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三章 八百湟谷

月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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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吐蕃通峡?

    大名鼎鼎?

    杨帆还真不知道,所以他只能惭愧地摇摇头。(本章节由友上传 )

    沈沐知道他幼时在南洋生活,成年后就到了洛阳,没有去过其它地方,见他不知也不以为奇,便道:“如此说来,你对陇右大敌吐蕃人也所知不多了。那我就简单地给你说说,最后再说这个吐蕃通峡。”

    杨帆道:“请指教!”

    沈沐道:“说起四夷狄蛮,我中原一向视之为野蛮,不屑一顾。可是这个大概只能体现在文教和民生方面,说起军事么,呵呵……”

    沈沐摇了摇头,道:“先说兵力,吐蕃人口不及我朝,但是全民皆兵,总兵力至少能凑出四十多万。而我朝总兵力大约在四十至六十万之间,宿卫京城需至少五万兵马,辽阔的疆域都需要驻扎军队,所以我朝对吐蕃用兵时鲜有超过二十万人的时候,而吐蕃可以就近调兵,论兵力,我朝屈居下风。

    再说战力,吐蕃人军即是民,民即是军,民风彪悍,尚武好斗,打起仗来悍不畏死,每战常是前队全部战死,后队才投入战斗,勇武绝不逊于我朝军队。

    再说到武器装备,吐蕃人同突厥人不同,他们的弓矢不算厉害,厉害的是他们的甲胄和兵器。吐蕃的精锐部队人和马都会披上锁子甲,周身遍覆甲胄,唯开两眼,非强劲利刃不能伤。他们不只善骑,而且精于步战,虽然他们未必学过我朝兵法,但是草原民族自狩猎之中悟出的分合围猎之法,比起我朝兵法亦不稍逊。

    杨帆倒抽一口冷气,吃惊地道:“他们竟然这般厉害?”

    在杨帆的想像当中。本以为这突厥、吐蕃就是一群叫化子兵。上阵时不外乎是皮毛外裹,手持大棒铁叉,比起灾荒年头聚众啸变的难民也差不多。怎知他们在军事上较之大唐竟毫不逊色,而且他们兵力占优,又据地利。难怪大唐对西域用兵一向慎之又慎。

    沈沐道:“不错!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若是一味狂妄地以天朝自居,那是要吃大亏的。吐蕃武力若非如此强大,你道上元节时,吐蕃使节何以敢在天后面前那样倨傲,竟敢公然索取‘金瓯永固杯?’”

    沈沐笑了笑,又道:“当然,他们也有他们的短处。而且是他们无法回避的短处,这个咱们以后再说。今日只说敌之所长,吐蕃人不但擅于作战。而且擅于‘用间’。一说到野蛮。总让人觉得他们凶残成性,空有一身蛮力。却很容易让人忽略了他们的智慧。

    说句不客气的话,吐蕃在‘用间’上,远比我朝下的功夫更多,他们的斥候,就是我方才所说的通峡,比起我朝的斥候探马要强大百倍。吐蕃在他们的领土上,在他们占领的领土上,在他们想要占领的领土上,耳目遍布,无孔不入。

    这些斥候探子,可以是一个人,可以是一伙人,也可以是扶老携幼的一家人,甚至是一个小部落,他们甚至把被征服部落、地区的士民也编为斥候,在控制住他们的家人之后,遣派出来充当耳目……”

    杨帆想起他在洛阳修文坊时,从那些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坊民中打探消息的事情,不禁恍然道:“我明白了,这些人一旦潜入我们控制的地方,就会渗入各行各业,甚至成为官府的仆役、军营的辅兵。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不可能毫无迹象,而这些无孔不入的眼睛和耳朵,只要你听到一点、他看到一点,融合在一起,就是一份绝对详尽真实的情报。”

    沈沐点点头,道:“不错!不过他们不只刺探情报,还会利用隐蔽的身份,故意挑起一些冲突,激起军队与地方百姓之间的矛盾,有时候他们还会搞搞刺杀、打打伏击,弄得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杨帆道:“就比如刚才那一幕?”

    沈沐再度把目光投向窗外,若有所思地道:“我只希望,确实是这样。否则的话,就表明……你们秘潜陇右的消息,已经泄露了……”

    ※※※※※※※

    杨帆以为接下来的路会很不太平,可是他们一路西行,始终不曾经历一战,一路下去风平浪静。

    有几次在人烟稀少的荒岭丛林中,他们也曾看到过几次死人,刚刚死去的人。但是每次他们都能在附近的黄土壁上或者树干上发现一个“箭头”的标志,一旦看到这个标志,沈沐的人上就会放弃警戒,很坦然地继续前行。

