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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燕西西便从自己那千古名琴的底座下,拿出一张素笺,递给高枫:“作词的那人曾说过,若是将军相询,便把此信交给您。”
高枫吐出口气,这会儿到不再着急,缓缓地在自己的衣袍上擦了擦手,才接过信,一眼便瞧出上面再熟悉不过的字迹,也不立时便看,而是遥遥望向窗外的天。
已是夜深,窗外繁星闪烁,明明还是一样的夜空,但他已然感觉到不同,如今他手里握着他那以为从此永诀的爱侣的信,连漆黑的夜晚,仿佛也变得比艳阳高照的白日更让人心暖。
来到这个陌生的时代已经六年,头一年,他也曾疯狂地寻找过心心念念的那个女人,一心觉得那人也随着自己来到此地。
但终归绝望,一整年的寻找,毫无音信。
只他高枫从不会怨天尤人,便是失去她,只要活着,便只有前行,再者说,宋朝这般大,想要找一个女子是何等困难,无异于大海捞针。
他便想着若是自己名满天下,有朝一日亚茹若至此,必会知道自己的消息,全不必没头苍蝇似的一通乱撞。
如今,目的不就轻而易举地达成?
被亚茹寻找的滋味还真不算很坏,高枫深吸了口气,缓缓打开信——暌别日久,思君,念君,盼此一晤,南云书斋斋主手书。
小心翼翼地收好信,高枫猛地一拍桌子,大堂内众人都静了一静,一群大老爷们齐齐抬头,就见他们英明神武,冷静自持,惯会装模作样的大将军跳上桌子,高喊:“谁知道南云书斋在哪儿?”
大家伙面面相觑,房间里了一时静寂无声。
高枫忍不住皱眉,虚虚地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怒道:“问你们话呢,听不见不成?这地名真是挺熟,怎么就想不起来!”
看着这位老大蹙眉凝思,目光缓缓在屋中将士身上扫过,凡是被他看到的,无不浑身发毛,赵老三搓了搓胳膊,哭笑不得:“将军,您要是问勾栏瓦舍里哪个女娼最会唱歌,哪个女伎床上功夫了得,那我赵老三还能给您说道说道,可您问什么,什么书斋,咱们弟兄哪里会知晓?书上的字儿,人家是认识我,我老赵可不认识人家!”
一番话说得众人连连点头,在座的都是高枫从定州拉起来的队伍,宋朝武将地位不高,当兵的更惨,从来有好男不当兵的说法,真正识文断字的人,哪会和他一起拼命?
再加上这五年来冲突不断,整日忙碌,高枫便是有心让他们这群大老粗去多读些书,也不过认识几个字罢了,哪里有时间认真学习?
高枫恼羞成怒:“还好意思说,四书五经也就罢了,可兵书你们总得能看得懂,否则就是把你们扶起来,也属于烂泥扶不上墙的那种,迟早倒霉……算了,这会儿老子有急事,懒得理会你们这帮粗坯,只给我记住,若是你们不能认一万个字以上,都给我回家种田去,别在老子身边丢人现眼。”
“那个……南云书斋就在御街最东头。”
燕西西展眉笑道。
这群大老粗,在学识上恐怕远比不上教坊的女伎,谁让教坊的女伎除了外面买的以外,多是犯官家属,用不着调教,文化知识也不会低。
燕西西话音未落,一群粗坯就看着自家老大暴跳如雷地整了整衣襟,端起茶壶来灌了一大口,去除下口中的酒味儿,飞奔而去。
这场面怎么看怎么不协调!
