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种地偶遇

梨花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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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三人不到五更便起来了,这会儿天还没亮。元老太太也起来为她们张罗了早饭,又要换衣裳跟着去,却听罗莞笑道:“外婆留在家里,别的不说,那些果子我可不放心,舅舅舅妈早不说晚不说,偏偏这会儿想起佃户少,让我们去种地,说不定就是打着这果子的主意呢。”

    元老太太满不在乎道:“无妨,那地窖门不是都锁着呢吗?他们虽不孝,也不至于就下作到要把门给撬开了去偷那些果子。”

    罗莞冷笑道:“这谁能保准呢?如今外面果子卖的可贵了,以我舅舅舅妈的贪心,保不齐头脑一热,利欲熏心之下就做出什么没脸的事,外婆在这里,他们就算生了这个心,也总要顾忌一下。”

    一时间蒋秋娘和罗孚也劝元老太太不要去山上,最后老太太没办法,只好点头道:“罢了罢了,你们都不让我去,那我就不去,本来这把老骨头,走十里路还真是有些够呛。只是你们几个也别一味傻傻的埋头苦干,差不多就行了,如莞儿说的,到了秋收时,那粮食咱们也得不到一粒。”

    蒋秋娘答应下来,罗莞在老太太身边竖起大拇指,高兴道:“外婆,真是好样的,外孙女儿我太欣赏您这种‘恩怨分明’的人生态度了,我也一直奇怪我这样刚强到底是像谁,如今知道了,原来我是像您啊。”

    “什么……什么人生态度?那是什么?”元老太太让这名词儿给弄晕了,接着又忍不住笑骂道:“你这鬼灵精,是真的喜欢外婆‘恩怨分明’?我怎么听着这么像讽刺呢?”

    “没有,绝对没有。”罗莞连忙下保证,忽听蒋秋娘在身旁道:“行了行了,还贫嘴,咱们快走吧,这会儿天刚亮,已经能看见路了。”

    三人扛着锄头铁锹出门,这个时节恰是该种地的时候儿,因此出了门来,村中那些小道上已是热闹无比,都是要去种田的村民们,看见他们几个,便有人笑道:“怎么?难道连蒋家娘子和罗姑娘也要去种田?不是我说,你那哥哥嫂子也忒不像话了吧?”

    蒋秋娘只觉着脸发烫,罗莞却是心中暗喜,于是不等出村子,众人便都知道了:那蒋家夫妇不是人,用着妹子的时候儿,便点头哈腰的去请,到底把人请回去。如今用完了,竟然就丢在一边不说,还要把人当佃户来用,一时间,蒋明德夫妇过河拆桥的形象又一次深入人心。就有人笑道:“大伙儿可听见了?今年他们家草垛再着火的时候儿,就算是蒋家娘子求咱们帮忙,咱们也别帮了,这样过河拆桥的,可不敢沾惹。”

    一句话引来哄笑声一片,罗莞也觉得心情愉快,暗自好笑道:就是该这样,哼!折腾我们?既然敢折腾,那我也不能叫你们舒服了。也让你们知道知道,本姑娘可不是好惹的省油灯。

    十里路,对于如今的蒋秋娘和罗莞罗孚来说,还真算不上什么,只是到了大雁岭时,天也已经大亮了,这地好在已经是犁好的,她们今天只要将手里种子播撒完毕就行,其它的,却要等种子发芽再说了。

    虽是现代穿越女,但罗莞在种地方面,那也绝对是一把好手,娴熟动作只看得蒋秋娘目瞪口呆,喃喃道:“我从前也跟着爹爹下过地撒过种子,只是如今过了这么些年,却也有些忘了,怎么莞儿你却是这样厉害?你……你明明没有种过地啊,你看你弟弟,就是一窍不通的模样。”

    罗莞这才意识到一时间把这重大问题给忘了,不过想想将来自己的金手指总是要发光发热的,瞒得过一时也瞒不过一世去。因此便假装满不在乎道:“娘忘了?我之前不是和你说过吗?咱们被赶出去的那天晚上,我都去鬼门关溜达了一圈,后来阎王爷才放我还阳的。那段期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的,不过溜达了一会儿,竟就学了许多东西,如今不过是撒点种子罢了,娘亲就惊奇?将来还有的是让你惊奇的。”

    她说完,罗孚也在旁边帮腔道:“没错,从前听那些神话故事,都说幽冥那边有许多不为人知的神通,姐姐想来是学到了其中一样,娘,这可是大造化。”

    蒋秋娘含笑点头,合掌道:“如今看来,老天爷倒是眷顾咱们的,让莞儿能因祸得福。”话音刚落,就听女儿笑道:“娘先别忙着拜天感谢神佛了,赶紧把这些种子种下去,不然若是赶天黑还种不完,我想舅舅舅妈可不会像老天爷那般好脾气的眷顾你。”

    一句话说的蒋秋娘也忍不住笑了,于是三人再不说话,只认真撒种。

    大雁岭上多是肥沃土地,恰因为如此,所以大多数地都是被周围一些大地主给包了。蒋家这一块在其中实在有些不起眼,统共不过几米宽,却是够长,一眼望不到头。

    三人一直干到晌午,才总算是看见了地头,罗莞直起身伸了个懒腰,忽然“咦”的一声,看着前方笑道:“真有趣儿,这里的土地肥沃,种粮食是最划算的,怎么反而有人在这里种果树?就算是以现有的果子行情,他在这里种的那几棵果树,也抵不上种粮的收入吧?”

