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没有辜负过【粉红80+】

桂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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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没什么?”欧阳老师竭力隐忍,可青葱一般的少年心事,又岂是他说瞒就能瞒得住的?

    念福一时会过味来,脸也红了。

    这小子在动她的歪脑筋!

    可恶!

    忽地,楼下来人请他们去吃饭了。

    “唔……那今天就到这里吧。”扔下句话,欧阳老师逃也似的跑了。

    留下的念福更加羞恼,可为什么,心里竟有几分甜丝丝的,连嘴角还要忍不住向上翘起?

    哦哦,她才不会为了那个没出息的家伙打她主意就高兴呢,她又没有毛病,干嘛要招惹那人的注意?可要是连长得这么帅的家伙都注意到自己,那是不是证明自己还有几分小小的魅力?

    心情莫名的好了些,甚至连得知父亲过世的伤痛都减轻了许多。

    人生便是如此,再伤痛也还是要往前走下去。与其哭着,不如笑着。就是父亲在天有灵,只怕也会希望如此吧。

    念福这一夜,睡得很踏实。

    就算寻父的结局没那么尽如人意,可最终知道了结局,总比成天悬着一颗心要强,不是吗?何况她爹还是那样一个有本事的人,连苏先生这样的名士都会为了如何填补他留下的诗词头疼,女孩心里其实挺骄傲的。

    为自己,也为蕙娘。

    她爹是个好男人,他是个有才华的好男人,最重要的是,他到死都没有辜负过她和她娘。这对于她们母女来说,就是最好的结局。

    ※

    平国公府。

    男人独自在深沉如墨的夜色中不断抚摩着一支老旧的铜簪,也直到此刻,他才敢放任自己所有的情绪,任它们奔腾呼啸。

    那块卤豆腐他确信自己不会吃错!

    那是他妻子的味道,虽然略显稚嫩,还差了几分火候,可那千真万确跟她如出一辙。

    可为什么,所有人都说是他糊涂了?

    难道他真的又犯了魇症?

    不,他脑子清醒得很,不象刚被救起的那会子,因余毒未清,总是犯迷糊,除了记得要去他妻子,什么也想不起来。

    长姐以为他疯了,慌得问也不问他的意思,就作主给他娶了妻,过继了孩子。直到御医慢慢解了他的毒,他才渐渐清醒过来,可那时木已成舟,完全没有了转寰的余地。

    “可是,可是他们都说你死了,那么今天的卤豆腐到底是谁做的?这根铜簪又是怎么回事?还有我们的女儿……那孩子,她又怎么能把咱们家里的情况说得那么清楚?”

    男人喃喃自语着,象是陷进一团浓得看不到边的迷雾当中,惊疑不定。

    这一刻,男人无比痛恨自己被那场剧毒毁掉的眼睛。就象是在眼前放下层层的帘,除了光,什么也感受不到。

    如果他能看得见,那时候就能看到摆出的菜到底是不是那四样,认出它们的来历。可惜,他看不见。

    不过有件事他们不知道,他们都以为那四样菜是他最爱吃的所以才念念不忘,其实他们错了,他之所以对那四样菜念念不忘,是因为那四样菜是他们成婚当日的四道菜。

    因为正在逃难途中,所以只得一切从简,就为了换回几个鸡蛋和那些干货,让女儿女婿的婚宴不至于太过寒酸,岳父悄悄把他珍藏多年,原本当作棺材本的一块老玉都拿去卖了,换了这些菜,还有给女儿女婿的大红新衣。

    这份恩情,他一辈子都会记得。

    而这件事,除了他和他的妻子、岳父岳母,再没有第五个人知道。为了怕闹矛盾,就连后来找回的大舅子一家都给死死瞒在了鼓里。

    男人紧紧握着手中的老铜簪,脸上的惊疑渐渐被坚定取代,

    “只要你还活着,只要还有你的消息,我总会想法找下去!其实你没有死对不对?你还活着对不对?”

    而另一边的院子里,幽幽的灯下,卢妈妈把白天发生的事一五一十跟谭夫人悄悄禀告了一番。

    “……您是没见国公爷当时那个脸色,整个人象是吃了什么返老还童的灵丹一般,精神得了不得!要不是老奴见机得快,那个贱丫头一准得露馅。”

    谭夫人冷笑,“她也不傻,真要是露出什么马脚,最先倒霉的就是她!不过那是什么人弄几个破菜在那里讨人嫌?”

