,她轻易掀开,却在瞧见里边的东西时,终究忍不住红了眼眶。
一把折扇,一支断骨笛,一缕青丝……一段年华。
墨廿雪少不更事时,仗着公主身份,喜欢强人所难,她总是把自己觉得好的东西强塞给别人,也不管别人需要与否。于小乞丐,她给的都不是什么珍稀之物,也就是这些——锦盒里琳琅满目的物件。
她记得,那一缕青丝,还是她练功的时候,没留神剑举过了头顶,挂在了发上,他失笑,在给她解发之时,又因不懂女儿家的发髻信手割断了一缕,她气了一整天,他却把她的头发小心翼翼地收藏了。
锦盒里的发,用红绳穿缀打了结,绑得煞是好看。
彼时拂晓,洛朝歌也方醒,一般人不知道,这个洛三殿下偶尔有点起床气,赖床也是常有的事,当他睡眼朦胧的状态下,没等到掀被子,却被一个娇软的身躯砸得脑中一片空白。
他懵了半晌,试探着抱住了她的纤腰,意识到这是谁后,笑容忍不住绽开。
“公主,没人告诉你,大早上的时候,千万不要对一个男人动手动脚么?”
某人理直气壮地趴在他的胸口,“现在到底是谁动手动脚啊?”
“算你赢了,”洛朝歌的起床气被磨没了,“大早来叫我做什么?”
墨廿雪有点不大好意思,忍着没说。
“卿卿,”他突然暧昧地凑过来,耳梢里落入了一缕热风,浑身僵住的墨廿雪只听到一句,“你想你的檀郎了?”
“……”
羞愤难当的墨廿雪一把推开这个不害臊的男人,果然有其师必有其徒,上梁不正下梁歪!
“起床了!”她开始拉扯床上不肯起来的人。
洛朝歌无奈,“公主,你要在这里,我起不了。”
某女一怔,想到大早上孤男寡女出现在一处,其实不大合适,她干干地咳嗽两声,“那、那我先出去了,你等下来、来找我。”
她出去了,但是同手同脚地走的。
穿戴整齐的洛朝歌推出竹门,野芳馨香缕缕,晨光里幽袅沉浮,他看到对岸的杏色身影,勾起唇脚步轻快了起来。
墨廿雪用镰刀在削竹子,洛朝歌第一次看见她干这些粗活,有点好奇,“你做什么?”
她就坐在溪边的石头上,流水淙淙,铮然有声,她假装满不在意,“给你做笛子啊。”
洛朝歌很满意,眯了眯眼,“你怎么知道,我会吹笛?”
“你不是除了弹琴无一不精嘛。”墨廿雪揭他老短,甚为志得意满,轻轻吹起了口哨,还要故作安慰,“不过这也没什么嘛,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我不会笑话你弹琴还没我好的。”
“……”
他在身边沉默许久,墨廿雪有点后悔,难道是她说得过了?
一瞄眼,他笑容款款,哪里有生气?
墨廿雪松了一口气,一边忙活起来,“说真的,你真的没有弹琴的天赋么?”
会吹箫会抚笛的,应该不是乐盲啊,难道是在弹琴这方面……手残?
她疑惑地看向他垂放一边的手,修长如玉,莹然荡着水波的光华,这么好看的手,要是会抚琴该有多好啊。
洛朝歌看出她的想法,伸出五指看了看,“我不想学。”
“……”
学霸的理由总是很奇葩,这个意思对吗?
“呃?”
“我拜师的第一日,师父便告诉我,琴为心声,太能泄露一个人的情感,而我生性散漫,个性软弱……我不能留一丝让敌人看出我的软弱的余地。”
墨廿雪其实有点怀疑她的耳朵是不是坏了,她从来不觉得北夜叱咤风云的三殿下是个软弱的人。
“我突然想起来,我好像,不太了解你。”
洛朝歌指尖停顿,他偏着头望来,“怎么会不了解?”
来不及反驳,他一语追踪又至:“我的名姓。”
“……洛朝歌。”
“年龄?”
“二十。”
“身份?”
“北夜三殿下……”
他两手一摊,“你看,你不是很了解嘛。”
“……”墨廿雪忍无可忍,“你问的这些,天下每个女子都能回答!”
“所以,你的情敌很多。”
墨廿雪被这人打败了,“好了,不说这个,其实我是想问你,那拐走你的人贩子团伙,你是怎么逃出来的?”他三言两语一笔带过,太过简略,她心中总是不安。
洛朝歌落寞一瞬,她仿佛真能从他的眼睛里读懂一丝脆弱,刹那间心弦寂寞,涌出无边心疼,他反问:“你真的想知道?”
“嗯。”
他仰着头,半声喟叹落地,水声里撒下一圈动魄涟漪:“那根本不是什么人贩子团伙,我在被绑走的第四天,就知道他们是我父皇派的人。”
“你爹……你父皇?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总是这样,他若伤心,她便一道难过。
“南幽的码头纠察极为严格,我被绑了手脚,关在一口棺材之中,几天没喝水,话也说不了,过了境之后,我在棺材底下,摸到一样物事。”任何人说到这样的事,都该心有余悸,或者因为是父亲主使而感到悲哀,只不过,他除了落寞寂寥,没有一丝颓丧与阴郁。
“那东西,是一只凸起的金色狮子,反刻在棺材里边,是我父皇常用的图腾。他大约以为我没见过。我在知道是他带人要将我卖往南幽的黑市之时,有点难过。虽然从小便知道他不喜欢我,而真正死心不再苛求父爱,还是那一次。
“在棺材里足足躺了两天,不吃不喝,那群人怕我死了,在一个隐蔽的破庙休息时,便放我出来透气。他们之中有一个人特别喜欢喝酒,当时所有人都分散去找寻食物了,只有他一个人看着我。他喝酒,我便找准机会主动上前,和他一起喝。
“那是我人生之中第一次喝酒,是北夜的青花酒,味道苦不堪言。那时我只知道,我一定要喝倒他,我才有机会逃出去。
“青花酒有一点奇特的地方,它的酒劲压在苦味之中,若无惧苦楚,其实也没有想象之中那般烈性。我喝了足足半坛,他才露出醉意,我趁着机会打晕了他。也是他轻敌,错看了我。”
墨廿雪早已不知不觉将削竹的镰刀扔了,她会神听着,后来,仿佛所有的青花苦酒都灌入了心里。
她却强颜欢笑,“那其实也挺容易嘛,喝倒一个人就可以逃出去了。”
“不,”他回眸望了她一眼,“那时候,回来的人有三个,我杀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