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苹果公司下

炭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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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蒂夫,李小姐走了’

    苹果公司的副总裁斯蒂夫·盖瑞·沃兹尼亚克听到员工的报告,知道李秀景过来的消息,他也想见见对方就来了乔布斯这里,推开史蒂夫乔布斯的办公室大门,沃兹看到办公室里并没有李秀景的身影,就知道佳人已经走了。

    ‘是啊,刚走’乔布斯沮丧的叹了一口气,有气无力的对自己这个老朋友说道。

    ‘呵呵,史蒂夫,难道你还没有放弃李吗,我看你追求她的难度系数相当的大,都这么久了也没看到你有什么进展,我看你还是放弃吧’

    看到乔布斯这个样子,作为他的老朋友沃兹有点幸灾乐祸,乔布斯的样貌挺迷人的,以前追求女孩从来是无往而不利,在这方面沃兹和乔布斯正好相反,沃兹这人长得有点胖,从小没什么女人缘,对于乔布斯在这方面的表现,沃兹一向是羡慕嫉妒恨,看到乔布斯终于在女人面前吃瘪,沃兹心情怎么不会感到痛快呢。

    ‘沃兹,你还是不是我的朋友,不仅不安慰我,还这么打击我’乔布斯可能也看出了对方阴暗的心里,没好气的说道。

    ‘NO,我可没有打击你的意思,我只是实话实说,我听说追求李的人不少,而且我还听说你的竞争对手的实力并不比你弱,李小姐公司的副总波好像就再追求她,中国人有句话叫净水楼台先得月,他们两人都是中国人,离得又这么近,我看你应该比不过波了’

    ‘谁说的,波那家伙长得又没我帅,又是秀景的下属,我看秀景一点也不喜欢那家伙,我怎么可能怕输给他’乔布斯有点激动的说道。

    苹果公司离的这么近,办事处的人和苹果公司业务往来很多,彼此都熟悉,乔布斯和沃兹都认识办事处的副总应波,而对方追求李秀景这件事在全公司并不是秘密,乔布斯两人很容易就知道这件事,对于竞争对手,乔布斯看应波也是格外的不爽。

    ‘是吗,我看李是不喜欢波那家伙,不过好像也不喜欢你’顿了顿,看到乔布斯的表情有点激动,沃兹不想给对方狡辩的机会,接着说道,‘史蒂夫,这次李过来找你什么事’

    ‘没什么,就是陈那边想让我们帮他再买些设备’

    乔布斯看到沃兹转移话题,心里虽然很不情愿,但是还是回答了起来,毕竟说的是正事,乔布斯就算再怎么喜欢李秀景也不会公而忘私。

    ‘什么设备’

    ‘这是设备清单,你看看’乔布斯一边说着,一边递给沃兹一份文件,这份文件就是刚刚李秀景交给乔布斯,需要苹果公司采购的设备清单。

    ‘这些都是大型的无线接收装置,而且这些设备都是可以用来搞数字化传递接收的装置,史蒂夫,陈如果只是用于寻呼机传输好像用不到这些,他不会在搞无线电话吧’

    沃兹在电信领域的技术可比乔布斯强多了,看到这份清单就把陈义华想做的事情猜的八九不离十,受当工程师的父亲影响,沃兹从小就对电子学表现出非常的兴趣;他从小接受父亲循序渐进的电子学启蒙训练,因此比同龄学童更早显露出在数理逻辑方面的天赋,年仅12岁时,沃兹就向世人显示了他在电子学方面的天才——他用从仙童公司搞到的几个晶体管自制的一个加减器,而且在加州举办的科技博览会上一举获得电子类最高奖,博览会组办者根本无法相信这一成果竟出自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之手!他13岁就考取美国业余无线电执照,自行组装海利克拉夫特斯无线电收发器,成为全美最年轻的火腿族之一。学童时期的沃兹是科学展览的常胜军,15岁就成功组装出以二进制表示的加法减法器。

    18岁那年,电子学老师介绍沃兹到喜万年(Sylvania)电脑公司打工,在那里他学习如何编写FORTRAN编程语言。在电脑公司工作使得沃兹有机会接触到载有迷你电脑内部构造的电脑操作手册,于是开始练习在纸上摹绘电脑设计图,这才让沃兹在电子无线通讯领域慢慢的往电脑方面发展。

    ‘恩,也许吧,陈想要研究无线电话并不是不可能,你忘了他买了多少寻呼机的配件,我看无线电话是无线通讯未来的方向,陈搞寻呼机不可能会放过无线电话这块的’