    蒋秋娘和罗孚听她这样一说,连忙也都直起腰向前方看去,果然,就见在她们这块地的地头,隔着一条小道,对面的土地上,种着稀稀疏疏几十棵果树,上面开满了白色花朵。

    “姐姐,那是什么果树啊?”罗孚立刻就好奇上了,却见罗莞笑道:“应该是苹果树,我看远处大概还有几棵梨树和枣子树,这人真好笑,这些树种在这里,浪费了一大块地不说,就算到时硕果累累,被人你摘一个我摘一个,只怕也剩不下多少了,难道他还要为了这么几十棵果树专门雇人看着不成?那就更不值得。”

    “这却也不是咱们该管的。”蒋秋娘抹了把头上汗水,看看太阳道:“天晌午了,莞儿,且把饭拿出来,咱们就在这地头吃吧,吃完了歇一回,再把这剩下两垄地撒完种,就可以回家了。”

    “好。”罗莞也只是一时好奇,听见母亲这话,便将身后包袱解下来,从里面拿出窝头和咸萝卜条子,一家三口就在地头上用了晌饭,接着坐在那里歇息。

    这大雁岭上地虽多,然而她们附近这些地却没人过来,看模样那些地也未曾犁过,大概是哪个大地主家,准备集中几日连犁田带播种一波干完。因此她们周围竟是渺无人烟,一眼望去,天高野阔,当真令人心旷神怡。

    三人在地头歇着,那四周景色虽好,看了一会儿也觉没什么新奇了,恰在此时,就见从小路尽头悠悠走来一个人,那人越走越近,蒋秋娘和罗莞罗孚在这里看着,心中都是十分惊讶。

    那是个约莫三十多岁的男子,模样极为俊秀,身穿素色长衫,腰中斜插着一把翠绿玉笛,看样子就如同是个悠游自在的读书人,然而读书人又怎会出现在此处?这里不过是大雁岭,又不是名山大川,或是名胜古迹。

    那俊秀男子须臾间已经是走到了她们面前,有意无意向这边看了两眼,目中也露出些惊奇神色,微笑打招呼道:“几位是这山上的新佃户吗?从前没见过你们。”

    三人一听:好嘛,敢情这并非是什么读书人迷路,走到这里来了。人家这语气,显然是地头蛇级别的,瞧瞧对这环境人物多熟悉啊,一张嘴便是“从没见过你们”,可不是从没见过呢,她们今天才是第一天上工。

    蒋秋娘性格羞怯软弱,这又是个青年男子,她自然不好说话。罗莞却没有这些顾忌,站起身笑着答了那男子的话。男子似是没想到这少女竟会这般大方,上下打量了几眼,微微点头,目中露出赞许之色。

    不过是萍水相逢,打个招呼也就罢了,俊秀男子接着转身就进了那片稀疏果树林,罗孚低声道:“姐姐,原来这果树竟是他家的。”

    罗莞笑道:“若是他家的,那这里种果树也就不稀奇了。”

    “为什么不稀奇?”罗孚问,就听姐姐笑道:“有什么稀奇的?你看他穿着打扮就知道,该是个读书人,读书人偶尔脑子里兴出些天马行空的想法,那是最平常不过了。只是像他这般竟把这份异想天开用到种果树上,倒是不多见。”

    她说完,便拍了拍身上尘土,对罗孚道:“好了,咱们该干活了,早点干完早点回去。”说完蒋秋娘也道:“莞儿说的没错,咱们快点吧,原本在这里歇息的时间就不短,再耽搁下去,天黑前不知道能不能回去呢。”

    三人继续播种,而那俊秀男子则徜徉在自己的“果林”里愁眉苦脸,时不时就叹一口气。

    几天后再上大雁岭,罗莞等人种下的玉米种子已经发芽,此时这大雁岭上便热闹起来,各家各户的佃户基本上都到齐了。她们也看见了那俊秀男子,果然这是个地头蛇,和所有佃户都极熟识的,看见她们,也微笑道:“你们过来了?我看你们地里这种子长得不错,发出的苗比别家都水灵,只是不如别家那般密集。”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