高枫走得很顺利,骑着白马一路飞驰,终于看见南云书斋门前的两个红灯笼,也看到了灯笼下的美人。
他终于见到了,本来应该很激动,但此时此刻,一颗心却是说不出的平静,只是本来空空荡荡,无论如何都填不满的胸腔,已经被塞得充实无比。
秦亚茹就站在灯下,灯火衬得她容颜如玉,高高挽起的飞仙鬓,广袖长袍,高枫驻留停步,弯起唇角,眉眼飞扬:“我一直觉得你非常适合古典的装扮,如今一见,果真如此。就是少了定妆用的那堆化妆品,你这个对妆容要求完美的女人,会觉得不自在吧。”
“那到没有,如今我用的胭脂水粉都是纯天然的,比那时候你给我的买的那些高档货还好用。”
秦亚茹笑得灿烂,略略抬头,打量高枫,审度他的眉眼,眉眼到还和以前有七八分的相似,只是似乎少了几分硬朗,他这具身体生来就略微孱弱,即使有五年的军旅生涯,即使五年来他都很注重锻炼,依旧没有以前那副一米八七的健壮身材。
尤其是如今换了紫衣紫裳,里面是白罗huā中单,束着宽宽的玉带,上面零零碎碎地挂着玉剑,玉玦,别人看或许觉得他身量板正,一身公服好看的不行,秦亚茹却是颇有些忍俊不禁。
“你这穿着打扮,别人看了或许不会觉得怎样,我却觉得着实是有些儿不伦不类,看着别扭的很。”
让一个闲暇时军常服,正式场合军礼服,训练时作训服,时不时的迷彩服的军人,穿上一身宋朝公服,怕是熟悉的人见了,便没有不难受的。
高枫叹了口气,柔和了眉眼,飞身下马,伸手一揽,就揽着秦亚茹的腰身把她抱了起来,举得高高的转了一圈儿,秦亚茹也照例拧着眉掐他的胳膊,恶狠狠的,掐出一道道青青紫紫的印痕。
高枫喟叹一声,十分满足。
“少发疯,小心别人告你有伤风化。”此地毕竟不是开放的二十一世纪,秦亚茹叹了口气,四处寻摸了一下,幸好此时已经夜深人静,打更人都不在,否则还不知有什么闲言碎语会传扬出去。
她一抬头,就看见自家大郎正瞪大了眼趴在二楼的栏杆上向下张望,一见娘亲看见了他,便一出溜,又钻回了屋里。
秦亚茹大囧,刚才初见时那点儿激动瞬间消失,恨的不行,一敲高枫肩膀上的穴位,逼着他松手,挣脱而出。
高枫也不介意,就是用那样懒懒散散,暖洋洋的眼神看着她,一直看到秦亚茹的一颗心软成一团。
怎能不开心?本以为今生今世再见无期。
高枫的手从秦亚茹的腰身上放开,改为牵着她的手,两个人缓步走入南云书斋的大门,晚上不营业,书斋空空荡荡,大郎虽然才三岁,却很有眼色地躲回了屋里。
秦亚茹瞥了一眼二楼,没瞧见儿子的影子,心下有些惊讶,这孩子平日里对她这个娘亲身边的男人们都警惕的很,便是白云生偶尔过来,他也要亦步亦趋地跟着,没想到换成高枫,居然这般有眼色。
南云书斋的摆设像极了他们队里的图书馆,就连墙上挂的图画都一模一样,本来就都是秦亚茹自己动手画的。
回到如此熟悉的环境里,高枫紧绷了五年的精神终于放松,秦亚茹也放下了虽然不肯承认,却始终提在嗓子眼的心,亲自温了一壶好酒,准备了几个下酒菜。
两个人就如以前一般,并肩而坐,望着窗外的明月,诉说自从那个焰火之夜过后,两个人各自的生活。
高枫抿了一口酒,低声笑了笑:“六年前我刚到这儿,虽然有原身的记忆,却还是头痛的不行,生怕行差踏错一步,惹人疑窦,且这具身体也未免太差,虽不至于手不能提肩不能挑,但也是娇生惯养,拿不出手去,我又不敢转变太过,让家里人发现端倪,只能在自己的院子里站桩练功。”
“这还不算什么,到底高家子弟本来就有教骑射的师傅,我跟着学到很多以前不知道的技巧,也算因祸得福,就是这小子在学问上太差劲,想我国防科大出来的高材生,二十四岁就拿到了博士学位,谁不说我是天才,是状元,可到了这儿到好,一下子变成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
“幸亏当年在队里,你嫌我字儿难看,让我跟着你练了几年书法,要不然就靠原主那点儿记忆,恐怕我连字都认不恨全。”
高枫摇头叹息,一脸感慨“幸好他本是庶子,在高家不怎么受重视,〖自〗由还是有的,我找了你一整年,没找到你,便想了个法子让我那便宜爹把我送出京城去,去了定州,正逢辽人入侵,定州守备不顶事,我就拉起一支队伍,拼了一场,虽然这些粗坯们比不上咱们那些受过高等教育,最严苛训练的弟兄,好在他们性子豪爽,也知道什么叫听话,还有不少身怀武功,个人素质上面,到也差不了太多。”
“以前咱们在队里出任务,也是枪林弹雨中来来去去,可那毕竟大部分都是小规模的战争,都是远距离的战争,在此地却不同,真是刀刀见血,真刀真枪的拼杀,一次大战,便是大胜,也要有好多弟兄再也回不来,真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古人诚不欺我。我们当年年年呼喊要零伤亡,零伤亡,可如今呢,谁敢说什么‘零伤亡’?”
一整晚,高枫恨不得把自己这六年来的经历,一股脑地说给秦亚茹听,喝了整整五坛子酒,把南云书斋准备的那一点儿淡酒都给喝得一干二净。