    天翼刚成立那会,陈义华很多设备都是从苹果公司转过去的,加上苹果公司和摩托罗拉也有合作,乔布斯和沃兹很了解寻呼机跟手提电话这两个产品。

    ‘也是,陈对于技术方面看的一向很远’沃兹顿了顿接着对乔布斯问道,‘史蒂夫,听说软盘驱动器的进度很大,能不能在AppleII上市之前,我们公司能自己搞出移动软盘’

    ‘不行,估计要等一段时间,而且就算能提前研发出来移动软盘,我们现在的产能也不能在AppleII上市之前生产出成熟的产品,反正现在电脑上有了一个连接磁盘驱动器的窗口,到时候只要移动软盘弄出来,我们可以把磁盘驱动器单独拿出来卖’

    苹果公司现在两个大的项目分别由沃兹和乔布斯两人负责,沃兹更擅长对电子电路板领域的研发,所以他就具体研发苹果电脑自己的芯片和处理器。

    乔布斯就负责磁盘存储技术,链接电脑外围的磁盘驱动器相对存储器来说容易很多,现在就已经搞出来了,但是有磁盘驱动机器还不行,还需要存储装置,陈义华提出了移动磁盘概念,他让苹果公司先研究移动软盘,再去研究移动光盘CD-ROM

    移动软盘盘就是现在电脑上的软盘驱动器简化版,市场上其实已经有移动软盘的技术了,可是苹果公司是新公司,在这方面技术积累毕竟不多,想要自己生产驱动磁盘还是需要时间的。

    不过苹果公司是在美国,人才很多,陈义华让乔布斯搞的是移动软盘,它又不像CD-RO光盘就算研究出来还需要一套独有的激光读取设备技术,移动软盘却是电脑里面简化的软盘驱动器,这产品相对成熟很多,只要有人才,苹果公司就算是复制,很快就能搞出移动软盘出来。

    ‘史蒂夫,你觉得我们公司有必要在储存装置上花这么大力气吗,如果我们研究出移动软盘了,我们想要自己生产,就需要一家软盘制造公司,我刚刚看了一下公司的预算,按照这样行动,我们公司的流动资金将所剩无几’

    对于陈义华指示苹果研究存储设备这个项目,沃兹持反对意见的,他不是觉得这个技术不重要,只是认为苹果应该专注于电脑组装和软件开发领域,而不是在制造业,存储装置前期投资很大,还不如买别的公司的产品来的经济实惠一点。

    ‘沃兹,这件事我们不是说好了吗,如果公司资金不够,陈那会提供资金的,有陈的资金,苹果有自己的核心制造业也不错,对于存储磁盘这个产品我很看好,这类产品只要上市,我们公司很快就会赚钱的’

    要不是陈义华借给苹果那五十万美金利息很低,不仅沃兹反对苹果公司这么快进入制造业,连乔布斯也会反对,因为陈义华答应了以后只要苹果公司资金不足,就会贷款这个条件,乔布斯和沃兹才会同意苹果公司进入芯片开发和存储磁盘开发这两大制造业。

    ‘史蒂夫,你说陈到底是干什么的,他怎么会有这么多钱’

    ‘我也不知道,不过中国人一向很神秘,我听说他们这些人里面很多都是富豪,我估计陈的家族肯定是亚洲一个很富有的家族,陈的资金应该是来自他的家族吧’

    陈义华前前后后在苹果公司投资了将近一百万美金,这个数字在美国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拿出来的,不用多少怀疑,乔布斯两人就已经认定陈义华富豪的身份了。

    陈义华现在在苹果公司有绝对的控股权,但是和两人的合作还是比较愉快的,沃兹别看年龄比乔布斯大,但是的性格描述是内敛不擅长社交但为人忠厚、勤奋苦干型的技术男,他与人为善,喜欢和睦的氛围,不像乔布斯那么强势。

    史蒂夫乔布斯是个完美主义者,为人也比沃兹冲劲,也有很强的掌控欲,不过可能是因为年龄小,加上今世的苹果公司是陈义华起的头,是他当初找乔布斯还有沃兹两人一起干的,苹果公司现在总资产超过百万美金,按股份来算乔布斯的身家也有二十多万美金了,一年时间乔布斯一分钱没花就有这样的身家,并且成为苹果公司的总裁,对于这件事乔布斯还是很知足的,他总以为如果不是陈义华,自己可能现在还是一个公司的小职员,所以现在也不在意陈义华掌控了苹果公司那么大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