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回不是美女

锶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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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催泪镜头十分钟

    ——小锶

    不知不觉,我的十分钟系列好象已写到第三集了,《惊险镜头十分钟》,《感人镜头十分钟》已是三年前之作。

    仍然是看电视的感觉。

    喜欢看叶璇,一个很有性格的女孩子,喜欢看她演戏,特别是哭戏。

    《情陷夜中环》看完,很为叶璇戏中的角色唏嘘,为报仇,牺牲了所有,包括真爱。幸好,最后仍有家庭的温暖。

    好不容易等到《情陷夜中环2》,却有点失望。一样的谋夺家产戏,一样的坏人到最后才死,一样的要好人付出惨重代价。叶璇为自卫,杀了污辱过她的人。虽然她妈为救她,代她顶罪,但最后她报完家仇,争回家产后,依然自首了。她不愿她妈为她受苦。戏中虽然大量与上集重复,(上集也是如此,叶璇用美人计报了仇,伤害了黄浩然,却失却了她的真爱。)但是最后的镜头却令我十分感动。

    话说振南,本来被振东打致植物人,振东就是那个污海澜(叶璇饰)的坏蛋,话说回来,他终于苏醒了。去牢房里探海瀾,对她说,还是用不太清晰的语音,说我等你回来。叶璇感动得号淘大哭,那一瞬间,我居然也想哭。

    生活有时很残酷,让两个好人分开,让两个深爱的人差点生离死别。

    幸好,世间依然有情。

    愿天下是有情天,世间尽是多情人。好人一生平安。

    不是美女

    ——小锶

    我不算美女,也许还算是面目清秀,可要命的是身高不过1.60米。对于现在这个什么都以1,65算美女身高的时代,我可不是美女了。读书时有男生开玩笑说,若单论坐着,我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女,可不能站起来,一站起来就不是了,气得我想打他。

    偶有逛街,前面身材高挑,娉娉婷婷的美女经过,心里真是羡慕得要死,自己可不敢跟太近了,免得对比鲜明,惹人笑话。这不是吗?如果高个子的朋友邀我去玩,我每次也要找各种借口,左推右推。

    好象以前的时代,不会太计较身高,有书为证,看《红楼梦》,百般描绘一个姑娘的美貌,神态,举止,可就是没有几个特别提到身高的。也不知什么时候起的,中国人的个子越来越高,于是什么时装模特界,什么娱乐界,个个都是俊男美女,且清一色的高个子,很少见身材矮小的在娱乐界会走红,当然,曾志伟是例外。而大大小小的公司招聘文员呀,秘书呀之类,无一例外的写着身高1,60以上的条件。我们这些先天条件不足的矮个子,就时时刻刻地受着社会的偏见和嫌弃,要获得成功,往往比别人付出多倍的努力,只可惜这努力有时也是多余的。也怪不得某些人宁愿冒着下半辈子残废的危险,也要截断了腿再增高!

    但我虽羡慕高个子,却也不妒忌,天生我材必有用,何必要扼杀自然,冒那么大的风险也去增高?挨了痛苦不算,就算成功了,变成一个高挑的美女,也觉得不是一种自然的美态。

    有天穿高跟鞋,和爱人逛街,他望着和他差不多并肩的我(高跟鞋增高不少),说:“你也是个美女噢!”我反问,“矮了就不是美女吗?”他想了想说,“矮了也是”。我大笑。

    不是美女,我活在这个时代,我不会怨,在爱人眼里,我有我的美丽。不是美女,我生活悠然自得。

    杂色

    ——小锶

    在男人眼中,女人是色,美丽的色。

    女人的确是五彩缤纷,有各种各样鲜活的色彩。

    沉稳成熟的女人如黑色。她美丽如黑夜,深沉,捉摸不透,却让你感觉很舒服。

    热情如火的女人当然是红色了。她如太阳般光芒四射,也如太阳般火辣辣。美丽,一下子吸引人。

    而纯情如水的女人,我觉得像绿色。一眼的感觉那么舒服,而绿色,有着无穷无尽的生命力。如细水长流,她或者不能一下子吸引你,可是时间越久,你,却发觉她是如此美丽。

    有那种妖艳的女人呢,可能如桃色。呵呵,看过《桃色》没有,钟镇涛的前妻就是桃色女人,那个男人碰上了就完了。传说她嫁着谁,谁就破产,所以现在全香港的富豪都要远避她三尺呢,搞笑。

    而我,又是什么颜色?