    联系到此前沈沐曾说过的叫张义亲自带人护送他们西行的话,杨帆便猜到这个箭头必是那个张义留下来的记号。

    后来,他们经过一些城镇歇息闲逛的时候,杨帆常常会听到一些商旅变声变色地提起‘小飞将’又掳了多少货,又杀了多少人,听的多了,他便知道这位‘小飞将’是纵横陇右、声名极响的一个马匪头子。

    据说此人狠辣无情,彪悍狠厉,手下虽只三百多人,可是两三千人的大马匪帮也不敢招惹他,因为‘小飞将’手下的人个个都是以一当十的狠角色,真要火拼起来,两三千人的大马匪帮未必惹得起他。

    何况‘小飞将’手下人少,来去自如,他想找你一找就着,他想躲你,陇右天高地阔,随处一藏,根本无从寻觅,叫人十分头疼,所以敢招惹他的人极少,而此人的标志就是一枚箭头。

    但凡他做的案子,从不遮掩身份,大大方方留下一个锋利的狼牙箭簇的标志。他这‘小飞将’的绰号就是因为他有一手百步穿杨的高明射术,可谐美当年的飞将军李广,‘小飞将’对此也不免自鸣得意,是以表明自己身份的标志也设计成了一枚箭头。

    杨帆暗想:“或许这个张义,就是小飞将吧……”

    前面就到湟水了,这是杨帆西域之行的第一站,也是朵朵和小柒的终点站。

    湟水东望陇山,西连赤岭,南枕黄河,北接祁连,八百湟谷纵横,包容千川万流,正是古羌炎帝的孕育之地。

    车子在一座小山上停下来,从这里可以直接看到远处的湟水城。

    两侧是连绵起伏的山岭,塔形的油松,珍贵的红松,历经沧桑的圆柏,挺拔的云杉,还有无数的红桦、白桦、糙皮桦,林中生息着老虎、野狼、马鹿、狍鹿、盘羊、羚羊、狐狸、雪鸡、石鸡等各色野兽山禽。

    面前则是一片绿意盎然的草原,草原上灌木丛生,共同编织出一片翠绿的活野,隐隐可见一群群白的羊、黄的牛像云朵一般在草原上游荡。

    朵朵抱着小柒站在山上,看着眼前熟悉的一切,忍不住热泪横流,她终于回来了。

    夫人死后,她在洛阳每日每夜都有一种孤寂感和忐忑不安的感觉,回到这里,看到她熟悉的草原,那种踏实的感觉终于又回到了心里。这是喜极而泣的泪,也是想起一去不归的阿郎和夫人而悲伤的眼泪。

    沈沐与杨帆并肩站着,对一名侍卫欣然笑道:“张义这一路上干的着实不错,叫他来,陪我一同去湟水吧。”

    “喏!”

    那侍卫答应一声,匆匆退下,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法子联系,当杨帆等人在山巅活动了一阵,准备登车继续前行的时候,前面山坡下一条玉带似的河流旁边的矮树林里突然钻出四匹骏马,向山上奔驰过来。

    四匹马上四位骑士,头前一人披发束箍,若在额前箍上再加个月牙儿,简直就像一个头陀,他穿着一件左衽及膝的大袍,腰间扎着皮带,肋下一柄厚背宽刃的大刀,肩上斜背一张雕弓,那弓长几与普通人身高相仿。

    后面还有三人,都不挽髻,只用束额束住头发,免得遮了面目挡了视线,任那头发在肩后飘扬着,显得十分粗犷豪迈,这三人中有两位在三十多岁年纪,形容粗犷、身材魁梧,另有一人年纪轻些,看样子只有二十出头,用的是一条赤红束额,颌下没有蓄须,面目清朗俊奇,只是神气中似乎总带着那么一抹邪气儿。

    四个人都佩着弓和箭,但是冲在最前的这人弓最大,看他一脸虬须,浓眉阔口,瞧着凛凛威风,杨帆不禁心道:“莫非此人就是小飞将张义?”

    却不料此人飞奔到马车前,滚鞍落马,很利索地牵着马站立到了一边儿,杨帆心中一奇:“此人竟不是小飞将张义么?”

    他正想从剩下三人中那两个黑面大汉里再甄选一下,那个头系红色束额,俊颜微带邪气的青年已经一偏腿从马上跳下来,丢下那马不管,快步上前几步,单膝跪倒,抱拳高声道:“张义见过宗主!”

    杨帆暗吃一惊:“原来此人才是小飞将,当真人不可貌相。”

    沈沐笑吟吟地把小飞将张义拉了起来,说道:“自家兄弟,这么客气干什么,你在陇右,这两年干得着实不错,你我很久不见了,叫你来,跟我一块儿去湟水聚聚,有些事儿还要交待于你。来,我先为你引见一个朋友……”

    沈沐说着便把杨帆拉到了面前,小飞将张义一看杨帆,目中登时射出狼一般栗人的光芒,他伸手一推沈沐,霍然拔刀出鞘,同时厉喝道:“阿史那沐丝,竟然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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