    “就是不知呢。去时就不见人影,除了些香烛纸钱,什么也没留下。本来还想寻个人打听打听,可荒山野岭的,问也问不出个究竟来。”

    谭夫人微一挑眉,“不过是几道菜而已,也算不得什么大事。”

    卢妈妈道,“夫人可不能大意,国公爷已经生出疑心来了,万一他要私下去查些什么……”

    “那就让他去查!”谭夫人笑得有几分阴森,“明儿我就进宫去一趟,谢谢太后娘娘的赏,顺便也提一提他又有些犯糊涂的事。”

    卢妈妈会意的点头,“夫人既有对策,那老奴就放心了。”

    谭夫人又瞟了她一眼,“你这么一心替我着想,我不会忘了你的好处的。”

    卢妈妈忙道,“老奴心里明白的。只有夫人好过了,才会有老奴的好日子过。咱们好不容易才走到今日的地步,老奴就是拼死也不会让人妨碍到夫人。谁要是跟夫人过不去,那就是不让老奴有好日子过。但凡老奴还有一口气在,必要跟他拼个你死我活!”

    谭夫人笑了笑,却不再多说什么。让卢妈妈下去,收拾歇息了。

    只是独自拥着孤衾,便是再暖,心也是寒的。

    可手指抚过那些华丽的丝绸,忽又紧紧抓紧,这些都是她不惜一切才抓到的,她无论如何不要放手,不要再过回从前的日子。

    卢妈妈的话虽俗,但何尝不是她的心声?谁要是不让她有好日子过,她必要跟那人拼个你死我活。她是平国公夫人,任谁也无法取代!

    ※

    一大早,里仁坊的破园里就热火朝天的忙活起来了。

    余三胜快到中午找来的时候,就见沐姐儿正对一个垂头丧气的黑大个竖起三根手指头,“已经第三回了,拜托,你能不能争气点?”

    墨云望着被自己再次煮糊的米饭,羞愧万分,嗫嚅着道,“姐儿,我就不是这块料,要不你换个人试试吧。”

    可念福却跟教她写字的欧阳老师一样,坚决要诲人不倦,“要是连你都学得会,我再教其他人岂不更快?再来!”

    墨云苦着脸又去洗米生火了,余三胜看着好奇,“沐姐儿,你这是又想做什么?”

    “哟,余师傅来了?正好给我提点意见吧,我想找些新门道,可是怎么也教不会他煮饭。”

    念福已经想过了,想做冬天里的生意,还是得做热乎乎,有油水的饭菜才行。京城的饭馆虽多,但哪有一家做快餐的?而几大集市人流量大,有时为了图省事,很多人都是买几个大饼或者包子了事,若是她能做出方便快捷,随到随吃又热乎乎的快餐,是不是能解决大家的大问题?

    当然,她这在时候不可能做出一次性的饭盒来,但这时候的土陶沙锅可便宜得很,才几文钱就能买到个质量不错的,用来煮饭再好不过。到时备好热菜往里一放焖一会儿,就是份很好的午饭了。

    要是有些客人要带走,没关系,多收几文钱就任他连锅也端去。等还回来时,只要完好无毁,就能折算进下顿饭钱,不也相当于变相给她招来了回头客?

    至于快餐的菜,就更容易了。

    便宜又好吃的麻辣烫啊!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又丰俭由人,到时弄两只大锅熬好汤底往那儿一摆,要吃什么任选。

    当然,她也会准备一些卤肉叉烧给有需要的客人,再熬一锅热气腾腾的大粥,基本上就齐全了。唯一可惜是这时候没有粉丝,否则又多一味好料了。

    眼下唯一麻烦的就是煮饭,这个确实要点水平,念福不是没想过拿大锅煮了再分进小沙锅里,只是那样的饭委实不好吃,而且保温性会差很多,所以眼下必须想办法解决这个煮饭问题。

    余三胜听说,按下自己的事,先来看她,不,是看墨云怎么做。

    先用块猪皮擦了擦锅,再放洗净的米和清水,然后搁炉上烧。大火烧开后及时换到一旁的小火区,慢慢焐。等听到里面的米噼里啪啦炸香,闻到米饭焦香时,饭就好了。

    可墨云愣是听不出饭还没好与熟过的声音区别,重新又煮的三小锅饭,一夹生一糊了,还有一锅,干脆连沙锅一起烧炸了。

    捂脸!蹲这里等半天也没等到好吃的旺财也受不了的将小屁股一扭,兴趣缺缺的走了。等这傻蛋做饭,不如找人玩去!小狼崽子还不知道交新朋友是要请示家里大人,所以犯错也是可以原谅的。

    见此情形,余三胜连连摇头,“沐姐儿,你就别难为他了,这个实在太难。眼下你还只是三口锅,等到真正做起来,最起码要同时看上二十甚至三十炉的火,别说是他,连我也不敢保证万无一失。”

    那可怎么办?如果没有这沙锅饭,她还能用什么做出特色?这时代的人不象现代,大家花钱在外头吃饭,还是以裹腹为第一需要,如果光卖麻辣烫,没有主食,只怕生意会差上许多。

    怎么办?念福苦恼了。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