    我觉得,我是鲜艳的杂色。如黑色般有时忧郁沉静,更多时却是柔情如水的绿色,而有时,我也如火红的热情,这就是我。

    杂色的我,杂色的人生。

    千年之恋

    ——小锶

    我在河边缓步而行,那微微的凉风吹我,好舒服。

    河边有一草地,我到上面席地而坐,不知不觉间,竟睡着了。

    一瞬间,竟不知道身在何方。

    梦中,竟有一些些白浪扑面而来,我在海边,正孤单望海。有个声音却在对我说,“嗨,原来你在这儿呀?”我扭头一看,好熟悉的一张脸,是哪儿见过。想不起,可能正是在梦里。

    他走过来,抬起我的脸宠,深深地吻着。

    他的嘴里有着我熟悉的啤酒味,好浓,夹着他的舌头,很甜。

    我轻轻的挣扎,这儿好多人。

    他大笑,“怕什么!”

    我说,可是,我怎么觉得你,是那么熟悉,又是那么陌生。

    他说,我只知道,我认识你,你是我今生最爱的人。

    然后,他抱起我,向那边走去。

    那儿有软软的沙滩,旁边有很多杂草掩盖着,周围没人会发现。

    他把我放下,轻轻地吻着我,然后……

    我说,不要,我好象不属于这个世界,我害怕,我要回去!

    他哭了,你就不能给我一次,我只要你,就是那么一瞬,我一生都会记得。

    我看着他英俊的脸宠,因为痛苦而抽搐,我的心软了。

    他轻轻的靠了过来……

    不知不觉,我们竟过了很久,我说,够了么?他说,不,我要你,一辈子也不够。

    他热烈地吻着我,抱着我,一刻也不愿放手。

    可是,忽然,光线是那么强烈,一阵浪花卷来,居然把我卷开他的身边。他高声喊着我的名字,然而,我已远走。

    只记得他说,我要来,你等我,来生,我仍是多情郎!!

    一刹那,我醒了,阳光仍是那么灿烂。

    不久以后,我读着那一首诗,你可不可以给我爱?《你能不能给我爱》:我是需要你的关怀/帮我驱除冬日的严寒/我是需要你的臂弯/拥抱着我无言的孤单/你能不能给我爱/我还在无声呼唤/你能不能给我爱/我还在伤心等待/当一切美好都已不在/当一切欢乐都已离开/我却还是不能明白/为什么我还在等待

    我知道,那人是你。可是,今生,我已嫁给他人。为求来生,爱你,一辈子的爱你。

    约在来生的指尖吻。

    他

    ——小锶

    我没办法好好地诠释他,有时感觉他很遥远,有时又觉得他很近。

    但三年来,他始终关注我,他一直在我身边。

    为了我,他从家乡来到广东,本来是到广州,却发觉广州太乱,又或是想和我隔着距离的美感,一转身,他去了深圳。

    三年前,我初识他在白鹿。那时白鹿的年轻男写手,十个有九个爱我,像峰月,启烈馆主,千里,还有沈默,当然还有他。

    而我当初,是不知道他对我的爱是那么深的。

    三年前的某天,我宣布结婚,随后离开网络,长达两年。

    这期间,他如何渡过,我不得而知。他后来跟我说,他对我的思恋与日俱增,他曾尝试过忘掉我,却做不到,他说就让他一辈子为我疯狂,一辈子为我流浪。

    其实,我早该知道的,他那篇《小锶,让你今夜伴我》,写得如此深情,如泣如诉。只是愚笨的我,在读过多遍以后,才醒觉他那如山高海深般的爱恋。

    三年后,我再回到网络世界,写我的诗,我的散文,也一下子找回了他。

    他开头总是逃避我的追问,他说怕影响我的家庭,可是后来他受不了,他说他为我分不清白天黑夜,想的都是我。

    他不再逃避,他叫我老婆,他要拥有我。

    可是,我给他的,只能是一份残缺的爱。

    我已结了婚,虫很爱我,爱我胜于他的生命,我是离不开虫的。

    对于默,对于他,痴情的他们,我总感到欠了太多,我只能偷偷地把我的心掰开,分点儿给他们。

    我太自私,却拥有如此多真爱,如此多优秀的美男子。

    我有时很想去做媒,就把最像我的侄女推销出去,我不想他们为了我一辈子孤独,我要他们和我一样幸福。

    谢谢你的爱,如果来生有缘,我或者就真的能像你所希望的,和你在荒岛中,手相牵度过一生。

    -本章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